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林务官制度(10篇)

时间:2022-11-27 10:5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德国的林务官制度(10篇)德国的林务官制度  大自然的启示读后感六篇  这篇松下新之助所作的文章主要写人生要经历坎坷成败,就像大自然的花草都要经历风雨的洗礼一样。对此,我有同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德国的林务官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德国的林务官制度(10篇)

篇一:德国的林务官制度

  大自然的启示读后感六篇

  这篇松下新之助所作的文章主要写人生要经历坎坷成败,就像大自然的花草都要经历风雨的洗礼一样。对此,我有同感。

  古今中外,多少叱咤风云的人物,经历了风雨的考验,最终成为一代豪。有一位哲人曾经说过:“曲线为什么比直线美?就因为它有流动的韵味,就因为它不是单一的,就因为它能领导眼睛做变化无穷的追逐。”如果把曲线比喻为人生之路,那么人生艰辛的步伐就是那流动的韵味。如果往事平淡无奇,那往事还值得回首吗?人毕竟是凡夫俗子,注定都要经历坎坷成败。

  司马迁的遭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被动地受了酷刑,失去了尊严,他后来却完成了一部鸿篇巨制----《史记》。如果他没有受酷刑,可能就编不成的!因为他没有失尊严之悲,没有被冤枉之恨,没有把这悲愤之情化作动力来完成万古流芳的《史记》!

  如果你还不能说服自己,就自我抚慰一下吧!你可以对自己说:“每个人都是一只被上帝咬过的苹果,这咬掉的一口可能是聪明,是美貌等。可我为什么经历的坎坷成败要比别人多几倍呢?只不过上帝太喜欢我,咬的这口特别大而已!”

  朋友们,请记住这样一句话: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这篇文章使我深刻明白了,我们只有对生命拥有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他的无限生机,我们人类也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在这个星球上,拥有生命神性光辉的也不仅仅只有人类,包括其他一切生物也是如此,比方勤劳的蚂蚁,自由自在的小鸟,高原精灵藏羚羊和海上救生员鲸等,甚至还有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及参天的古树,都无不丰富地蕴涵着生命世界

  的底蕴。在浩瀚的生物海洋里,有益于人类的生物我们姑且不管,即使是一只害虫,它虽然在人们的厌恶、唾弃和捕杀中生存,但它无意中也为自己的天敌(益虫)提供了食物,从而能保证益虫更好的生存,维系着整个大自然的生态平衡。确实,我们应该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这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当它们被杀害殆尽时,延续地球的生物链遭到破坏,人类就像是最后一块多米诺骨牌,接着倒下的也便是自己了。

  记得去年的夏天,我走在放学的路上,突然看到有一个小男孩捉住一只蝴蝶后肆意摧残,蝴蝶在惊慌、怯懦和无奈中瑟瑟发抖,小男孩玩儿够了,就任意撕毁那衬托蝴蝶美丽的地方----翅膀,我急忙上前制止他,可还是晚了一步,他已经把蝴蝶重重的扔在地上,我拣起来一看,被玩弄的奄奄一息的蝴蝶在我手中挣扎了几下,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我眼前仿佛出现了这只蝴蝶往日那舒展着美丽翅膀自由自在飞翔的一幕,而那一刻,一切将成为一个美丽的回忆……这件事使我至今不能忘却,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约束着我。

  有一首歌中所唱的“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我们人类只有敬畏生命,崇尚科学,热爱大自然,都怀着一颗慈祥的心,那么我们的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才将会变的更和-谐,人们的生活才会更幸福。就让我们共同呼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共同托起美好的明天吧!

  前几天,我们学习了《大自然的启示》这一课,这课讲的是一位德国的林务官命令他的手下把森林“清扫”干净,森林面貌顿时改观了:林子里又宽敞又干净,连一根杂草也没有。林务官看着,心里美滋滋的。这个命令执行后,毛毛虫和其它害虫吃树叶,啃树枝,钻树心,森林渐渐给毁了。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我们要按大自然的规律办事,否那么会产生与我们想要的美好愿望完全相反的结果。

  有一个故事也说明了这点。

  一群人和一个生物学家结伴来到了一个海滩,海滩上有许多的龟巢。他们要观察幼龟是怎样离巢,怎样回到大海里的。

  不久,他们发现了一个大龟巢,他们静静地等待幼龟离巢。突然,一只幼龟伸出头来,这时,一只食肉鸟飞来,咬住了这只幼龟的头,他们中的一个人叫生物学家赶紧去救那只幼龟,他不肯,在其他人的催促下,生物学家走过去极不情愿地抱起那只幼龟,向大海走去,把那只幼龟放进了大海。刹时,千万只幼龟鱼贯而出,争先恐后地爬向大海。从龟巢到大海有一大段沙滩,无遮无挡。食肉鸟飞来了,海鸥、嘲鸫和鲣鸟也飞来了,它们将幼龟饱餐了一顿。他们见此情景,赶紧摘下棒球帽,迅速抓起十几只幼龟,往海边跑,以弥补自己的过失。数十只食肉鸟满载而归后,沙滩上的幼龟已经瘳瘳无几。他们哀叹道:“我们干了一件多么愚不可及的事啊!”

  是呀,违背大自然的规律,往往会产生我们不想要的结果,这就是《大自然的启示》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

  《大自然的启示》是一篇散文。作者由小小的嫩叶摇身变成饱满的绿叶,联想到大自然时时刻刻都在涌现着无穷的生命力;由静静地承受风和雨的磨练和洗礼的小花和小鸟,联想到了那大自然相辅相成的和谐步调;最后,又由姿态万千、变化无常的白云,联想到了各式各样分分秒秒都在变化莫测的人生际遇与命运。

  在《大自然的启示》着篇文章中,出现了“雨要下就下吧,风要吹就吹吧。”三次。风雨最终都会停下来的,花儿仍抬着它那不屈的头,鸟儿仍拍动着弱小的翅膀,放声高歌,让歌声在天空中回荡。

  其实,花儿和鸟儿的磨练,正如人生旅途中的一部分:时而风吹雨打,困顿难行;但时而雨过天晴,鸟语花香。

  嫩叶的茁壮成长,是它一刻都不停地活动、成长与改变,是它无穷地涌出的活力,是它自信心迸发出的生命力。

  云朵儿的无时无刻都在变化,恰似我们的心,我们的命运。我们的心,无时无刻都在变动,所以让我们的命运会昨天不同于今日。人生如流动的天空中的云朵儿,而流动的云朵儿的数量与形状就像我们人生旅途中的重重困难。

  作者从嫩叶变绿叶,小花和小鸟的磨练和洗礼和云的千变万化得到了最后的:“假设每一个人都能保持坦诚、谦虚的胸怀,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责的工作,必可体会出那漫长人生中的无穷乐趣。”其实,我们的总希望就是能够振作精神,克服困难,奔向前程,我们的心中已孕育了人生的新希望。

  虽然人生旅途中,会有风吹雨打,会有雨过天晴......但是只要我们不放弃,我们就能取得成功!

  今天,我学完了一篇课文《大自然的启示》。这篇课文是由两篇科普小短文组成。《“清扫”森林》讲述了德国林务官异想天开的命令把森林“清扫”干净,从而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好心办了坏事,把森林渐渐消灭了。教育了我们不能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要了解与保护大自然。《人类的老师》介绍了科学家从蜻蜓、蝙蝠和鲸等动物身上得到启示,有所创造和创造,告诉我们要更好地利用大自然的规律。

  人类自古以来就想象鸟儿一样飞上蓝天,终于在1903年创造了飞机。可是,在飞行速度不断提高经

  常会发生机翼因剧烈抖动而破碎,造成机毁人亡的惨祸。科学家最终发现,其实蜻蜓早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原来,每只蜻蜓的翅膀末端都有一块比周围略重一点的关键。春秋战国时期,鲁国人鲁班因为被带锯齿的小草划伤而创造了锯子。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牛顿从苹果落地得到启示,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这些都是大自然给人类的启示。

  被小草划伤的人不止鲁班一人,看见苹果从树上落地也不止牛顿一人,而单单他们受到了启示。所以,我们要经常开动脑筋,要注重知识的积累。

  大自然的启示无处不在,只要我们做个有心人,就会从中受到启迪。我是一名小学生,所以从现在开始要打好根底,要更加努力地学习

  大自然的奥秘真奇妙,文中《大自然的启示》讲述从前德国林务官上任后把森林灌木砍伐,杂草去除,没想到后来给森林所有树木带来了枯槁灾害。

  原来林务官想不到大自然中万物都是互相联系,才能保持大自然的生态平衡。枯枝落叶腐烂后可作肥料增强土壤肥力。矮树是小动物栖息场地,灌木和杂草多,侧小动物和鸟类自然多,好多动物和虫类是以食树叶、嫩枝为生,而鸟类侧以昆虫为生。

  然而,林务官砍伐树木去除杂草侧鸟儿飞走,害虫侧大量繁殖,它们没有了天敌所以更加逞凶渐渐把树林给毁掉了。

  大自然的奥秘是无穷无尽的,所以我以后更加要好好学习掌握更丰富的知识。

篇二:德国的林务官制度

  德国城市森林建设的借鉴与启示

  徐文辉

  【摘

  要】德国广泛开展近自然林业实践,采用近自然林业理论建设城市森林具有许多显著的特点,有许多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期刊名称】《林业勘察设计》

  【年(卷),期】2012(000)001【总页数】5页(P33-37)

  【关键词】德国;城市森林;近自然林业;经营管理;建设规范

  【作

  者】徐文辉

  【作者单位】福建省林业厅,福州350003【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S731.22011年10月9日—29日,本人有幸参加由福建省林业厅组织的赴德国“城市森林规划建设与管理”培训团,在德国考察学习,实地参观了德国黑森州林业局、吕纳堡市政府、赛尔霍尔市森林局、汉堡森林研究所、吕贝克城市森林局、汉堡城市大学、艾博斯瓦德学院、柏林林业局、拜仁州森林局、拜仁州森林公园等地,重点学习德国近自然林业的城市森林建设模式及其理论实践,城市森林建设方面的立法和行政管理手段,城市森林景观和森林公园的规划设计与建设,屋顶绿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通过实地考察与广泛交流,加深了对德国城市森林建设中近自

  然林业的理论与实践的了解,其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1德国林业及城市森林概况

  德国位于欧洲中部,国土面积35.70万km2,人口8200多万人,经济实力位居欧洲首位。德国自然条件优越,境内河流、湖泊星罗棋布,海洋性气候和内陆性温带气候并存,年降雨量500~1000mm,十分有利于林木的生长发育。全德国森林面积1110万hm2,森林覆盖率30.7%,森林总蓄积量约32亿m3,平均蓄积量约300m3/hm2,人均森林蓄积占有量34.2m3,在欧洲国家中居首位。

  德国城市森林建设特点鲜明,大部分城市周围和内部都有大面积保存完好的林带和片林,整个城市镶嵌在茫茫林海之中。城市里无论是街头绿地、公园,还是楼前楼后,到处都是以高大乔木为主构成的城市绿地,建筑掩映在森林和树木之中,森林均匀地分布于市区的各个角落,在整体上构成了一个森林环境。城市自然状态下的森林绿地与周围的天然林带连为一体,不论是城镇乡村还是山野田畴,沿途都是林木葱郁、翠色满目。大地绿意充沛、生机盎然,群鸟戏水、鸭肥鱼欢,近自然林业经营十分成功。

  2德国城市森林建设的主要特点

  2.1高标准保护和控制原有森林和绿地

  二战后德国采取了恢复森林资源的林业发展战略;20世纪60年代开始推行森林多功能理论,实行了森林多效益发展战略;90年代开始采用“近自然林业”的理论与方法,并作为新的林业政策和经营方针。这些战略的实施,使得大部分城市周围留住了大面积的林带。城市内的森林绿地也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德国有许多有数百年甚至上千年历史的皇宫,其皇家花园一般均有宫廷式园林和广阔的草地林木,这些绿地都被精心照料,即使是在偏僻的远郊,这些皇家花园也没有被任意占用,至今仍完好无损,构成了功能强大的城市“绿肺”。

  2.2大手笔规划和建设新区绿地

  德国在新城区建设时除对建筑体要做详细的规划外,还大手笔的规划和配套了大面积的绿地。其绿化效果达到了尽善尽美的程度,既增添和创新了新景色,又保持和完善了天然美景。园林绿化部门,在园林绿化布局的手法上,除建筑广场采用规划式外,一般采用自然式手法。表现为多层次、多树种、多色彩、树冠线起伏,打破单调整齐划一格局。在开阔的大草坪上点缀稀疏的树丛及花卉,形成开朗景观,其间开辟漫步小道,设置园灯、座椅,配置以水池、喷泉。公园中建筑很少,地形略有起伏,不搞大型山石,以大面积草坪、树丛构成自然式园景。公园的水面上,天鹅、野鸭自由游弋,草丛中松鼠、野兔不时出没,生态环境十分优美。

  2.3庭院绿化和养护深入人心

  德国人普遍具有较强的绿化、美化意识,其严谨、整洁得近乎苛刻的性格,在庭院绿化上也充分得以体现。几乎没有一个家庭不搞绿化,并且市政部门对家前屋后的绿化管养还有严格的管理标准。有关条文规定:出租房屋人必须对庭院绿化的管养负责。市民也经常会监督周围庭院绿化的养护情况。经常有人举报养护不认真的户主,经核实后,城市市政部门会快速派出专业队伍进行突击整治,然后会有一纸“突击整治”缴款通知送达户主。

  2.4屋顶绿化形成普遍共识

  鉴于屋顶绿化具有补充绿地面积、降低绿地建设成本、制造氧气、减轻热岛效应、节约能源、延长建筑物寿命、提高建筑物的整体价值等方面的优点,德国大力推广屋顶绿化新理念和研究屋顶绿化新技术,屋顶绿化的相关规范已非常详尽,德国也拥有了世界范围内最大的屋顶花园市场。德国还鼓励开发商做屋顶绿化,在德国要收取雨水流失费,如果做了粗放型的屋顶绿化,只需要收一半,因为本身它就有很强的蓄水能力。目前,德国的屋顶绿化率已达10%以上,30%~40%的新建住宅都进行了屋顶绿化的建设。屋顶绿化这种发挥着重要的环保节能功效,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绿化方式,得到德国民众的广泛接受。

  2.5企业绿化建设公园化

  德国企业十分重视工业文化与园林景观的结合。德国大众汽车集团,在其总部所在地沃尔夫斯堡专门规划建设了大众汽车城主题公园,不仅仅展示最新款式的汽车,还十分注重公司品牌形象的塑造。公园看上去更像是一个高尔夫球场,有水池和丘陵。现代化的汽车博物馆“生长”在山水之间,汽车品牌馆分别坐落于湖岛之间,充分体现自然、人、技术的和谐。园内广场行列种植落叶乔木形成林荫广场,临近人工湖处设有亲水平台。为了突出各馆特色,除了考虑外形与内部展示风格外,还在种植树种选择上加以区别,在大众馆种植桦木,在奥迪馆种植槭树,用英国栎树来衬托本特莱馆,以板栗树反映兰波地尼故乡的地中海风情,在赛尔特馆附近配植银柳,于斯可达馆边种植波希米亚椴树等。

  3德国城市森林建设的成功经验

  3.1城市森林管理机构明确

  城市周围林带由各级森林管理机构负责。德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从联邦到地方林区,共建立五级森林管理机构。各级森林管理机构均属垂直隶属关系,与地方政府行政隶属无关,从而避免森林管理体制中的地方政府干预。联邦级:机构设置于联邦农业及消费者保护部,林业为农业部下设司。主要负责全国林业政策、法律、方针、计划的制定,林业执行情况的统计,各州林业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州级:设置于各州的农业部,负责辖区内具体政策的制定,全州森林经营管理合法性的监督,州国有森林的管理,私有林和社团林的经营指导。区级:在州以下分区域设立森林管理局,负责经营管理区域内的国有林,审批私有林经营的申报文件,对私有林主提供免费咨询。城市内德森林绿化一般由市环保部门负责,公园的管理和维护也交由专门部门负责。

  3.2城市森林建设规划法律化

  德国各州、市都十分重视城市森林化。德国城市森林建设规划工作历史悠久,基础

  丰厚。1875年普鲁士制定城市管理法规;1900年颁布德意志国家规划法;1937年颁布《帝国居民点法》;1937年制订《德意志城市新形象法》;1977年修订、颁布《建设法典》。这些法律中对城市森林绿化及生态建设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德国的规划在决策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反复的公示,最终由议会审议、批准,使之具备法律效力。任何擅自改变规划的行为是不可能发生的,即使是一项确需调整的规划,少于一年不可能履行完调整审批程序。一般来说,每个城市均有一套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筑规划,详尽规定土地使用、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生态保护等要求。需要重点改造的地区必须编制经每个公民反复参与、议会最终审定的修建性规划。正是因为上位规划的有效指导和地方规划的细致周密,再加公众的广泛参与,才使得德国城市森林绿化建设既风格和谐,又各具特色。

  3.3城市森林法规政策体系健全

  林业政策是德国的一项国家政策,林业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联邦森林法制定于1975年,1984年进行了修改,全称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保持森林和发展林业法》,各州在此基础上均制定了州的森林法,做出了更具有操作性的法律规定。甚至有的州、市(如吕贝克市)对本辖区内的每块森林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形成了林业法典。此外,在森林的经营方面,还要执行欧共体制定的《自然保护法》。与森林经营相关的还有《联邦种苗法》、《联邦狩猎法》。德国没有林业公安,但法律赋予了林务官在林区行使警察的职能,对森林区域内的违法行可以进行处罚。在城市森林绿化建设方面,二战以后,战争中受到破坏的园林绿地逐渐得到恢复。1971年联邦政府颁布了《城市建设促进法》,1976年颁布了《自然保护及环境维护法》,使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和自然风景保护,在法制上得到了保证。

  3.4森林管理理念先进

  德国的森林经营具有悠久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德国森林管理的理念引领了世界的森林经营活动。1826年德国提出的法正林模式,一度成为德国,及至世界许

  多国家实现森林永续利用的一种理想森林范本。但这一理论主要考虑到的是森林蓄积的永续利用,忽视了森林的生态保护功能、森林的稳定性和森林的可持续经营。二战后德国确定了森林用于木材生产和发挥社会效益双重目标。20世纪60年代,开始实行了森林多效益发展战略,90年代开始应用“近自然林业”的理论与方法制定新的林业政策和经营方针。德国基于近自然林理念,提出的森林远景图就是用自然的方法培育出混合型的、多层次的、多样性的森林。由于德国森林资源私有化程度较高,因此,除法规、政策的约束与引导外,政府在私有林主将其它土地改变为森林,将单一性针叶林改造成混交林和在森林区开展生态、环保、自然保护等活动都给予了资助。

  3.5森林及绿色教育从孩子抓起

  德国非常重视绿色教育,在德国有一个词——“森林教育”。这种教育面向全社会,尤其是青少年。二战结束后大量人工营造森林,许多青少年参与了植树活动,由此留下了一片片“学生森林”。开展这方面的教育活动,政府各级林业机构、相关协会及生物圈保护组织等都积极参与并大力加以推动。德国的森林安全协会除配合各级森林管理机构开展保护与发展森林的工作外,“森林教育”也是该协会的主要任务。1973年,协会的柏林分会在柏林西南森林区建立了一个森林博物馆,陈列了许多有关森林的实物标本和图片,至今接待了50多万青少年和成人。通过陈列展览、森林教育等活动,让大家了解森林,认识森林。现在,德国的有关协会、基金会和政府管理机构广泛建立类似的教育点,仅在柏林地区,就有近百个“绿色教育点”。我们考察了许多森林公园和林管处,在这些单位均设立了森林陈列馆,为市民提供绿色教育和绿色体验,特别是让学生熟悉森林,培养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同时,认真严谨、文明守法的公民素质是提高城市森林绿化品位的重要条件。

  4推进福建城市森林建设的几点建议

  4.1认真编制城市森林工程规划。

  规划的科学性是以系统性、前瞻性、社会性为前提的。德国的城市森林规划之所以显得非常科学,就在于它注重了系统的考虑,注重了以人为本,注重了公众的参与。从我省的实际情况看,城市森林工程主要搞好三个板块建设。一是搞好城市周围森林屏障建设。禁伐城市周边现有的森林,保护城市现有绿量;对生长不良、林分结构不理想的林分通过树种结构的改造等措施,提高森林的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对宜林空地,栽植景观优美的绿化大苗。同时,对城市周围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要保护和建设力度,构建良好的生态景观等。二是城市建成区绿化。主要是搞好城市公园、小区休闲公园建设、主次干道绿化、组团隔离带建设及屋顶、墙面、立交桥、人行天道等立体绿化,让市民“出门见绿,抬头见树,推窗见景”。旧城区主要搞好拆危建绿,建设部分休闲广场,让老百姓有休闲行动的场所;新城区主要是结合城市建设,划定“绿线”,将城市绿化与城市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通过“一控一提”(控制容积率,提高绿化率),增加绿地面积,提高绿化档次。三是配套建设森林文化工程,将森林城市建设与文化相融合,为市民提供郊游、休闲的好去处。

  4.2积极培育“近自然林业”的城市森林经营理念。

  由于德国人较强的森林保护意识,催生了一系列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建设规划和管理机构的完善,引发了先进的森林管理理念的产生。继“法正林”模式后,“近自然林业”的理论和方法在德国得到应用和推广。培育“近自然林业”的城市森林经营理念,首先要从根本上改变纯经济利益观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绿色生态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即先确保“思想之根”。其次是保护城市周边的原生性森林植被,这些森林可说是“经营之本”,这些植被往往最能代表当地的森林状况,其森林的稳定性和生态保护功能也远优于人工营造的森林。目前我国城市绿化建设中常见的先毁林后种树的现象无异于“舍本逐末”,明显有悖于“近自然林业”的经营理念。其三是转变人工营造的城市森林的经营方式,在原生植被普遍受破坏的情况

  下,人工林成为城市森林的“经营之源”。在城市周围和城市内的森林和森林公园,应倡导培育与环境相适应的、稳定持续的、多层次多结构的混交林。营造城市森林应尽量保存原有植被,新造树种大力提倡使用乡土树种,慎用外来树种,确保营造的城市森林可以在“近自然”的经营状态下生长良好。出于某些需要确需使用外来树种时也应使用经过长期引种驯化的,已证实对当地的生态环境无不利影响的树种。对新引进的外来树种应尽量弃用。

  4.3切实加强城市森林建设规范。

  城市森林建设的规范程度,决定着城市森林工程规划的执行程度,决定着城市面貌的好坏。德国的城市森林建设之所以有特色、不走样,就在于它有一套严格的工作程序。因此,在城市森林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减少人为干预,严格实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个样、管理一个法”。规划一经批准,就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对城市森林建设规划要组织专家科学论证,并提请人大审议,使之成为受法律保护的绿化规章,以保证规划的延续性。政府应当担负起历史重任,理顺城市林业管理体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加林业资金和技术投入。

  4.4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绿色产业,积极筹措城市森林建设资金。

  构建城市生态工业体系,建立生态产业园区,大力发展前景广阔的环保工业,实现土壤肥力提高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等,为城市林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实施城市林业的分类经营,制订统一的城市林业产业规模和产业政策,大力开展城市森林资源综合利用和开发技术的研究,着力发展花卉产业、名优特新经济林、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及城市森林生态旅游。城市森林建设是一项投资巨大的绿化工程。应改变过去城市森林建设仅靠国家投入的单一方法,广吸民营企业投资造林,倡导全社会科学造林,提高造林质量。建立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有机结合的新机制,切实突破城市林业资金瓶颈,大力发展产业规模效益。依靠科技兴林,是振兴我国城市

  林业的根本出路。总体而言,就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原则,实行“几个一点”的办法筹集城市森林建设资金,即争取国家投入一点、整合省级资金补助一点、市级财政安排一点、县(区)自筹一点、社会投入一点,努力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筹资渠道多样化、融资造林与引资造林并举的格局。同时,各地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出台一些激励政策,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城市森林建设的积极性。

  4.5坚持城市生态园林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并重,发展城市森林文化。

  在德国的城市园林建设中,人们越来越注重以生态学为基础的园林设计和自然生物群落的配置,以增加城市林业的生物多样性。在这一点上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有很多。比如,在我省,生产型园林可充分利用各种庭院、城郊空地及垃圾堆场,建成果、药、木、花、草等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园林系统;观赏型园林可以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观赏植物、观赏动物资源;保健型园林可建成中草药资源的保护与繁衍基地;抗逆型园林则可以充分发挥其抗污染、净化环境的功能,充分利用城市的各种逆性生境,引进抗逆性强的动、植物种类;文化型园林在创建不同的文化环境生物群落时,要加强对各种文化环境,如风景名胜地、寺庙等的古树名木的保持与复壮,充分发挥珍稀濒危园在珍稀动、植物的保护与繁衍方面的重要作用。传统园林因生态配置不合理,致使园林空间异质性较低。对此,生态园林的建设应把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相互配置在一个群落中,充分利用空间资源,构成一个稳定的、长期共存的复层混交植物群落,以此提高环境多样性和园林的自然度,从而为昆虫、鸟类、小型兽类等野生动物的引入创造良好条件,使整个园林空间更加异质化,极大地丰富物种多样化。在城市公园等园林中还应注意绿化的连续性和整体性,创造自然起伏的地形和增加各种水体面积,为丰富园林植物、动物种类创造良好的生态条件,使城市园林既重视乔、灌、草的造型、造景和美化、绿化,更注重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城市空气污染问题的缓解等方面的需求,使城市色彩更丰富,外观更美丽。

  4.6广泛开展森林宣传教育,培养城市森林建设人才

  德国的城市森林之所以能够建设得如此良好,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森林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森林保护和建设成为德国人的自发和自觉的行为,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行为均极易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城市绿量也因此成为考核各级议会工作业绩的指标之一。城市森林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需要社会公众支持与参与的公益事业,因此广泛开展森林宣传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党委、政府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开辟专版或专栏、制作专题电视片、开设森林工程公益广告、印发宣传资料、举办文艺演出和开展演讲比赛、街头咨询、征文活动、巡回宣讲等活动,对城市森林建设进行广泛宣传,打造声势,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城市森林建设。中小学要把绿色教育当作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从小培养中小学生形成爱护森林、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各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要设立绿色宣传教育基地,供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观考察,增强热爱森林、保护生态意识。

  德国的城市森林从最初的规划阶段开始,到城市森林的建设阶段,直到建成后的管理和维护阶段均要交由专门部门和专业人员负责,专业性确保了规划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在此过程中城市林业建设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不可或缺。由于城市林业建设需要同时兼顾生态效益与景观效果,必要时还需要体现人文特色,所以其人才培养与一般的林业专业人员培养还要有所区别。因此,要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推广体系,稳定科技推广队伍,培养一支既具有古典园林和传统林业科学技术,又掌握现代园林和林业科学技术的城市林业设计、管理队伍,提升城市林业整体竞争力,加快城市林业升级。

  参考文献

  [1]国家林业局赴德国、奥地利林业考察团.欧洲近自然林业的借鉴与启示[J].林业经济,2011(7):88~91.[2]钟德全.考察学习瑞士、德国、比利时林业的感受和启示[J].新重庆,2009(12):94~96.

  [3]浙江省林业考察团.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典范[J].浙江林业,2011(10):31~33.

篇三:德国的林务官制度

  国外林业发展现状及其可借鉴的经验

  作者:李昌文,李昌玉,任君芳

  来源:《现代园艺·下半月园林版》2019年第3期

  在全球生态环境和绿色经济发展大背景下,国际林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研究分析国际林业发展动态有助于推动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1]。自从1992年里约地球峰会,特别是1997年第11届世界林业大会以来(这次大会以讨论“面向21世纪的林业可持续发展”为议题),林业可持续发展成为各国林业发展的最基本的时代课题,是当前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林业发展方向[2]。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包括林地生产力和森林再生产能力的可持续发展,持久地保持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价值,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物种和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不断提高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等[3]。

  1国外林业发展现状

  1.1德国

  德国是世界林业发展的先驱。对森林的保护有完整的法律体系和完善的森林管理制度,从联邦政府到地方林区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机构简单,职能明确,简捷高效,许多林业生产和经营服务,由林业专业协会、中介组织承担,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其次具有高素质的林务官制度,高度重视林业教育和培训[4]。

  德国联邦及州政府和中国一样,每10年进行一次森林资源清查,并且严格执行年采伐量小于年生长量的规定[5]。1898年,盖耶尔提出“近自然林业理论”,近自然林业是一种先进的森林经营理念,是二战后德国人民经过几十年森林经营活动实践不断探索、总结、完善而形成的森林经营理念与方法[6-9],指在经营目的类型中使当地群落主要的乡土树种得到明显表现[3]。德国是近代林业科学的发源地,其森林的效益主要体现在不能货币化的生态效益上,森林已成为提升德国文化和产品品牌、保持工业化文明的手段。完善的社区林业是德国林业的一大亮点[10-12]。在过去,德国大多数私有林场主依靠自己的力量经营森林,近年来对森林经营毫无兴趣、缺乏林业知识、自己没有经营能力以及不在当地居住的林场主逐渐增加。

  1.2美国

  美国林业历经了100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森林管理经验。美国林业的发展大致分为6个阶段。(1)森林利用初期阶段:此发展阶段的管理方法为森林资源皆伐;(2)森林破坏阶段:这个阶段的管理方法为森林资源开发利润最大化;

  (3)边治理边破坏阶段:管理方法为环境保护与林木资源;

  (4)森林多目标利用阶段:这个阶段的管理方法为森林多目标、多用途管理;(5)生态利用为主兼顾产业利用阶段:管理方法为注重森林生态系统的管理;(6)可持续利用阶段:管理方法为农林复合生态系统管理[13]。

  美国20世纪80年代初,针对全球保护生态环境的浪潮,J.F.Franklin教授提出了“新林业”理论[14]。此后对国有林实施森林生态系统管理,美国林业向可持续发展转变[15]。理论强调森林经营在突出环境保护价值的同时,发展多功能、集约化林业,重视森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综合发挥,强调林业多功能兼顾,建立合理的森林形态和森林结构[16]。

  进入90年代以来,根据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的森林资源和林地可持续经营要求,美国国有森林已全面禁伐,转变为以环境保护和娱乐游憩为主的生态、森林旅游和长期研究

  用林,采用“依法治林、产学研结合、政府支持和永续性利用”的森林经营模式[17-18]。21世纪至今,美国林业发展进入可持续利用阶段。美国政府用法律手段来管理资源,加强对资源的立法。迄今为止,美国已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美国林业管理体制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在制定政策和法律法规时充分尊重部门和学科的合作和协调。在近100年的发展中,美国的森林面积仅减少了13%左右,从1992年至今,其森林覆盖率一直维持在33%左右。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政府推行行政管理机构改革方案,制定了建立有企业家精神的管理部门,注重节约开支、基层服务和职员责任感培养。

  1.3日本

  日本林业基本情况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1)日本森林覆盖率高,分布均匀,覆盖率为67%,居世界前列。(2)林种的划分具有明显的国情特征,林种划分为循环利用林(类似于我国的用材林)占总面积的30%、共生林(类似于休闲风景林)占20%、安全林(防护林)占50%。(3)林地私有化程度高,私有林面积占全国森林面积的39%。(4)注重提高国民对森林多种功能的认识。日本国民对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认识,已远远超过对经济效益的认识。(5)尊重国民意愿,注重依法治林。日本林业能持续保持森林面积、蓄积稳定“双增”,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能够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国民意愿,制定明确目标,有一套完善的易操作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森林法》和《林业基本法》是林业管理的基本大法[3,20]。

  日本木材资源多,但自给率低,目前,80%的用材靠进口,20%靠自产[19]。因此,为鼓励造林,日本对林业长期而稳定的扶持,主要有3个途径:林业补助金制度;林业专用资金贷款制度,一般是无息或低息贷款,用于造林、林道及林业结构改善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与林业相关的15个税种采取减征、免征和延期纳税等扶持措施,确保了林业的快速、健康发展[3]。2003年4月,日本公布的《森林—林业白皮书》一书中提出今后森林资源建设要面向可持续经营,要为遏制全球气候变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服务,要有利于森林多种机能的发挥[19]。

  1.4英国

  英国是个少林国家,截至1998年3月英国有林地面积为244万hm2,森林覆盖率10%。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的年木材远不能满足本国对木材的需求,约85%需要靠从国外进口,但英国森林恢复很快,自90年代以来,英国每年新增造林都在1.5~2万hm2之间。其中以私有林造林面积增加最为明显[20]。

  英国林业的发展也走了一条从森林资源大量破坏到森林资源大面积恢复的曲折道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成立了国家林业委员会,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大面积森林恢复工作,通过几十年来的努力,使英国林业很快走出了低谷,开始踏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6]。英国因林牧争地矛盾十分突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通过国家、私人及公私合营等多途径来恢复全国森林[21-22]。一方面国家林业委员会通过买地进行大规模造林。另一方面,国家又通过形式多样的补助、减免林业税及提供技术援助等政策来鼓励私有林主造林的积极性[20]。通过这种多方位的森林恢复途径,使得英国森林资源得以迅速恢复,森林覆盖率从一战前的3%上升到现在的10%。

  英国林业管理体制具有层次少、效率高的特点,并实行国家林业委员会—地区林业局—林业局的三级管理[22]。国家林业委员会机构设置比较精简,林业部门具有相对独立性,国有林业企业不受地方政府干预。英国注重规范的林业标准化经营,很早便开始了林业标准化工作。英国林业经营除了依靠林业法律外,主要是通过林业标准化来规范管理。育苗、造林、抚育、采伐、野生动物保护、病虫害防治及林产品加工利用等均有各自的经营标准。同时任何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营林及采伐活动均需在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评估后才可进行[23]。

  英国林业的发展趋势为森林的木材生产功能日益削弱,改善生态环境及休憩旅游功能大大加强,国家对林业的扶持强度越来越大,林业研究从注重实用性研究向注重森林与全球环境关系的方向转化。

  1.5加拿大

  加拿大是世界上森林面积最大的国家之一,森林面积大,接近亚洲的森林面积,占全球总林地的10%,资源丰富[24]。

  同时,林业组织机构健全,政策法律完整。基础完备,经营管理水平高[3]。

  加拿大林业部门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森林保护和生态建设模式。加拿大为保护林业生态,采取了多种措施。在可持续森林经营思想的指导下,按照不同的区域,全面预测和管理林业的社会、经济、生产和经营等。

  明确了林业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加拿大的法律、政策和具体的生产和生活活动都体现了保护森林和生态系统的原则,处处体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重视林业科研投入及林业科技推广,并将相关费用纳入财政拨款计划。根据森林自然分布的实际整体布局全国的林业科研机构,放弃按行政区划布局,在全国设立5大林业研究中心,每个中心的研究内容既有侧重又有协作。这种开放式的研究体制,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智力资源的浪费和研究的重复性。通过公有林许可证制度和颁发森林执照进行森林经营管理。森林执照对采伐地点、采伐数量都有严格限制,对造林更新也有具体要求[24-25]。政府对森林执照的申领和颁发有严格的规定,执照有效时间为20年,期间每5年进行一次资格审查。

  1.6新西兰

  新西兰是林业发达国家,新西南森林面积813万hm2,其中天然林占森林面积的79%,森林覆盖率30%。新西兰的林业发展在解决木材生产和环境保护矛盾上走出特有的林业发展模式。森林资源管理严格,1987年,国家机构改革,成立了保护部、林业部和林业公司,保护部负责对非商业林进行管理与保护。1993年森林修订法案通过后,所有私人天然林的采伐需通过政府审批并需纳入天然林可持续经营(SFM)计划和许可[26]。

  新西兰森林资源经历了大量砍伐、天然林的砍伐进行严格审查、最后对所有国有天然林的采伐和保护等变化[26]。在1920年,通过对天然林采伐利用速度的估算,到1965年,新西兰的天然林资源将被耗竭。因此,人工林进入了3个高速发展时期,人工林造林主要以辐射松为主,约占90%。新西兰森林经营管理主要通过林业私有化改革和林业分类经营。新西兰林业私有化改革是新西兰林业产业近20多年来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新西兰大部分人工林的规模化和专业化经营管理为人工林的高效集约经营提供了基础,这也是新西兰人工林经营管理的一个特点。新西兰林业分类经营是较为成功的林业经营模式。这种分类经营模式是在新西兰特定的自然、政治和经济环境的背景下,经过几十年的林业发展逐步形成的。国有人工林私有化的完成和1993年森林修订法案的通过,新西兰林业分类经营模式才得以确立[27-30]。

  新西兰的林业科研与教育,新西兰林业研究所(SCION)是新西兰最主要的林业科研单位,主要从事林业、木材加工、木材衍生材料和其它生物材料等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在人工森林培育科学和木材加工研究领域比较突出,近年来加快了在新材料和生物能源方面的研究。此外还包括肯特伯雷大学、怀阿里奇理工学院、NORTHTEC等学院及一些职业培训机构[26]。

  2国外林业发展可借鉴的经验

  2.1近自然林业经营理念

  近自然林业是一种先进的森林经营理念,其实质是在自然状态下的森林环境里,通过人为的、适度的、科学的经营活动促进森林的顺向演替,依靠自然力的作用形成稳定的多树种、多层次、异龄林的森林群落,这种森林群落能够在本身不被破坏的前提下给人类提供长期稳定的物质产品和社会、生态服务功能;近自然林业是在保护现有森林的前提下,逐步、科学、合理地采伐利用林木,同时,在森林环境里持续不断地培育下一代林木,从而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目标[31-34]。

  “接近自然”是指在经营目的类型计划中使当地群落主要的乡土树种得到明显表现。它不是回归到天然的森林类型,而是尽可能使林分建立、抚育、采伐的方式同“潜在的天然森林植被”的自然关系相接近;使林分能够接近生态的自然发生,达到森林群落的动态平衡,并在人工辅助下使天然物质得到复苏。

  2.2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深化林业改革

  建立健全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执法队伍,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依法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加强生态道德教育和林业法制教育,提高全民守法意识,依法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与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西南地区部分地区石漠化加剧趋势,尽快制定石漠化防治相关法律措施[35]。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以确保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林业部门是大而全的机构,负责的职能也很多,林业部门要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就必须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创新管理手段,提高服务能力,加快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把森林资源管理职能从企业中剥离出来,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同时要不断增加对林业的技术投入,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实施生态技术创新,从而提高林产品的核心竞争力[3-26]。

  2.3重视林业教育和科研,提供林业发展的科技支撑

  林业的发展,既要靠政策、靠投入、靠机制,还要靠科技。

  要改变林业生产与科技开发、技术推广脱节、重生产任务忽视科技投入的做法,要重视项目建设中的科技投入。要加强人的能力建设,科技项目的设立要切合实际,要解决当前生产中的紧迫问题,努力提高科技项目的成果转化率。加强技术培训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和农民的技术培训。要做好市场引导工作,加强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老百姓的经济收入[19]。

  在德国非常重视林业教育和培训,有培养从技术工人到规划管理人才的完善的林业教育、培训体系[35]。早在19世纪,新西兰就开始外来树种的引种试验,并成功筛选了辐射松等优良品种。因此,要重视林业教育和科研,加大投入,加快林业技术创新和林业人才培养,为我国的林业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撑。加大林业科研投入及林业科技推广,如采用卫星系统监控动态管理的方式,全面应用“3S”技术,建立以森林生态系统多种资源的理想状态为基础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决策技术[24-26]。

篇四:德国的林务官制度

  林务官

  德国把主管森林的人称作林务官。

  灌木

  是指那些没有明显的主干、呈丛生状态的树木,一般可分为观花、观果、观枝干等几类。常见灌木有玫瑰、杜鹃、牡丹、女贞、小檗、黄杨、沙地柏、铺地柏、连翘、迎春、月季等。

  3遭殃

  遭遇困难,遇到麻烦。

  扫帚

  是扫地除尘的工具,源于中国。早在四千年前的夏代,有个叫少康的人,一次偶然看见一只受伤的野鸡拖着身子向前爬,爬过之处的灰尘少了许多。他想,这一定是鸡毛的作用,于是抓来几只野鸡拔下毛来制成了第一把扫帚。这亦是鸡毛掸子的由来。由于使用的鸡毛太软,同时又不耐磨损,少康即换上竹条、草等为原料,把掸子改制成了耐用的扫帚。另也指蔾科植物地肤的别名。扫

  扫兴

  sǎoxìng

  扫视

  sǎoshì

  斯文扫地

  sīwénsǎodì

  扫帚

  sàozhǒu扫把

  sàobǎ

  5腐烂1、烂掉;朽坏。首先腐烂掉的是绸缎。

  2、有机体由于微生物的滋生而破坏。

  腐殖质

  已死的生物体在土壤中经微生物分解而形成的有机物质。黑褐色,含有植物生长发育所需要的一些元素,能改善土壤,增加肥力。主要方法是帮助增加可以让空气和水进入的空隙,也同样产生植物必须的氮,硫磺,钾和磷。动植物残体在微生物作用下形成简单化合物的同时又重新合成复杂的高分子化合物。

  7营巢

  筑巢。

  唐

  元稹

  《华岳寺》诗:“双燕营巢始西别,百花成子又东还。”《宋史·乐志十四》:“伊鹊营巢,珍禽攸处。”《花月痕》第三回:“玳梁指日誓双栖,此去营巢且觅泥。”马南邨

  《燕山夜话·咏蜂和养蜂》:“它们内部有分工,无论营巢、采蜜、保育幼虫、清理蜂房等杂务,都有专责。”

  8逞凶1.亦作“逞凶

  ”。做凶暴的事情。

篇五:德国的林务官制度

  国外林业发展现状及其可借鉴的经验

  作者:李昌文,李昌玉,任君芳

  来源:《现代园艺·下半月园林版》2019年第3期

  在全球生态环境和绿色经济发展大背景下,国际林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研究分析国际林业发展动态有助于推动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1]。自从1992年里约地球峰会,特别是1997年第11届世界林业大会以来(这次大会以讨论“面向21世纪的林业可持续发展”为议题),林业可持续发展成为各国林业发展的最基本的时代课题,是当前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林业发展方向[2]。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包括林地生产力和森林再生产能力的可持续发展,持久地保持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价值,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物种和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不断提高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等[3]。

  1国外林业发展现状

  1.1德国

  德国是世界林业发展的先驱。对森林的保护有完整的法律体系和完善的森林管理制度,从联邦政府到地方林区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机构简单,职能明确,简捷高效,许多林业生产和经营服务,由林业专业协会、中介组织承担,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其次具有高素质的林务官制度,高度重视林业教育和培训[4]。

  德国联邦及州政府和中国一样,每10年进行一次森林资源清查,并且严格执行年采伐量小于年生长量的规定[5]。1898年,盖耶尔提出“近自然林业理论”,近自然林业是一种先进的森林经营理念,是二战后德国人民经过几十年森林经营活动实践不断探索、总结、完善而形成的森林经营理念与方法[6-9],指在经营目的类型中使当地群落主要的乡土树种得到明显表现[3]。德国是近代林业科学的发源地,其森林的效益主要体现在不能货币化的生态效益上,森林已成为提升德国文化和产品品牌、保持工业化文明的手段。完善的社区林业是德国林业的一大亮点[10-12]。在过去,德国大多数私有林场主依靠自己的力量经营森林,近年来对森林经营毫无兴趣、缺乏林业知识、自己没有经营能力以及不在当地居住的林场主逐渐增加。

  1.2美国

  美国林业历经了100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森林管理经验。美国林业的发展大致分为6个阶段。(1)森林利用初期阶段:此发展阶段的管理方法为森林资源皆伐;(2)森林破坏阶段:这个阶段的管理方法为森林资源开发利润最大化;

  (3)边治理边破坏阶段:管理方法为环境保护与林木资源;

  (4)森林多目标利用阶段:这个阶段的管理方法为森林多目标、多用途管理;(5)生态利用为主兼顾产业利用阶段:管理方法为注重森林生态系统的管理;(6)可持续利用阶段:管理方法为农林复合生态系统管理[13]。

  美国20世纪80年代初,针对全球保护生态环境的浪潮,J.F.Franklin教授提出了“新林业”理论[14]。此后对国有林实施森林生态系统管理,美国林业向可持续发展转变[15]。理论强调森林经营在突出环境保护价值的同时,发展多功能、集约化林业,重视森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综合发挥,强调林业多功能兼顾,建立合理的森林形态和森林结构[16]。

  进入90年代以来,根据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的森林资源和林地可持续经营要求,美国国有森林已全面禁伐,转变为以环境保护和娱乐游憩为主的生态、森林旅游和长期研究

  用林,采用“依法治林、产学研结合、政府支持和永续性利用”的森林经营模式[17-18]。21世纪至今,美国林业发展进入可持续利用阶段。美国政府用法律手段来管理资源,加强对资源的立法。迄今为止,美国已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美国林业管理体制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在制定政策和法律法规时充分尊重部门和学科的合作和协调。在近100年的发展中,美国的森林面积仅减少了13%左右,从1992年至今,其森林覆盖率一直维持在33%左右。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政府推行行政管理机构改革方案,制定了建立有企业家精神的管理部门,注重节约开支、基层服务和职员责任感培养。

  1.3日本

  日本林业基本情况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1)日本森林覆盖率高,分布均匀,覆盖率为67%,居世界前列。(2)林种的划分具有明显的国情特征,林种划分为循环利用林(类似于我国的用材林)占总面积的30%、共生林(类似于休闲风景林)占20%、安全林(防护林)占50%。(3)林地私有化程度高,私有林面积占全国森林面积的39%。(4)注重提高国民对森林多种功能的认识。日本国民对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认识,已远远超过对经济效益的认识。(5)尊重国民意愿,注重依法治林。日本林业能持续保持森林面积、蓄积稳定“双增”,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能够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国民意愿,制定明确目标,有一套完善的易操作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森林法》和《林业基本法》是林业管理的基本大法[3,20]。

  日本木材资源多,但自给率低,目前,80%的用材靠进口,20%靠自产[19]。因此,为鼓励造林,日本对林业长期而稳定的扶持,主要有3个途径:林业补助金制度;林业专用资金贷款制度,一般是无息或低息贷款,用于造林、林道及林业结构改善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与林业相关的15个税种采取减征、免征和延期纳税等扶持措施,确保了林业的快速、健康发展[3]。2003年4月,日本公布的《森林—林业白皮书》一书中提出今后森林资源建设要面向可持续经营,要为遏制全球气候变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服务,要有利于森林多种机能的发挥[19]。

  1.4英国

  英国是个少林国家,截至1998年3月英国有林地面积为244万hm2,森林覆盖率10%。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的年木材远不能满足本国对木材的需求,约85%需要靠从国外进口,但英国森林恢复很快,自90年代以来,英国每年新增造林都在1.5~2万hm2之间。其中以私有林造林面积增加最为明显[20]。

  英国林业的发展也走了一条从森林资源大量破坏到森林资源大面积恢复的曲折道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成立了国家林业委员会,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大面积森林恢复工作,通过几十年来的努力,使英国林业很快走出了低谷,开始踏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6]。英国因林牧争地矛盾十分突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通过国家、私人及公私合营等多途径来恢复全国森林[21-22]。一方面国家林业委员会通过买地进行大规模造林。另一方面,国家又通过形式多样的补助、减免林业税及提供技术援助等政策来鼓励私有林主造林的积极性[20]。通过这种多方位的森林恢复途径,使得英国森林资源得以迅速恢复,森林覆盖率从一战前的3%上升到现在的10%。

  英国林业管理体制具有层次少、效率高的特点,并实行国家林业委员会—地区林业局—林业局的三级管理[22]。国家林业委员会机构设置比较精简,林业部门具有相对独立性,国有林业企业不受地方政府干预。英国注重规范的林业标准化经营,很早便开始了林业标准化工作。英国林业经营除了依靠林业法律外,主要是通过林业标准化来规范管理。育苗、造林、抚育、采伐、野生动物保护、病虫害防治及林产品加工利用等均有各自的经营标准。同时任何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营林及采伐活动均需在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评估后才可进行[23]。

  英国林业的发展趋势为森林的木材生产功能日益削弱,改善生态环境及休憩旅游功能大大加强,国家对林业的扶持强度越来越大,林业研究从注重实用性研究向注重森林与全球环境关系的方向转化。

  1.5加拿大

  加拿大是世界上森林面积最大的国家之一,森林面积大,接近亚洲的森林面积,占全球总林地的10%,资源丰富[24]。

  同时,林业组织机构健全,政策法律完整。基础完备,经营管理水平高[3]。

  加拿大林业部门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森林保护和生态建设模式。加拿大为保护林业生态,采取了多种措施。在可持续森林经营思想的指导下,按照不同的区域,全面预测和管理林业的社会、经济、生产和经营等。

  明确了林业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加拿大的法律、政策和具体的生产和生活活动都体现了保护森林和生态系统的原则,处处体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重视林业科研投入及林业科技推广,并将相关费用纳入财政拨款计划。根据森林自然分布的实际整体布局全国的林业科研机构,放弃按行政区划布局,在全国设立5大林业研究中心,每个中心的研究内容既有侧重又有协作。这种开放式的研究体制,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智力资源的浪费和研究的重复性。通过公有林许可证制度和颁发森林执照进行森林经营管理。森林执照对采伐地点、采伐数量都有严格限制,对造林更新也有具体要求[24-25]。政府对森林执照的申领和颁发有严格的规定,执照有效时间为20年,期间每5年进行一次资格审查。

  1.6新西兰

  新西兰是林业发达国家,新西南森林面积813万hm2,其中天然林占森林面积的79%,森林覆盖率30%。新西兰的林业发展在解决木材生产和环境保护矛盾上走出特有的林业发展模式。森林资源管理严格,1987年,国家机构改革,成立了保护部、林业部和林业公司,保护部负责对非商业林进行管理与保护。1993年森林修订法案通过后,所有私人天然林的采伐需通过政府审批并需纳入天然林可持续经营(SFM)计划和许可[26]。

  新西兰森林资源经历了大量砍伐、天然林的砍伐进行严格审查、最后对所有国有天然林的采伐和保护等变化[26]。在1920年,通过对天然林采伐利用速度的估算,到1965年,新西兰的天然林资源将被耗竭。因此,人工林进入了3个高速发展时期,人工林造林主要以辐射松为主,约占90%。新西兰森林经营管理主要通过林业私有化改革和林业分类经营。新西兰林业私有化改革是新西兰林业产业近20多年来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新西兰大部分人工林的规模化和专业化经营管理为人工林的高效集约经营提供了基础,这也是新西兰人工林经营管理的一个特点。新西兰林业分类经营是较为成功的林业经营模式。这种分类经营模式是在新西兰特定的自然、政治和经济环境的背景下,经过几十年的林业发展逐步形成的。国有人工林私有化的完成和1993年森林修订法案的通过,新西兰林业分类经营模式才得以确立[27-30]。

  新西兰的林业科研与教育,新西兰林业研究所(SCION)是新西兰最主要的林业科研单位,主要从事林业、木材加工、木材衍生材料和其它生物材料等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在人工森林培育科学和木材加工研究领域比较突出,近年来加快了在新材料和生物能源方面的研究。此外还包括肯特伯雷大学、怀阿里奇理工学院、NORTHTEC等学院及一些职业培训机构[26]。

  2国外林业发展可借鉴的经验

  2.1近自然林业经营理念

  近自然林业是一种先进的森林经营理念,其实质是在自然状态下的森林环境里,通过人为的、适度的、科学的经营活动促进森林的顺向演替,依靠自然力的作用形成稳定的多树种、多层次、异龄林的森林群落,这种森林群落能够在本身不被破坏的前提下给人类提供长期稳定的物质产品和社会、生态服务功能;近自然林业是在保护现有森林的前提下,逐步、科学、合理地采伐利用林木,同时,在森林环境里持续不断地培育下一代林木,从而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目标[31-34]。

  “接近自然”是指在经营目的类型计划中使当地群落主要的乡土树种得到明显表现。它不是回归到天然的森林类型,而是尽可能使林分建立、抚育、采伐的方式同“潜在的天然森林植被”的自然关系相接近;使林分能够接近生态的自然发生,达到森林群落的动态平衡,并在人工辅助下使天然物质得到复苏。

  2.2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深化林业改革

  建立健全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执法队伍,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依法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加强生态道德教育和林业法制教育,提高全民守法意识,依法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与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西南地区部分地区石漠化加剧趋势,尽快制定石漠化防治相关法律措施[35]。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以确保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林业部门是大而全的机构,负责的职能也很多,林业部门要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就必须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创新管理手段,提高服务能力,加快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把森林资源管理职能从企业中剥离出来,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同时要不断增加对林业的技术投入,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实施生态技术创新,从而提高林产品的核心竞争力[3-26]。

  2.3重视林业教育和科研,提供林业发展的科技支撑

  林业的发展,既要靠政策、靠投入、靠机制,还要靠科技。

  要改变林业生产与科技开发、技术推广脱节、重生产任务忽视科技投入的做法,要重视项目建设中的科技投入。要加强人的能力建设,科技项目的设立要切合实际,要解决当前生产中的紧迫问题,努力提高科技项目的成果转化率。加强技术培训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和农民的技术培训。要做好市场引导工作,加强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老百姓的经济收入[19]。

  在德国非常重视林业教育和培训,有培养从技术工人到规划管理人才的完善的林业教育、培训体系[35]。早在19世纪,新西兰就开始外来树种的引种试验,并成功筛选了辐射松等优良品种。因此,要重视林业教育和科研,加大投入,加快林业技术创新和林业人才培养,为我国的林业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撑。加大林业科研投入及林业科技推广,如采用卫星系统监控动态管理的方式,全面应用“3S”技术,建立以森林生态系统多种资源的理想状态为基础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决策技术[24-26]。

篇六:德国的林务官制度

  《“清扫”森林》教学反思

  《“清扫”森林》是四年级下学期第三单元的一篇略读课文,文章主要讲述德国一个林务官令人把森林清扫干净,因为破坏了生态平衡,结果反而毁灭森林的故事。

  根据第三单元“大自然的启示”的主题以及教学大纲关于知识点的要求,我为这节课设立了两个教学目标:1.学生初步掌握归纳文章主要内容的方法;2.懂得“大自然中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这个道理。

  在达到第一个归纳文章主要内容的目标上,我采取几个教学策略完成:首先,请学生边默读课文,边静思默想文章的主要内容,必要的时候能够用笔把要点记下来,锻炼学生的独立思维水平;第二,小组互说,锻炼学生语言表达水平,并且能通过小组成员之间的交流,完善自己的答案;第三,全班交流,共同获得最完整的表达方法;第四,老师出示比较完整的答案,给学生的答案一个系统的范例。

  虽说此举是面向学困生为主,使大多数学困生能够有充分的时间思考,充足的空间和来自各方面的资源学习,但是,我却忽略了重要的问题:时间。而且还很容易使学生成为“模子”。因为归纳主要的教学策略总共有4个,所以花费时间就多了。而且,我发现,能够采取各种方式整合这四个步骤,达到同样的教学效果。首先,能够布置预习作业:通读全文、归纳文章主要内容;第二,根据作业,直接在课堂上交流,教师作点拨知道,并请学生即场完善答案;第三,取消展示“最正确”答案,避免使学生成为统一的“模子”,师生口头上共同完成主要内容。

  在实现第二个目标的时候,我先请同学们找出“你感受最深的句子”,然后抓住重点句展开教学。在这个环节的处理上,我还是“牵”得太紧,“扣”得太细,忽略了这篇乃略读课文,只要学生理解就行了。其实,在交流完重点句后,问学生们:对于这篇课文,你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假如学生没问题提出的话,我只需要问一个问题:“为什么林务官扫了森林却毁了森林?”只要学生能够说出事物之间的联系就已经达到文本上的目标了。

  第二个教学目标的实现,主要放在拓展、推荐阅读局部。在拓展上,我设计了角色扮演等方式,通过换位思考,加深学生对道理的理解,并使“启发”自动生成。最后,推荐一系列相关的书目,再次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也开拓学生的视野。不过,因为前面时间花得太多,这些真正的“重点”反而不够时间,显得仓促了。

篇七:德国的林务官制度

  姓名:

  1、第12课的题目是《

  》,这里有()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叫《

  》,给了我们什么启示?(如果不会,先做下面的题目)

  第二个故事叫《

  》,给了我们什么启示?(如果不会,先做下面的题目)

  2、第一个故事里,德国的林务官下命令,要求把,然而结果几年后()和()的叶子却(),()像(),有些树木甚至()。

  奇怪,森林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原来,。

  这样,。

  3、那么接下来,我们来填一下“大自然的生态平衡”,究竟是怎样的:

  树木落下()()森林里的()和()()、(鸟类)、(姓名:

  1、第12课的题目是《

  》,这里有()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叫《

  》,给了我们什么启示?(如果不会,先做下面的题目)

  第二个故事叫《

  》,给了我们什么启示?(如果不会,先做下面的题目)

  2、第一个故事里,德国的林务官下命令,要求把,然而结果几年后()和()的叶子却(4、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林务官把森林打扫干净了后,反倒让整个森林遭了殃吧?

  因为:

  那现在你能填第一个故事给我们的启示了吧?那么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第二个故事。

  5、第二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人类从()的(),发现(),从而,找到了防止()的关键。

  人类从()的(),发现了一种在水中阻力最小的“”。于是设计出了“”

  的船体,大大提高了()的航行()。

  这些,又告诉了我们一个什么启示?请回第1题写下第二个故事的启示。

  4、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林务官把森林打扫干净了后,反倒让整个森林遭了殃吧?

  因为:

  那现在你能填第一个故事给我们的启示了吧?那么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第二个故事。

  5、第二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人类从()的(),发现(),从而,找到了防止()的关键。

  人类从()的(),发现了一种在水中阻力最小的“”。于是设计出了“”

  的船体,大大提高了()的航行()。

  这些,又告诉了我们一个什么启示?请回第1题写下第二个故事的启示。

篇八:德国的林务官制度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国外国有林业资源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颜培瑾

  来源:《商业经济》2014年第01期

  【摘要】现阶段,我国国有林业发展严重滞后,成为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借鉴德国、俄罗斯、加拿大等国的先进林业资源管理经验,我国在林业经济发展遇到瓶颈的情况下,应确保国有林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发挥,将林业资源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建立现代化林业经营方式,完善林业配套体系建设,以促进我国国有林业资源的高效管理,走适合我国林业发展的道路。

  【关键词】国外;林业资源管理;经验借鉴与启示

  【中图分类号】F271【文献标识码】B

  一、德国国有林权管理

  1.改革林业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

  德国从2003年开始进行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改革绩效明显,时至今日已经逐步的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

  德国国有林业资源主要有联邦林业管理局之间管辖,与军事相关的联邦林不在此体系中,改革后的管理机构共有4级,分别是:联邦级、州级、地区级、基层级。只有少数的州没有设立专门的森林管理局。各级机构之间的隶属关系是垂直管理,与地方政府没有任何行政隶属关系,从而使森林管理局在林业管理中避免了地方政府的干预。

  对于德国的国有林管理人员任用方面,实行严格的林务官制度。要求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职位的高低以及责任的大小取得相应的林务官资格,林务官资格共有3级,分别是:高级林务官、次高级林务官、林务官。

  2.采用现代化林业经营方式

  德国对全国每块林地都编制了详细的立地指数表和详细的森林经营方案。每10年对所有森林进行统一的资源清查和调整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这项工作从18世纪开始,已有200多年历史。森林资源清查包括森林区划、立地类型调查、生长量调查等,最后编制出以林班为单位的各种资源调查数据表,绘制出林相图、立地类型图、土壤图等。森林经营方案包括经营目标、轮伐期、采伐量、更新、抚育、保护和修筑林道等计划。森林区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具有法律效力。各林业机构再将这些计划分解为年度计划,落实到小班,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在各种作业过程中,要进行详细记录,建立档案,并输入电脑,作为森林资源变化统计和管理的依据。德国在森林经营上,没有人为地将森林特有的生态作用和经济效益割裂开来,而是在确保

篇九:德国的林务官制度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德国森林国家公园的所有权及其公物管理与利用制度研究

  作者:刘畅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05期

  摘

  要

  我国以自然资源为主体构建起来的风景名胜区一直以来广受门票费用过高以及违规开发严重的诟病。面对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我国法学界的学者们则从自然资源之上的国家所有权以及这些风景名胜区作为公物时的管理与利用的制度本身所存在的缺陷进行了探讨和论述。本文认为,我国的物权法制度受德国法影响甚深,且德国行政法上的公物制度也较为成熟。因此,通过对德国森林国家公园的所有权制度以及其作为公物时的管理与利用制度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能对完善我国以自然资源为主体构建起来的风景名胜区的所有权以及公物利用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

  森林国家公园

  国家所有权

  公法法人所有权

  公物支配权

  作者简介:刘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010级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2-057-04在当下,我国以国有自然资源为主体构建起来的风景名胜区存在着门票费用过高以及违规开发严重等问题。笔者认为,造成这些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在这些自然资源之上建立起的国家所有权以及公物利用制度存在严重的缺陷。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国外相关制度的借鉴有助于我国有关制度的改进以及前述问题的解决。具体而言,由于我国的民法制度与行政法制度都受德国法影响甚深,因此德国的相关制度对我国而言无疑具有更大的启发性。在德国,与我国风景名胜区相类似的是该国的国家公园。而在德国的国家公园体系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则是该国的森林国家公园(该国建立的第一个国家公园就是东巴伐利亚森林国家公园)。因此,本文的内容也将围绕德国森林国家公园的所有权及其公物利用制度展开。

  一、德国森林国家公园的公法法人所有权制度

  (一)德国森林国家公园公法法人所有权制度的主体特定性

  显然,森林国家公园所有权的归属是建立在森林所有权归属的基础之上的。因此,要探讨德国森林国家公园的所有权制度,就必须从该国的森林所有权制度谈起。从主体上讲,德国的森林所有权可以分为三类,即国家所有、除国家以外的其他公法团体(城镇或教会所有)所有以及私人所有。

  而由于德国属于联邦制国家,因此,这里的国家所有就包括了德国联邦所有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以及德国各州所有。因为,归联邦所有的森林在全国森林面积中所占的比重很小(只约占6%左右),且其使用的用途比较受限,只能用于军事用途或其他禁伐性的使用,所以德国森林国家公园基本上是在归德国各州所有的森林中建立起来的。

  因此,德国森林国家公园的所有权就归设立它的州享有。前面已经提到,由于德国国家结构形式属于联邦制,所以州所有的森林国家公园也就可以称为国家所有了。而在此,还需要对德国森林国家公园的国家所有权制度做出特别说明:德国森林国家公园的国家所有权制度实质上是一种公法法人所有权制度。所谓公法法人,亦可称为公法人,是与私法法人相对的,基于公法或是公权的行使亦或是出于完成某种国家任务的目的而设立的法人。

  详而言之,在德国的民法上一方面强调从形式上对私法法人与公法法人进行区分(基于设立的准据法的不同,或是设立的行为方式不同:公权的运用或是法律行为)。另一方面则强调公法法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应对其机关或其代理人为的行为负责。

  而在行政法上则强调公法法人的存在是为了完成某种国家或者行政任务。当然,无论是德国民法还是行政法,两者在一点上是一致的:公法法人拥有一个统一的权利能力,基于这个统一的权利能力,公法法人可以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以主体身份参与到民法或行政法法律关系当中去。具体到德国森林国家公园而言,根据德国法的规定,作为德国森林国家公园所有权主体的联邦各州属于公法社团法人。而所谓公法社团法人,是指“基于公法而设立的,由社员组成并自治,在国家的法律监督下以公权力行为执行国家任务的具有权利能力的组织体。”而这一类公法法人在民事以及行政法律关系中的独立意志的体现,则是通过其组织内部的机关(如州长)及其机关成员(公务员)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行为表现出来的。由此,德国森林国家公园的国家所有权制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也就显现出来了,那就是主体的特定性。而在我国,虽然风景名胜区内的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主体也是国家,但它却被我国的法律制度(主要是《物权法》)及主流理论构造成了一个高度抽象化的存在。

  (二)德国森林国家公园公法法人所有权行使的完整性与受限性

  就德国森林国家公园所有权的性质及内容而言,毫无疑问,属于私权性质的所有权,自然也是完全所有权。

  而由于森林国家公园所有权主体的特定性得到了德国法的有效保障。由此而论,德国森林国家公园公法法人所有权制度使所有权权利内容的完整性与特定性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另外,由于这一所有权的主体与客体自身存在特殊之处,所以德国相关法律就从这两个方面,对这一所有权行使进行了限制。详而言之:

  1.在主体方面:《德国民法典》第46条规定了拥有森利国家公园所有权的联邦州,作为公法社团法人其行使所有权时,必须符合设立它这一主体的目的,比如利用森林国家公园进行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就明显超出了设立它这一公法社团法人的目的范围。

  2.在客体方面,(1)由于公园内的森林资源蕴藏丰富,其中诸如浆果、蘑菇等果实植物甚至对满足个人生存只需要都具有重大价值。所以,出于维护个人生存权之目的,德国《联邦森林法》以及各联邦州的《森林法》都明确禁止森林所有权人,当然也包括森林国家公园所有权人,以行使亦或是保护所有权为由阻止他人进入森林采集浆果、蘑菇等果实植物。(2)自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德国公众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德国政府(联邦及各州)对森林生态价值保护的日益重视,德国《联邦森林法》以及各州之《森林法》都把对森林环境的保护放在了立法价值的首位。

  所以,在这些法律中,都明确要求森林所有权人,当然也包括森林国家公园所有权人,在行使所有权的时候,必须注意对森林充裕良好之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得对森林进行掠夺式砍伐的义务。

  (3)由于公园属于被命名而负有公物负担的公物(对于命名的含义及其具体的法律效果将在下文中做专门阐述),所以在命名持续期间,公园都属于禁止流通物。(4)德国法对森林国家公园生态价值的具体定位与一般森林生态价值的具体定位存有不同。它强调森林国家公园的生态价值应主要体现为向公众展现完整的森林自然演替的过程,以此拉近公众与森林之间的距离,从而激发公众保护森林资源的环保意识。因此,德国《联邦森林法》、各州《森林法》中规定的,森林所有权人负有强制砍伐病木并进行森林恢复的义务,对森林国家公园的所有权人原则上是不适用的。相反,拥有森利国家公园所有权的联邦州负有强制性的不作为义务,对森林国家公园核心区内所发生的风灾、雪灾、森林病虫害都必须任其自然发生,乃至于因自然原因而引发的森林火灾都可以不组织扑灭。

  以此来保证森林国家公园中自然演替的正常发生。

  二、德国森林国家公园的命名及其法律效果

  (一)德国森林国家公园的命名

  在学理上,关于公物有一类重要的区分,那就是自然公物与人工公物。所谓自然公物,是指不需经人工加工就可以其实体形态作为公用之物,诸如森林、海滩、江河就是最为典型的自然公物。所谓人工公物,是指需经人为加工、建造之后才可用作公用之物,比如行政机关用作办公用途的大楼,市民广场等就为人工公物。

  虽然德国的森林国家公园区内70%左右的区域属于核心区,且在这一区域内绝对不允许进行任何的景点开发。

  但是,在公园整个区域内修建有密度较大的各式游道(汽车道、自行车道以及人行道)以及指示牌等交通设施。而且在非核心区域内还建有陈列室、标本室以及供电、供水等各种设施。

  所以,德国的森林国家公园与森林存在本质不同,它需要人工进行建设、加工后方可投入使用。所以,德国森林国家公园属于人工公物。之所以要在此处强调这类区分,是因为对于公物而言,它必须经有关机关以一定的方式进行命名后方可投入使用。所谓命名,是指“行政主体对私法上的财产做出开始公用的意识表示,从而使其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公物的行为。”对于自然公物而言,基于其自身属性,有关机关往往采取默示命名的方式直接交付公众进行一般使用。但对于人工公物而言,其必须经有关机关通过明示命名方式的后方可投入使用。因此,作为人工公物的德国森林国家公园就必须经有关机关明示命名后方才可以供公众参观、游览。具体而言。根据德国基本法的规定,德国奉行联邦制,德国联邦政府无权对国家范围内的森林国家公园进行直接地行政管理,而只能制定较为宏观性的法律并交各联邦州具体执行。联邦州则拥有批准设立森林国家公园、制定具体的管理法规以及对公园进行直接管理的权力。而直接行使批准设立权的机构则是州议会。所以,在德国,森利国家公园的命名是在州议会通过同意设立其的决议形式来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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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德国森林国家公园命名的法律效果

  然而,对公物进行命名仅仅是法律所要求的,在其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的一种形式。法律在此所追求的实质是有关机关的命名能够引起与公物的管理及使用相关的若干法律效果的产生。具体而言,在德国公物法上,当州议会通过同意设立的决议,森林国家公园被正式命名后就会产生以下四种等法律效果,其中第一种是直接地法律效果,而后三种则是在前者的基础上产生的间接法律效果。

  1.森林国家公园自身所承载的作为公物的目的由此得以确定。根据《德国联邦自然保护法》的规定,森林国家公园所承载的公物目的主要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1)使公园内的生态环境得到永久性的保护;(2)保护公园内的自然或接近自然状态下的动物;(3)在不给公园内的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允许德国公众对公园进行参观、游览,并在此基础上,对德国公众进行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4)公园的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

  2.明确了森林国家公园的使用范围。仅仅明确公园的公用目的是不够的,还必须结合若干客观标准去明确它的使用范围,比如森林国家公园的命名结合州议会批准的关于公园的建设规划,我们就可以明确公园的使用范围,特别是园内核心区与非核心区的划分。

  3.公园公物目的的明确促使完成这一行政任务的行政主体产生。当森林国家公园被命名、自身的公物目的被明确以后,将这一行政任务交给某一行政主体去完成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德国行政法则将这一行政任务交给了森林国家公园所有权的主体,联邦州去完成。这也就意味着,在森林国家公园作为公物的存续期间内,联邦州都负有保证公园公物目的实现的行政职责,它必须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参与到管理公园的诸多法律关系当中去。在确立了任务完成人以后,为联邦州提供相应的法律手段,帮助其实现任务目标就是十分必要的了。为此,德国行政法专门赋予了联邦州两项权力(利),即对森林国家公园的经营运作以及秩序维护的行政管理权与在公物目的范围内,对公园直接进行支配的公法支配权。具体而言,联邦州享有的这两项权力(利)分别交由联邦州政府下辖的三级行政机关去行使。其中,在州一级是隶属于州政府的环境部,它负责对本州范围内的森林国家公园进行总体上的行政管理;在大区一级是隶属于大区政府的国家公园管理办事处,它负责对本大区范围内的森林国家公园进行总体上的行政管理;在县一级是隶属于县政府的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它直接对森林国家公园行使行政管理与公法支配权。

  4.一般使用权与特殊使用权的确立。(1)一般使用权。德国行政法上的一般使用是指,在符合公物被命名的目的范围内,任何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可以对公物进行自由使用的公共权利。

  因此,这里的一般使用是指,在不会给森林国家公园内的生态环境带来负面影响下的情况下,德国公众有对公园进行参观、游览的公共权利。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一方面,德国公众对森林国家公园的一般使用权并不是不受限的。在基于重要的公共利益的考量时,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有权力限制公众对公园的参观、游览,比如因风雪导致公园内诸多设施受损、道路受阻的情况下,游客对公园的游览无疑会使其生命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所以,此时的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就可以安全为由限制公众一般使用权的行使。另一方面,德国行政法对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公园门票费用的收取有着严格的限制。因为,一般使用的本质在于德国公众对森林国家公园无需许可的自由利用(在其公物目的范围之内)。而如若以收费为原则,以不收费为例外的话,就会变相的限制、甚至剥夺德国公众的一般使用权,使森林国家公园的公众用公物的属性发生异化。因此,门票费用的收取只能具有例外的性质。

  且其具体的数额必须遵守行政法上的等价与保本原则。

  (2)特殊使用权。所谓特殊使用权是指,超出一般使用权的内容而对公物(主要是公物的一部分)进行独占性利用的权利。而对于森林国家公园而言,特殊使用权则是指,超过一般使用权的内容(包括增强性使用权)而对公园内土地的一部分进行独占性利用的权利。根据特殊使用权具体内容的不同,特殊使用权获得的方式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由此,也可以将特殊使用权进一步分为两类,即经民事合意获得特殊使用权与经行政裁量而获得的特殊使用权。前者主要是针对特殊使用权的内容不会对德国公众以及公园周边居民所享有的一般使用权带来妨碍的情形,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利用公园内土地的下层空间铺设能源管道的情形。由于这种特殊使用权对一般使用权不具有妨碍,因此,这时就不需要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以行政裁量的方式裁定是否给予特许使用权。而只需要其它隶属于联邦州的行政机关,以对外代表联邦州的森林国家公园所有权主体的身份,与特殊使用的申请人,通过达成私法上合意的方式签订私法性质的合同(比如债法的租恁合同等)。以此来使特殊使用申请人获得特殊使用权,也使得联邦州基于所有权主体的身份获得私法上的报酬。由此而引发的纠纷也适用私法上的规范予以解决。

  对于经行政裁量而获得的特殊使用权的内容而言,主要是针对该使用权的内容会给一般使用权甚至会给森林国家公园公物目的的实现带来妨碍的情形,比如在森林国家公园内设立自动售货机、大型的商业广告、进行餐馆、酒店经营等(与我国在自然景观区域内进行的项目经营是一致的)。由于这类特殊使用权对或多或少都对一般使用权存有妨碍甚至会威胁到公园内的生态环境,因此,这类特殊使用权的授予就必须以行政裁量的方式作出。此时行使这一行政裁量权的则是具体管理森林国家公园的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作为森林国家公园的管理机关,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必须综合考量公园自身所承载的公共利益以及特殊使用权所带来的商业利益等多方面的因素后才可以做出行政裁量。而在申请人获得授权后,它还必须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支付一笔特殊使用费。这笔特殊使用费是用于平衡因申请人特殊使用权的行使而给一般使用权人带来的妨碍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一使用费是属于间接税性质的行政规费。它的计算方式并不是像私法上的出租或是用益物权的设定那样从标的物自身的财产价值上进行衡量。而是基于申请人的经营在一定时间内(通常是一年)的收益以及它所经营的项目在公园内的占地面积有多少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来确定的。而且,德国行政法上明确规定,在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征收了特殊使用费后不允许再收取私法上的报酬。

  在对德国的有关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介绍以后,笔者想在此做一简单的总结。我国以国有的自然资源构建起来的风景名胜区,总体上而言,这一风景名胜区的所有权也可以称作为国家所有。而就我国的国家所有权制度而言,学者对其的批评不绝于耳,有指出其本质是公权力的行使的,有认为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而不符合物权法的一般原理的等等。

  笔者认为,主体具有特定性、内容具有完整性与受限性的德国森林国家公园的国家所有权制度,对改进我国风景名胜区的国家所有权制度是很有借鉴意义的。而德国行政法上公物制度中所规定的一般使用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权以及特殊使用去则亦是解决我国风景名胜区门票费用过高、违规开发严重的一个不错的思路。

  注释:

  [德]鲍尔,斯蒂尔纳著.张双根译.德国物权法(上册).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610,611.

  周树怀.德国的国有林和森里公园建设与管理.湖南林业.2003(7).

  [德]迪特尔·梅迪库斯著.邵建东译.德国民法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816,817.

  葛云松.法人与行政主体理论的再探讨.中国法学.2007(3)79.

  《德国民法典》第46条(归属于国库)规定,社团财产归属于国库的,准用关于归属于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国库的遗产的规定。国库必须尽可能以符合社团目的的方式使用该财产;陈卫佐.德国民法典(译·注).法律出版社.2010.18.

  孙宪忠.德国当代物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37.

  所谓核心区是指自然景物最为集中、最具观赏价值、最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唐凌.风景名胜区产权制度变迁研究.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2月.第43页.由于德国森林国家公园内大部分都属于核心区,所以笔者认为强制砍伐病木并进行森林恢复的义务,对森林国家公园的所有权人原则上是不适用的。

  谢屹,李小勇,温亚利.德国国家公园建立和管理工作探析.世界林业研究.2008(1).

  肖泽晟.公物法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52.

  丰婷.国家公园管理模式比较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22.

  [德]汉斯·J·沃尔夫,奥托·巴霍夫,罗尔夫·施托贝尔著.高家伟译.行政法(第二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464,497-498.492.523-524.

  张晓.国外国家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管理和经营评述.中国园林.1999(5).

  德国行政法上的等价原则是指,行政机关收取的费用应当与提供的行政给付之间具有适当的关系。而保本原则则是指,行政机关收取的费用不得明显超出行政支出。[德]汉斯·J.沃尔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夫,奥托·巴霍夫,罗尔夫·施托贝尔.高家伟译.行政法(第一卷).商务印书馆.2002.492.

  肖泽晟.公物法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187-188.

  尹田.物权主体论纲.现代法学.2006(2).

  孙宪忠.物权法.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207-208.

篇十:德国的林务官制度

  大自然的启示

  课文原文:

  “清扫〞森林

  从前,德国有个林务官,刚上任,就下了一道命令:把森林“清扫〞干净。

  护林工人只好照着他的命令去做,把灌木统统砍光,把杂草统统除尽,连地上的枯枝烂叶也不放过。森林面貌顿时改观了:林子里又宽敞又洁净,连一根杂草也没有。林务官看着,心里美滋滋的。

  不想森林却从此遭了殃〔yāng〕。几年过去了,橡树和菩〔pú〕提树的叶子越来越少,光秃秃的像一把把扫〔sào〕帚〔zhǒu〕,有些树木甚至枯槁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是林务官异想天开的命令给森林带来了灾难。

  原来,大自然中的一切事物都是互相联系的。这样,才能保持大自然的生态平衡。枯枝败叶,看起来是脏东西,其实,它们腐〔fǔ〕烂之后,变成了腐殖质,能增强土壤〔rǎng〕的肥力。它们还是一些小动物的食物和隐蔽场所。矮树丛也是许多动物栖息的地方。森林里的灌木和野草多了,昆虫、鸟类、兽类也就多了。许多动物以植物为食,像甲虫和毛毛虫吃树叶、嫩枝,而鸟儿在矮树丛里营巢,捕食森林里的害虫。

  林务官把灌木丛砍了,把野草锄了,鸟儿飞走了,森林里的害虫就逞〔chěng〕凶啦。它们大量繁殖,成群地向树木进攻,吃树叶,咬

  树根,钻树心。没有天敌来制服害虫,树林就渐渐给毁了。

  人类的老师

  人类自古就想能像鸟儿一样飞上蓝天。科学家认真研究了鸟类飞行的原理,终于在1903年创造了飞机。二三十年以后,由于飞行速度不断提高,经常发生机翼〔yì〕因剧烈抖动而破碎的现象,造成机毁人亡的惨祸。过了许多年,人类才找到了防止这类事故的方法。其实蜻蜒早就解决了这个问题。每只蜻蜒的翅膀末端,都有一块比周围略〔lüè〕重一些的厚斑点,这就是防止翅膀颤抖的关键〔jiàn〕。早知道这一点,科学家可以少花多少精力啊!现在,飞机设计师注意研究苍蝇、蚊子、蜜蜂等飞行的情形,研制出了具有各种优良性能的飞机。

  从前,在大海中航行的轮船,虽然船头是尖尖的,但总是开不快。而有圆圆的大头的鲸〔jīng〕,却常常轻而易举地超过海轮。这是什么原因呢?科学家仔细研究了鲸,发现它的外形是一种极为理想的“流线型〞,而“流线型〞在水中受到的阻力是最小的。后来工程师设计船体时模仿鲸的形体,大大提高了轮船航行的速度。

  科学家从蜻蜓、鲸等动物身上得到启示,有所创造,有所创造。生物真是人类的好老师啊!

  重难点解析:

  启示

  除尽

  顿时

  宽敞

  洁净

  美滋滋

  遭殃

  菩提树

  光秃秃

  扫帚

  异想天开

  腐烂

  土壤

  隐蔽场所

  营巢

  逞凶

  繁殖

  制服

  机翼

  轻而易举

  剧烈

  关键

  鲸

  流线型

  1、概括文章各段的要点

  一、〔1~3段〕引出什么叫物候和物候学。

  二、〔4~5段〕说明物候观测对农业的重要性。

  三、〔6~10段〕说明决定物候现象来临的因素。

  四、〔11~12段〕说明研究物候的意义。

  2、说明决定物候现象来临因素时用由主到次的逻辑顺序,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

  解析:说明顺序的选择是根据说明对象及其特征或读者的接受规律出发的,应在这两点上思考

  参考答案:由主到次的顺序,突出最主要的因素,引起人们对首要因素的重视,也符合读者阅读的心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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