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12篇)

时间:2022-11-30 11:25:1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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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12篇)

篇一: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摘要)

  三、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

  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并、范围调整,乡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明确村级民主决策的形式。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涉及农村土地承包、调整等重大事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民主决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依法推选产生,妇女代表要占一定比例。要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确保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民意。认真研究和探索村庄撤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不断增多情况下村级民主决策的有效形式。

  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的程序。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原

  则上要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对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决策程序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

  权。

  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

  建立村民委员会换届后的工作移交制度。移交工作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主持。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乡级党委和政府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村干部和村民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关反映,受理单位应及时依法处理。

  加强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建设。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

  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报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乡级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村级财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

  五、进一步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

  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

  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

  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

  六、进一步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明确县乡党委和政府的责任。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篇二: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

  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不断增强村级班子的整体功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本规则。

  第一章

  工作职责和工作体制

  第一条

  村级组织主要是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含股份经济合作社,下同)及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

  第二条

  村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党章要求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以及其他村级组织依法行使职权。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节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级各项收支、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村经济合作社是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的职能。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以及其他村级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具体职责。

  第三条

  建立健全村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和商议本村日常工作,对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具体方案。联席会议有村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参加,不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列席,参加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涉及村集体经济事项的,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应当参加。

  联席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决定方为有效。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第四条

  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向村党组织定期汇报制度。村民委员会对落实村务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情况和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应定期向村党组织汇报,必要时应随时汇报。村党组织根据汇报情况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第五条

  提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交叉兼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可由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村党组织班子中负责纪检工作的成员兼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一般应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交叉兼职应履行规定程序。

  村共青团、妇女组织成员人选由村党组织审查后分别报乡镇团委、妇联批准。民兵组织负责人人选由村党组织提出,报乡镇党委审批。村文书、报账员、出纳等人选,由村党组织提出,村务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后,提出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通过,并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成员之间没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村报账员、出纳还应具有相关的任职资格,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及村集体(控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由村党组织提出建议方案,村务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章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六条

  村级重大事务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村级重大事务主要包括:

  (一)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

  (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的修订;

  (三)村级财务预决算,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招投标方案,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级收益分配,股份合作制改革和集体企业的改制方案;

  (四)兴修道理、桥梁、水利等村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

  (五)村集体土地、房屋、林地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租赁,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

  (六)领取村干部工作报酬和误工补贴的人数及标准;

  (七)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实行“五议两公开”,一般程序是:

  (一)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积极发挥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作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村党组织提议。根据群众意见建议,村党组织研究提出议案。议案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符合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群众意愿。

  (三)村务联席会议商议。召开村务联席会议,对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和论证。形成商议意见。

  (四)党员大会审议。村党组织通过民主恳谈会(听证会)、说事会等途径,充分了解和征求群众和政府有关部门

  对议案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审议,提出修订完善意见。审议后,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五)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审议事项。对涉及村集体经济事项的,召开社员(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审议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列席会议。

  (六)表决结果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形成书面决议,并通过村务公开栏和其他公开方式进行公告。

  (七)实施情况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实施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社员)公开,公开内容要真实、准确、全面。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实行民主决策,作出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社员)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应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更改。

  第三章

  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第九条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第十条

  各村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治的基本依据。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应在乡镇指导下进行,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一条

  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村党组织要根据党务公开目录,定期向党员群众公布,重大事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公布。

  第十二条

  深入实施村务公开。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向村民公开。各村应当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村务公开栏,并以村务简报、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发布到户。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

  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必须做到逐笔逐项公开明细账目。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

  第十三条

  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村级财务支出一般由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联审联签。数额较小的村级日常经费的支出,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审签;数额较大的经费支出,由村务联席会议讨论,集体审核同意后,由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联审联签;数额巨大的经费使用和支出,还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决定,会议审核同意后,由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联审联签。财务支出事项,应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

  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征求各村意见后提出,报县级农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明确。

  第十四条

  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宅基地的审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村集体资金对外投资经营,集体资产拍卖、转让或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租赁经营等,须由村务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方案,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集体一律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和出借资金。村集体资产拍卖、转让和承包租赁,应接受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实行公开招标,结果公开。

  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村集体土地、房屋、山林、水面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十五条

  加强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管理。村办公设施、道路、桥梁、自来水、农业设施和其他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建设,以及较大工程项目的维修,应实行公开招标承包。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工程建设合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工程的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均不得参与本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的投标、承包。

  第十六条

  加强村经济合同管理。村级各类公益事业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村的各业承包经营或租赁项目,主要包括村集体土地、房屋、林地、渔塘和其他村集体固定资产有偿承包租赁等,都应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签订经济合同,须经村务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由村经济合作社履行法律手续,并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规范印章管理。村党组织的印章由组织委员管理(只设书记不设支委会的由书记保管),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印章由村文书(报账员、出纳)管理,村经济合作社财务专用章统一由乡镇会计代理机构管理,法人章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以外的指定成员保管,其他任何人不得管理印章。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在届内被罢免的,印章由乡镇人民政府暂时代为保管,并在补选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印章交还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

  印章的使用,严格实行审批和备案制度,逐项登记用印事由、次数、批准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因印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集体重大损失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第十八条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努力形成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为基础、农村居民广泛参与、各类组织互动合作的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机制。

  第十九条

  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以自然村落、片组或一定数量住户为基本单元划分网格,充分整合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组建好网格服务团队,为网格内村民提供服务。总结运用“片组户联系”、“党建进组、服务入户”等经验,切实发挥网格服务团队在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

  第二十条

  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村综治、治保、调解组织,壮大基层群防群治维护稳定力量,完善基层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体制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动态调节和化解机制。

  第二十一条

  推进农村社区服务组织建设。探索建立社区共建理事会、和谐促进会等新型社区治理组织,畅通农村社区内不同群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渠道。发展各类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民增收。积极培育志愿者、法律援助、养老助残、帮扶互助、计划生育、文体教育、环境保护等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形成新农村建设的合力。

  第二十二条

  构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充分整合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党员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等资源,有效为农村居民提供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社会保险、老年福利、社区教育、法律服务、创业就业、综治调解、流动人口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农村社区经营性服务和志愿互助服务。

  第二十三条

  实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度。对需要到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或部门办理的事项(且不需村民本人办理的),应本着便民、无偿、公开、高效的原则,根据村民需要,由村级组织指定专人代为办理。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民情档案。以村为单位,按照“一村一册、一户一档、一事一表”的要求,分村情、户情、事情等类别,全面建立民情档案,及时完善档案信息,实行动态化管理。

  第五章

  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第二十五条

  加强服务型村党组织建设。按照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要求,进一步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对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及时建立党总支或党委,合理调整下属党组织设置,积极在自然村、村民小组、非公有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流动党员集聚区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开展区域化党建工作,探索联建、共建等形式,建立区域性党组织,充分整合区域内各类党建资源,深入推进党建带群团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的领导和服务能力。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每月应当开展一次党员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村党组织(党委、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村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涉及讨论决定事项的党员大会,参加会议党员人数

  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一半方可召开,形成的决议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一半以上赞成方可通过。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党员设岗定责、联系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民主评议、党内关爱等工作制度,做好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

  全面实行入党积极分子群众推优制、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村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村,村党组织及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并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一方为主、接续培养、两地公示、共同把关”的要求,做好在外出人员中的发展党员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等村级组织班子的自身建设。

  第二十七条

  开展创先争优,落实创业承诺。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目标,深入开展争做“新农村建设先锋”行动。认真抓好创业承诺事项的落实,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要带头创先进、争优秀、建新功,带头创业致富,带头美化人居环境,带头弘扬优秀农村传统文化,积极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第二十八条

  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制。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或县以上的集中培训,村其他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乡镇组

  织的岗位轮训,村级后备干部每年应参加一次由乡镇组织的集中培训。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加强对其他村级组织成员、村民(社员)代表的教育培训。

  第二十九条

  实行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村干部出现其签订的《辞职承诺书》所列辞职情形,以及严重违反本规则的行为,由乡镇调查属实后,启动村干部辞职承诺工作程序。由乡镇指导召开村务联席会议通报调查情况,听取当事人申辩意见,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进行表决,表决通过,辞职正式生效。村干部辞职后,由各村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补选。

  第三十条

  加强村干部日常管理。规范村干部行为,积极引导村干部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建立村干部坐班、值班或轮班制度,全天候为村民群众开展服务。建立村干部请销假制度,村党组织书记临时外出,应向乡镇党委口头请假;较长时间外出,应书面向乡镇党委请假。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外出,应向村党组织书记请假。其他村干部也要建立请销假制度。对于长期外出且难以履行职责的村干部,经责令整改无效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或按辞职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村经济合作社成员参照执行。

  第三十一条

  开展“双述双评”活动。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年要向乡镇党委、本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述廉,并与村级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起接受本村党员

  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社员(代表)会议的民主评议。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其职务终止。民主评议在乡镇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

  第三十二条

  实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以及村集体(控股)企业负责人,任期届满或离任的,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对他们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明确应负的经济责任。对群众关注的建设工程、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等需要审计的其他重大事项要实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应及时公布。

  第三十三条

  落实村干部工作报酬或误工补贴。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落实村干部的报酬和误工补贴。村干部工作报酬应当与工作绩效、日常管理挂钩。村干部误工补贴标准由县(市、区)党委、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村规模、岗位责任、工作实绩以及集体经济收益状况,并结合本村当年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由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监督落实,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负责实施。

  辖有村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履行本规则所规定的应当由乡镇党委、政府履行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纪委、省民政厅、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浙委办〔2005〕34号)文件同时废止。

篇三: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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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机关】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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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2018.05.20?

  【字

  号】九龙坡府办发〔2018〕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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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行日期】2018.05.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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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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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高新区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0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刀阔斧砍掉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清单管理

  经全面清理,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村(社区)证明事项共47项。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确需村(社区)提供的12项证明事项予以保留并整合规范为10项,制定《重庆市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以下简称《保留清单》,见附件1);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符合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影响群众办事创业的35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制定《重庆市村(社区)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以下简称《取消清单》,见附件2)。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证明”的要求,对未纳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要求群众提供或变相提供,村(社区)一律不再出具或配合出具。

  对国家部委、外省(区、市)要求提供而我市未纳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村(社区)本着便利群众的原则据实提供。对民商事主体或其他社会组织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证明事项,属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范畴,由村(社区)依法据实提供。

  各类民商事主体或其他社会组织要自行组织清理规范,加强自律,经清理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应当规范文本样式,简化办理程序,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二、完善配套措施

  对纳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办事指南的形式规范证明文本样式,简化办理程序,明确出具时限、办理用途、流程及法律依据。对需要村(社区)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应制作统一规范的表单样本。以上文书均应主动在政府公众信息网、服务场所、办事窗口、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同步公布,方便群众获取、查询、办理。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办事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查询打印终端,为办事群众提供一站式、一键式个人信息查询和打印服务。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要组织对相关业务办理人员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对《保留清单》之外的证明事项,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决予以取消,及时梳理修订依据文件、调整工作职能职责、更新办事材料要件、优化工作流程、修订办事指南、夯实监管责任,不得因取消证明事项而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或提供服务,造成群众办事无门或产生新的不便。

  三、健全动态管理机制

  由市民政部门牵头建立健全村(社区)证明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因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废止以及“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等原因确需新增或取消的证明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向市民政部门提出,经市民政部门会同市编制、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核,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实施。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增设要求村(社区)开具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

  四、创新管理方式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从源头上消除或减少证明需求。对与群众办事创业关系密切的自然人(法人)基本情况、社保、就业、民政、教育、医疗、计生、产权等信息,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切实加强数据采录更新,使证明信息查有所据。对将其他部门和单位数据信息作为办理要

  件的,设置该办事材料要件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推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资料互认、协同办理;暂不能实现的,设置该办事材料要件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数据信息协查、调取机制,不能要求群众多头跑路、自寻证明。要依托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网上开证明”服务,积极探索“网上申请、在线受理、快递送达”的服务模式。要引入个人承诺等诚信机制,通过当事人“告知+承诺”等方式替代证明材料,加快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五、严格责任落实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在2018年5月底之前将保留事项规范到位、取消事项执行到位、配套措施完善到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市政府督查室要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放管服”改革任务督查范围,通过调查走访、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工作进展、成果落实、问题整改等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对继续要求群众提供《保留清单》之外证明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经监督检查或群众举报2次以上且查证属实的,将予以通报,并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法严肃追责。

  附件:1.重庆市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2.重庆市村(社区)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日

  附件1重庆市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共10项)

  序事项名要求提供证证明用途

  号

  称

  家庭经司法行政部申请法律援助、认定法1济状况门

  证明

  律援助资格。

  六条。

  1.《中国公民收

  国内公

  民办理2收养证明

  民政部门

  能力情况,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明。

  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情的子女和社会散况等。

  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第四条。

  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规范生父母有特员会提供证在办理国内公民收养登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条。

  记中证明收养人有无子2.《民政部关于村(居)民委明。

  助条例》第二十员会提供证

  《重庆市法律援村(居)民委明单位

  依

  据

  备

  注

  3城乡低保申请人信息证明

  民政部门

  调查核实申请人员信1.《社会救助暂村(居)民委息、经济情况等,办理行办法》第十一员会社区专干城乡低保证。

  条。2.《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五条。

  协助调查核实。

  特困人调查核实申请人员信

  员救助4供养申请人信证。

  息证明

  对未成立业委会的居民

  小区住宅改为经营性用住所

  (经营工商行政管5场所)证明

  于从事经营活动提供证明,办理工商登记。

  理部门

  提供产权证明的场所用条。

  明。

  营场所备案);对无法理条例》第六十员会提供证

  房,依法登记住所(经《重庆市物业管村(居)民委

  息、经济情况等,办理民政部门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格条。

  实。

  工作条例》第七协助调查核《农村五保供养员会社区专干

  村(居)民委

  6农村土农业部门

  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1.《中华人民共农村土地发包

  地承包经营权证办理变更事项证明

  权证变更;办理农村土和国农村土地承人签署意见。

  地承包经营权证。

  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四条。

  2.《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五十条。

  1.《流动人口计

  证明已婚夫妻生育情划生育工作条

  例》第八条。

  村(居)民委况;城镇职工计划生育2.《全国计划生员会调查核实年老奖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并签署意见;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制度信息管理规村(居)民委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办范》第八条。

  员会提供证理再生育登记时核实生3.《重庆市人口明。

  育情况并签署意见。

  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7况证明

  婚育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8乡村建城乡规划主证明申请人为本集体经1.《重庆市城乡村(居)民委

  设规划管部门、乡济组织成员、同意申请规划条例》第五许可村(镇)政人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用十八条、五十九条。

  2.《重庆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就业创

  业登记人力社保部9申请人门

  信息证明

  业创业证。

  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政治考10核证明

  征兵办公室

  公民进行政治审查。

  条。

  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例》第二十一

  申请就业援助,办理就2.《人力资源社记载就业和失业状况,十三条。

  第四十一条、第员会签署意见。

  民委员府、街道办地范围申请住宅建设。

  会书面意见

  事处

  六十二条、第六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调查核实或提供证明。

  1.《征兵工作条村(居)民委员会调查走访人员签署意

  2.《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二十条。

  附件2重庆市村(社区)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共35项)

  序事项名称

  号

  证明单位

  结(离)婚证遗失1补办证明

  证。

  民政部门

  证件遗失补领结婚

  证实结婚证、离婚证要求提供

  证明用途

  见。

  取消理由

  可以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部门间信息共享、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2证明

  可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部门间信息共灵活就业或未就业人力社保部核实劳动者就业和失门

  业情况的真实性。

  享、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无法律法规依据。

  3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人力社保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与

  丧葬补助继承人关系证明

  4地证明

  5生婴儿出生证明

  门

  继承人之间的关系。

  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司法行政部核实社区服刑人员实可以通过个人现有证门

  际居住地。

  医疗保健机构外出卫生计生部证明医疗保健机构外无法律法规依据。

  门

  出生婴儿基本信息。

  廉租房申请人信息国土房管部6核实证明

  门

  籍。

  项。

  公租房申请人就业国土房管部核验申请人就业和收7和收入证明

  门

  入等情况。

  项。

  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国土房管部核验申请人住房等基8信息证明

  门

  本信息。

  项。

  住房补贴申请人信国土房管部核验申请人住房补贴9息证明

  门

  领取情况等基本信无法律法规依据。责范围、无法查证事

  不属于村(社区)职责范围、无法查证事

  不属于村(社区)职房情况、家庭成员户责范围、无法查证事

  核验申请人收入、住不属于村(社区)职

  照证明。

  息。

  其他需要村(社有关部门和10区)办理的涉证事事业单位

  项

  贫困证明(经济困教育部门、申请补助、减免、救11难证明、困难家庭交通运输管助等。

  证明)

  理部门等

  国土房管部

  12门、税务部无房证明

  门、民政部申请救助等。

  门等

  收入证明(低收入国土房管部申请廉租房、救助13证明、无固定收入门、民政部等。

  证明)

  房屋产权证关系证国土房管部14明(房屋产权证门等

  明)

  等。

  变更登记、产权交易无法律法规依据。

  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门等

  无法律法规依据。

  政策、申请廉租房、无法律法规依据。

  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

  无法律法规依据。

  不再设立兜底条款。

  无法律法规依据。

  15门牌证明(门牌号国土房管部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变更证明)

  门、公安部和不动产坐落发生变门等

  更;办理户口地址更正等。

  社区服刑人员劳动司法行政部证明参加社区劳动、16证明

  门等

  办理记功减刑。

  无法律法规依据。

  无法律法规依据。

  亲属关系证明(夫人力社保部办理迁移户籍、财产17妻关系证明、其他门、公安部近亲属关系证明)

  门等

  继承;领取救济金等。

  养老金异地认证证人力社保部18明

  门等

  证等。

  无业证明(未就业人力社保部参加失业培训、办理19证明)

  门等

  人力社保部办理退休人员调高工20有无非婚生育证明

  门等

  资比例。

  医保等。

  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办

  无法律法规依据。

  无法律法规依据。

  无法律法规依据。

  无法律法规依据。

  无法律法规依据。

  21死亡证明(离退休人力社保部证实死亡人员具体死

  人员死亡证明、在家死亡证明)

  门等

  亡时间,作为审核丧葬费、相关补助资格依据等。

  人力社保部22老年人健在证明

  门等

  险等。

  人力社保部23异地就医医保证明

  门等

  居住证明(暂住证门、教育部24明)

  门、公安部证、居住证等。

  门等

  25户口注销证明

  办理人口死亡、失踪公安部门等

  销户等。

  办理新生婴儿上户26婴儿出生上户证明

  公安部门等

  等。

  无法律法规依据。

  无法律法规依据。

  无法律法规依据。

  办理入学;办理暂住无法律法规依据。

  人力社保部办理异地医保报销;

  办理医保报销等。

  无法律法规依据。

  金、办理异地养老保无法律法规依据。

  退休人员领取退休

  27失踪证明(查无此公安部门等

  办理户口销户等。

  人、无法联系证明)

  入户证明(迁户证28明)

  等。

  同一人证明(曾用29名、别名证明)

  3分户证明

  公安部门等

  人等。

  无法律法规依据。

  更正姓名、证实同一无法律法规依据。

  公安部门等

  嫁迁入办理户口上户无法律法规依据。

  购买本辖区房产、婚

  公安部门等

  办理户口分户等。

  办理农民工子女入学等。

  无法律法规依据。

  31进城务工人员证明

  教育部门等

  证明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等。

  无法律法规依据。

  32学生社会实践证明

  教育部门等

  民政部门、申请救助、入职政审等。

  位等

  无法律法规依据。

  33家庭基本情况证明

  有关事业单

  34出生医学证原始材卫生计生部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原料证明

  门等

  有关部门和申请住房补贴、享受35未享受福利房证明

  事业单位

  农转非安置待遇等。

  始材料真实性等。

  无法律法规依据。

  无法律法规依据。

篇四: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

  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不断增强村级班子的整体功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本规则。

  第一章

  工作职责和工作体制

  第一条

  村级组织主要是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含股份经济合作社,下同)及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

  第二条

  村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党章要求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以及其他村级组织依法行使职权。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节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级各项收支、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村经济合作社是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的职能。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以及其他村级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具体职责。

  第三条

  建立健全村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和商议本村日常工作,对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具体方案。联席会议有村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参加,不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列席,参加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涉及村集体经济事项的,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应当参加。

  联席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决定方为有效。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第四条

  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向村党组织定期汇报制度。村民委员会对落实村务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情况和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应定期向村党组织汇报,必要时应随时汇报。村党组织根据汇报情况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第五条

  提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交叉兼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可由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村党组织班子中负责纪检工作的成员兼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一般应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交叉兼职应履行规定程序。

  村共青团、妇女组织成员人选由村党组织审查后分别报乡镇团委、妇联批准。民兵组织负责人人选由村党组织提出,报乡镇党委审批。村文书、报账员、出纳等人选,由村党组织提出,村务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后,提出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通过,并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成员之间没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村报账员、出纳还应具有相关的任职资格,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及村集体(控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由村党组织提出建议方案,村务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章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六条

  村级重大事务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村级重大事务主要包括:

  (一)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

  (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的修订;

  (三)村级财务预决算,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招投标方案,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级收益分配,股份合作制改革和集体企业的改制方案;

  (四)兴修道理、桥梁、水利等村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

  (五)村集体土地、房屋、林地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租赁,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

  (六)领取村干部工作报酬和误工补贴的人数及标准;

  (七)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实行“五议两公开”,一般程序是:

  (一)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积极发挥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作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村党组织提议。根据群众意见建议,村党组织研究提出议案。议案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符合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群众意愿。

  (三)村务联席会议商议。召开村务联席会议,对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和论证。形成商议意见。

  (四)党员大会审议。村党组织通过民主恳谈会(听证会)、说事会等途径,充分了解和征求群众和政府有关部门

  对议案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审议,提出修订完善意见。审议后,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五)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审议事项。对涉及村集体经济事项的,召开社员(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审议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列席会议。

  (六)表决结果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形成书面决议,并通过村务公开栏和其他公开方式进行公告。

  (七)实施情况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实施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社员)公开,公开内容要真实、准确、全面。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实行民主决策,作出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社员)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应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更改。

  第三章

  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第九条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第十条

  各村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治的基本依据。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应在乡镇指导下进行,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一条

  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村党组织要根据党务公开目录,定期向党员群众公布,重大事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公布。

  第十二条

  深入实施村务公开。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向村民公开。各村应当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村务公开栏,并以村务简报、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发布到户。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

  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必须做到逐笔逐项公开明细账目。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

  第十三条

  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村级财务支出一般由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联审联签。数额较小的村级日常经费的支出,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审签;数额较大的经费支出,由村务联席会议讨论,集体审核同意后,由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联审联签;数额巨大的经费使用和支出,还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决定,会议审核同意后,由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联审联签。财务支出事项,应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

  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征求各村意见后提出,报县级农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明确。

  第十四条

  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宅基地的审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村集体资金对外投资经营,集体资产拍卖、转让或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租赁经营等,须由村务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方案,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集体一律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和出借资金。村集体资产拍卖、转让和承包租赁,应接受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实行公开招标,结果公开。

  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村集体土地、房屋、山林、水面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十五条

  加强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管理。村办公设施、道路、桥梁、自来水、农业设施和其他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建设,以及较大工程项目的维修,应实行公开招标承包。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工程建设合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工程的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均不得参与本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的投标、承包。

  第十六条

  加强村经济合同管理。村级各类公益事业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村的各业承包经营或租赁项目,主要包括村集体土地、房屋、林地、渔塘和其他村集体固定资产有偿承包租赁等,都应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签订经济合同,须经村务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由村经济合作社履行法律手续,并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规范印章管理。村党组织的印章由组织委员管理(只设书记不设支委会的由书记保管),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印章由村文书(报账员、出纳)管理,村经济合作社财务专用章统一由乡镇会计代理机构管理,法人章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以外的指定成员保管,其他任何人不得管理印章。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在届内被罢免的,印章由乡镇人民政府暂时代为保管,并在补选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印章交还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

  印章的使用,严格实行审批和备案制度,逐项登记用印事由、次数、批准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因印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集体重大损失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第十八条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努力形成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为基础、农村居民广泛参与、各类组织互动合作的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机制。

  第十九条

  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以自然村落、片组或一定数量住户为基本单元划分网格,充分整合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组建好网格服务团队,为网格内村民提供服务。总结运用“片组户联系”、“党建进组、服务入户”等经验,切实发挥网格服务团队在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

  第二十条

  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村综治、治保、调解组织,壮大基层群防群治维护稳定力量,完善基层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体制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动态调节和化解机制。

  第二十一条

  推进农村社区服务组织建设。探索建立社区共建理事会、和谐促进会等新型社区治理组织,畅通农村社区内不同群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渠道。发展各类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民增收。积极培育志愿者、法律援助、养老助残、帮扶互助、计划生育、文体教育、环境保护等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形成新农村建设的合力。

  第二十二条

  构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充分整合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党员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等资源,有效为农村居民提供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社会保险、老年福利、社区教育、法律服务、创业就业、综治调解、流动人口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农村社区经营性服务和志愿互助服务。

  第二十三条

  实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度。对需要到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或部门办理的事项(且不需村民本人办理的),应本着便民、无偿、公开、高效的原则,根据村民需要,由村级组织指定专人代为办理。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民情档案。以村为单位,按照“一村一册、一户一档、一事一表”的要求,分村情、户情、事情等类别,全面建立民情档案,及时完善档案信息,实行动态化管理。

  第五章

  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第二十五条

  加强服务型村党组织建设。按照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要求,进一步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对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及时建立党总支或党委,合理调整下属党组织设置,积极在自然村、村民小组、非公有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流动党员集聚区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开展区域化党建工作,探索联建、共建等形式,建立区域性党组织,充分整合区域内各类党建资源,深入推进党建带群团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的领导和服务能力。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每月应当开展一次党员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村党组织(党委、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村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涉及讨论决定事项的党员大会,参加会议党员人数

  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一半方可召开,形成的决议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一半以上赞成方可通过。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党员设岗定责、联系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民主评议、党内关爱等工作制度,做好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

  全面实行入党积极分子群众推优制、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村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村,村党组织及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并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一方为主、接续培养、两地公示、共同把关”的要求,做好在外出人员中的发展党员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等村级组织班子的自身建设。

  第二十七条

  开展创先争优,落实创业承诺。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目标,深入开展争做“新农村建设先锋”行动。认真抓好创业承诺事项的落实,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要带头创先进、争优秀、建新功,带头创业致富,带头美化人居环境,带头弘扬优秀农村传统文化,积极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第二十八条

  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制。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或县以上的集中培训,村其他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乡镇组

  织的岗位轮训,村级后备干部每年应参加一次由乡镇组织的集中培训。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加强对其他村级组织成员、村民(社员)代表的教育培训。

  第二十九条

  实行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村干部出现其签订的《辞职承诺书》所列辞职情形,以及严重违反本规则的行为,由乡镇调查属实后,启动村干部辞职承诺工作程序。由乡镇指导召开村务联席会议通报调查情况,听取当事人申辩意见,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进行表决,表决通过,辞职正式生效。村干部辞职后,由各村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补选。

  第三十条

  加强村干部日常管理。规范村干部行为,积极引导村干部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建立村干部坐班、值班或轮班制度,全天候为村民群众开展服务。建立村干部请销假制度,村党组织书记临时外出,应向乡镇党委口头请假;较长时间外出,应书面向乡镇党委请假。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外出,应向村党组织书记请假。其他村干部也要建立请销假制度。对于长期外出且难以履行职责的村干部,经责令整改无效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或按辞职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村经济合作社成员参照执行。

  第三十一条

  开展“双述双评”活动。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年要向乡镇党委、本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述廉,并与村级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起接受本村党员

  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社员(代表)会议的民主评议。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其职务终止。民主评议在乡镇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

  第三十二条

  实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以及村集体(控股)企业负责人,任期届满或离任的,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对他们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明确应负的经济责任。对群众关注的建设工程、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等需要审计的其他重大事项要实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应及时公布。

  第三十三条

  落实村干部工作报酬或误工补贴。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落实村干部的报酬和误工补贴。村干部工作报酬应当与工作绩效、日常管理挂钩。村干部误工补贴标准由县(市、区)党委、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村规模、岗位责任、工作实绩以及集体经济收益状况,并结合本村当年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由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监督落实,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负责实施。

  辖有村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履行本规则所规定的应当由乡镇党委、政府履行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纪委、省民政厅、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浙委办〔2005〕34号)文件同时废止。

篇五: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

  2022年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各村(社区)、非公企业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_大精神,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打牢基层工作基础,推动基层党___更好地发挥“推动发展、凝聚人心、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作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_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基础为核心,以增强党___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关键,以服务党员、服务群众为目标,按照“三级联创”要求,努力建设具有战斗力的基层党___。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建设一个规划化的活动场所,健全一套规范化的工作制度、建立一套规范化的档案材料、开展一系列规范化的___活动”的“四个一工程”,实现“制度落实、活动经常、台帐齐整、工作规范、作用突出”的“五大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一个规范化的活动场所

  1、镇党委活动场所建设达到“五有五上墙”的标准。

  “五有”:

  (1)有活动场所。镇二号会议室为党委会议室、党员活动室。

  (2)有党员学习基地。镇一号会议室为学习培训阵地,并添加党建读物等有关杂志。

  (3)有标识牌。制作党员活动室、党员示范岗等标识牌。

  (4)有国旗。

  (5)有党务政务公开栏。

  “五上墙”:

  (1)党旗上墙。包括党员权利、党员义务、入党誓词等内容。

  (2)党委工作职责及分工、办事流程、服务指南、党___设置图等上墙。

  (3)党委议事民主决策制度上墙。

  (4)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墙。

  (5)党委主题实践活动上墙

  2、村(社区)党___活动场所建设达到“五室五有五上墙”的标准。

  (1)“五室”。设有村(社区)党___会议室、办公室、便民服务综合室、警务室、值班室,建筑面积原则要求在___平方米以上,会议室不低于___平方米。

  (2)“五有”:

  有标识牌。室外要悬挂党___名称吊牌或标识牌,党员活动室、党员远程教育室、支书办公室、图书室等活动场所要悬挂标识牌。吊牌及标识牌要庄重、醒目,字体为红色。按规定设置党员示范岗座牌。

  有办公设施。办公桌椅、会议桌椅、文件柜、图书柜齐全配套,有办公电话,有电教设施,远程教育设备齐全。

  有公开栏。公开栏的内容包括党务和村(居)务。提倡单独设立,也可以利用外墙辟栏。

  有国旗。房顶或院坝插挂国旗,庄严整洁。

  有一个好环境。活动室外观洁美、集会院坝硬化、四周绿化、环境净化。集会院坝不少于___平方米,排水系统完善。

  (3)“五上墙”:

  党旗(四号墙面旗)上墙。包括党员权利、党员义务、入党誓词等内容。

  党___网络图上墙。将所属党___及党___负责人在网络图中标明,将党员结构制成示意图。有条件的可把党员照片上墙。

  党___工作制度上墙。包括党___工作职责、党员教育管理、党员联系群众、人才工作等制度内容。

  ___活动重点上墙。包括主题实践活动、党内帮扶活动等内容。

  流动党员服务工作程序上墙。

  3、企业党___活动场所建设要求达到“六有”的标准。

  (1)有活动场所。有专门的支部会议室、党员活动室,并配齐电教设备、桌椅、党建读物等有关物品。

  (2)有标识牌。室外要悬挂党___名称吊牌,党员活动室、书记办公室等活动室等活动场所要悬挂标识牌。

  (3)有制度上墙。

  支部会议室。党旗、入党誓词、党支部工作职责、党建惠民强企、党内主题实践活动等只要内容制作上墙。

  党务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职责、党___设置图等内容上墙。

  (4)有国旗。企业按规定插挂国旗。

  (5)有党务公开栏。提倡党务政务公开分开单独设立。

  (6)有党员示范岗。按规定设置党员示范岗桌牌,按规定在生产车间悬挂党员示范岗标识牌。

  (二)健全一套规范化的工作制度。

  1、加强责任目标类制度建设。重点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党建工作例会、党建工作述职、党建工作评议、党___工作台帐、党建工作报告等___项制度。

  2、加强党建活动类制度建设。重点建立和完善党员目标管理、党员学习教育、党员远程教育、流动党员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工作、“三会一课”、党___“争先创优”、党内帮扶等___项制度。

  3、加强民主管理类制度建设。重点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廉政建设等___项制度。

  4、加强服务群众类制度建设。重点建立和完善党员联系群众、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记民情日记、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___应急处理、___综治工作、领导干部接待日、限时办结制等___项制度。

  5、加强工作保障类制度建设。重点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包村、活动场所建设使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清洁卫生等___项制度。

  (三)建立一套规范化的档案资料。

  基层党___应建立并规范以下___类基础工作台帐:

  1、党___工作台帐。

  (1)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总结,特色工作安排、进展情况、总结等;

  (2)党___隶属关系,___网络(图表),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总支、支部、党小组)负责人姓名等;

  (3)党___会议记录(党员大会、支部大会等)资料;

  (4)党___换届选举工作资料(筹备情况、请示、人选酝酿、选举方案、选举程序、选举结果、选票样式及得票情况、会议材料、总结等);

  (5)党务公开资料;

  (6)考核奖惩资料。

  2、党员教育管理台帐。

  (1)党员名册、党费收缴使用、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等基础资料;

  (2)党员活动记录,“三会一课”记录,党员教育培训记录(主题教育、党课教育、电化教育专题培训等),党员联系群众记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民情联系等情况)资料;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计划、评议材料、评议工作总结、重点对象处置情况等资料;

  (4)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情况,离退休老党员参加___生活及老党员困难补助金发放情况等资料;

  (5)党员党籍审定、___关系接转、党员证明信、来信来访接待等其它工作资料;

  (6)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___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四个文件”等方面的学习情况和学习资料;

  (7)规范的党员档案资料。

  3、发展党员工作台帐。

  (1)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等;

  (2)政审材料、发展党员信访件接处情况、___部门预审情况、公示情况等;

  (3)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状、对策措施,发展党员工作总结等调研材料。

  4、本单位特色党建工作台怅。包括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情况、特色党建工作情况、经验、资料等。

  各基础台帐应分类装订,每年一合订。内容齐全,样式大方,页面整洁,字迹清楚,大小适宜。有条件的应同时具备同样内容的电子资料备份。

  按照“科学分类,便于查找”的原则,文件资料归档分类,统一规范为上级文件类、责任目标类、党___活动类、民主管理类、服务群众类、保障措施类“六类资料”。每一类按不同的工作项目可分若干卷,每卷要有目录,按照文书档案装订的要求按年度立档归卷。

  (四)开展一系列规范化的___活动。

  按照“经常、丰富、灵活、有效”的要求,基层党___活动应做到“四个定期开展、四个经常活动”。

  “四个定期开展”:

  1、定期开展学习教育。严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培训,积极开展各种实践锻炼,保证党员集中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___天。定期联系流动党员。

  2、定期开展___会。每年基层党___至少要召开一次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题的民主(___)生活会。

  3、定期开展民主评议。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年至少___次。

  4、定期开展创优争先及表彰活动。每年至少一次。

  “四个经常活动”:

  1、经常___“三级联创”活动。积极开展“三级联创”活动,通过创建达到“五个好”的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四强”基层党___活动,通过创建达到“四强”基层党___的要求。

  2、经常___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实际,每年至少重点开展一个党内主题实践活动。

  3、经常___党内帮扶活动。按照有关要求,在党___之间、党员之间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每年集中开展扶贫慰问活动两次以上。

  4、经常___联系和服务群众活动。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积极___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站(点)的工作。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___保障

  加强基层党___规范化建设,是新形势下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举措。各党___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

  (一)落实领导责任。坚持把加强基层党___规范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___领导,明确领导责任,分级负责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促检查。

  2022年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范文各基层党___:

  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___建设,大力夯实基层___基础,进一步强化党___在经济建设、社会事务、基层___建设、社会稳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根据区委___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_大、___届___中全会和区委___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三个走在前列”的目标,按照“五好”要求,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___“先锋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___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镇“经济强镇、生态美镇、文明城镇”建设和实现“争先进保名次___阶”目标提供坚强的___保证。

  二、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努力,镇党委在___年市级“五好”乡镇党委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全镇“五好”村党___要达到___%,力争达到___%。实现镇村两级干___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镇党委和村党___的领导作用得到巩固,基层___建设进一步加强,群众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党___在群众中的号召力、凝聚力明显增强。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镇党委在抓农村基层___建设中的“龙头”作用。

  1、加强镇党委班子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坚持观念创新、形式创新和内容创新,通过___月一次党委中心组集中

  学习、每年二篇调研文章,班子成员上课制等方式,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工作和综合素质。二是规范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全面落实___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___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科学决策制度。三是转变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坚持和完善联村包片制度、联系企业制度,每个班子成员除做好分管工作外,还要联系好一个点、一个村、___家骨干企业;健全完善1+2信访接待制度、每月___日、___日定期下村接待日制度和结对帮扶制度。四是建立健全抓村级___建设的有效机制。抓村级___建设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建立健全基层___建设定期分析和研讨制度、农村工作指导员单项考核和定期汇报、村级___建设情况定期督查通报、村党___书记定期例会、村主要干部谈心谈话和村党___书记目标管理考核等六项制度,切实提高镇党委抓村级___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加强镇机关干___伍建设。重点抓好五种机制。一是考核激励机制,通过考核末位警告、连续二年考核末位轮岗,联村(厂)双向选择,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考核与奖金挂钩等措施,促使机关干部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二是学习教育机制,坚持“四个一”,即有一套学习资料、一本学习记录本、制定一个学习计划、撰写一篇学习心得。通过每周一次夜学习、学历培训、技能培训、参观考察、每年一次___汇报等形式,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使学习入耳、入脑、入心。三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机制,实行办公无休日、村民约谈、结对帮扶、夜学夜谈夜读夜访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所需,切实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四是多岗位锻炼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地将年轻干部

  放到艰苦环境去锻炼,实行多岗位轮岗实践锻炼,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五是下村挂职机制,___年以后新录用的机关干部分三年到村挂职锻炼,分别担任支部副书记、村主任助理职务,不断积累解决农村实际的经验。

  (二)加强以村支部书记为核心的村级班子和村干___伍建设。

  1、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村支部书记。坚持“两推一选”和“海推直选”方式,不断扩大村级班子的群众基础,从办厂能人,外出经商和优秀党员中物色,真正把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发展经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年富力强、群众公认的“四有”(有党性、有公心、有能力、有魄力)人才选拔进村党___领导班子。同时规范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储备、使用机制,把优秀村后备干部放到镇机关、村主任助理岗位上压重担锻炼,落实具体培养人,落实培养措施,明确培养责任,实行动态(范本)管理,不断充实村级后备人才资源库。

  2、强化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以镇党员服务咨询中心和成人学校为阵地,进一步加大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每年对村三委会班子成员轮训一次,培训时间不少于___天。在抓好农村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的同时,着重抓好村干部和专业户的实用技术培训,采取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的办法,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加大激励机制,鼓励在职村干部参加不同层次的学历培训。

  3、严格村干___伍管理。坚持完善村干部聘用制,进一步推进村干部的规范化管理,实行村级分层次动态(范本)目标考核管理制度,绩酬挂钩。在深化“群众提议、干部承诺”活动的基础上,建立村干部承诺机制,从每年年初的提议到随时提议,从10以上联名提议

  到人人可以提议,做到任期内经济发展目标和实事工程建设“两承诺”,增强村干部的工作责任性。建立健全村级招待费用限额制、村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等制度。

  4、构筑村干部关爱体系。按照“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的要求,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构筑起村干部关爱体系。继续实行村干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做到人人起码有一份保险;建立村支部书记年薪制,在激励的同时,也为跨村任职创造条件;开展“二探望”、“五必谈”活动,即:本人生病探望、家属生病探望;家庭遇到重大变故时必谈,工作遇到困难必谈,干部之间遇到不协调必谈,人事遇到变动时必谈,个人思想遇到苦闷时必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村干部,严厉打击惩处个别群众诬陷、诽谤村干部行为。

  (三)以“双育一帮”为载体,切实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

  1、以“育苗”为重点,把好党员的“源头关”。建立完善群众推荐、___推荐、居住地公示和工作地公示的“双推双公示”、凡进必考和班子成员和中层机关干部联系结对等制度,严把入口关,把优秀的苗子吸收到党___中来。

  2、以“育才”为目标,提高党员的自身素质。依托党员服务咨询中心,建立党员分层次培训制度和班子成员上课制,确保农村党员一年内必须接受2—___次集中党课教育。同时按个人需求、行业特点有针对性设立课程进行培训,实行“菜单式”培训,提高党员的自身素质,增强兴业致富的本领。落实党员“设岗定职,联系村务”制度,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进性。建立普通党员实践教育制度,让普通党员轮流主持党日活动,增加学习、锻炼机会,增加各方面才能,从中选拔优秀的人才充实到村干___伍去。

  3、以“帮扶”为举措,实行党员的人文关爱。坚持党委帮支部、支部帮党员、党员帮群众,充分发挥困难党员帮扶基金的作用,通过定期走访慰问、就业推介、免费体检和免费培训等措施,体现党___对党员的人文关爱。在党员服务咨询中心成立镇流动党员支部,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让他们真正感受到___的温暖。

  (四)深化推广“明伦经验”,扎实推进农村基层___建设。

  1、开展村级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五乡镇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明确村党___和村委会的职责,理顺村党___与村委会的关系,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管理程序,制定一系列村级管理制度,出台符合各村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完善村级___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村委会向村党___报告工作、村三委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村党___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级自治运行机制。

  2、落实群众“四权”。通过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群众的“知情权”;通过完善村干部述职评议、村干部报告工作制度,落实群众的“监督权”;通过完善“三会决策”机制,即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村三委会提方案、党员大会议方案、村民代表大会定方案,落实群众的“决策权”;通过制订《村民自治章程》,实行村民自治,落实群众的“参与权”,真正实现村党___领导方式从直接“为民作主”向领导“由民作主”转变。

  3、建立村民要事协办和联系群众制度。完善村民要事协办制度,村民有要事,村级能解决的应予以积极解决,村级不能解决的应积极主动地协助其解决,真正发挥村党___在村民中的“聚民心”作用。建立镇村干部月末走访制度,深入群众,听取~,了解民情,广集民

  智。完善结对帮困制度,党员联户、村干部联厂,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做到解民忧,暖民心。

  4、抓好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村的创建和推广。明伦村是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示范村,也是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的示范村。充分发挥好示范村的典型辐射作用,以明伦村为样板,向全镇各村辐射,争取到___年,有3—___个村成为省、市级示范村。

  (五)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1、因地制宜,巩固发展村级___经济。坚持从各村实际出发,拓宽发展思路,充分利用闲置土地、___旧房、新建厂房出租等方式增加___收入,增强农民收入。合理、科学制定村级___经济发展计划和措施,树立“多业并举,多条腿走路”的观念。唱“地方戏”,走“特色路”,走出各具特色的强村富民之路。

  2、深化以“三点一室”为载体的“双提高”教育活动。继续深化开展以“三点一室”(宣传点、文化点、体育点和图书室)为载体的“双提高”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村级分层次动态(范本)目标考核管理,加大对“三点一室”的扶持补助,进一步加强城乡文明一体化步伐。

  3、健全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强化镇会计服务站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机制。对会计人员实行培训、轮岗、考核等制度,规范会计服务站人员的职责、任务、目标、奖罚措施。继续做好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简化细化公开程序和内容,要让群众看得清、看得懂。健全村级财务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村主要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四、___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建立了以党委书记为全镇村级___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群书记、组___员为具体落实责任人的村级___建设工作责任机制,做到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实行班子成员联村包片制度。各村党___要根据镇党委的总体部署,按照“五好”目标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基层党___建设工作计划,建立起相应的___建设工作责任机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认真实施。务求实效。

  2、分类指导,加强督查。镇党委一年两次听取和研究基层___建设工作,强化对各村___建设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并把抓___建设的工作成效作为评价衡量村级班子的重要依据。对已达到“五好”的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再上新台阶,建成示范和样板;对中间状态的村,针对其薄弱环节帮助扶持,促其达到“五好”目标;强化对相对落后的村的重点帮扶工作,采取结对帮带、对口扶持等形式,促其加快转化。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篇六: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黄冈市市区社区(村)出具证明事项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9.07.192019.07.19黄政办发〔2019〕14号

  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黄冈市市区社区(村)出具证明事项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9〕14号

  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市区社区(村)开具证明事项过多、过滥和不规范等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52号)和《黄冈市市区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黄政办发﹝2018﹞61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了《黄冈市市区社区(村)出具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以下简称《保留清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清单化管理。按照社区(村)证明事项原则上只减不增的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退出机制,凡未列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受理条件;未经批准,市区各单位不得擅自增设证明环节;确需新设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纳入清单。

  二、优化服务流程。将列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统一纳入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并明确相对固定的具体经办人员,认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确保集中、规范、高效办理,切实方便群众。市区两级政府部门要对照《保留清单》完善权责清单和办事服务指南,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等事项的办理

  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进行优化。

  三、加强信息共享。市区政府及部门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和企业查询相关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做好电子证照库和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尽快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方便群众办事。

  四、强化监管责任。市区政府及部门不得以取消证明材料为由放松监管,避免出现服务“真空”和管理“空档”。要积极探索引入承诺机制等诚信机制,通过个人声明或承诺方式替代证明材料、加大失信行为惩治力度等方式,切实夯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五、特殊情况处理。对在市区外办事过程中,确实要求企业、群众到社区(村)开具清单之外的证明,社区(村)应本着便企利民和合法合理的原则予以出具。

  附件:黄冈市市区社区(村)出具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附件

  黄冈市市区社区(村)出具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序号

  证明事项名称

  索要单位

  证明内容

  1经营场所证明

  市场监管部门

  为无法提供有效房屋权属证明或使用证明文件的企业注册登记出具住所证明。涉及非“安全、环保、不扰民”行业的企业,使用自有住宅或租赁他人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由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或利害关系人出具的同意使用的书面意见。

  2居(村)民经济困难证明

  教育、人社、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

  对申请低保户、五保户的个人或家庭调查核实相关信息。对申请援助或救助的个人或家庭提供相关证明意见,用于申请法律援助、各类助学金、困难补贴、病残救助、受灾生活救助、临时救助、诉讼费减免等(低保户、五保户、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除外)。

  3婚育证明

  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

  办理生育登记、再生育审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准入终止妊娠证明等(婚育情况发生变化且情况复杂需出具此类证明);相关档案不全的,协助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婚姻状况。

  4亲属关系证明

  司法行政、不动产登记、人社、保险、法院等部门

  办理继承类公证、财产继承、领取保险、抚恤金、不动产登记、诉讼等事务时。(无法定证照可以证明相互之间的关系,包括监护关系、监护资格)

  5收养当事人情况证明

  民政部门

  收养人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送养人是否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情况证明。

  6居民正常死亡证明

  公安、人社、保险等部门

  居民在家正常死亡的,证明死者身份和死亡事实。

  7就业创业登记证明

  人社部门

  记载就业、失业状况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公示,申请就业援助,办理就业创业证。

  8失地农民相关证明

  人社部门

  本村(社区)居民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事务。

  9农村分户证明

  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

  农村户口分户,划分宅基地;集体土地转移、变更登记;农村宅基地审批。

  10农村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

  不动产登记、林业、司法行政等部门

  办理土地权属、林权登记、林木采伐审批、纠纷调处质证、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11从事中医实践活动证明

  卫生健康部门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证明被考核人员在本村(社区)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

  12政审类证明

  人社、公安、人武等部门

  发展党员、公务员招录、人民警察招录、辅警招聘、征兵等。

  注:1.上述证明事项包括盖章材料、办事申请表格、起证明作用的说明类材料等;

  2.涉及刑事、行政等案件办理的证据材料不包括在内。

  ——结束——

篇七: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

  学习领悟《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发言稿

  期限?两年左右。目标?基本实现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明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旨在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

  《意见》目标明确、导向清晰,既规范了村级组织承担的“责任清单”;也划定了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等“负面清单”。以后,村级组织再遇到“牌子”多、“责任状”多、大会小会和考核材料多等现实困境,就有了针对性很强的改进依据。

  基层减负呼声由来已久。2019年是党中央确定的首个“基层减负年”,自当年3月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拿出实招硬招,基层减负工作成效不断显现。

  甘肃省张掖市持续清理规范整合各类政务App、微信群,对滥用积分排名、过度强调留痕等问题说不;重庆市搭建基层智慧治理平台,形成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利用”,提升街镇社区工作效率,减少工作报表约1/3;贵州省出台新规,要求省级发文数量压减30%以上,政策性文件、综合报告原则上不得超过5000字……各地给基层减负的创新探索层出不穷,引发了基层干部和网友的关注和好评。

  治大国如烹小鲜,基层一线往往最能体现治理效能。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村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只有村级组织良好运转,乡村治理的水平才能提升。只有拿出实招减轻“有形负担”、化解“无形压力”,才能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让基层干事创业的激情活力充分涌流。

  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一位村级干部说得实在:“形式主义的东西也是要花费时间和精力,这部分去掉之后,我们有更多时间精力来思考和谋划村集体的发展。”深化整治形式主义顽瘴痼疾,建立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村级干部才能放开手脚抓好工作,从而让减负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面临许多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负担减下去、效能提上来,让村级组织“轻装上阵”,事关乡村振兴的未来。基层减负是攻坚战、持久战,抓常抓细、见事见效,才能让村级组织工作更加高效、村干部作风更加务实、老百姓获得感更加充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

篇八: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

  规范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创街道党建工作新局面的要求;是改善党建薄弱环节,升级进档的要求;是促进党建工作树立新典型、创造新经验的要求;是进一步探索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结合全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规范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街道党工委按照区委的要求,通过各党(总)支部的共同努力,涌现出了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党建示范点,村(居)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为全办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但在个别基层党组织中,仍然存在领导精力不到位、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措施不力、深层次问题解决不好、少数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等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培育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性的基层党组织,通过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使农村基层党组织中的先进更加先进,中间向先进靠拢,后进学有目标、赶有方向,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推进和全面提高。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基层党建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示范带动、规范提高、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思路,进一步把基层涌现出来的好的做法和经验以示范点的形式总结规范,应用推广,分层分类建设一批硬件完善、软件规范、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基层党建示范点,为我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大局,把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出一条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实际,严格标准,坚持数量服从质量,突出地域特色和实际效果,建设一批时代性、典型性、代表性较强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

  3、坚持突出特色,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落实创建措施,以创建示范点的实际成果来推动党的基层组织

  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4、坚持统一规划,齐抓共建。有效整合项目、信息、资金等方面的资源,采取联系、帮扶、以奖代补等方法,积极构建上下联动、城乡互动格局,努力建设一批党建示范精品工程。

  三、目标任务和标准条件

  (一)目标任务。

  从现在起,用2年时间,分三批把办事处所辖74个村(居)党支部建成区级党建示范点。

  (二)基本标准。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爱岗敬业,整体素质高,作风过硬,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工作机制灵活,抓党建促发展思路清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硬件设施配套,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党建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富有成效。

  4、工作业绩好。党组织作用发挥充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业务工作在本系统,本行业走在前列,党建

  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影响,能够代表基层党建工作先进水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5、群众发映好。党组织善于依法维护各方面合法权益,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

  (三)具体标准

  一、基层组织建设公开栏

  (一)村情简介。本村的地理位置、耕地、人口、村民小组、村干部数、党员数等情况;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及主要量化指标。本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措施,主导产业、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人均纯收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党员发展规划等情况。

  (二)村“两委”工作、议事制度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三)党务公开栏和宣传栏。

  二、痕迹资料

  (一)文档类:1、基层党建年度工作、学习计划;2、半年工作小结和年终工作总结;3、其它单项党建工作总结。

  (二)名册类:1、党员名册;2、村干部名册;3、农村后备干部名册(“三培养”名册);4、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及党员发展名册(包括发展党员公示、票决等材料);5、农村流动党员台帐;6、农村困难党员台帐;7、“党员结对

  帮扶”花名册(党员帮户花名册);8、其它需要建立的名册、台帐。

  (三)记录、手册类:1、支部手册;2、会议记录簿;3、民主生活会记录簿;4、村议事恳谈会记录簿;5、账、单相符的党费收缴登记簿;6、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7、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一簿三册”;8、村干部民情和工作日志。

  (四)党建活动资料类:1、上级有关文件及材料;2、党员“设岗定责”相关资料;3、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度相关资料;4、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相关资料(组织讲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5、党员结对帮扶制度相关资料及“关爱农村困难党员”资金发放情况等;6、代理村民事务的相关资料;7、村党员大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党员发展、公益事业建设等相关会议记录;8、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相关资料;9、其它需要收集的党建主题活动工作资料。

  (五)制度类:1、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2、村民委员会议事制度;3、村务公开制度;4、村“两委”工作职责;5、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制度;6、党员经常性学习制度(“三会一课”);7、党组织生活会制度;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9、党员电教工作制度;10、党员发展、管理工作制度。

  三、活动场所室内外布置规范

  (一)村级组织牌子:干净整洁、字迹清晰,示范点名称使用规范准确。党支部、村委会标牌各1块,竖牌,2.4M×0.3M,置于院门处或办公楼入口处。内容为中国共产党XX梁才街道办事处

  XX村(居)党支部(白底红字)、梁才街道办事处XX村(居)村(居)民委员会(白底黑字)。牌子制作材料、大小规格及字体应保持统一。

  (二)村办公室设置:办公室牌,10CMx30CM,白底黑字。设立书记(主任)办公室、计生服务室、治安纠纷调解室、接待(荣誉)室、广播室、青妇兵活动室等,可一室一牌,也可一室多牌。办公室牌子的制作材料、大小规格、字体颜色及悬挂方式保持统一。

  (三)活动阵地布置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应设置以下活动阵地:

  1、“会议室”、“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室”。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一室多用,但须悬挂相应牌子。室内前面可悬挂党旗、党徽;后面为党建活动展示牌;两边可根据情况选择将党建工作制度牌、新农村建设展示牌、标语上墙。要有能够容纳相应人员的桌椅,党员活动室要配备党旗,党员电教室要配备开展电教活动、远程教育的相关教育设施设备。

  2、“图书室”、“阅览室”。可合二为一,但必须悬挂相应牌子。室内应有基层党组织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农村适用技术、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务工技能、文化等类书籍,图书室管理制度上墙。

  (四)党员活动室硬件设施

  1、能容纳20人以上会议的桌椅。

  2、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一套。要求配备29寸以上电视机一台,影碟机一台,市、县远程教育教材齐全。

  3、报刊架、图书柜、档案柜、文件、资料悬挂栏。

  四、党建载体活动

  农村党建示范点重点以“双强”为目标,开展以下几项活动:建立农民代办服务点、开展“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和党组织“双向承诺”、流动党员“双向带动”活动、按照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建设要求,推进“六好”组织建设等。

篇九: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

  对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构建组织工作落实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和指导

  机制,加大跟踪、检查、推进和落实工作的力度。建立定性与定

  量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将目标责任考核与年终本人述职、个人自

  评、机关干部测评、领导综合评价的“一述三评”相结合进行考

  评,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构建组织部门和谐促进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彰显人性

  化关怀,开展“四必访”活动,营造温馨关爱、心情舒畅的和谐

  环境。坚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实行定期思想政治素质分析、交

  流发言制度,打造恪守协作精神的和谐队伍。

  对组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构建组工干部能力提升机制。

  按照中组部要求,开展“讲

  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依

  托党支部这个载体,打造组工干部交流、实践、调研和创新平

  台。

  2、要加强发挥组工干部的表率作用。要加强组工干部要在

  作风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要求组工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顾大局,讲正气、树新风,带头讲政治、在机关上下形成加强五个方思想作风、学风、工作

  树立面作风(即:

  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八个方面良好风气

  服务人作风)建设、民,真抓实干、(即:勤奋好学、学以致用,联系群众、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

  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的热潮。

  的检查3、进步上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作风建设

  考核,对工作事项和任务目标,要搞好分解,加强化监督

  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组工干部个人档案,并

  作为评选先进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

  坚持实事求是,努力做到

  “四看”

  在考察干部选人用人的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

  是的原

  则,全面准确地考察领导干部。在具体实践操作中,应坚

  持做到“三看”:一是看德行;二是看作风;三是看民意。

  二.

  坚持群众路线,做到

  “四个结合”

  从我们的实践来看,要贯彻好《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改进

  干部考察方法,应该做到“四个结合”。

  1.

  内外结合。既听党内的意见,也听党外的意见。扩大群

  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并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始终贯穿于干部考察的全过程。实践证明,考察干部,党内意见

  是重要依据,但党外意见也不可或缺。

  .虚实结合。就是考察“显绩”与“潜绩”相结合,对领导

  干部主要成绩的评价不停留在现成的看得见的可以用

  “量”表

  达的实绩上,同时注意“潜绩”,看其对当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

  明的长远发展作出了什么贡献,打下了哪些基础。一方面,我们

  注意考察干部是否牢固树立了

  “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是否

  始终把发展所在镇的经济放在首位,一切围绕发展转,一切围着

  发展干,并能正确处理加快发展、深化改革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

  系,在任期内作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绩。另一方面,我们也注意考察干部是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否具有与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思路和思维方式。

  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基础,准备后劲。

  .正反结合。考察干部,我们不仅了解正面的意见,也了

  解和倾听个别的甚至反面的看法。

  在考察干部政绩的同时也对其

  “败绩”进行考察。如考察干部的决策水平,了解其是否因决策

  失误使工作受挫,经济建设是否受到损失;

  考察领导干部的用人

  水平,是否以关系的亲疏为尺度,用庸才不用人才;考察干部政

  策水平,是否片面理解政策,机械地执行政策,是否曲解和错误

  地执行政策。

  .纵横结合。就是在考察干部中,坚持从纵向和横向了解

  情况。考察前,首先对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工作基础、人际关

  系、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纪检审计部门的反映等作初步了解,拟

  定考察重点。考察中,真正扎下去,不搞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不凭一两次汇报就断定一个干部水平的高低,只看一两个

  “景

  点”,就评判一个乡镇、单位工作的优劣。到一个乡镇单位了解

  情况,不仅要听会上的,也要听会下的;不仅要听干部的,也要

  听群众的;不仅要看“门面”和“窗口”,努力做到全面、客观、真实、科学地评价干部,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

  对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明确权责范围,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体现在

  动议环节

  坚持把规范干部调整动议行为作为防止和纠正选人用

  人不正之风的前提和基础。针对以往动议干部不够规范的现象,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干部动议"五动五不动"规定。"五动",即

  领导班子职位出现空缺、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需要轮岗交流或回

  避、领导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领导干部经考核不胜任

  现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适宜担任现职等五种情况可以提出动

  议;"五不动",即在机构变动但尚未明确、县委主要领导即将变

  动、领导职数已满且班子运行良好、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事先未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等五种情况下不能动议干部。

  通过明

  确干部调整的时机、范围和条件,规范了动议行为,增强了干部

  选任动议的计划性、针对性和科学性。按照”五动五不动”的要求,还进一步规范了动议内容,实行"三提三不提",即只提动议原则,不提具体职位;只提选任标准,不提具体人选;只提选拔要求,不提选拔范围,从而排除了说人,任工作的干扰。去冃、打招呼等不良现象对干部选

  年9月份,针对县直部门部分领导班子职位出

  现空缺、上半年考核中部分领导班子运转出现问题、个别领导干

  部任职时间较长需要交流等情况,集体研究提出了干部选任动议

  方案,确定了动议范围内每个岗位的选任条件和选任方式,定具体范围和人选,保证了干部选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顺利

  推进。

  二、创新提名方式,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体

  现在不确

  推荐提名环节

  坚持把规范推荐提名环节的行为作为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

  风的"源头工程",针对以往干部选任提名方式单一、选人视野不

  宽等问题,研究制定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办法,对县委管理的领导

  岗位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提名,针对不同岗位,采取了四种推荐

  提名方式:一是重要岗位全委扩大会推荐提名。

  二是新提拔岗位

  公开推荐提名。三是轮岗交流岗位由组织部门综合提名。

  开选拔竞争提名。

  三、改进识人手段,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体

  现在考察环节

  坚持把干部考察作为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关

  键环节,积极改进考察程序和方式,建立了差额考察制度,增设

  了考察对象演讲陈述环节。

  四、实行差额票决,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体

  现在讨论决定环节

  为防止用人问题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严格执行党委讨

  注重发挥集体把关、民

  "三关"。

  四是公

  主决策的作用,探索创新干部任免票决制度,坚持严把

  一是严把审查关。二是严把讨论关。三是严把票决关。

  六、强化监督措施,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体

  现在全程监督之中

  坚持把强化监督作为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是全程记实。三是跟踪问效。

  在发扬民主的同时,还认真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主要

  创

  新方式,加大力度,对干部选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一是任用监

  督。二

  在以下几个环节严格把关:

  一是在确定选任条件时严格把关;

  在提交常委会讨论前"碰头"时严格把关。

  对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

  是在确定差额考察对象时严格把关;三是在沟通酝酿时严格把

  关;四是(一)

  继续开展学历教育,改善队伍的学历结构。调动组织

  和个人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广大工作人员,特别是年

  轻工作人员,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工作需要的专业,脱产或不脱产参加提升学历层次的学习,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

  (二)

  加强培训基地、教材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工作的实

  际需要,加大培训基地建设的步伐。在课程设置、教材使用上,要结合各工作实际,注重效果,保证质量,避免重复。在教师队

  伍建设上,要注重培养选拔一批业务精、实践经验丰富、并且有

  较强授课的能力的骨干作为自己的专兼职队伍。

  (三)

  增强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

  要按照不同职位的工作人

  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知识,统筹规划,精心设计,安排和组织

  好培训工作,做到每期培训结业均应严格考试、考核,并将培训

  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四)

  建立培训计划备案和质量评估制度。严格把关,对可

  办可不办的培训班坚决不办,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提出计划,保证培训不走过场。同时,还要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研究制

  定切合实际的评估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促进

  培训教育质量的提高。

  (五)

  建立干部学习档案制度。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

  工,分级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对干部脱产培训、在职自学以

  及理论学习的考试考核结果,要及时搜集、记载、整理,并存入

  干部本人档案。

  改善工作队伍的2012年即将到来,在新的一年里我将在以往的工作基

  础上,总结经验,寻找方法,再接再厉,以更加以饱满的热

  情投身到工作中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新农村建设为

  目标,以为民谋利益为根本,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的为村民

  服务。

  1.

  加强各种知识的学习,注重理论结合实际,向镇、村

  干部学习农村工作方法,向书本学习农村理论知识,从各方

  面提升自己。特别是加强农村基础知识和关于农村的各项方

  针政策的学习,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拓宽自身知识层面,以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继续开展农村调研,深入考察,研究符合村民意愿和适合本村发展的路子。同时带头学习,大胆探索带动村里现有的干群不断转变观念,加强学习,研

  究市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本村村民服务。

  2.

  参加各种实践,增强基层工作业务水平。多角度、多

  渠道与外界接触,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增强解决纠纷技巧。

  同时,更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及时、经常为群众提供各

  类信息。要不断的学习,并掌握一些先进的农业科技,形成

  强大的动力,切实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二、要做好村里的各项工作。

  1.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培训好广大党员干部,认真

  学习上级有关精神文件和党的惠民政策,提高广大党员干部

  思想素质和为民服务的能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热点、难点问

  题,做好为群众谋利,提高村支两委的凝聚力、战斗力。

  2.

  继续做好群众工作和村委会日常事务。推进村务信息

  公开,贴近村民,打好群众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树立村干部

  良好的形象,构建和谐的政民关系,以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

  继续做好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各项工程的建设,把群众

  利益放在首位,真正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做实事,切实提高

  农村群众整体生活质量

  3.

  要更好的融入到群众中去,与群众们打成一片。新的一年将会有新的工作任务,要的走进田间地头、走进弱势群

  体、走进工作一线。要及时了解村里各项工作的动向,多向

  村干部和村民们学习,多

  问题,以便及时的解决。多/村与他们沟通交流,了解村里的各种

  走访群众,了解他们存在的困难

  和问题,并想办法解决;并处理群众之间一些简单的矛盾纠

  纷,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循循

  善诱。同时,还可以

  多向村民们学习一些农业知识,参加一些农村的实践活动。

  4.

  要促进村里经济发展,需要通过项目支持,寻找适合

  村里发展的项目,向上争取,通过项目带动贤官村整体发展,如在贤官村建设生态农庄的规划。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

  织,增强农民群众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同时争取上级相关

  部门的支持,力争去外地参观学习较为规范的农民专业户,结合我村实际,努力提高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水平,切实降

  低农民的收益风险。

  总之新的一年里,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农村工作本领,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从而不辜负上

  级领导对我的期望和支

篇十: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

  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勤廉履职行为实施办法

  常办发〔2011〕88号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熟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勤廉履职行为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东南街道办事处,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现将《常熟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勤廉履职行为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常熟市委办公室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31日

  主题词:农村工作规范实施办法通知

  抄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办,市民政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人口计生委、司法局、信访局。

  中共常熟市委办公室2011年12月31日印发

  常熟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

  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勤廉履职行为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勤廉履职行为(以下简称“三规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村级组织工作职责

  第二条村党组织

  村党组织(含党委、总支部、支部)是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

  的领导核心。村党组织书记负责村全面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1、推动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推进强村富民。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立足本村优势,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发展村级主导产品和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致富项目,搞好生产经营服务和资源开发,努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3、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工作路线,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要求,对其他事项进行监督。

  第六条村党员大会

  村党员大会是村级党内重大事务的决策机构,由村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大会由村党组织负责召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有关问题。主要工作职责: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研究确定村党组织工作规划、计划;

  2、听取和审议村党组织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3、选举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处分和处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委、总支部建制的村党组织由各所属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处分和处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委、总支进行审核。)

  第七条村党群议事会

  村党群议事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党员群众代表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与监督的组织,既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又参与事务决策过程。议事会议由村党组织召集。

  党群议事会成员的产生:

  1、议事会成员由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构成,可适当安排村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种养大户经相关程序担任议事会成员,一般不少于20人,其中,非党群众占比不少于40%;原则上要有1名村党务干部进入议事会;

  2、议事会成员的产生,由村党组织按1:1.2的比例确定名额及推选方案,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合大会选举产生,并予公布;

  3、议事会成员任期与两委会班子任期一致。

  党群议事会主要工作职责:

  1、听取和审议村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涉及村民和集体利益等其他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2、汇集、反馈党员群众对村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村两委会,由村两委会商议决策;

  3、参与对两委会班子工作的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第八条村民会议

  村民会议是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机构,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对村级组织提出的重大议案进行决策。村民会议的召开,应当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由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决议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为有效。主要工作职责:

  1、选举村民委员会,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2、讨论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

  3、讨论制定村级经济建设、社会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4、讨论通过村级财务预决算、村建设规划、村内兴办公益事业、新建项目、人口规划等重大事项;

  5、听取并审议村委会工作报告;

  6、改变或撤销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7、讨论决定其他涉及村和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涉及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外,可由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条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重要补充形式,遵循民主、合法、代表民意的原则,代表村民日常行使对重大村务的决策权和对村民委员会的监督权。

  村民代表的产生:

  1、由村民按居住或生产区域每15户推荐一名代表,总人数由村民委员会确定,但不能少于20人,原则上普通党员、群众所占比例要分别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2、村民代表任期与村民委员会委员任期相同,一般在村民委员会换届后十日内,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可连选连任,对村民代表的撤换应经原选区村民会议通过,缺额的村民代表从原选区中推荐产生。

  村民代表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

  1、代表村民参政议政,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决算以及村民委员会提出的村务方面的重要问题;

  2、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定期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对二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不信任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可劝其辞职或提请村民会议予以罢免;

  3、向群众宣传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带头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4、广泛搜集村民意见,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5、改变或撤销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6、必要时提请召开村民会议;

  7、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议时,以超过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同意为

  通过。

  村民代表会议下设专项工作机构:

  1、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成员11人左右,主要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成员任期与村民委员会委员相同,组长一般应由具备专业知识的成员担任。主要职责是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征求和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对村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做出答复或者进行整改,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汇报村务公开的监督情况。

  2、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中推选产生,成员5至7人,严格按照村帐镇代管要求做好村级财务的日常监督工作。主要职责是参与研究制订村委会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研究决策,审查村委会每月的财务收支和债权债务的核销处理情况,监督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发包,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民主理财工作及村委会的财务运行状况,提出今后财务管理的建议。

  村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第十条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三会”

  1、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实行一人一票制,审议股份合作社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重大投资决策、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财务预决算和年终分配方案。

  2、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在股东(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具体行使职能的决策机构和经营管理机构。董事长是股份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股份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资产经营方案以及日常的资产经营管理。

  3、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合作社的监督机构,承担对董事会的监督职能,对集体资产的投资、经营、收益、分配和非经营性开支等实

  行有效监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村级工作运行程序

  第十一条本办法规定的村级工作运行程序规范共包括七大类19项,未纳入本办法规定的村级工作可参照执行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村党组织活动类工作运行规范

  1、规范村党组织设置

  (1)党员100人以上的村,一般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2)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村,一般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3)党员50人以下的村,一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4)村党委(总支部)下设支部,一般按区域、行业、产业等划分;

  (5)村党委(总支部)下设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以30人以下为宜;若下设支部党员人数较多,可按不同类别划分若干个党小组。

  2、规范村党组织活动

  (1)村党委(总支委、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2)村党委(总支部、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全年不得少于2次;

  (3)村党委(总支部)下设支部党员活动一般每月进行1次,全年不得少于8次;

  (4)村党组织应将活动开展情况每季度上报镇党委。

  第十三条村务决策类工作运行规范

  1、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内容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任期目标或年度目标;

  (2)村集体单笔万元以上资金使用;

  (3)财力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方案,包括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立项等;

  (4)公益事业项目的可行性方案,包括公建设施、村道建设、污水管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村庄整理等;

  (5)村庄建设规划、土地调整方案;

  (6)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与修改;

  (7)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2、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遵循“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重大事项由党委(总支委、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群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并做到决策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

  (1)党委(总支委、支委)会研究提出拟决策重大事项,以及事项的初步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

  村委会的提案,或10名以上党员、1/10以上村民、1/3以上村民代表联名的提案,党委(总支委、支委)会应统一受理,并作提议;

  (2)两委会就党委(总支委、支委)的提议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完善该事项实施的具体方案或建议。会议采用表决方式,依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群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对商定的拟决策事项,进行酝酿、论证。会议采用表决方式,决策事项须由2/3以上成员到会并过半数同意才能通过审议。会议形成审议意见;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对通过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大会表决。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再次进入“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

  (5)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须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内公告不少于7天;

  (6)决议事项的实施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布不少于5天。两委会对收集的群众意见在30日内给予答复;

  (7)党委(总支委、支委)会提出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议题,以及“四议两公开”形成的决议,不得违反上级政策文件规定;

  (8)村级重大事项讨论通过后不得随意更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的有关会议要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在形成的决议上签名或摁手印。村纪律监督委员会要按照要求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进行监督,镇要派人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进行监督和指

  导。

篇十一: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

 关于加强村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办)各单位:

  近年来,按照市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村部建设,部分村能立足实际,克服困难,稳步推进“村部建设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实现了村村有村部的目标。为进一步巩固村部建设成果,规范村部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村部作用,切实增强村级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我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必须把村部建设作为“四有一责”的重要内容,村村实现200平方米以上的村部,为切实把村部建设工作抓好,就村部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四有一责”的要求,坚持“一室多用、综合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健全,利用充分、群众满意,分类指导、全面提高”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强村部规范化建设,不断开发完善村部功能,努力把村部建成富民、助民、安民、乐民的政治文化中心,使之真正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群众之家。确保到2012年底实现村村都有产权公有化、制度规范化、功能多样化、活动经常化的村部,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

  力的阵地支持。

  二、主要内容

  1、明确建设目标。按照因村制宜、分类建设、循序渐进的原则,每个行政村按照“八室(综合办公室、综合活动室、综合服务室、世代服务室、文化室、警务室、调解室、卫生室)两超市一广场”的标准要求建好综合服务中心,必须全部达标,将全镇村部分别建成示范型、普及型、基本型三种不同层次的村部。建设标准为:①示范型村部:使用面积500平方米以上,要求达三分之一的村,②普及型村部: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③基本型村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2、加强配套建设。一是设施建设。村部要统一增挂“××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牌子,并配齐必要的办公桌椅、办公电话、电教设备和档案柜等;村“两委”标识牌要按镇党委统一挂牌,村部八室由镇统一制作上墙;村部显著位置须设立永久性党务、村务公开栏。二是环境建设。加强村部周边环境整治,做好硬化、绿化、美化工作,保持整体环境的整洁有序。示范型村部,提倡在村部适当位置设国旗杆、悬挂国旗。三是制度建设。全面推行村部“软件格式化”,在村党组织创争园地和党建工作十项制度上墙的基础上,可由上级组织部门对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任务、村级组织各项制度等内容作进一步明确,并统一制作下发。各村也可结合实际,将本村富有特色、创

  新型和实效性强的制度纳入制作上墙的规定之内。

  3、实施规范管理。村部属于村集体资产,产权归集体所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由镇代为统一管理。凡涉及村部及相关设施出租、发包、经营服务等事宜,必须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决定,并坚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予以实施。实行村干部正常办公和轮流值班制度,对外公布联系方式和值班电话,主动为群众提供相关服务,方便群众办事。落实专人对村部内外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做好保洁、防火、防盗等工作。及时更换、更新党务和村务公开栏,公开内容一般应包括村级年度工作计划、村干部分工、财务预决算、集体经济收支明细、村级资源招投标、有关税费政策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村级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有力,落实较好。

  4、强化作用发挥。在实施村部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开发和完善村部功能,努力将村部打造成“六个中心”,全方位服务党员群众。一是组织办公中心。利用村部开展村级日常办公,落实工作部署,集中处理村级事务,发挥组织办公中心的作用。二是党员活动中心。依托村部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学习培训等活动,使农村党员经常受教育、管理更规范,发挥党员活动中心的作用;三是党群议事中心。坚持以村部为民主议事平台,定期召开党员、村民议事会和民主恳谈会,商

  议涉及村级发展、事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发挥党群议事中心的作用;四是教育培训中心。通过村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开展农业实用技能、政策法规、市场经济及科技文化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党员群众致富本领,发挥教育培训中心的作用;五是便民服务中心。借助村部有效开展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和民事纠纷调解等工作。按照基层政务服务网上运行的要求,将内网正常维护好,方便老百姓办事,在村务公开栏中,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农资、劳务、病虫害等实用信息,发挥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六是文化娱乐中心。提高村部利用率,将文化信息服务室(图书室)、体育活动场所等公共资源免费向村民开放。结合农村传统节日,举办内容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发挥文化娱乐中心的作用。示范型村部要能全面发挥上述六大基本功能,普及型村部要能较好地发挥各项功能,基本型村部要能发挥组织办公、党员活动、党群议事等基本功能。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10月20日—10月25日)。对村部实地丈量,拿出规划、建设方案,对功能发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照村部规范化建设主要内容和相关标准,因村制宜,按照示范型、普及型、基本型三种标准,明确本村部规范化建设的重点。

  2、达标建设阶段(2012年11月1日—12月31日)。各村要根据调查情况,以经济适用为前提,研究制定出本村村部规范化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实际,拓展思路,采取新建、购买、改建闲置学校(厂房)等措施,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宜修则修、宜改则改、宜买则买,努力解决“不达标”问题;对于已有达标村部,要加强配套,科学管理,充分开发和挖掘功能,发挥村部应有作用。

  3、规范管理阶段(2013年1月1日—2月28日)。各村要对村部进行一次产权清理,尽快办好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做到“村有镇管”,防止随意将村部出售、转让或挪作他用,避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等资产流失。要进一步完善村部内、外部配套设施建设,特别要抓好外部环境整治、活动场所标识、各项制度上墙和相关设施的配备。要以村部为主体,以便民利民为原则,着眼于发挥村部作用,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村部利用率。

  4、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3月1日-3月10日)。各村对照村部建设的三种层次的标准,先进行自查,在自查符合标准的情况下,向镇党委提交验收申请。

  四、激励措施

  为迅速、扎实有效推进村部建设,作出以下决定:

  1、奖补措施。党委决定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对村部建设给予奖补,凡2012年底达标的村部,镇给予奖补,新建村部按每100平方补助1万元,装修村部按每100平方补助3000元。

  2、单位挂钩。除市政府确定的万户结对帮扶的单位外,镇确定安排每个村有一个单位挂钩扶贫,帮助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

  五、强化领导

  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村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的有关事宜。要严格执行村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要求,不断细化工作措施,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重点在加强村部管理和完善村部功能上下功夫、出实招,切实保障村部正常运转和发挥作用,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按序时进度完成目标任务。

  以上意见,希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篇十二: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

 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建设调查报告

  周立新

  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村各项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和组织实施者,是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的重要主体,其规范化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农村综合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和领导核心地位。面对新的发展形势下的要求,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有着深远的意义。然而,仔细审视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现状,仍有一些矛盾和问题值得思考。

  一、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一)村级“两委”关系不和谐,影响基层民主建设。

  这是当前村级组织结构失衡中最为直接的因素,直接关系到基层民主的健康成长。农村传统的集权思想和特权观念还很浓,农村“两委”关系不协调、职责不明问题还比较突出,“两委”班子尤其是书记、主任的权力之争导致内耗严重,形成“两驾马车”现象,致使两委间“窝里斗”,造成工作被动,甚至瘫痪。

  这与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的本质相违背,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相背离。

  (二)村级干部文化素质较低下,缺乏规范培育机制。

  由于多种因素,大多数村级干部的文化程度较低,具有小学、初中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就是凤毛麟角了,知识结构单

  一,科学知识贫乏,面对变化的农村形势显得无所适从,这几乎是

  “通病”。然而相应的培养教育机制仍不健全,很多教育资源难以到位,管理制度也很难落实。

  (三)村级组织日常工作欠规范,随时分散效率低下。

  在农村,村干部开展工作多为随时性、分散式。村干部日常工作没有固定的时间地点,这种“游击战”不仅使群众“有事难找人”,而且对村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途径。规章不全、制度不善、监督不力,导致村干是否在做群众工作难以知晓,造成“选举天天见,平时无身影”的不良局面。而现有的村部也只是应付上级检查或摆摆架势,平时村部基本是“人去楼空”,造成集体房产隐形流失。

  (四)村务公开情况不理想,造成群众信任危机。

  现阶段,许多村子虽然设有专门进行村务公开的设施,但是更新内容的周期过慢、事务公开的程度不高等不健全的问题,致使村务公开栏形同虚设。尤其是对于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的大事的不公开和欠公开更是令广大群众对村级组织的信任大打折扣。

  二、关于解决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问题的对策思考。

  (一)健全规范化制度体系,规范协调村“两委”。

  大量的情况表明,少数村庄“两委”关系不协调,问题表现在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与管理由谁说了算、按什么程序办上,根子出在缺乏一套借助村民自治形式扩大基层民主的规范化制度

  体系。在这种情况下,从营造一个规范协调的“两委”工作氛围入手,探索一套实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统一的规范化制度体系,使之从“人治”向“制度治”进而向“法治”转变和发展,使之既能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又能体现农民当家作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时代要求。

  (二)加强规范培育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素质。

  不断加强对农村干部的培训教育,有针对性地举办村“两委”干部培训班,提高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和为民服务水平。抓住上级扶持发展的有利时机,扎扎实实地抓好薄弱村的转化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党员发展任务。认真抓好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切实做村干部教育和管理工作,保持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大对远程教育设备的运行与管理力度,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及广大群众的培训。

  (三)实行绩效考核目标化管理,强化规范日常工作。

  主要内容包括干部创业目标化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和与干部工资挂钩的奖惩机制等。建议在换届后,强力推行的村级领导班子创业承诺制,把村干部在任期及各年度的工作,按照经济发展、公益事业、社会和谐、规范化建设等内容,制定三年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公布上墙,为引导干部创业、督促干部践诺建立了一个良好的机制。还可以建立干部绩效考核和与干部工资挂钩制度,对农村干部工资实行“双百双评”,把村“两委”干部的工资分为基础工资、政绩工资和民主评议工

  资,政绩工资由乡政府按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百分考评,民主评议工资由村民代表按照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百分考评,从而使干部的工作绩效和个人的工资报酬直接挂钩。

  (四)做好村级事务公开工作,提高群众对组织的信任。

  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要把“村务公开栏”建成体现他的本质,让群众“喜闻乐见”,除了要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有的放矢地进行公开外,还要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水平,设臵专岗及时调整和拓展公开内容等。

  村级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绝非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有其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的不利特征,按照理顺关系、规范建设、创新发展的总体步骤,扎实推进、重在落实,我相信我镇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201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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