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监督成效和不足14篇

时间:2022-11-25 17:5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大监督成效和不足14篇大监督成效和不足  如何做好企业纪检监察“大监督”工作  作者:钱国朝  来源:《中国军转民》2020年第10期  钱国朝  摘要:鉴于当前企业生产经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监督成效和不足14篇,供大家参考。

大监督成效和不足14篇

篇一:大监督成效和不足

  如何做好企业纪检监察“大监督”工作

  作者:钱国朝

  来源:《中国军转民》2020年第10期

  钱国朝

  摘要:鉴于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环节多,涉及面广,对人、财、物及关键业务流程的监督难度大,查堵漏洞、防范风险的管理难度大,加上各职能部门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因此如何整合企业监督资源,提升监督效能,这就需要构建“大监督”体系,主要目的是通过强化联合监督检查力度,更好地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关键词:

  纪检监察;“大监督”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企和全面从严治企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和风险内控体系建设为切入点,以政治监督为统领,整合现有组织监督、财务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安全生产经营及群众监督资源,在确保各专责监督机构监督职能不变的基础上,通过联席会议、专题会商、信息共享、工作协同等专门工作机制,构建“目标统一、步调协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大监督”工作体系,形成监督合力,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经营中心,把党内监督同行政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贯通起来,将监督工作贯穿于各项管理领域和业务流程之中,使监督工作成为企业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的重要内容,着力发挥监督工作价值创造,更好地服务于中心工作,为全力推进贵州金元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提供坚强保证。

  (二)全面覆盖,突出重点

  实现监督全覆盖,加强对选人用人、“三重一大”、物资采购等重要决策环节、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把领导班子建设、企业治理效能和选人用人、风险防控等作为重点关注的监督内容,着力把影响企业改革发展最重要的问题揭示出来予以解决。

  (三)权责分明,协同联合

  加强各监督主体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清晰界定监督职责,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工作合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贯通的监督格局,建设目标统一、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监督体系。

  (四)加强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针对苗头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负有管理职责的责任部门应认真研究,负责完善制度和流程,建立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是:统筹协调推进全盘“大监督”工作。按照“双重领导、垂直管理、提级监督、整合资源”的思路,重点加强“大监督”组织体系建设,督促开展重大事项监督检查,健全完善重大监督体制机制建设,有效杜绝重大风险事件的发生。

  (二)“大监督”工作组办公室

  主要负责制定“大监督”工作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创新“大监督”工作机制,督促各监督小组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落实重大事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大监督”长效工作机制。

  (三)“大监督”专项工作小组

  (1)政治监督工作小组。主要以党建监督、纪检监督、监察监督为着力点,重点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中央及企业党委的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加强纪律检查、监督监察、党务公开、舆论监督工作。

  (2)组织监督工作小组。主要以党组织监督和干部监督为着力点,重点组织各专责监督部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需要向相关领导人员提报监督任务,各级领导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坚持抓分管业务与抓监督管控相结合,在安排部署调研检查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对分管部门人员的监督。组织落实中央和上级组织有关干部监督工作规定与要求。

  (3)财务监督工作小组。主要以日常财务监督为着力点,重点加强财务监督队伍建设,落实日常财务监督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组织关键业务财务监督检查与整改,健全完善财务监督体制机制,防范企业财务风险。

  (4)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监督工作小组。主要以法律监督和制度体系建设为着力点,重点加强法律监督队伍建设与管理,落实三项法律审核,不断提升制度体系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升制度执行力。

  (5)审计监督工作小组。主要以审计监督和内控体系建设为着力点,重点健全完善审计内控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加强常规审计、审计整改和日常审计审核工作,加强内控合规体系建设,落实全员合规工作要求。

  (6)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小组。主要以厂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物资采购管理监督、检修管理监督工作为着力点,重点加强对安健环体系建设、物资采购价格、供应商诚信、检修技改工程等情况管理。

  (7)群众监督工作小组。主要以职代会制度、职工民主监督为着力点,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机制,加强厂务公开管理,充分发挥企业职工民主监督作用,确保各职代会召开率100%和三项合同签订率100%,力争提案落实率100%和厂务公开满意度率90%以上。

  四、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机制

  “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大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宣贯中央和上级组织有关监督工作法规与政策,听取各监督工作组情况汇报,统筹协调部署企业“大监督”工作;分析和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登记在《监督信息卡》上,研究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审议大监督工作任务清单,确定大监督工作重点;及时交流、共享相关信息,搞好协同联动;及时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需要相互配合的各类问题等。

  (二)监督清单机制

  “大监督”工作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各监督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实施年度重点监督工作任务清单,提倡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提升监督检查质量与成效。各监督工作小组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关键环节、重要流程、重点岗位进行梳理,制定监督工作清单,明确监督事项,落实监督责任,对标对表开展监督工作。

  (三)风险研判机制

  审计监督工作小组每年和每月召开公司重大风险研判会议,组织各专项监督工作小组对各部门上报的风险事项进行研究审核,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提升年度和月度风险报告的质量,提升风险防控工作成效,杜绝重大风险事件的发生。

  (四)信息共享机制

  纪委牵头落实监督信息报告单工作机制,各专项监督工作小组在日常工作中、监督会议上和专项监督检查后及时以监督信息报告单的形式,将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异常问题向“大监督”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其他专项监督工作小组通报相关监督工作信息,并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大监督”工作小组办公室请示厂“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后,组织相关监督工作实施与协调。

  (五)联动协同机制

  “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上级组织关于大监督工作方面的精神、组织落实上级组织纪检、审计等专业监督部门的工作要求等。企业所属各部门在“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大监督”工作小组办公室和专项监督工作小组在组织开展重大监督工作检查时,其他专项监督工作小组须充分发挥本领域、本部门的组织优势、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整合资源密切配合,形成优势互补、相互衔接,相互贯通的监督格局,进一步强化监督聚力,提升监督效率。

  (六)处置追究机制

  应该发现的问题却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不及时处置是渎职。各专项监督工作小组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不合规问题和违规人员,首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追责”的原则进行处置,努力把违规风险损失和影响面控制在萌芽状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是

  “大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协调、督促的责任主体,定期向企业党委汇报“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企业党委的统一部署,落实监督工作,推进企业改革发展。所属部门要高度重视大监督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配合、支持企业各监督主体履行监督职责,组织、领导本部门监督工作。所属部门“大监督”工作小组要加强对本

  部门重要风险源和风险点的监督,要认真落实上级组织和企业党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实做细监督工作,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二)强化激励约束

  对在监督工作中发现重大风险,经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监督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部门和个人,则按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纪检、干部、财务、法律及审计等专业监督组织体系,逐步配齐配强各级专兼职专业监督队伍,为监督工作提供人力支持。持续开展监督法规政策研究,持续加强监督业务培训,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监督人员队伍,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为大监督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陈文.纪检监察有效履行监督责任的思路与启示[J].智库时代.2020(2):245-246.

  [2]王菊荣.论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智能部门作用[J].东方企业文化.2019(8):144.

  [3]钟燕.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分析[J].赤子,2019(27):188.

  (作者单位: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作者简介:钱国朝,生于1969年,男,助理工程师,本科,研究方向:纪检监察。

篇二:大监督成效和不足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本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监督权行使的好坏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否充分履职的基本前提。人大通过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在实际监督工作中,要履行人大代表职责,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严格依照监督法的原则,加强监督能力建设,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一、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人大必须从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出发,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关键在于围绕大局,把握中心,突出重点。这就要求人大在区委总揽全局的格局下,紧紧围绕本区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对“一府两院”无论是法律监督,还是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都要看其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情况。抓住“一府两院”工作中的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从地方组织法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内容规定来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可以说人大监督范围广、责任重。要想做好监督这篇大文章,必须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会富有成效。一是要围绕

  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是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进行监督,使人大监督工作同区委的决策和部署相适应,发挥好人大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开展监督,推动群众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围绕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开展监督,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二是围绕人民代表大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开展监督。要把督办工作提高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尊重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权利,切实加强和改进督办工作,通过抓答复满意率和办结率来促进办理质量的提高。三是要围绕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发展民主、关注民心、改善民生、维护民利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对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事要多做,对有利于“一府两院”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科学决策要多支持,对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环境和舆论环境要积极营造,使监督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富有实效。四是要围绕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开展监督。对“一府两院”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执法不公和错案等问题开展监督,切实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找准监督方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人大监督的实效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的方式方法,方法正确,就能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收到监督的最佳效果。人大监督的方法很多,有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调查走访、评议、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等,在实际监督工作中,还应该注意运用专家、专业机构的资源优势,为监督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各专委会成立专家咨询组,充分征求意见。只有灵活运用这些方法,才能提升监督的能力和水平,首先,要把学习放在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人大监督是法律性、程序性、规范性极强的工作,要履行好监督职责,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首要的是要注重学习。一是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人大工作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重要保证。要通过学习,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依法履行职责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要求,更好地落实到人大监督工作当中去。二是要学习规范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相关法律,熟悉和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这是做好监督工作的一项“基本功”;三是要学习法律、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人大监督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要有丰富的知识,否则,就是外行监督内行,达不到监督的预期目的。四是要向外地人大学习,人大监督也有一个与时俱进、开

  拓创新的问题,要学习借鉴外地人大监督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提升本地人大的监督水平。其次,要始终注重调查研究,努力使监督工作符合客观实际,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的工作方法。没有调查的监督,只会是走马观花和空洞的说教,收不到应有的实效。只有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抓准,才能知道在什么情况下采取什么方法进行监督;才能在监督问题上有更多的“发言权”,才会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只有科学合理、形式多样的工作方法,才能保证监督检查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强化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

  人大监督工作中,要建立跟踪检查监督机制,把加强后续跟踪检查,作为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努力使监督意见得到落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延续性和实际效果。人大监督有许多问题不是一次视察、检查就能够解决问题的,需要多次监督,反复监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才能强力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为此,跟踪监督,是监督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确保监督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只有通过切实有效的跟踪监督,及时把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融入“一府两院”工作之中,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常委会的决议成果才能得到落实,真正做到议必决、决必行、行必果。

  尤其是对于本区域具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哪些影响本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由于这些问题涉及面广,成因复杂,解决难度大,这就需要我们有长久的谋划和恒久的耐心,持之以恒地连续监督,综合运用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督方式,强化跟踪检查监督,一抓到底,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同时,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建立规范的监督公开制度,采用多种渠道,及时将本年度的监督工作情况和监督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跟踪监督中若发现被监督部门敷衍塞责不认真办理的,整改落实不积极的,要及时予以警告和批评;必要时,还应当运用评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和罢免职务等刚性手段进行监督,责成被监督部门重新办理,以提高监刚性手段进行监督,责成被监督部门重新办理,以提高监督实效。

  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行使权力的机关,人大的监督职权来自于人民,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我们只有通过加强监督能力建设,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率,才能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总之,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监督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今后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不辱使命,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监督法,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进程,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

篇三:大监督成效和不足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构建“大监督”格局

  做深做细做实监督职责

  作者:付强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2019年第35期

  中图分类号:D267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674-1145(2019)12-048-01

  摘

  要

  今年以来,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新屯矿纪委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整合职能科室,达到监督目的,发挥各监督职能部门作用,构建“围绕中心、有点到面、点面结合、全面展开”的“大监督”格局,為我矿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关键词

  “大监督”工作

  责任

  效果

  一、实施背景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新屯矿整合有监督职责的部门、个人等监督职能,形成联合监督,通过群众监督与组织监督相结合、职能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使监督工作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构筑起无死角的监督保障,实现监督工作的全覆盖、全过程和全方位,为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部门相互合作,搭建“大监督”工作平台

  一是监督信息联享。充分发挥月度例会作用,建立信息反馈制度,监督科室根据监督内容和工作职责,对所主管的业务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和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于每月25日前将《监督信息卡》报矿纪委,矿纪委负责汇总整理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对重要监督内容进行交流沟通,每个监督成员部门负责人相互交换意见、共同分析、形成结果。这样既保持了监督力量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又实现了以月度例会通过民主集中、共同商议形成决议的权威性,有利于监督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是监督工作检查。监督成员部门“分工不分家”,在监督工作上合力协作、协同推进。月度例会把检查出来的监督信息进行分类管理,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对于发现问题简单、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职能部门可以单独办理;对于问题复杂或涉及单位多的问题,由一个职能部门牵头联合调查并办理;对于涉及到职工违反纪律、思想动态或检查可能受到阻力干扰的,由矿纪委直接调查并办理;对于涉及行政管理方面、企业生产经营的重点难点的问题,充分发挥纪委对管理层和经营活动的监督作用,由矿纪委调研后,向矿党委提交的监督意见,监督问题的整改落实,形成工作闭环。

篇四:大监督成效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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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决策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和不足发言材料

  篇一:信息工作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政务信息工作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政务信息工作是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以来,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自治区政务信息网络第七届年会为契机,始终围绕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的中心工作办信息,促使信息渠道更畅、质量更高、报送更快,信息工作地位和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01X年,我地区共编发《巴尔政务信息》482期,编发《情况反映》90期,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信息处报送信息248期,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信息刊物《昨日要情》采用102条。今年,我们根据十六大要求和地区的发展形势,调整工作思路,及时确立了“围绕中心,打牢基础,重点突破,规范发展”的工作方针,即:始终坚持为地区中心工作服务这一主攻方向,着力抓好人员素质、信息网络、传输手段、制度措施等基础工作,争取在信息适用\信息质量、信息时效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推动政务信息工作向更规范、更高水平迈进。上半年,我们共编发《巴尔政务信息》433期,其中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信息处报送信息348期,被采用167期,信息积分达888分。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信息整体服务功能

  服务强不强是衡量政务信息工作好不好的主要标准。我们以强化信息整体服务功能为重点,按照“三贴近”的服务指导思想,不断增强主动服务和超前服务意识,积极开展政务信息收集、调研、反馈和报送工作,为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做好信息服务。

  一是贴近领导意图,狠抓重点信息。我们坚持把领导时刻关注的、正在思考的、有待了解的问题,作为信息工作的切入点,确立了围绕领导决策办信息的思路,切实把握政府每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有选择地采编、报送能带动全局、适用对路的信息。为此,我们要求在抓好动态信息同时,不断增加综合性信息,加强问题信息和督查信息,在强化决策全程服务上下功夫。今年,按照地区经济工作思路,我们重点加强了畜牧、矿业、旅游、边贸等方面的动态信息,及时通过信息反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近况,报送的《今年巴尔矿业产值预计增加两个亿趴《巴尔进出口超额完成全年计划》等动态信息,为领导深入决策提供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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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手资料。我们十分注意报送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综合信息,尤其对涉及城镇居民扶贫帮困、企业改制与解困、安置就业、农民增收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能够及早调查、认真剖析,制发的《试谈劳务服务中心(站)等中介组织在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中的作用《巴尔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信息,不仅反映了情况,而且有针对地找症结、提建议,被行署领导采纳。我们端正对“问题”信息的认识,提出以进入领导决策、引起领导重视、被上级采用、促进问题解决为工作“尺度”,主动突破报忧“禁区”。二是贴近基层工作,捕捉亮点信息。工作中的亮点最能体现地方工作特色;抓好亮点往往会收到以点带面的效果。我们把捕捉亮点信息作为(来自:WWw.:重大决策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和不足发言材料)提升信息价值的重要举措,在挖掘特色信息、提炼典型信息方面狠下功夫。首先,要求行署信息科当好“加工厂”。每天我们都会收到基层报送的大量信息,如何从零散的原始信息中发现闪光点,把残缺的内容完善起来,总结

  出规律,不断考验着办公室信息工作。我们要求信息部门由以往传送信息的“中转站转变为整理、提炼信息的“加强对于基层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认真研究、反复提炼。其次,要求信息工作者当好“调研员”。创造条件、支持信息人员深入基层调研,是我们长期坚持的工作制度。根据领导批示和不同阶段的工作特点,我们通过信息人员带问题直接下基层、跟从领导搞调研、协调部门联合调研等方式,沉到基层去总结、挖掘信息,特别是对于那些突破了的难点,深入剖析破解“良方”,形成针对性强、指导面广的亮点调研信息。今年,我们先后采编了《巴尔地区切实减轻农牧民负担0、《巴尔地区与兵团农9师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等反映地区特色的信息,受到行署领导和基层干部的好评。积极主动抓“亮点”,不仅促进了各项工作,而且极大地调动起基层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贴近上级需求,提供高价值信息。我们以上级需求为导向,在报送深层次、高价值信息上狠下功夫。对上报送的信息,我们强调精筛选、巧传送,把最能反映地区特点、上级急需了解、紧跟工作形势的信息,适时地报送上去。在年初抗击非典中,我们充分发挥政务信息来路广、反应快的特点,及时采编上报了《巴尔防非坚持做到两手抓0、们f典影响巴尔地区两大行业的税收收入》等反映地区防非情况、存在问题的信息。结合防非,我们还切实抓好灾情、疫情报送工作,上报的《巴尔紧急部署防寒防雪灾工作》,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情况专报》采用,自治区司马义主席非常重视,专门作出批示,对我地区防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巴尔市5乡发现甲肝疫情后,我们及时上报信息,自治区库热西副主席批示有关部门协助我地区控制疫情,在自治区领导的关心下,疫情得到迅速控制。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关注巴尔的发展,司马义主席两次来巴尔视察工作,党委副书记、政协主席艾斯海提、党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主席王金祥等多位自治区领导,相继来巴尔检查指导工作。在将自治区领导检查情况、重要指示及时形成信息上报的同时,我们还就落实自治区领导指示情况、工作经验,组织人员进行专题采编,为上级领导更好地了解巴尔、指导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对上报送适时、对路的信息,扩大了外宣,仅在新华社网站就被采用10余条,2019年重大决策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和不足发言材料-推荐word版

  带动了信息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质量保证长效机制

  信息的质量决定着服务的水平。在信息工作中,我们要求采编、报送信息必须本着“全面、准确、客观、及时”的原则,坚持多路并举抓质量,加快建立信息质量长效保证机制,推动信息工作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一是多参会阅文,确保“高站位”。对信息工作人员,我们提出了摸上情、知内情、识外情的硬要求,并实行信息人员参会阅文制度,要求信息人员必须经常参加重要会议,在了解时事、学习文件上要先行一步,使信息工作者能“高站位”办信息,确保信息工作始终与领导思路合拍。适应新形势,我们又不断完善信息人员参会阅文制度,做到重要会议提前介入,新政策、规定优先接触,下基层调研全力支持,从而保证信息工作者在想问题办信息时,能胸中有全局,办文有高度。

  二是多会商研究,确保“能超前”。在抓信息质量中,着力加强综合性信息,以适度超前为目标,加大采编会商力度。我们一直坚持信息约稿制度,信息科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对于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以《信息报送要点》的形式发送各县(市)、各部门,限期报送。对于报送的信息,及时组织信息工作人员、秘书或部门业务干部会商分析,对把握不准的信息还主动征询领导或部门意见,保证采编的信息在超前的同时,能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

  三是多次把关审核,确保“出精品”。我们实行办公室主任把关信息制度,对每天基层或部门报送的信息,由办公室主任先行审阅,确定上报下发的信息,转由信息科迅速办理;下发信息由信息科自行把关,上报信息再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必要时还要报请行署领导审阅。为确保基层报送信息的质量,我们聘请各县(市)、地区部门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信息督查员,由办公室领导亲自把关抓信息,并实行信息采用记分制和付酬制,极大地调动起基层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信息质量不断提高,精品信息逐年增加。去年各县(市)、行署部门共报送信息4650期,被地区采用907条。今年上半年,各县市、地区各部门报送信息采用率又较上年有了明显提高。

  (三)构筑信息工作快速通道

  时效是信息工作的生命。面对入世后政府工作全面提速的新形势,我们提出政务信息要率先实现高时效。为此,我们提出了构筑信息工作快速通道的目标,并因地制宜确定了“加减结合”的办法。

  “加法”上,一是充实信息工作力量,扩建信息网络。我们实行全员办信息,上至办公室主任,下至打印、通讯人员,都参与信息工作,使信息采集、编制、审核、校对、印制、传发等每一个环节都能相互衔接、互为促进,运作更为流畅。

  2019年重大决策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和不足发言材料-推荐word版

  特别是将秘书人员采编信息形成制度后,不仅提高了信息文字质量,而且信息来源更广泛、信息编发更快捷。我们还争取设立了5三个自治区信息直报点,去年1县信息直报工作名列全疆直报点前列。全地区初步建立了以行署办公室为核心,以县(市)和地区部门为依托,上下联通、反应迅捷,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工作网络。二是不断完善信息传输手段。在地区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多方筹措资金,逐步改善办公条件。去年,我们更新了信息科传真、电脑、打印等设备,接入自治区政务信息内部网,实现了网上报送信息,大大提高了报送时效,做到当天情况、当天报送。今年,又添置了电话、电脑和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实现宽带接入互联网。各县(市)、地区各部门信息工作条件也得到切实改善,传输速度、采编手段日趋先进,信息时效大大提高。三是进一步管理和加强地区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发布的有效运行。

  在“减法”上,我们着力减少信息流转环节。本着简易快捷的原则,进一步简化程序,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方便基层报送信息。县(市)信息直报信息科,部门信息直接送达机要室,随送随报信息科,由信息科整理可发信息,报办公室主任审定后编发,主任不在时则由副主任把关,杜绝压存现象。我们还坚持减时提速,对不同类信息,分别限定报送时间,向时间要效率。对于报忧信息,即编即送办公室主任或行署领导审核,—并由采编人员督促直至办结;对重大紧急事件,严格按自治区规定,保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运用“加减法”,为我们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实现政务信息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几点体会

  回顾多年的信息工作,我们深切感到,信息的作用正在日益凸显,小信息可有大作为。要实现信息工作的新发展,必须不断增强信息工作“动力”,保持信息工作“活力”,深挖信息工作“潜力”。

  (一)领导重视增动力,是正常开展信息工作的前提

  做好信息工作,取决于领导重视的程度、支持的力度。近年来,我地区信息工作已经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行署专员、副专员在各种会议上多次强调要重视和加强信息工作。行署秘书长、办公室领导始终把信息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经常提要求、交任务、出题目,想方设法改善信息工作条件。行署办公室每年都要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专题安排信息督查工作,分析形势,统一认识,总结推广经验。各县(市)、地区各部门都能摆正位置,主管领导主动抓信息,不断加大投入、充实力量、健全网络,在全地区形成了你追我赶、争创先进的新局面。

  (二)创新机制添活力,是推动信息工作规范发展的关键

  信息工作是一项极具常规性、富于创造性的工作。只有不断创新,信息才能

  有特色、有高度、有价值。近几年,我们不断完善信息采集、编制、报送等制度,不断在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奖惩激励等方面创新,切实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今年我们又出台了《巴尔地区政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在

篇五:大监督成效和不足

  抓好审理意见办理落实工作

  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内容摘要: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的一个重要形式和手段,是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权力、议决事项的重要成果,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法定载体和重要环节,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审议意见办理落实质量直接影响人大监督工作成效,如何全面提高人大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实效,是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面对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重点对审议意见的性质和法律效力,办理落实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等进行分析论述,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搞好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的建议。

  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能否得到较好落实,直接影响着人大监督工作的效能,关系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抓好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关键环节,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措施,更是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必然要求。

  一、审议意见的性质和法律效力

  (一)审议意见具有显著的自身特性。一是一致性。在常委会会议上,每个组成人员都有发表自己各种观点的权利,但并非所有发言都可以作为审议意见,只有那些合法合理、科学客观、切实可行,并且能够代表大多数组成人员意志的才能被吸纳为常委会审议意见。二是针对性。审议意见是审议同级政府和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以及执法检查报告时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是对公民和法人,更不是针对各级政府和两院。三是准确性。审议意见在概括事实和指出问题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地反映工作实际情况,各种表述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关法律以及行文规范。四是时效性。审议意见审议的工作多为需要一段时间核实才能显现成果,因此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要求“一府两院”在2个月内将落实方案进度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人大常委会,6个月内落实完毕并在常委会上作出书面汇报,对一些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无法短期内落实完毕的审议意见,可以延迟处理,但要制定落实计划按期办理。五是可操作性。审议意见所提出具体的目标、指向、要求和量化指标等,“一府两院”在当前的条件下能够落实或通过努力能够落实的;尽量不出现无法完成或无法准确完成的建议、意见,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论述重大意义等具有“官八股”色彩的文字。

  (二)审议意见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以及执法检查报告时所发表意见、建议的高度概括而成的书面综合意见,是“一府两院”抓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依据,它是常委会会议成果的载体,是人大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体现。一是审议意见不同于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和提出建议,体例较为完整;而审议意见是对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改进而提出的具体整改意见,内容相当于调研报告的建议部分,但其效力高于调研报告。二是审议意见不同于审议发言。审议意见是提炼综合了绝大多数组成人员从各自专业角度出发对所审议议题提出的个人建议,其效力高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低于常委会的决定、决议。三是审议意见不同于一般议事。常委会审议工作通常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循一定的程序,经过归纳汇总,认真分析,去伪存真,求同存异,并形成的代表人大常委会集体意见的书面文件,具有较强的权威性。由此可见,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后,对不作决议、决定而又要求“一府两院”在工作中加以改进并限期落实的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是人大常委会集体行权、议决事项的重要载体。

  (三)审议意见具有鲜明的强制性。《监督法》第十四条、二十条、二十七条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委会认为必要时组织跟踪检查;“审议意见”及研究处理情况,要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这表明,审议意见已作为常委会意志的一种独立的法律形态写入监督法,明确了审议意见的法律效力。一是具有明确的地位。它是指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审议其工作报告时,用于表达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志,评价并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促进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一种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体现人大常委会监督方向,在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强化监督效能,督促“一府两院”工作,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具有明确的执行力。“审议意见”不是可交办可不交办的问题,人大必须向“一府两院”交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作为其改进工作的有力依据。三是具有明确的约束力。由于常委会审议的“一府两院”工作多是关系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经济、民生等发展的重要事项,审议意见能否得到“一府两院”的重视和落实,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监督法》明确规定“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不仅是需要“研究处理”,而且必须将“研究处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赋予了审议意见较强的约束力。

  二、审议意见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等原因,造成审议意见的形成、交办、督办和落实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效果不够好,导致人大刚性监督明显缺乏。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一是人大常委会自身思想认识不够高。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存在怕对方反感、怕影响关系、怕人家说越权,是“找茬子”“添乱子”的思想,在审议工作时,不敢大胆提意见建议;有的在督办审议意见时,信心不足,畏难情绪重,不敢大胆行使监督权,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刚性不足,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部门,缺乏刚性监督措施,造成有些审议意见有始无终,降低了人大常委会在社会上的影响和威信。二是承办单位对审议意见的法律地位、效力认识不足。有的认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对“一府两院”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而审议意见一般只在程序上对“一府两院”有强制力,对实际工作不具强制力和约束力,导致落实时常存在空口承诺或敷衍了事等现象;有的到落实期限后,反馈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也仅是书面报告,没有实实在在地落实成果,没有认识到人大监督区别于其他监督的法律刚性。

  (二)审议质量还不够高。一是会前调研不够深入,审议发言针对性不强。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前调查不够深入细致,审议发言准备不充分,且仅限于依照“一府两院”报告发表意见,针对性不够强、重点不够突出、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审议的深度不够,形成的部分审议意见缺乏真正能够促使“一府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药方”。二是态度不够端正,审议发言深度不够。审议过程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怕因发言而得罪人,专说好话、空话和套话,提出问题避重就轻,提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如蜻蜓点水,又大都是弹性措施;有的发言内容表述不够严谨、规范、具体,尤其缺少明确的要求和量化的指标;有的发言只赞不议、自审自议,造成审议意见言之无物,质量较差。例如,在审议意见中提出“解决人员编制或经费”的建议,这种建议是存在问题的共性而非个性,往往难以引起“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也难以具体操作。三是组成人员结构失衡,审议能力不够高。由于受常委会组成人员所从事行业和掌握知识面的限制,审议中往往存在业务不够熟悉,抓不住重点要害等问题,导致审议专业性和务实性不够,甚至说外行话。

  (三)审议意见的形成还不够规范。审议意见的形成程序决定审议意见的地位和作用。《监督法》对常委会的决定、决议以及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和意见都有明确规定,而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其形成程序却没有明确规定。这就使某些具体工作环节存在随意性,影响了审议意见的法定性和权威性。有的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没有对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进行充分的梳理、归纳,只重视会议主持人的意见要求,或以常委会领导的意见为最终审议意见,忽视或轻视其他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有的为图省事方便,直接将人大的视察调研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全文照搬,作为审议意见转送反馈;有的审议意见求大求全,“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之类大而空言词见诸其中,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审议意见应有的效用;有的审议意见初稿全由人大办秘书或工作人员撰写,由于对有关情况不了解、不熟悉,抓不住要点,找不准问题,草拟的审议意见与实际工作相去甚远;有的形成审议意见后,既没有再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也没有经主任会议讨论研究,缺乏法律约束力,有悖于人大常委会议事应遵循的民主集中制这一首要原则。

  (四)审议意见反馈转送不及时。大多数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常委会会议后到形成书面审议意见发送“一府两院”的时间都存在过长、拖沓的问题;有的甚至数周内才草拟出初稿,等到提交主任会研究审定,以常委会正式文件转送反馈“一府两院”时,已错过落实的最佳时段,审议意见的效能必然大打折扣,所审议的工作只能是“虎头蛇尾”,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五)审议意见的落实效果不够好。《监督法》规定“一府两院”在规定时限内要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常委会上作专题汇报。但从实践看,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却存在诸多问题。有的存在“以文应答”“文不对题”现象;有的到最后落实期限了,才查找审议意见对着写报告,“闭门造车”,应付交差;有的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置若罔闻,甚至对一些明显能够办到的意见也没有落实;有的只是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打算,并没有按意见整改工作等等,审议意见的监督效力未能完全显现。

  (六)审议意见的督办机制还不够健全。《监督法》只是对审议意见的处理做出了程序性规定,而没有对处理办法和结果、奖惩办法作出具体的约束性规定,各地对审议意见的处理办法不一,缺乏规范性、系统性监督机制。在工作中,有的地方人大在交办审议意见后,缺乏对执行机关的办理落实方案、实际举措、落实进度等进行全过程实时监督,只是电话过问,审查书面报告,缺少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和创新性举措,结果造成审议意见的出台与落实脱节;有的只要将审议意见转送给“一府两院”就算完成任务,至于落实过程和效果如何,缺少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与票决测评机制,甚至于督办工作“听之任之”“无人问津”;有的承办机关不督促不回复,即使回复也是对照审议意见草草撰写办理落实报告答复了事,难见实实在在的落实成果。另外,人大机关至今还没有专门的督查督办的工作机构,也没有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在一些工作的衔接和联系上还不够严谨细致,督查督办工作不够系统深入,审议意见的监督实效难以充分发挥。

  三、强化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是推进人大监督工作、落实监督成果的重要途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质量的好坏,是监督工作成败的关键。如何督促“一府两院”扎实抓好审理意见办理落实工作,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审议意见的地位。审议意见具有监督性质,其法律地位低于人大决议、决定,但高于代表意见建议,对“一府两院”工作有一定约束力和强制力,其办理落实质量关系到人大履职行权的效果,更关系到“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一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议意见的法律效力、重要性要有正确认识。要充分认识审议意见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形成反馈与督办落实,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实际效果。二是“一府两院”要提高对审议意见重要性的认识。要建立人大与“一府两院”工作对接机制,适时召开人大与“一府两院”工作对接会,举办“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法制培训,使他们真正了解和掌握人大监督工作的目的、方式、规则和程序,克服人大的审议意见就是走形式、敷衍了事即可,人大监督是“找麻烦”“找茬子”的错误思想认识,增进理解,扩大共识,树立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思想观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谋求落实效果。三是人大代表、社会公众要加强对审议意见重要性的认识。《监督法》明确规定,审议意见及办理结果要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代表和社会监督。这表明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同样有权利、有义务,也有职责去监督审议意见是否真正得以贯彻落实,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也要加强对审议意见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监督,自觉履行好监督职责和义务。

  (二)抓好关键环节,提升审议意见质量。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审议意见质量的高低最为关键。一是抓好培训提高能力。通过开展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增加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学习、调研、审议、督办等方面能力。二是做好会前调研。俗话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常委会前,相关部门要围绕审议议题,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组织相关委员和代表灵活运用视察、调查、征求意见、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做到点面结合、优劣结合、上下联动,广泛深入的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全面、翔实地掌握第一手资料,并认真归纳汇总、分析研究,形成客观真实、可靠准确的调查报告和审议发言,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三是规范审议方式。要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发送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工作报告、视察检查报告等,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研究法律和实情,拟定审议发言提纲,做到审议发言熟悉情况不说外行话、紧扣主题不说题外话、实事求是不说过头话;要实行审议重点发言和侧重发言制度,不求“大而全”,笃求“细且真”,以增加审议深度。

  (三)规范审议意见形成程序。法律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切工作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审议意见的形成不但程序上要合法,而且所提的意见和建议也应该具有法律依据。一是对口整理为宜。要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性较强,对所监督联系的工作情况熟悉的优势,围绕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来整理,归纳提炼组成人员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可取见解,特别是会议审议比较集中、形成共识的意见建议必须纳入到审议意见,对不同意见建议要认真分析,求同存异,使审议意见在文理上更加严谨、合规、合法,又能用专业性的语言真实准确地表达和反映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智慧与意志。二是内容规范、重点突出。应综合人大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的意见建议,尤其要把“一府两院”看到但没想到、能办不办、能禁不禁、需要在工作中引起重视亟待解决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高度凝炼概括,归纳整理到位,对于要求办理落实的事项、时限应明确,办结的标准要量化,形成具有科学性、建设性、针对性、实践性的审议意见,便于“一府两院”办理落实。三是文件格式要规范。审议意见作为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因此它的行文要标准规范。要做到使用专用的文件用纸和文号,届别明确,格式清晰;区别会议纪要,行文的结构、形式和内容参照常委会正式文件,采用公文用语,做到文字平实简洁,语言精炼;引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要有出处,原文引用,不可断章取义;正确使用标点符号,不可产生歧义。四是审议意见以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为宜。审议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某一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经人大专门委员会综合归纳后,尽管能够代表常委会的意志,但并不是硬性决定某一事项,法律效力要低于决议、决定,如果再将其提交常委会会议表决,就混淆了“议”与“决”的性质,使得决议、决定失去了必要性。人大常委会遵循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非行政首长负责制,作为常委会议的审议意见,应体现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根据主任会议的职权来看,宪法、地方组织法规定主任会议负责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因此,由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审议意见后转送“一府两院”是合法合规,也是合乎工作实际的。

  (四)健全机制,推进审议意见落实。贯彻落实审议意见是审议质量和监督实效的最终体现,要提高审议意见的执行力,应建立完善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制度和操作程序,推动审议意见落实。一是建立及时转送制度。及时将人大审议意见转送给“一府两院”,是保证审议意见能否得到全面有效落实的前提条件。因此,人大常委会要按照人大法律和有关制度规定要求,在常委会会议后,安排有关工作机构在三至五个工作日提出审议意见初稿,对审议意见落实工作提出各项明确要求,经主管领导审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以常委会文件书面形式发送“一府两院”。对特别重要、落实难度大或需要多个部门共同承办的重点审议意见,可组织召开专题交办会,明确落实期限、标准、责任等,确保落实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办公室应对交办的审议意见做好登记,以备跟踪督查。二是建立及时反馈制度。“一府两院”应在2个月内,将提出的落实措施、进度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一府两院”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后,在人大常委会上作出书面反馈。三是建立全程督办机制。审议意见交办后,常委会应授权相关委办负责督促“一府两院”制定详细的处理落实方案、落实时间节点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有关部门及现场,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座谈、查阅核对资料等方式,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落实情况,对一些落实进度缓慢的审议意见,要及时与具体承办部门沟通,共同想办法、谋策略,督促整改落实;在办理时限结束前,要向主任会议报告相关情况,必要时可组织人大代表对某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视察,检验落实成效。四要建立再审和测评机制。地方人大常委会应对“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再次审议和满意度票决测评,并形成制度。对落实审议意见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测评不满意的审议意见,责成承办部门限期整改,直到测评满意为止;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消极应付的承办部门,可依法采取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督促其执行和落实审议意见。对拒不执行、相互扯皮、有意抑制和欺上瞒下的,绝不不姑息迁就,坚决追究部门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发挥公开监督作用,促进审议意见落实。按照《监督法》规定,审议意见必须向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开,以促进人大常委会提高审议意见质量、“一府两院”提高落实实效。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宣传审议意见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法律性,让“一府两院”从思想上树起“审议意见必须落实,不能落实必须说明理由”的观念,增强工作自觉性;让社会充分了解审议意见的法律地位,支持人大运用审议意见开展监督。二是拓宽公开渠道。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好各种媒体将审议意见及办理落实过程、完成情况向全体人大代表和社会公开,增强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三是发挥公开奖惩作用。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先进典型,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曝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等方面的公开监督作用,不断增强人大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实效。

篇六:大监督成效和不足

  构建“大监督”体系的相关建议

  作者:申燕

  来源:《经营者》2020年第20期

  摘

  要

  本文从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各监督主体着手,建立“大监督”体系工作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和程序运行规范化、公开化,做好全过程监督,形成决策、执行、巩固、整改、完善、提升的良性循环,对集团公司如何构建“大监督”体系提出相关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大监督”体系构建,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关键词

  大监督

  业务监督

  民主监督

  一、完善顶层设计,加强集中统一领导

  (一)完善董事会建设

  董事会是集团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需要制定、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以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行,引入独立董事及职工董事,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二)加强监事会监督

  制定完整的《监事会(监事)工作规则》《监事会(监事)工作指引》规定。下设监事会(监事)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子公司监事会(监事)的领导,协调监事会的各项调研、检查活动,落实监事会决议或决定,协助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的日常事务。建立派出监事的信息档案,完善监事人才库。建立子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报告机制,督促子公司监事会、派出监事按要求提交行使职权的有关材料,充分掌握子公司监事会的运作情况和派出监事的履职情况。

  (三)搭建“大监督”平台

  全面加强党委对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在党委领导下,纪检监察室牵头,风险管控部、财务部、监事会等监督主体密切配合的“大监督”平台,成立“大监督”工作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委员会成员应加强协作配合,发挥监督合力,形成“监督前共商、监督中协作、监督后运用”的机制。

  二、加强各监督主体的作用,提升风险控制水平

  (一)加强纪检监察监督

  通过垂直式领导,把下属单位纪检人员集中到集团纪检监察部门接受统一安排、统一培训,再派驻到其他下属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纪检人员,可以通过规定程序,采用“双向进入和交叉任职”的方式,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席或列席董事会、监事会、办公会等重要会议。

  (二)加强风控和审计监督

  加强风险管控与审计的监督力量,从控制方式上形成风险管理一体化,对待同一种風险源,内控管理职能是头,负责设计和决策阶段的风险,法务是身,负责实施和运行阶段的风险,审计是尾,负责监督检查全过程的风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理出任务关键点,建立科学的控制体系,强化合规风控管理,实现内部审计转型,提高平衡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三)加强业务监督

  各级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承担起业务领域的管理和治理责任,把好业务监督的首道关口,重点加强对关键人员、岗位、部门、环节、制度的监管,树立管理即监督的理念。针对不同业务、不同职能,要逐步制定完善的风险分类标准和统计汇报机制,分类监管各类业务风险,定期开展统计、分析、汇报。

  (四)加强民主监督

  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选派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5项职能和权力,加强企务公开,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拓宽沟通渠道,设立董事长信箱,广泛听取员工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员工的诉求,切实帮助员工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五)逐步开展巡察监督工作

  逐步开展内部巡察工作,制定《巡察工作手册》,明确巡察目标、巡察方式、巡察内容、巡察要求等。结合巡察任务,精心准备《巡察方案》,明确监督重点、程序、方法及纪律等核心要素,将巡察内容细化分解为具体可行的操作清单,严格规范前期准备、实施、报告、反馈、移交和整改等关键环节,确保巡察监督程序严谨。

  (六)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社会监督是最有效、最简单的一种形式。在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权的同时,也要充分肯定社会中介组织和新闻媒体、网络的监督作用。从第三方客观和真实的角度评估国有企业领导的工作业绩,把对企业领导的监督从企业内部的工作范围扩大到生活和社会领域。

  三、加强对重点对象、环节的监督,确保国资监管到位

  (一)不断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督

  针对公司主要负责人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和制衡的现实,一是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二是加强对人钱物等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三是加强对新提拔干部和年轻干部的监督。

  (二)不断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督

  1.注重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注重企业价值创造。进一步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在规范岗位消费的基础上加大激励力度,探索中长期激励的有效途径,落实年度绩效工资和重大专项奖励(主要是重大项目,化解重大资产风险)。加强对考核过程的监督,提高透明度,保证考核结果科学合理,提高考核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评价指标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2.以投资管理为重点,加强规划管理。建立健全企业重大投资监管机制,明确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权限,完善重大项目的评审制度。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关系投资,引入外部专家,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充分评估项目风险和可操作性。加强对投资决策的监督,利用信息公开倒逼投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3.注重财务管理,加强风险控制。建立覆盖全系统的财务信息平台,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缺乏及时披露,管理部门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监管的问题,加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风险评估、分析和监测,动态管理企业财务指标,提高对财务风险的预警能力。

  4.以工程管理为重点,加强重点环节监督。把重大工程项目工作放在监督管理的重要位置,指导、要求、协助建设单位构建符合实际、运行有效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和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遵循上级管理规定、符合项目工作实际、能够有效执行落地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管理流程、管理责任和权限。

  四、建立“大监督”体系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一)建立制度保障机制

  在大监督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制定并颁布《“大监督”体系运行管理办法》及配套设施细则,明确适用范围、各职能部门在“大监督”体系中的职责、管理体制、问题整改及追责、成果运用等,以确保“大监督”工作有基础和规范,保障其正常运作。

  (二)建立信息共享互通机制

  线上推进监督信息电子平台建设,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监督事项和电子运行数据收集到电子平台中。实现监督线索、监督结果、整改实施、责任追究等内容的查询、统计和归档信息化。線下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中,风险管控部、财务部、财产权部、监事会、工会等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向纪检部门提供可能涉及违法行为的线索。

  (三)建立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纪检牵头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每年底,纪检部门负责收集各监督职能部门对下一年度准备开展的常规、定期、专项监督,共同商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前,各监督职能部门就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等内容共同商议并优化。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监督检查业务部门应按照程序进行调查,撰写报告报送监督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监督委员会上报党委审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线索,需将问题和调查结论书面移送纪委,按照程序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监督检查考核机制

  根据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编制管理监督项目清单,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要求,认真比较管理监督项目清单,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形成层层负责和贯彻落实的工作模式,促进部门各项工作的规范开展。纪检部门应及时对这些职能部门重新进行检查和评估。同时,还要调查处理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中存在的遗漏、行动迟缓、行为不检、渎职等问题,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五)建立监督结果管理机制

  对被检查单位、项目、程序、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公开,使流程公开透明化,以公开倒逼企业落实整改,提升内部监督成效。监督委员会通过定期召开“大监督”联席会议,组织对企业存在的违规、不合理管理行为进行总结、研究分析,找出经营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源,提出有效建议,及时向党委上报工作成果,确保监督成果及时运用到提高企业管控水平和干部选拔等工作中,为企业实施科学、精细化的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单位为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李开平.推动“再监督”压实“大监督”[N].中国铁道建筑报,2020-06-04(003).[2]王东.国企建立和完善“大监督”工作格局的思考[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20):217-218+224.

  [3]卞传山.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体系的探索与思考[N].江苏经济报,2020-07-01(B03).[4]宗文富.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格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J].法制博览,2020(15):237-238.

篇七:大监督成效和不足

  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的几点思考

  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要求、人大监督现状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如何从实践层面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刚性监督,硬化监督过程,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已成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需要探索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当前人大监督工作实践中,询问和质询、特别问题调查以及撤职案的审议决定等监督形式,因其特殊使用情况,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刚性监督”。然而,地方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普遍存在“柔情”有余而“刚性”不足的问题,即大多采取审议、视察等方式,很少采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和撤职等方式,往往容易导致人大监督流于形式。这不但降低了人大监督的地位,更为严重的是人大监督难以发挥作用。深入剖析人大“刚性监督”不力的原因,找出加强“刚性监督”的有效途径,在人大政治生活中显得刻不容缓。

  一、强化刚性意识,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够的问题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这种监督可以及时发现“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如实反映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督促“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一些惯性的做法和认识的误区,旺旺造成刚性监督不力、效果不佳。我们认为,当前要防止和破除从刚性监督中的“不愿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三种思想障碍:

  一是不愿监督。即存在畏难情绪,认为人大监督可为可不为,力度可大可小,内容可多可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栽花少种刺,少点监督少点事。

  二是不敢监督。即担心被“一府两院”认为是对他们工作的挑刺、干预和不支持,害怕引起误解伤了感情。

  三是不能监督。即政府的行为方式往往体现为对上负责、对党委负责,有时对同级人大负责不足,有的甚至在思想上抵触人大监督,在行为上规避人大监督,致使人大不能监督。

  鉴于此,一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往往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只放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常规监督手段上,仅限于走走转转、听听看看、读读念念等一般监督形式上,对那些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难点问题,不愿启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久而久之,“刚性”就变成了“柔性”,“一线”也就变成了“二线”。“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是人大角度屏障或顾虑,主要是人大履职的责任心和态度以及能力问题。“不能监督”是人大监督对象即“一府两院”对付人大监督认识和态度问题。这里有必要分析一下:要从两个角度加强认识,一是人大监督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尽职责所在。人大及其市委会、人大代表的强大责任在于此,必须树立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态度,积极履职。另一方面是“一府两院”只有接受人大监督的义务,没有规避人大监督权力,这是宪法和人大监督法规定的。这一点,人大应向被监督对象宣讲到位、沟通并达成一致,共同增强人大刚性监督意识。

  二、注重机制建设,着力解决监督实施不硬的问题。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具有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讲政治、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高度来开展监督工作。其次,要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大胆启用刚性手段,善于抓重点,专于解热点,敢于破难点,勇于碰硬点,进而增强人大监督的影响力和权威性。重点在“四个强化”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制度支撑。目前,影响地方人大行使监督权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来自制度层面的

  问题。如果地方党委、政府的成员,对发挥人大作用重视不够,把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或人大选举和人事任免仅仅看成是履行一种程序,甚至大事不提交、质询搞应付,监督工作势必难以开展。要改变这种状况,应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支持人大履行职责。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意见或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凡属人大职权的,应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向人大提出,经过审议决定后,使之成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从而具有法律效力。

  二要强化监督重点。监督的重点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手。其一,要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的交办和督办,提高办理质量,推进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人大常委会要督促政府部门将代表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对所属部门、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增强承办部门、单位的责任意识和刚性任务。

  其二,要加强对政府财政预算的监督。政府财政预算直接关乎财政资金的支出方向和使用效率,是政府行政的重要内容。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人大对政府每年的财政预算要强化刚性监督,代表人民监督政府用好每一笔财政资金,确保纳税人的钱都用在该用的地方,用在百姓的身上。其三,人大常委会要紧密结合地区实际,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以及城市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的执行监督,加强对区域重点项目的立项、建设、推进情况跟踪监督。建立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人大审议决定制度,并通过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方式,了解重大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政府性投资项目新增及增加投资等事项在数额上可作出明确规定,超过规定数额必须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通过,在实际操作中应该可行。

  三是强化监督方式。目前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影响了人大监督的质量和水平。提高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实效,就应该着眼于解决好实质性监督和实效性监督这一核心问题,在强化监督措施上下功夫。一方面,要根据监督内容、涉及对象的不同,在选择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视察等相对柔性监督手段的同时,善于结合运用那些具有惩戒性、强制性的刚性监督手段,如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确保监督权有效行使。另一方面,要把行使监督权与行使决定权结合起来,对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行使决定权,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推进监督事项落到实处;把行使监督权与行使任免权结合起来,对于监督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人大任命对象,要敢于行使否决权。

  四是强化联合监督。人大要善于借助审计、舆论、纪检监察等其他监督力量进行监督,通过多种形式把人大监督、行政监察、党纪检查和检察监督结合起来,形成以人大监督为主体,其他监督手段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通过优势互补,凝聚成监督合力,促进人大监督实力的丰满和监督刚性的进一步提高。由人大与广泛的民主参与形式结合起来,实现间接民主和直接民主的有机结合,是当前完善人大监督制度的一条重要途径。

  三、紧扣监督实效,着力解决能力水平不足的问题

  一是提升队伍素质。只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具备良好的素质,具体监督时才能避免“心有余而力不及”的局面,监督才能取得实效。首先,要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面对实施预算监督、司法监督和人事任免等具体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给予更高的要求,保证一些专业人才进入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以克服人大监督的“先天不足”,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关心人大机关干部选拔、仼用和交流,加强人大机关队伍建设,充实队伍力量,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需要、充满活力的人大干部队伍,为常委会有效开展监督提供人才保障。其次,要通过组织法律培训、开展视察调查等途径,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律水平和议事能力,着力培养既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程序,又能创造性地开展监督的人大工作者。第三,要通过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依法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注重跟踪问效。跟踪问效是检验监督工作的最好标尺,要确保监督实效,就必须把监督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跟踪督办上。无论是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决定,还是在监督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都要加强跟踪问效,督办落实,对不能按时落实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要求,消极应付、拒不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决不能姑息迁就。

  三是把握科学方法。开展刚性监督要注重科学方法,把握一般规律,不断总结提升。首先,要完善执法检查制度,探索随机突访、明察暗访等新形势下执法检查的新做法和新思路,力戒“大呼隆”、“走过场”等形式检查。其次,要创新视察调查制度。建立代表建议督办制度、视察调查和工作评议制度,不断增强监督效果。再次,要改进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制度。把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结合起来,与引咎辞职制度结合起来,与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结合起来,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以机制促监督,以监督促落实。

  如何从实践层面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监督质量,强化刚性监督,取得监督实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行使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转变,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只要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在实际工作中,努力践行、认真落实好张德江

  委员长提出的刚性监督“选择好角度,掌握好尺度,把握好力度”的总要求,人大监督就能取得我们预期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篇八:大监督成效和不足

  公司构建“大监督”体系的实施方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3二、基本原则

  ..........................................................................3三、成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4三、大监督工作格局的重点工作

  ..............................................6四、建立大监督工作体系,切实搞好监督工作的基本要求。

  ....7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集团公司关于深入推进大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要求,保障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运行,提高监督质量,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和集团2013年党建与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确保企业健康发展这个大目标,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有效监督机制,不断增强监督防范的密度和深度,提升企业监督工作的整体功效,为集团公司经营改革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一)建立大监督工作体系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

  把集团在监督工作中所倡导的“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基于监督的信任才是可靠的信任”、“监督即保障”等文化理念逐步融入到部内所有职工的本职工作中,融入到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之中。

  (二)建立大监督工作体系与加强经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

  监督工作的制度建立与公司内部各项基础管理的措施息息相关、密不可分,进一步加强管理,要通过有效的管理制度、实施过程的监控、实施记过的论证,实现更全面到位的监督,使两者互为促进,相得益彰。

  (三)建立大监督工作体系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有机结合。

  领导干部是开展监督工作的组织者和推动者,领导水平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着监督工作的优劣。要以继续深入开展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整顿为抓手,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促进监督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成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构成

  大监督工作由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具体负责党支部“三位一体”大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纪检委员

  成

  员:

  (二)基本职责

  1、组织领导、管理本部门的监督工作,研究制定监督工作方案,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的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监督氛围,为生产经营管理提供有效服务。

  2、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监督工作的开展负总责,对由于监督不到位,导致本单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即“一岗双责”(在履行本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3、纪检委员负责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上级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会议精神、重要决策、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4、纪检委员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撰写半年、年度工

  作报告等相关汇报材料、以及其他综合文字材料;

  5、纪检委员负责建立本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其他关重岗位人员廉政档案,并对其履行职务的行为、廉洁从业行为、是否私设“小金库”等情况进行自查;

  6、纪检委员负责检查本单位对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进行落实和督查;

  7、纪检委员负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信息(三重一大事项、小金库、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政档案等)进行梳理、汇总、归档,并向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每月进行一次信息上报;

  8、纪检委员负责组织与本单位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党员干部的工作行为;

  (三)运行方式

  1、建立大监督工作例会制度。

  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加强监督工作的指示精神,交流监督工作信息,分析监督工作形势,寻找部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措施。

  2、建立监督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监督信息是扎实有效搞好监督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只有及时全面掌握有关情况和信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改进措施。为此,要求各科室要按照本科室所承担的业务分工按期提供信息,使监督更加有力到位,取得实效。

  3、建立监督工作培训制度。

  “三位一体”大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较广。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有计划的组织进行相关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基层员工对新形势下强化监督的意识,丰富必备的业务知识,为更加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4、建立监督工作成果征集制度。

  为进一步探索研究和把握在新形势下,特别是在公司改革改制创建新的经营管理体制下监督工作的基本特点和基本规律,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监督工作成果征集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成果,予以表彰奖励,以此推动集团公司监督工作不断上层次上水平。

  三、大监督工作格局的重点工作

  大监督工作在具体操作和实施中,要注意把握和突出以下几方面的重点:

  (一)对本部门生产经营有效运行以及生产经营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实施有效监督,对本部门按照集团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依法经营情况的过程和结果实施有效监督。

  (二)对本部门各级领导及关重岗位人员开展经常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

  (三)结合廉洁文化建设,抓好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四)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厂务公开情况实施监督工

  作。

  (五)以维护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为目的,开展各项监督工作。

  (六)向上级监督工作领导机构报告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建立大监督工作体系,切实搞好监督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部门各级领导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正确看待监督工作,全力支持监督工作,积极配合监督工作,为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夯实基础,规范运作。各科室切实加强大监督基础工作建设,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做好计划安排,定期参见召开本部门监督工作专题会(工作例会),及时总结监督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各科室还要围绕搞好监督工作,将各种基础资料及时建档,促进基层监督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检查,严明奖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时对各科室监督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对监督工作开展有力、成效突出的科室给予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科室,将提出严肃批评,并结合年度各项先进科室评比给予酌情降等。对由于监督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科室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四)狠抓落实,制定措施。各科室要认真落实集团公司下发的《建立大监督三级网络工作体系实施方案》,并按本方案的要求,紧密联系各自实际,在全面深入分析和梳理本科室监督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抓紧制定本科室进一步搞好监督工作的实施计划.

篇九:大监督成效和不足

  新形势下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模式探索

  【摘要】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需要不断强化监督保障职能。建立“大监督”工作机制,就是在各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下,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形成“协同一致、规范有序、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监督工作格局,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

  大监督

  工作模式

  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国有企业面临依法合规经营、廉洁风险防控等问题越来越多,做好重要岗位、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成了一项重要任务。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就是要适应企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建立权责明晰的监督责任体系,最终形成“协同一致、规范有序、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监督工作格局,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的意义

  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体制机制是指在企业内部以党内监督为主体,整合纪检、审计、法律、内控、财会、巡视巡察等监督资源,发挥专业优势,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建立目标统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推进“大监督”体制机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需要,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企业建立标准化的内部控制流程,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最大限度减少廉洁风险和决策风险,为国有企业实现管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当前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监督是确保企业健康稳定运行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现阶段企业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监督领域过宽,存在交叉重复和盲区。国企内部根据企业章程设有党内监督机构,还有监事会、审计、工会等监督机构,这些监督机构都是根据各自法律法规和职能设立的,职能相对独立,在监督形式上各有不同,在监督内容上既有交叉部分,又有重叠部分,会出现监督边界划分不清的问题,各种监督机制不协调,容易产生重复检查或者空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效果的发挥。

  (二)监督深度不够,存在走过场现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通过“三转”,退出了与监督执纪主责主业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业务领域监督主要依靠职责部门开展,由于无法深入到具体事务中,纪委监督无法全面掌握具体工作流程和业务信息,只能在流程上、制度上和作风上进行监督,一些深层次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

  (三)监督效果打折,时效性不强。由于监督缺乏信心沟通机制,成果无法及时共享,造成各类监督问题无法系统开展整改,仅限于就问题改问题,流程优化不及时,制度建设跟不上,执行上打折扣,整改成效无法有效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出现同样问题反复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监督合力缺乏,存在实效性不足。国有企业监督作用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决策层和管理层支持,取决于业务部门对监督工作的认同感。监督部门之间容易出现横向沟通松散,纵向监督不力的问题。想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构建“大监督”的工作格局。

  “大监督”工作方法和路径

  近年来,不少国有企业以排查廉洁风险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主要做法包括:

  (一)建立健全监督工作体制机制,提高监督的系统性

  明确监督工作体制。要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各类监督主体有机融合的工作格局,坚持“业务谁管理、监督谁负责”,职能部门不仅要管理也要监督。通过

  职能部门间相互协作、有机配合,最大程度的发挥各自监督优势,形成监督工作整体合力。

  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大监督”工作体系,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监督各自领导机构,即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纪委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成立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研究部署落实监督工作。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大监督机制优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过会议明确监督重点,交流监督成效,研究监督问题,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有效岗位廉洁风险发生,以制度健全、流程优化、执行高效为目标,推动企业治理水平上台阶。

  建立监督人才库。在监督中发现和储备人才,推动从业人员本领不断提升。选拔储备具有审计、财务、法律、人事、经营等专业背景的人才。通过专项监督、参加核查和办案等方式,发挥专业人员从专业角度发现问题的优势,提升监督效率和效果。

  (二)明确找准监督重点,加强监督针对性

  抓好重点要素。首先要围绕事,也就是业务流程,重点是人财物等权利集中的部门具体业务展开。其次是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要通过对业务风险防控、流程优化、制度执行等情况的监督,确保各项业务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约束。

  找准重点业务。要针对生产经营管理的难点、热点和薄弱点开展工作,坚持一切工作制度先行,制度建设循环提升。比如:在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产品销售、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等环节,是建制度、抓执行的重点。

  明确重点责任。要坚持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做到“见人见事见成效”。“见人”,就是要紧抓“一把手”“关键岗位”,看决策是否依法合规、执行是否坚决有力、监督是否细致充分;“见事”,就是要抓具体事,督促相关主责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见成效”,就是要通过监督保障执行有力,促进业务不断完善发展。

  (三)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特点,加强监督有效性

  国有企业业务部门由于履职依据、职责定位,监督方式、内容和范围等方面各有特点,只有发挥各自优势,才能实现监督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和全覆盖。

  党内监督。以党章为基本遵循,开展党内监督,构建起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党内监督失灵,其他监督必然失效,国有企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只有促使各负其责、密切协作,才能形成党内监督合力,切实增强党内监督实效。

  监事会监督。监事会在监督职能、对象、范围、惩处权限是《公司法》赋予的,是法人治理监督的重要内容,相比其他监督具有权责法定的特点。主要职责包括监督企业是否依法经营,经营成果是否真实;监督企业的决策和权力行为是否损害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等。

  民主监督。工会依据《工会法》和《劳动法》进行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巡视活动就是一种专项监督。国有企业运用好职工代表视察、民主对话会等监督形式,推进民主监督工作落实见效。包括推进职代会决议贯彻落实,推进职工代表提案采纳实施,推进集体合同条款的落实兑现等。

  同级监督。落实党建进章程、党委议事前置程序等要求,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边界和权限划分,有利于将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统一起来,实现党内监督和法人治理监督有机融合。

  法律监督。根据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法律监督领域包括风险防范、合规管理和法律监督,专注于企业经营中法律风险防范和监督,特别是合同审核、合规评价、监督检查以及投资并购审查,通过过程监督、流程管控,推动企业依法决策、合规经营、高质量管理。

  审计监督。依据《审计法》,开展企业内部审计监督,明确建立健全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和指导作用,推动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体系,促进企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业务监督。业务部门职能监督要依据企业有关制度和规定,按照“业务谁主管、制度谁制定、监督谁负责”的原则,把监督寓于业务管理之中,对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增强工作预判性和管理主动性,以合规零容忍为前提,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防范重大投资风险和经营损失。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企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的监督。“大监督”体系的探索创新,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企建设过程的一种有益尝试。需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大监督”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大监督”的作用,保障企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管理效益和廉洁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篇十:大监督成效和不足

  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范文(通用6篇)

  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监管的同级企业和逐级投资组建的企业。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的文章6篇,欢迎品鉴!

  【篇一】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

  构建科学的大监督工作机制,使大监督体系建设成为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环节,必须准确把握大监督工作机制在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制度保障、专项监督及信息共享等五个重点,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明确监督主体,形成监督合力。大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监督主体是各应该是专业管理部门,要在发挥纪检监察、审计、法律、工会等监督部门监督作用的同时,更加突出专业职能部门在业务管理领域内的监督主体责任。通过监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建设,建立两个体系(即建立各部门监督信息互通的运行体系,建立专业部门对业务领域全面覆盖的管控体系)。要充分发挥管理部门专业优势,加强相关业务领域的过程管控和检查考核,强化对职责范围内违规违纪风险的实时全程防范。形成协同配合、信息互通、相互衔接,全方位覆盖的立体化监督网络。

  明晰监督职责,确保权责对等。为强化监督责任,明确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大监督体系建设应重点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业务管控这一核心,制定可量化、具体的监督细则,逐项明确规定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职责,细化完善职能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监督职责和责任分工,强化其一岗双责意识,体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纪要追究的监督原则,对关键人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监督,防范权力失控、监督失效、管理失职。

  制度保障,加速高效运作。企业的管理理念是通过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来实现的。制度不仅是管理的依据,也是监督的标准。实施有效的企业内部监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使监督工作有据可依。大监督体系建设是一项完整的系统工程,要调动每一个管理链上的人员发挥合力、形成合音,建立健全制度是基础。要在监督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高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以规范性的制度明确大监督体系中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制定切实可操作的工作标准和考评尺度,使每位员工在完成自己所负责工作流程的同时,又自动履行对其他工作流程的监督责任,实现权力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让靠制度管理、用规则约束、按流程办事、让数字说话、凭机制奖惩成为一种常态管理机制,实现责、权、利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有效的监督下在线运行。

  借力风险管理,强化专项监督。专项检查、专项治理作为查纠问题、化解风险、改进管理、实施问责的有效手段,是监督工作服务于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载体,但各业务领域专项检查任务重、交叉重叠,容易导致监督力量分散、整体效果欠佳。为有效解决好这一问题,应借力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坚持以日常监督为主要形式,以重点项目专项监督为抓手的工作方法,对专项监督工作进行有效整合,集中业务部门的力量,组建多方参与、专业互补的工作机构,采取联合实地督查,一体化办公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把监督的重点放到影响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关键环节上,分析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实现企业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有效改善企业管理。

  注重信息共享,提升监督实效。要发挥大监督工作机制纵横协同、信息互通的体制优势,既应以职能部门管理水平的提升作为检验大监督体系建设的效果的标准,又应充分发挥大监督机制有纠偏堵漏、促进管理的功能,通过巡视、专项监督检查等多种渠道,使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能够及时查找分析管理领域中存在的短板和瓶颈问题,将监督成果充分应用于企业有错必纠、持续改进的过程中,督促管理主体履职尽责,将监督责任、措施和要求融入核心业务流程、落实到重要岗位,有效提升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科学发展。

  三、夯实三个基础,促进长效管理

  大监督工作机制的规范运行和落地生根,需要建立并完善相应的文化支撑和工作措施,切实保障其相互协同、无缝衔接、运转有力。从而真正形成促进企业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的长效机制。

  文化引导,形成氛围。自律重于他律。大监督体系建设应注重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将员工的人生价值取向和企业的价值取向统一起来,以廉洁文化理念规范和引导员工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管理行为,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方式和价值理念。积极推动要我监督向我要监督的观念转变,努力培育积极主动监督、形成合力监督的文化氛围。使文化渗透、制度规范、监督约束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建立起工作有标准,管理全覆盖,监督无盲区的内部监督控制机制。

  科技管控,无缝链接。按照制度+科技预防腐败的思路,要依据企业发展形势,建立科学的管控信息平台,使大监督体系中的各个职能部门能够充分应用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成果,加大对业务领域纵向管控力度,实现重点业务、关键流程的在线监控,关口前称,超前防范、及时纠偏,持续提升监督信息化水平。

  对标考核,持续改进。大监督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确保这项工作落实到位,必须量化监督标准,动态考评监督成效,把大监督体系建设融入企业全面责任管理、全员绩效考核之中,通过绩效评价衡量被监督部门是否正确履行管理职责,监督部门是否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评,建立决策失误、重大经营管理失误等责任追究制度,将监督成果应用于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干部考核评价与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等工作中,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监督结果运用到位。

  大监督体系建设是企业提升监督水平的有力举措,我们应创新方法、丰富方式、规范监督,努力实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的工作目标。

  【篇二】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

  摘要:建立健全大监督体系,是企业健全和完善监督执纪,强化内部管理,防范和化解腐败风险,保持廉洁自律,实现自身顺畅运行的重要举措。为推进大监督体系机制建设更上一个台阶,促进大监督体系的有效运行,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近年来进行了1+N监督闭环体系建设试点,取得了相应的监督成效。本文主要立足集团公司实施1+N监督闭环体系建设经验,对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基本思路和运作方式等进行探索,以便更好地整合内部资源,共享检查信息,增强监督合力,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提高监督效率,真正构建发挥效力的大监督格局。

  关键词:企业;大监督体系;探索;基本思路

  开展大监督闭环体系建设工作,是顺应企业发展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更是企业整合监督力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的现实需要。当前多数企业已经建立了多主体、多体系的监督机构,监督内容和范围也把企业管理及诸多环节与领域涵盖在内。但因监督主体多元、分散,也由于纪检监督途径单一、力量分散,同时,隶属于不同领导监督范围和内容,相互之间仍然存在沟通协调不顺畅、不到位的情况,导致监督执纪效果滞后,监督工作虚浮无力,监督效果不明显。在企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不仅管控难度越来越大,而且来自各方面的潜在风险也越来越多,做好关键环节和与重点领域的监督成为当务之急的工作,构建大监督格局就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监督体系建设,解决当前集团公司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的需要,对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增强科学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当前企业监督执纪力度增大,但仍然存在问题漏洞。近年来,通过上级巡视、内部巡察、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等途径,发现企业均普遍存在一些违规事项。例如: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违规私设和使用小金库、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违规多次变相拆借资金、财务和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项目未按制度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未经审批对外捐赠、未报董事会决策批准与其他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虚构业务造成民营股东逃避承担巨额亏损、赊销风险把控不严面临巨额损失等普遍性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其实是和监督机制不完善有很大关系。当前监督执纪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软。主要业务部门监督职责的缺失造成的,一些业务部门仍然存有业务管理是门内事,而监督执纪是监督部门的事,导致认知偏差,日常监督不严格,另外,各业务部门监督职责交叉,造成相互推诿的情况较为突出。散。一般企业内部的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管都是各自为战,监督的形式、内容各不相同,处理问题的方式不一,缺乏相应的沟通协调,没有相互衔接,造成监督力量分散,监督作用发挥不畅。难。突出表现在监督职责的履行上,下级对同级或上级的监督,群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由于监督负责人员的职级、能力原因,往往很难监督到位。

  二、集团公司在构建大监督体系方面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1+N监督闭环体系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构建大监督体系进行了很好的探索和尝试。1+N闭环监督工作是指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负有监督职责的各部门在集团公司纪委统筹协调下,联合开展监督管理的工作模式。1是指集团公司纪委的统筹协调(纪检监察部负责日常工作并实际开展执纪监督);N是指战略发展部、安全与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监事会工作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等部门,针对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监督、经营管理监督、年度考核奖惩监督、行政监督、党员(职工)监督、监事会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等履行职能监督。各监督部门通过纪委的组织协调有机结合,形成一个互动体系,统一行动,分工负责,涵盖监督事项的建立、执行、指导、整改各个过程。1+N闭环监督体系的基本思路是在现有的内部监督结构和体系下,立足上对下监督、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整合各项监督职能,建立多方会商的监督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创新方式,共享资源,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并且,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反馈整改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形成监督工作的闭环。1+N监督闭环体系的推行使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监督、经营管理监督、年度考核奖惩监督、行政监督、党员(职工)监督、监事会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等多个监督环节得到有效统一,实现了监督力量的有效整合和资源共享,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促进整改。

  三、完善大监督体系的几点思考

  集团党委试点开展的四位一体1+N闭环监督等大监督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整个集团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上一层楼,重塑了纪检监督工作的评价方式,提高了监督效果,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工作,不断拓展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新思路、新方法,也给了我们探索大监督体系构建的参考。(一)监督责任要厘清。强化监督,必须有良好的制度作保障。国有企业监督制度建设不完善、系统化不足及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是影响其监督工作效果与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中监督责任不清是导致监督无力、乏力的主要原因。要想确保监督工作有依据、有方法、程序清、责任明、考核严、效果好,就要及时梳理完善制度,建立监督责任清单,厘清监督主体间的监督责任边界和衔接,明确监督主体的责任范围、监督内容、方式方法,特别是监督发现问题的处置及移交问责程序、跟踪反馈机制等,避免谁都在负责、最终谁都不负责而导致监督责任虚化、落空的尴尬局面出现。(二)监督力量要整合。由于监督体系之间缺乏必要、有效的沟通,造成监督成果共享及运用的效果会很差,最终监督效果大打折扣,造成人、财、物等资源的浪费。因此,要避免纪检监察部门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的监督体系,大力革除各部门各自为战、条块分割、运行不畅的监督机制弊端,充分将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法律、巡视巡察等监督力量优化整合,同时充分发挥纪检领导责任、合理运用联席会议方式,切实优化监督体系结构,整合监督职能和力量,减少重复监督,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能。(三)监督环节要全覆盖。集团公司产业多元,管理链条长、管理环节多,涉及合同签订、安全、财务、采购、营销、税务、投资、三重一大、党风廉政等诸多管理内容及环节。在大监督体系当中,一方面,内部监督要跟上,覆盖到管理环节上的全方面,针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管理环节及管理薄弱点、风险高发点等实施重点监督;另一方面,要实现监督维度上合纵连横和闭环,即有机结合横向监督和纵向监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监督体系。横向监督是对企业本级其它业务职能部门的平行监督,而纵向监督是对处于下位的下属单位和处于上位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实行大监督体系,将会加强横向上的平行监督和纵向上的对上监督,达到横向监督与纵向监督的合纵连横,是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避免法之不行,自上乱之的关键。(四)监督成果要共享。企业监督体制的设计,也是具有制衡性的,要增强监督合力,内部监督中存在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体制机制弊端,必须加以革除。要建立各监督主体间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会商协商机制,加强业务沟通和协调,搭建监督成果共享机制、意见反馈机制的统一平台,实现信息、资源、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有机闭环,协同发力,增强监督效果。大监督体系是大势所趋,集团公司在大监督体系中的探索与创新,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程的一种有益尝试。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企业发展形势地不断变化,要求我们不断加强与深化构建大监督体系的探索和实践,不断健全与完善大监督体制机制,最终形成党政牵头抓总、部门各负其责、纪委执纪问责、群众支持参与的大监督格局,保证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进一步提升监督效率效能,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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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大监督成效和不足

 大监督撑起华涟科学发展碧云天

  ——华涟构建企业“大监督”体系工作纪实

  曾几何时,在华涟人的印象当中,监督就是纪检监察部门

  一家的事情,其他部门只要管好业务就行了。如今,在华涟我们

  看到,监督资源有效整合,监督效率不断提高,监督范围大大拓

  展,并将监督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业务流程管理之中,一种

  “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司关联”的全方位、多层

  次的监督模式正在逐步形成。

  “大监督”体系的构建和创新发展,为华涟“扭亏脱困”和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现实需要催生“大监督”

  华涟属于国有大型钢铁企业,内部管理流程复杂,涉及生产

  经营、产品研发、营销采购、物流质检、技改建设、财务管理、能源后勤、社会事务等各个专业管理,每个环节都有可能产生漏

  洞,每个专业领域都存在管理风险。

  华涟虽然有纪检监察部门履

  行专职监督职能,同时还明确了审计、财务、组织人事、工会、企管等部门相应的监管职能,但这些部门往往在实际操作中各司

  其职,“南岳的道场,各敲各的”。

  如此孤立式、封闭式的监督,导致企业监管不到位,内外勾

  结、弄虚作假、疯狂偷盗、业务转包挂靠、招投标暗箱操作等乱

  象丛生——

  1万余吨的返矿精粉不翼而飞;成品库几十吨钢卷神

  秘失踪;

  合金和废钢等物资大量流失;

  备件材料采购价格高1

  出市

  场价几倍、甚至几十倍;进口矿途耗高达

  1.5%以上,仅一个月

  给炼铁环节增加成本上千万??如此种种,成为了一个个吞噬华

  涟效益和成本的巨大“黑洞”。

  于是乎,华涟进一步加大了监督监察力度,对公司招投标、原材料检化验、人事招聘、人员分流、物料处理与进出厂、技术

  谈判、投资建设、生活福利等大大小小的事务,都要求纪委派员

  监督,使只有区区十几名的专职纪检监察员的纪委整天忙于监督

  事务。然而,监督效果又如何呢?从表面上看各业务部门接受监

  督的主动意识增强了,实际上很多时候纪委成了某些违规违纪行

  为的“挡箭牌”,因为受专业局限性,加上时间仓促,一旦出了

  问题,业务部门就会以纪委参与监督为由推卸责任。

  一时,监督工作又陷入了“走过场”的怪圈??

  如何从‘挡箭牌"的困惑中解脱出来,让监督工作真正成为

  企业堵塞漏洞的有效防线?在新形势下,迫切需要构建一个

  “科

  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良性监督工作格局。

  为破解这一难题,华涟纪委开始尝试监督理念的创新。最终,经

  过不断摸索和实践,一种全新的“大监督”模式应运而生。

  体系建设构建“预警网”

  “‘大监督"不仅意味着监督资源的有效整合,更意味着

  监督工作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全过

  程监督模式。”这是华涟“大监督”体系的基本内涵。

  正确的理念是实践的一盏明灯。

  华涟纪委从盘活现有监督2

  资

  源入手,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审计监督、法律监督、财务稽核、购销监管、技改检查、民主管理、舆论监督等监督资源,形成监

  督合力。

  通过专职监督与业务监督相结合、群众监督与组织监督

  相结合、纪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使监督工作渗透到生产经

  营管理各环节,实现监督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

  2016年年初,华涟纪委以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控体

  系为契机,制定了《整合公司监督资源,构建“大监督”体系实

  施意见》,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

  /监察审计部

  部长任副组长,企管部等

  11个专业管理部室为成员单位的工作

  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落实了具体的监督内容和监督

  范围,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小组直接指挥,主体监督部门具体

  执行,相关职能部室专门负责的组织模式。

  机制创新让“大监督”如虎添翼。通过制定工作例会制度、工作督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联合监督检查制度等工作制度,搭建了监督与管理的互通平台、资源信息的共享平台,形成了监

  督检查、信息反馈、问题整改、检查评估、完善提高为主要内容

  的监督工作循环机制。

  在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下,各成员单位采取“监”、“管”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活动,主动寻找管理漏洞和风险

  点,将问题及其整改建议通过《监督信息卡》定期反馈给领导小

  组,并及时提供违规违纪案件线索,提升了监督质量、监督3

  效率。

  2016年

  4月,监察审计部反馈:某子公司

  2015年设备备件

  采购金额

  1300多万元,通过招标采购的只有

  92万元,招标采购

  率仅为

  7%。领导小组当即决定,由主管招投标的企业管理部牵

  头组织,监察审计部、实业投资管理部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对

  子公司和改制企业招投标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发现其他子公司也

  存在类似问题。

  领导小组及时将这一情况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研

  究,公司专门组织修订规范子公司和改制企业招标管理和监督办

  法,并由公司纪委组织职工代表全面参与和加强招投标监督工

  作,从而迅速弥补了子公司和改制企业招投标管理中薄弱环节,有效预防了违规违纪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环环相扣的操作流程,不仅使“大监督”体系的运作有条不

  紊,而且通过预警式的监督,华涟的监督格局由单纯查处问题的

  事后检查变成规范管理的全程监控,实现了监督关口大跨度前

  移,构建起了一张管理风险防控的“预警网”。

  纪检部门担纲“总导演”

  从前期调研到科学论证,到方案制定,再到体系构建和组织

  实施,华涟纪委自始至终扮演着“总导演”的角色。一方面充分

  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公司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一方面强

  化监督工作指导,有效推进公司“大监督”体系的形成。

  为防止流于形式,华涟纪委定期组织召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集中研究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排下一步的监督4

  工作。

  同时协调各部门之间进行监督工作的对接和联动,防范和避免各

  自为战、重复监督或监督缺位、监督效率低下等问题。

  从

  2012年

  4月实施“大监督”体系以来,华涟纪委先后牵

  头组织召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8次;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50多次,其中组织招投标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物资监管等专项调

  查

  30余次,组织定期评估检查

  20多场次;撰写会议纪要、监督

  信息等各类文字材料

  40余篇,并将监督信息和整改落实情况在

  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及时通报,接受各单位和职工群众的检验。

  通过定期发布监督监察信息,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

  情况,较好地形成了监督信息链和再监督的运行机制。

  “华涟纪检干部终于从监督事务的漩涡中摆脱出来了。

  ”用

  华涟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部长李军锋的话说:

  让纪检干部成

  为监督工作的思考者、组织者和监督检查的联络员、指导员。

  每年年初,华涟纪委都将统一编制公司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年度监督重点,实现对公司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有效促进

  企业监督管理的全面覆盖。对公司监督检查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给予业务管理部门以政策指导,并适时推动机制和制度建设,实

  现专职监督与日常监督的有机融合。

  积极构建有效到位的“监督环境”。华涟纪委加强纪检监察

  组织建设的途径,任命二级纪委副书记和专职纪检监察员,加5

  大

  党风廉政建设、“阳光”文化建设和落实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力

  度,抓好厂务公开、网络监督、规范各项费用开支操作流程,实

  行纪检、监察、财务联审制度??建立起了横到边、纵到底、层

  层覆盖的监督网络,形成了“大纪检”的工作格局。

  “大监督”体系的构建并践行折射出了华涟监督工作的深刻

  变化,实现了监督方式的有效转变,改变了纪检监察部门以往

  “唱

  独角戏”的身份。

  实践探索斩获“新成效”

  曾经,在华涟物料申购审批程序中,各相关部门只要审查上

  道工序形式上手续完备便签字认可,至于审查的合理性无须过

  问,出了问题由纪委查处便是。

  如今不同了。

  各职能部室自然地将监督检查融入日常管理之

  中,实现“监”与“管”的有机结合。机动部会去使用单位实地

  察看是否确实需要申报、申报量是否如实,物管中心会检查是否

  有存货,采购部会选择优质供应商、核实供应商的诚信度,财务

  部会认真核实价格??通过各专业部门监督把关,有效防范了多

  报计划、重复采购、质次价高以及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

  2012年以来,机动部主动查找和发现以“清理”名义外包

  检修业务等问题达

  20余起,整顿业务乱象

  6次,修订完善有关

  制度和管理办法

  15项,挽回经济损失达

  500多万元。

  正因为“大监督”对于推进财务监督的重要作用,财务部从

  防控资金风险和堵塞财务管理漏洞入手,完善财务监督体系,建

  立健全覆盖公司流动性资金和财务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有效

  防范资金风险,堵塞财务漏洞,降低财务费用。

  2016年

  1-10月,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与

  2015年同期相比减少

  9420万元,进口矿石

  物流成本比

  2015年同期相比降低

  2803万元。

  “大监督,使‘孤军作战"变为了‘协同作战",监督管理

  更有力量,成效显著。”华涟纪委书记刘伯龙对此深有感触。

  宣传部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制作和播放反腐

  倡廉警示教育片

  10余期,公布营销采购、人事调动、薪酬分配

  等

  8大方面的厂务公开项目

  43项,收集和督办员工论坛舆情

  200多次,揭露和曝光违规违纪行为

  5次,有效地形成了群众监督和

  舆论监督的强大合力。

  保卫部充分运用“大监督”体系的监督资源和监督信息,大

  打“联合监督”牌,主动暴露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落实。

  先后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保卫专项监督检查

  4次,修订和完善厂区

  物资出入管理办法、门证管理办法和物资出厂流程

  28项,严厉

  地打击了内外勾结、物资偷盗猖狂的势头,大大改善了护厂防盗

  的工作环境。同时,还将监督视野延伸到其他业务管理流程,及

  时将发现的问题尤其是管理中的漏洞、制度上的缺陷反馈到共享

  平台,先后上报进出物资签收管理混乱、可回收工业废弃物资外

  卖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15条。

  从“大监督”体系的探索和实践的内容来看,处处渗透着完

  善制度和加强管理的深刻内涵,仔细琢磨,颇有启迪意义。华涟

  通过实施专业监督、联合监督并共享监督信息、监督成果,正推

  动着企业“大监督”体系稳步前进,自觉地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

  2016年

  4月以来,华涟通过“大监督”这个平台,共查找

  发现廉政建设和管理方面问题

  100多个,提出落实整改措施

  120多条,修订和完善制度

  150多项,堵塞管理漏洞

  40多个,向公

  司提出工作建议

  15条,向有关部门提交材料

  8件,较好地提升

  了企业的监督质量和监督水平,有效防范了企业管理中的各类风

  险,为公司“扭亏脱困”和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

  4月份和

  10月份钢铁主业和集团实业双双盈利的基础上,11月

  份又实现盈利

  8400多万元,结束了连续五年亏损的局面。

  “‘大监督"成为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纪检监察工作

  ‘品牌",它促进了华涟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使企业步入了良性的发展

  轨道,让一度亏损严重的华涟,重新站到了盈利线上,且业绩连

  续向好。”华涟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欣慰地说。

篇十二:大监督成效和不足

 人大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建议

  一、人大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对人大监督工作认识不够。人大有的同志开展监督工作顾虑较多,对发现的深层次矛盾和实质性问题不敢动真碰硬,缺乏持续监督的韧劲,监督工作中存在重程序、轻实效的问题。“一府一委两院”有的同志把人大监督看成软任务,对决议决定的执行刚性认识不足,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重视不够,有的办理落实效果不是很理想。

  (二)监督形式刚性不强。《监督法》明确规定了人大监督的七种形式,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选择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审查和批准、考察调研等“柔性”监督形式。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很少运用。

  (三)监督重点与新时代的要求存有差距。监督议题选定不精的现象依然存在,监督内容有时不能及时抓准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社会反映强烈的难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经济监督重点不够突出,切入点不够精准,如对产业政策论证评估、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提升、营商环境量化评估、财政引导基金使用绩效、大企业集团培育等领域的问题关注较少。

  (四)监督方式整合不足。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督、行

  政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力量未能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五)监督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长期以来,人大的监督活动主要停留于发现问题和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于是否整改以及整改成效如何,缺少规范化、刚性化的测评制度。因此,“一府一委两院”对人大监督整改的动力不足,达不到监督预期的效果。

  二、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建议。(一)找准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重点。X、要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心工作,聚焦法律法规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监督工作。

  X、要落实对政府预算决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重点审查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点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政府预算收入。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着力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X、要对标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目标和任务,重点围绕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产业政策论证评估、营商环境量化评估、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提升、金融体系完善、大企业集团培育、土地等自然资源资产资本化等方面加大监督力度。

  (二)建立健全人大监督体制机制。X、要完善党委支持人大监督工作制度。各级党委要重视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对重大监督活动,必要时以党委名义转发工作方案,协调解决人大监督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建立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监督计划、监督活动制度,确保人大监督工作与党委同向、同步。

  X、要建立各方联动监督长效机制。对全局性的重要监督事项,如规章备案审查、国有资产监督等,开展省市县人大联合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探索建立审计机关协助人大常委会开展预算草案审查工作制度。

  X、要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制度。支持人大对归口党委职能部门领导或管理的政府部门开展监督,政府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

  X、要完善整改落实机制。制定出台常委会审议意见、主任会议意见办理跟踪监督办法,加强跟踪监督,推动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简单应付、敷衍了事的单位,发回重办并组织跟踪检查。必要时,可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说明情况,接受询问或者质询,并将相关工作情况通报同级党委、政府。对个别整改难度

篇十三:大监督成效和不足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国有企业建立大监督体系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贾舒

  来源:《管理观察》2019年第30期

  摘要:将纪检、监察和审计合署办公,建立内在统一的大监督体系是我国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的创新改革,通过对“人”的思想作风、对“权”的职责行使、对“物”的经济事项,开展全方位诊断,构造集政治性、纪律性、专业性于一体的“大监督”格局,发挥了独特的管理制度优势,已成为发展趋势。通过分析纪检、监察、审计在多维度监督中的独立与相融,理论结合实践,分别探讨了大监督体系的驱动因素、现实路径以及合并过程中的难点与解决办法。

  关键词:国有企业;监督体系;改革;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F276.1;F271文献标识码:A

  黨的十九大作出“全面从严治党、国企尤为紧迫”的研判部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自2017年起大刀阔斧改革,在省、市级分公司设监察审计部,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审计三个板块合署办公,开展建设“大监督体系”的创新实践活动,既监督领导干部的纪律行为、又监督其履职效益和经济责任,既查涉案问题、又查执纪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既追究涉案当事人的责任、又倒追党委领导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期达到“1+1+1>3”的监督成效。

  这一革新,优化了国有企业内部监督资源的配置,实现了企业目标的健康化发展,尤其是在基层组织,将党的领导与完善国企治理相统一,深入执行力“末端”,促使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与时俱进。纪检、监察、审计三项工作合署,是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有着深刻的发展动因和高效的现实路径,同时也面临着客观挑战。

  1大监督体系的发展动因

  1.1捍卫党的领导权力

  国有企业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发挥“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既强调了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保护,又在看重国有企业经济市场属性的同时,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凸显了对国有企业党性原则、政治站位和党纪规章的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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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职能上看,纪检、监察板块发挥党组织和国有企业公权力行使的监督作用,深入到各级管理干部的思想和动机,作风教育和警示并行,协力促进监督目标的升华;审计板块发挥对财经权力的经济专业化监督力量。纪检、监察、审计是国家、所有者赋予的监督权力,是内外部监督建设的关键组成部分,共同致力于国有企业经济责任清廉。三者合署办公,将纪检工作放在顺序首位,有利于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尤其是在基层组织,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统一领导、对国企内部监督工作的集中领导。

  1.2契合宏观改革背景

  2018年3月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将国家监察赋予独立地位,充分表明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坚定意志,是新时代顶层设计的重大实践课题。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纳入纪委、监委的监督范围,对公权力行使、廉洁自律、依法履职等严管厚爱,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开启了新纪元。监察与纪委、审计板块合署,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形成企业内部监督的高效合力,有利于巩固与发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全面推进依纪治企、依法治企。

  从目标上看,监察板块对党和国家授予的国有资产公权力实时监督,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增强国企队伍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纪检板块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查处党内违纪事件,提升党的执政水平;审计板块聚焦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对过程监督、对绩效评价。三者合署办公,特别是在监察工作中融入纪检、审计的监督思路和工具,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彰显了“党、人民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国企特色改革精神,共同构建了高度执行、规制腐败的长效机制。

  1.3构建全方位大监督

  在以往的分立体系中,党的纪检机关,聚焦党员干部监控;监察部门,紧盯贪腐行为监督;内部审计,瞄准财经法纪监督;国资委派驻,围绕经营绩效监管。多头分权的局面,往往带来不同监管权力的相互掣肘、监督资源的重复配置、监督力量的重复使用,同时又存在监管空白的尴尬和案件隐患的屡禁难止,影响了工作成效和国企形象。

  纪检、监察、审计三者合署,将从根本上扭转国企内部监督的分散局面。纪检、监察关注的廉洁奉公和遵纪守法,落脚于人的思想作风和主观能动性,但问题的发生,往往显现在经济领域;审计关注的真实性、合法性,落脚于具体事项的资金往来,但问题的根源,往往来源于廉洁自律和思想建设,与个人动因有关。尤其在国有资源的决策、分配和增效方面,涉及到管理者的出发点是否符合中央精神、执行力是否符合上级部署。三者合署,从心理动机、权力环境、制度条件三个方向有机结合,覆盖领导干部、党员队伍和普通员工,将巡视巡察、监察办案、信访举报、专项审计等手段和信息灵活使用,推进了国有企业全面从严管党治司向纵深发展,大惩防体系初具雏形。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2大监督体系的现实路径

  2.1统一中心与边缘,紧抓路线问题

  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应融合纪检工作的“联系群众”、监察工作的“检举”职能和审计工作的“反映”职能,发现线索、追本溯源,全面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选好管好干部。

  2013年度审计发现,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某(正局级)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下属企业资产处置业务,造成国有权益损失。2014年11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调查。在中央第二巡视组的指导下,上海市纪委进行组织调查,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决定,依法对冯某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经侦查,冯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受贿折合人民币4340余万元,7600余万元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2017年3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冯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案例表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理应是社会的楷模,一旦脱离了党的群众路线,就无法保持其纯洁性和先进性,更容易丧失党性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国有企业的特殊所有制、重要经济地位和深化改革方针,决定了党的领导是一切活动的原则与前提。广大国企职工,是党的重要群众基础,也是党凝聚人心的重要阵地。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要牢牢抓紧党的领导路线,团结聚拢干部群众,从思想上、作风上、管理上,提升全体干部员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定站位、依章办事,维护国有企业根本利益。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线索,应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立案侦查,依法提起公诉。

  2.2把握定位与方向,纠正纪律问题

  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应融合纪检工作的“执纪”职能、监察工作的“教育”职能和审计工作的“鉴证”职能,坚持问题导向、防范违纪腐败,彰显干部队伍的刚性纪律,维护风清气正的国企环境。

  2019年1月,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王某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廉洁纪律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央企主要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靠企吃企谋取私利,生活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重庆市纪委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务随案移送,共同对王某案进行审查处置。这一案例说明,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应“守纪律、讲规矩”,一旦触碰红线,带来的往往是“德不配位”。

  企业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国企领导干部是国有企业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有着特殊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其言行不仅代表单位、组织,在社会责任体系中更是担当个人的率先示范的作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用。国企产权主体的“虚化”,决定了监察的必然性;党员干部手握权利,决定了纪检的必要性;国有资产庞大、经济事项复杂,决定了审计的频繁性。在执行中,权力面临着诸多诱惑,需要持续开展纪检监察,警钟必长鸣;对调查的深入和线索的挖掘,可以借助和运用大量的审计手段、审计结果,特别是贯穿领导任期的经济责任审核。对信访检举中的确凿线索,可以开展组织调查或专项审计,继续深入追查到底。

  2.3缕清成绩与不足,围绕发展问题

  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应融合纪检工作的“问责”职能、监察工作的“考察”职能和审计工作的“评价”职能,全面从严治理、坚决执行。把发现问题与推动企业发展结合起来,360°评价体检,用监督的力量推动发展,用问题的整改强化发展。

  2018年6月,国家审计署发布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中信集团3家金融机构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公告,涉及总行、集团本级及52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延伸和追溯。审计署对业务经营、公司治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问题,同时,从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决策部署、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等3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提出整改问题473个,采取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等方式问责1551人次。这一项目,為国有企业金融专项审计建立了模板,发挥了内审的评价专长,推动了纪检、审计的联动创新,特别是为国企内部监督,更注重发现和揭示当前的发展问题,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地生根。

  纪检,从政治上对监督工作予以方向指导;监察,从规章上对权力的执行予以调查处置;审计,从决策上对权力运用予以技术评价,将监督整改与改革发展主方向、乱象治理新热点等结合。三者合署协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发展中纠正问题、相互促进,彰显“寓管制于服务”的先进理念,最终推动国有企业的科学发展和重大经济项目的保质完成。

  3大监督体系的难点及解决方案

  3.1制度配套

  从目前实际运行情况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审计合署虽然目标明确、前景乐观,但还是缺乏明确的规范制度约束。对三者之间的限界,对人力的配备,对监督、调查、处理的权限和程序,还需进一步清晰。在合署后,依然要持续关注组织文化的融合、管理权限的摩擦、信息传递的损耗等问题。

  3.2“灯下黑”问题

  打铁必须自身硬。党中央决心全面从严治党,也是党对监督队伍的刚性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纪律铁军要杜绝“灯下黑”,对发生在合署力量中的阴暗区域,扎紧制度的篱笆。通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过纪检、监察、审计三者之间的彼此监督,建立相互制约的有效机制,不断实现合力的自我净化,保持队伍纯洁,建设一支信得过、靠得住的过硬队伍。

  3.3信息互联

  对监督过程和结果的信息,应消除信息孤岛、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建立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线索、关键少数人员的监督大数据平台,将涉案信息上传到数字化平台,减少监督版块间的壁垒和资源浪费。同时,将技术手段与制度管理相结合。建立联席会议、定期检视等制度,按时、按事将纪检、监察、审计各版块掌握的情况互通交流,所有数据和工作进展定期更新,实现动态跟踪、专业协调、实时监督。

  3.4专业队伍

  在重组后的部门,可以充分考量监督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背景、年龄结构、工作经历、亲属回避等。加强各版块的知识培训和试点合作,发挥所长、深入研究,统一步调、保证权威,培养出国有企业内部的“全科医生”,形成监督合力,充分体现务实高效的原则。

  4结束语

  全面深化体制改革以来,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取得了长足进步。中国人寿江苏分公司将纪检、监察、审计合署办公,整体谋划监督格局优化创新,在企业纪检监察的基础上,融入了内部审计鉴证评价的职责,加强了党对国有企业的统一领导,是新形势下对国有企业重要方面、重点过程、关键环节加强内部监督的大胆革新与尝试。

  国企内部监管改革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深入、积极探索,发现可能、科学决策。通过对具体问题、具体案例一查多果的深层次拓展,不断创新深化国企内部监督改革,构建防范重大风险的高效“防火墙”,合心合编实现“1+1+1>3”,促进大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王会金,马修林.政府审计与腐败治理基于协同视角的理论分析与经验数据[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7,32(6)

  :5-14.[2]熊磊.政府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治理腐败机制的构建与实现路径[J]会计之友,2017(3):116-119.

篇十四:大监督成效和不足

 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对规范预算行为,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和依法理财,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人民当家做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预算审查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预算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一些常规性的审查监督工作做得越来越细,程序也在不断地规范,但在一些重点问题上,始终难以有所突破,对预算实质性的监督始终无法深入,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的审查监督职权还没有完全发挥,主要体现在:

  1、机构及人员配备不适应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需要。财政预算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涉及内容广泛,人大开展财政预算监督必须拥有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知识的财会人员。目前县级人大常委会大多没有预算工委,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具体工作由财经委负责,而大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仅有一到二人,缺乏足够的力量和专业人才开展经常性监督,达不到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要求,并且大多数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是财经专业人员,缺乏常识,不可能深入、全面地进行审查。

  2、审议时间不足,审议实效有待提高。《监督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30日前向人大提交预算草案。而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做到,往往只提前一个星期左右,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要高质量完成初审工作,难度非常大。因为审查的不仅只是粗略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而是预算、决算草案本身,初审期间需要作必要的调查研究,需要核对一些情况和数字,必要时还要做协调工作等。由于审议时间较短,财经委还要忙于撰写审查报告和决议草案,难以进行实质性审查监督,使初审工作流于形式。

  3、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工作存在制度缺陷。一是每年人代会一般在1月底或2月初召开,此时的预算编制正在进行中,这样就造成预算先执行、后编制、再审批的现象。每年将近有三个月无法按预算执行,不符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预算精准度不够,透明度不高,部门预算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每年的预算执行结果中存在着大量的超收收入,为政府随意性理财留下了制度活口。四是转移支付资金在地方可用财力中占有很大比重,但存在着转移支付数额不固定,结构不合理,分配和使用的程序不够规范、透明,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使这部分资金游离于人大监督之外。五是政府在预算执行中

  随机性大,临时性追加支出多,人大与政府之间预算资源和预算信息很不对称,使人大无法深入开展实时动态监督。

  4、审计监督缺位,审计结果运用具有一定局限性。《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而不是直接对权力机关负责。审计报告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问题线索提供者”,属于政府内部审计范畴,人大采用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进行监督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同级财政本身作为一个政府部门,由政府审计部门来审计政府本身,提供的审计报告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地方组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政府如何当好人大的执行者太笼统,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预算和常委会监督预算执行的效果。

  5、法律责任缺失,监督手段疲软。一是法律法规对违反预算执行及其他违法行为只有原则性规定,承担责任的规定也非常笼统,法律责任过轻,缺乏约束力度,《监督法》也没有法律责任的专门条款。二是法律只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却没有设定处置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监督结果最终成为“建议权”。三是由于人大常委会“权责不对等”,往往导致《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问责性监督手段在实践中运用存在难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监督的权威,导

  致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实效不尽人意。

  二、加强和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几点建议

  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推进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的转变,促进依法理财,针对预算审查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今后加强和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一是地方人大应设立专门的预算审查监督机构,并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二是在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中应有一定比例的精通财经知识的专业人才,加强人大对预算进行实质性审查监督的力量。三是人大财经委可相应聘请有财经专业知识人员,作为财经委的聘请委员,保证审查队伍有专业力量参与审查监督工作。

  2、提前预算编制时间,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安排充足的编制时间可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财政部门编制下年度预算的时间应每年的10月前开始,年底完成整个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逐步扩大预算编制的范围,凡属财政一级预算拨款的单位,都要编制部门预算,并提交人大审查;细化预算的编制和报送人大审批的内容,按照有关法规要求,预算收支细化到类、款、项、目;规范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专项支出预算要求细化到项目;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实行综合预算。

  3、提前介入,加强预算初审。在预算草案编制初期,人大预算审查工作机构应主动地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环节,与政府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预算编制中的情况和问题,对预算草案的编制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和为预算草案的初审和审议打下基础。扩大初审的主体,组织精通财政、审计、财务的人大代表参与初审工作,提高初审质量。在初审中,要抓住预算审查重点,着重考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4、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杜绝预算执行的随意性。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应当及时报送人大常委会审查,预算超收收入可纳入下年度预算编制,当年确需使用的,应当提前编制使用方案,并报送人大常委会审查。要健全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月报告制度和建立定期的检查分析报告制度,可借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做法,人大预算审查工作机构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电脑实行联网,建立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对财政拨付的每一笔资金进行动态监督,增强人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的时效性,实现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全程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5、理顺审计体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力度,认真做好审计工作,在日常的审计工作中发现预算中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人大常委会要善于指导、支持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要客观、公正、详细地反映审计存在问题,使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纪检监察机关是实施党内和行政监督的专门机关,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要注重自身的监督。xxx书记在中央纪委x次全会上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只有深刻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才能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一、充分认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现状

  自恢复纪检监察机构以来,其在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威信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发挥了无法替代的作用,群众对此充分肯定。但在自身建设和内部监督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主观上缺乏监督意识。个别领导干部对内部监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问题不敢直视,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导致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偏宽、偏软。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特权思想比较严重,自认为是监督别人的人,不愿接受别人监督。

  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体制不够完善。一是监督办法缺乏统一规范。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

  队伍”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成立干部监督室后,各地对干部监督工作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尽管也出台了一些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文件和规定,但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从全国来看,目前还没有相关法规文件或指导性意见。二是监督渠道不够畅通。《党章》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实行双重管理,但上级纪委也有具体工作,对下级不能形成常态监督;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信任大于监督;下级对上级缺乏有效的监督途径和办法,效果不明显。群众监督又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沟通机制的不完善,导致群众监督力量不足。三是监督方式简单。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主要采用绩效考核、述职述廉等方式实施监督,注重工作层面的多,忽视了对思想层面的监督,监督方式不够全面直接,有待改进。

  监督的力量比较薄弱。一是监督机构设置不统一。从目前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多数没有设立干部监督室,没有形成统一的专门的干部监督机构。二是人员编制不足以胜任这项工作。以长春市为例,干部监督室有工作人员x人,截至上半年,共收到举报件x件,已初核案件线索x件,人员力量的不足,严重影响工作效率。三是干部的能力素质与干部监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不完全适应的矛盾还没有根本解决。掌握信息网络技术、财会电算等知识的专业型人才,熟悉市场经济、现行法律法

  规,具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普遍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监督工作职能的发挥。

  二、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建议

  纪检监察机关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织保证,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只有充分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才能聚焦主责主业,打赢反腐败这场战争。

  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自我监督。一是树立廉洁意识,使之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通过专题讲座和党课等形式,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纪委有关文件等法律法规,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打铁还须自身硬。凡要求基层单位执行的,纪检监察机关首先执行,凡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首先做到。三是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提升公众满意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深入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纪律等贯穿于教育的始终,增强自我免疫力。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引导活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公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改进纪律审查工作流程,加强内部日常监督管理。按照中央纪委关于“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对所有反映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逐一清理,规范分类处置工作,完善和细化初步核实、立案检查、移送审理、涉案款物清缴等过程管理,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同时加强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和案件审理室等业务监督部门的力量,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的职责。通过实现决策权、调查权、处分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分离,保证办案工作环环制约、管控严密,严防以案谋私。

  健全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办法,强化制度监督。一是吃透上级精神,探索干部监督制度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从体制机制上筑牢监督防线。二是强化纪律监督。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四不准”规定,即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漏工作中的秘密。强调违反办案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为纪检监察干部架设规范执纪用权的“高压线”。三是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严格按要求对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加强权力监督,防止出现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四是深入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层追责。对纪检监察干部公务活动中有违纪行为的,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室主任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有关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对有

  问题的干部,坚决查处,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

  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渠道,强化立体监督。一是组织监督。坚持上级监督下级,定期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接受上级监督。定期向本级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等通报工作,接受组织监督。干部监督室定期巡访纪检监察干部,巡访被查处对象,巡访相关涉案人员,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情况,并把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提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社会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离退休老干部等为党风政风建设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让监督员为纪检监察干部“号脉”。三是舆论监督。将纪检监察机关业务流程在网站上公开,让群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纪律审查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纪律审查情况,接受社会对纪律审查工作的监督。四是家庭监督。向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家庭发放《助廉倡议书》,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当好助廉“哨兵”,把住八小时之外关。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必须完成好的课题。我们必须更加自觉、主动、严格地把自身置于监督之下,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有资格、有能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

  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

  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

  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

  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

  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

  《“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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