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法的意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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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法的意义(9篇)工作法的意义  “一线工作法”彰显组织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中共吉林省敦化市委组织部推行“一线工作法”的实践与思考  字体大小:小  中  大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法的意义(9篇),供大家参考。

工作法的意义(9篇)

篇一:工作法的意义

  “一线工作法”彰显组织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中共吉林省敦化市委组织部推行“一线工作法”的实践与思考

  字体大小:小

  中

  大2010年03月31日

  作者:高洪亮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946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近年来,吉林省敦化市委组织部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实行“一线工作法”,增强了基层组工干部的党性,树立了基层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变被动工作为主动服务,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使组织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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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线工作法”在实践中闪光

  党性在一线锤炼——发扬无私奉献的公仆精神。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中,组工干部身体力行,努力做到“五要”,政治立场要坚定,服务大局要自觉,改革创新要敏锐,歪风邪气要抵制,服务民生要奉献。2009年,组织部在全市率先开展党员义工活动,32名组工干部争做党员义工,利用双休日等休息时间,走进贫困党员、低保户等弱势群体家中,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居家养老、心理咨询、卫生清洁等无偿服务。据统计,全年共开展义工服务276次,为贫困党员、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办实事好事216件。选派19名组工干部联系全市19个社区,定期深入到社区,从设计党建活动载体、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维稳等各方面指导社区党建工作,提升了社区党建工作水平。自2007年以来,将9名政治觉悟高、能力素质强的组工干部选派到乡镇、街道、信访、经济、企业等部门挂职,促

  使组工干部在一线磨练意志、锤炼党性、服务民生。2009年,经民意测评,组工干部的群众满意度由2007年的85%提升到2009年的97%。

  作风在一线转变——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全市突破性工作,结合组织工作实际,通过研讨会的形式,年初为每名组工干部“量身定做”重点调研课题,组工干部深入乡镇(村)、街道(社区)、企业,扎实开展调研工作,并将调研活动转化为创新性的工作成果。据不完全统计,自2008年以来,组织部长围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民生问题等重点课题,深入乡镇(村)、街道(社区)、企业调研170余次,形成专题调研文章46篇。其中,《如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17篇调研文章相继在《领导科学》等国家、省、州级刊物上发表。组工干部针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干部监督机制、党内帮扶机制、基层党建工作等重点课题,年均下基层调研300余次,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40余篇。2009年,建立党内帮扶机制2项,破解基层党建工作难题7个,办好事实事517件,受惠党员群众达3000余人。基层调研活动的有效开展,切实推进了全市组织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为建设县域经济强市做出了积极贡献。

  形象在一线树立——打造率先垂范的组工队伍。扎实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系列活动,努力建设“模范部门”。开展“双争四好”(争创好班子、争当好公仆;好班子、好班长、好副手、好队伍)活动,大兴学习钻研之风、开拓创新之风、敬业奉献之风、团结和谐之风、廉洁守纪之风,为全市干部队伍建设做出了表率。努力打造“阳光组工”,建立健全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社区(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流程》等15项工作流程,面向服务对象公开。开展结对交友活动,每名组工干部与一名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定期入户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在思想上、精神上、物质上对他们进行帮扶,每逢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组工干部都会为帮扶对子送去节日的祝福和大米、白面等慰问品,个别干部还拿出自己的工资帮助贫困儿童缴纳学费,深受社会的好评。

  干部在一线考评——健全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2009年,市委在组织部成立了绩效考核办公室,重点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内容设计考核指标,注重指标的可行性和适度超前性,既在全市同类部门中做横向比较,更注重部门工作纵向的发展。建立了“一季一小结、半年一检查、平时常督查、年底看总评”的考核机制,改变了以往“平时不算帐,年终凭印象”的状况。组建了由绩效考核办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村)干部、社区工作者、居民代表等人员组成的3支参与层面广泛、政治素质高的督查队伍,督查组定期对各部门确定的突破性工作、机关作风建设等问题深入一线进行评估,打破了过去“官评官”的传统模式,逐步形成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互信与互动,极大地激励和调动了全市各部门领导和广大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2009年,全市各部门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居、饮水、交通、医疗等八大类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3265件,受到群众的好评。年末民意测评结果显示,领导干部的群众满意度由2006年的80%提升到2009年的95%。

  问题在一线解决——抓好排忧解难的民心工程。2008年,率先在延边州启动了“党员关爱工程”。自主开发了关爱党员网络服务系统,将所有贫困党员的基本信息、困难程度、身体状况、帮扶需求等信息全部录入到网络信息数据库中,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党员关爱工程科技平台。采用“磁条卡技术”为全市898名贫困党员制发了“爱心卡”,贫困党员持“爱心卡”可享受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以及泥草房改造等7大类25项优惠政策。2009年,建立了贫困党员、街道社区(村)基层党组织、帮扶单位党组织互助互通的关爱帮扶三级网络,建立了1079个贫困党员帮扶对子,实现了党员帮扶工程的全覆盖。截止目前,“党员关爱工程”共筹措爱心基金57万元,提供救助资金42.98万元,发放党员“爱心卡”924张,发放“爱心药箱”780个,设立贫困党员定点药店7家,解决实际问题1034件,使贫困党员切实感受到了党组织的温暖,体现了党内的人文关怀。全方位、立体式、人性化的党员关爱体系受到党员的称赞和社会的好评,“党员关爱工程”得到省、州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被新华社、《吉林日报》、《延边日报》等多家媒体争相报道。

  创新在一线体现——探索干事创业的新招法。深入一线广泛调研,创新干部培养机制。副科级后备干部实行差额选定,每三年进行一次公开选拔,通过笔试、面试、组织考核确定后备干部人选,严把副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入口关”。采取“复式选任法”,全面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一是“复式推荐”。第一次推荐由本系统(单位)各层次人员根据副科级领导干部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采取“无记名投票推荐+谈话推荐”的方式实施“海推”。第二次推荐是综合“海推”情况,对得推荐票较集中的人选实施差额推荐,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核环节。二是“复式表决”。凡因机构改革重新任职或特殊需要拟任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一把手”及下一级党委、政府党政正职的领导干部,必须先经常委会表决通过,再提交全委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勇于创新,切实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在街道实行“1+4”党建工作体制,“1”是指街道“大工委”,“4”是指行政事业党委、居民区党委、社会综合党委、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努力构建街区“大党建”工作新格局。探索实行“街、区、片、块”相结合的街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新模式,实现了面对面、心贴心的“零距离”服务,提升了街道社区服务民生的工作水平。在社区推行“1+3”“执议分设”工作运行模式,“1”是指社区党组织,“3”是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实现了发挥社区自治功能、健全为民服务体系和落实政府职能部门行政事务工作的和谐统一。目前,街道“1+4”工作体制、街区“网格化”管理模式、社区“执议分设”运行模式已成为独具敦化特色的街区党建工作品牌,并得到省州领导的充分肯定。

  成效在一线检验——确保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为实现《长吉图规划纲要》重要节点城市建设的奋斗目标,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强化人才培养、锻炼和储备。在党群类人才培养上,采取分类施教的办法,在全州率先实行了“菜单式”选学和“学分制”管理;在企业人才培养上,通过研讨交流、参观学习等方式,着力提升中小企业家队伍的现代经营理念;在农村人才培养上,注重培养实用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提高他们致富、带富的能力和把握市场的能力。目前,年均培养党政人才、企业人才、农村人才等各类人才7000余人次,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2009年,在全省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工作中,深入乡镇、村屯,创新招法,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以“固本强基工程”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全市23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建立了党组织,将19个村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形成了以村党组织为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产业协会党组织为基础的新型农村基层党组织架构。在额穆镇开展农村干部养老保险试点工作,45名村干部参加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解决了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以“素质提升工程”为切入点,努力提高农村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依托市委党校、职业技术学院、乡镇业余党校,建成覆盖城乡的党员创业培训基地86个,全年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村经纪人4100余人次。以“创业带富工程”为关键点,全力提高农村党员创业致富、带富能力。开展“项目支书”、“项目主任”计划,鼓励村书记、村主任依托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带头创办致富项目,组织带领群众发展致富项目。目前,全市创办领办致富项目的村书记有170名,占村书记总数的57.4%,创办领办致富项目的村主任有126名,占村主任总数的58.6%。在党组织和村干部的带领下,广大农民兄弟正在创业致富的阳光大道上阔步前进。

  典型在一线挖掘——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深入基层认真指导,挖掘了江南镇卫生院党支部的先进典型,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推荐。党支部书记、院长吴学军在全国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树立了全省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2010年2月6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了江南镇卫生院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注重实效,突出特色,努力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基础医疗、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先进做法。渤海街利民社区扎实开展“文化型”特色社区创建工作。2009年12月7日,吉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燕明同志在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第519期《文化大餐擦亮“利民”金字招牌》上作出批示:敦化市渤海街道利民社区注重文化建设,打造社区品牌,有鲜明特色,其做法有利于建设温馨家园,促进社会和谐,很有借鉴意义。民主街中心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薛东坤,十年如一日,全身心投入社区工作,把工作当事业干,始终在平凡的工作中保持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她的带领下,中心社区“居安型”特色社区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先后荣获“国家级青年文明社区”、“全国体育先进社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等80余项荣誉称号。吉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燕明,吉林省委常委、延边州委书记邓凯曾到中心社区就社区党建工作和“执议分设”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对薛东坤同志的先进事迹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09年5月22日,市委作出了向薛东坤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党员干部向薛东坤同志学习,并在各级媒体上宣传她的先进事迹。薛东坤同志的先进事迹被中国党建网、《社区党建》杂志、《吉林日报》、《新长征》等20余家媒体争相报道。2009年,拍摄了专题片电教片《薛姐的故事》,并入选全省电教片,成为全省基层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典型。薛东坤同志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亲民的工作方法为全市党员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树立了榜样,也引领着全市社区工作的健康发展。

  经验在一线总结——营造事业发展的和谐氛围。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科学谋划、认真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即:市级领导十带头,率先垂范;百名干部下基层,为民解难;千名代表出良策,凝心聚力;万名党员做义工,共铸和谐),使科学发展观深入

  党心、深入民心,在全市形成了共谋科学发展的生动局面。《十百千万——打造敦化和谐生动局面》的典型经验相继在吉林省委简报和中央简报上刊发,宣传了敦化人民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工作业绩,提升了敦化的知名度。探索实行了街道社区党建“十字”工作法,即:领导班子“硬”,选配年轻干部,切实增强街区领导班子的整体活力;干部队伍“强”,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升街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党员队伍“好”,狠抓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街区党员队伍的模范作用;工作体制“顺”,深化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街道社区工作的运行体制;服务功能“全”,创新服务模式,全面提升街道社区的为民服务水平;制度落实“严”,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街道社区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特色工作“亮”,打造典型社区,不断引领社区建设工作的科学发展;管理模式“新”,创新管理模式,有效提高街道社区工作的服务质量;街容街貌“美”,加强城市管理,努力营造优美健康和谐的街区环境;群众评价“高”,加强作风建设,真正赢得广大居民群众的高度评价。促使街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体制建设等各项工作跃上了新台阶。《敦化市探索实行“十字”工作法——全面推进街道社区工作科学发展》的典型经验相继在国研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新华网、中国网等媒体上发表,为全市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思考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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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一线”才能让事业生辉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敦化市委组织部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中,探索实行“一线工作法”,让干部“沉”到“一线”,砥砺作风,躬身基层,在一线锤炼党性,在一线检验品行,在一线树立形象,把工作落实在一线,将问题解决在一线,彰显了组织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充分

  证明了一线出战斗力,一线出凝聚力,一线出发展力。在一线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迪。

  启示之一——“一线工作法”是密切党群关系的心灵纽带。战争年代里,我党同人民群众建立了血浓于水的“鱼水深情”,依靠人民的力量,最终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建立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政权,建立了我们伟大的新中国。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这种“鱼水深情”淡化了。有些干部文化素质提高了,却越来越不会做群众思想工作了。信息手段先进了,和人民群众的沟通却少了。一些干部整日蹲守机关,对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不管不顾,对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不闻不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官僚主义作风潜滋暗涨。“心系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倡导“一线工作发”,就是要领导干部到基层一线去,调查研究,吃透下情,增进与群众的感情,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汇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力量。

  启示之二——“一线工作法”是改进工作作风的迫切需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时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有些工作不缺乏创新发展的思路、对策和措施,但是工作却不见起色。追根溯源,就是因为在抓落实上没有真正做到深入一线、付诸实践。“上面千条线,下面一线穿”。工作仅凭会议上部署、文件上要求、工作中遥控是难以落实的,只有领导干部迈开双脚,亲临一线,才能在复杂多变的新形势下寻求新的发展机遇,才能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才能使我们的决策工作和领导工作能够更好地把握规律性、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克服片面性。领导干部冲在第一线,站在最前沿,就是无声的命令,就会不言自威,干部群众就会不令而行,奋勇向前,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才能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才能不断推进党的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启示之三——“一线工作法”是提升干部素质的必要手段。新的征程是我们成就未来光辉的新起点。面对新的历史发展机遇,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如何把危机转化成机遇,推进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努力做好善于学习文化知识的学习型干部,在理论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等方面武装自己,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更要争做勇于实践的务实型干部,少说多做、甘于奉献,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详细了解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体察民情民意,切实解决民生问题。领导干部只有在一线锻炼,才能提高综合素质,才能快速成长,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政绩,才能无愧于人民。

  启示之四——“一线工作法”是转变部门职能的生动体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党委工作部门职能必须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在新形势下,面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党委工作部门,既不能坐视不管,更不能任由发展,而要积应对,主动寻找规律,探索改进办法,提出解决思路,切实解决到位。广大领导干部不能被动地等待服务,应该走出机关,走出单位,深入农村,深入社区,深入工厂、企业、学校,把自己当成其中的一员,变纸上谈兵为积极参与,变指手划脚为亲身实践,把产业发展、企业生产运营、社会事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各种突出问题解决在一线,以服务促提高,以服务求转变,以服务谋发展。

  启示之五——“一线工作法”是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决战之年”,是全国上下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的“收官之年”。建设成就催人奋进,政府工作任重道远。凭心而论,制约突破发展的矛盾和问题还层出不穷,这些矛盾和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就会阻碍突破发展的进程,迟滞突破发展的步伐,影响突破发展的质

  量。只有广大领导干部积极深入一线广泛调研,扎实工作,认真思索制约突破发展的机制和障碍,努力寻求破解难题的新思路、新招法,着力解决影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才能开创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建设等各项事业的新局面,才能建设我们美丽的家园,才能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二:工作法的意义

  目标导向工作法学习心得

  最近一段时间,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针对目标导向这一工作方法的学习,我对在日常工作中如何提高效率又有了新的认识。

  经过初步的学习了解,我把目标导向理解为以目标来指导我们前进的方向,以最终目标来指导我们工作的过程。在日常工作中我相信不少人都会有这样的体会,每天一到单位就开始忙碌但到了下班时间还是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完。好像每天都在拼尽全力工作但取得的成绩却微乎其微。我认为这就是工作之前缺乏明确目标的原因,在工作前没有明确的目标,在工作中就容易被各种琐事困扰,浪费了时间,造成效率低下。目标导向工作法就是告诉我们制定工作目标的重要性,用明确的目标保证自己在工作的过程中时时刻刻是在通往目标的道路上前进而不是轻易地被其他与目标无关的事情所吸引。

  有了明确的目标,行动的决心和方法也是必不可少的。我认为培养行动的决心首先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态度,要以一种较高的责任感来对待工作。其次可以通过完成较小的目标来加强决心,逐渐养成一种习惯并在一次次目标的完成中加以巩固。为了达成目标,需要一套科学的行动的方法,也就是行动计划。目标是刻在石板上的,计划是写在沙滩上的。这个形象的比喻说明了目标一旦制定就是板上钉钉,不可改变的事实,而计划则要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一旦海浪打来,情况发生变化就必须重新书写,这就是行动计划机动性和可变性的特点。一套科学的行动方案是实现最终目标在效率上的保证

  提到目标导向工作法,肯定离不开制定目标时需要的SMART原则,即目标设定要具体、可衡量、可达到、可证明和观察、并且有截止日期。目标的具体性不必多说,只有一个合理具体的目标才会对保证工作效率具有实际意义。在实现目标的具体工作中,我们需要时不时的停下看看自己是不是偏离了目标,距离目标达成还有多远,因此目标必须是可度量的。这样我们才可以知道自己当时的确切状况,以便自己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方案,保证按时达成目标。可实现性则是我们在实施计划过程中动力的保证,要让自己去够跳起来能够摸到的苹果。目标定得过高,在计划实施前就知道不可能完成,那么在实施过程中一定会因为缺乏动力和决心而半途而废,制定的工作目标也不再有意义。“R”则告诉我

  们制定目标时要以结果为目的,不必考虑行动中出现的偏差得失。最后,目标导向下我们计划必须要有时效,我们不能为了实现目标而没有时间的限制,那么这样的目标同样也失去了意义。比如我说我一定要进入公司的管理层,那么我就要给自己一个可度量的空间,比如3年或者5年,如果这目标没有时间限制那么我们奋斗时就会迷惑。我这么努力是为了什么?我是5年还是10年之后成为公司某个部门的主管?自己心里都不清楚的话就更不可能在日常工作中加以持之以恒的努力。

  不管多么伟大的目标,无论多么科学详细的行动计划,离开了行动本身一切都化为乌有。普通人与成功人士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普通人夸夸其谈,成功人士踏实去做。只有我们去奋斗了,去努力做了我们才能在这个过程中得到成长,只有这样才算是享受了过程,这样得到的成功才是值得我们骄傲的,才不是索然无味的,这样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充满色彩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着眼目标,高效充实地去过每一天,为自己的青春书写一份满意的答卷。

篇三:工作法的意义

  《煤矿安全“1+4”工作法》的含义

  2014年4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调度会议,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在讲话中指出,要在全国煤矿大力实施“1+4”工作法,推动煤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杨局长把“1+4”工作法形象地比如成“一个方向盘”和“四轮驱动”:

  “1”就是握紧一个“方向盘”,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定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工作方向。

  “4”就是坚持“四轮驱动”即:

  一是把煤矿安全“双七条”贯彻到底。这是个总抓手,是煤矿坚守红线的铁规定,是煤炭工业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构建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重大举措,必须扭住不放,做到铁规定、钢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

  二是打好50个重点县煤矿安全攻坚战。这个是“牛鼻子”,牵一发而带全身。必须持之以恒,扎实推进,稳步提升,取得典型经验推动全盘。

  三是警示教育要生动有效。依法依规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是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的好办法。要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把历史上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对待,痛定思痛、警钟长鸣;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对待,深刻剖析、严肃处理;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四是建立安监干部与矿长谈心对话工作机制。这是转变作风、联系群众的有效形式,也是落实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措施。“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要制度化、经常化。激发矿长保护矿工生命的责任感,用安全生产实际行动和保护矿工生命的实际效果,提升煤炭工业地位和树立矿长的良好形象。

  杨栋梁强调,煤矿安全“1+4”工作法,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切合煤矿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被实践检验证明完全正确的好举措、好机制。要大力实施,紧握“方向盘”,4轮同时驱动发力,安全行驶,勇往直前,节节攀升,最终到达既定目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8号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已经2013年1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杨栋梁

  2013年1月24日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篇四:工作法的意义

  兵团连队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调研与思考

  作者:李为超

  来源:《兵团党校学报》2020年第03期

  [摘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党领导下发展基层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是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也是适应兵团改革、夯实基层基础、密切连队干群关系的迫切需要。兵团在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过程中存在认识不到位、程序不规范、过程不完善、参与不积极、公开不充分、落实不到位、制度不配套等突出问题。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本文从提高干部职工认识、提升干部职工素质、规范工作程序、完善配套机制、强化督导检查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四议两公开;问题表现;原因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D26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274(2020)03—0037—05[作者简介]李为超,男,兵团第十三师党委党校高级讲师,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2004年发端于河南南阳邓州市,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践形式,并且2010、2013、2019年三次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具体是指,重大事务实行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公开。

  2018年11月,兵团结合自身改革发展实际,提出在全民所有制连队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一年多来,工作法取得了显著成效。90.70%的职工群众认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增加了连队事务的透明度,使他们获得了知情权、表达权和表决权;78.67%的“两委”成员认为,在取消“五统一”的形势下,工作法为解决连队改革发展稳定等突出问题提供了有力抓手和重要渠道。但同时也存在着认识不到位、程序不规范、过程不完善、参与不积极、公开不充分、落实不到位、制度不配套等突出问题,必须下大气力予以解决。

  一、兵团连队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

  (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党领导下基层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定,所有连队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连队党支部领导下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连队党组织既是决策管理事项的发起者,又是整个流程的实操者,也是

  决策实施的推动者,领导核心地位在制度层面上得到确保。党支部要想让提议形成商议意见,进而推入下一个程序,就必须与连委会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在“两委”商议过程中,支委会委员和连委委员对提议事项享有同等的讨论、修改、表决权利,能够充分发挥决策者的主体作用。[1]同时,“两委”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进入党员审议环节,由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并进行“两公开”,做到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了连队党的领导与基层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

  重大事项由连队支委会提议,可以牢牢把握连队工作的主动权、主导权。“两委”会商议,既保障了连队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的有效发挥,又实现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党员大会审议、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則是基层民主的具体体现,保障了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决策权,突出了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做到了连队一切重大问题经过商议、评议、决议后,最终在决议中公开。“四议两公开”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从而使党的提议和主张变成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在“四议”框架内,党的领导以制度化的方式把民主的理念变成了一种具体的可操作性程序,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贯穿到各个环节,形成了在党的领导下职工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良好局面[2],实现了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与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

  (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适应兵团改革要求的重要抓手

  连队改革后,“两委”成员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从一线职工中选出,不再由上级任命,不能再像以前一样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管理连队事务。同时,取消“五统一”后,有些职工群众片面追求个人利益、忽略连队利益,这给连队管理带来了较大挑战,仅靠“两委”成员的力量很难化解新矛盾、处理新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加强新时代兵团连队建设找回了新的动力源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行有力地保障了群众主体性作用的发挥,不仅使党员和职工群众的主张和民主政治诉求得到真正回应,而且还提供了适宜民主生长的土壤环境,使党员、职工群众参与建设新时代兵团连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提高,[3]从而保障连队长期以来形成的高度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以新的形式得以延续并加强。

  (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密切连队干群关系的迫切需要

  长期以来,连队干部由上级任命,缺乏民主管理意识,群众观念淡薄;相当多的连队存在命令主义、以权压人、官僚主义等现象;一些连队干部以兵团特殊体制机制为借口,习惯于行政命令、作风粗暴,遇到难事甚至采取蛮横措施,引起职工群众不满,干群关系紧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客观上形成了连队支委会、连队管委会、普通党员和职工群众等各个权利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监督关系,使连队干部不得不学会讲民主、讲程序、讲协商、讲公开,提高党务、政务的透明度,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而促进彼此之间沟通交流、增进了解、达成共识,推动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融洽。[4]

  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18年11月2日,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民所有制连队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兵团全民所有制连队得到全面推广,受到干部职工的广泛认可和好评,但在推广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现实的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法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对工作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领导干部对“四议两公幵”工作法的重视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该工作法能否顺利开展。通过调查发现,有的领导干部对工作法的推行存在思想上不重视、认识上不到位、推动上不积极、落实中不到位的现象。

  从具体操作上看:85.33%的“两委”成员认为,“四议两公开”程序复杂、费时费力。有的则认为,用不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解决问题,结果没什么区别,而需要通过工作法解决的事项太多、太细,纯粹小题大做;有的认为“四议两公幵”工作法有点形式主义,中看不中用;有的还认为,“四议两公开”不仅增加了连队财力负担,还给本来工作压力大、人员少的连队增加了工作量,劳民伤财。

  2.议题范围界限不明确。按照《通知》要求,凡涉及连队稳定改革发展、群众切身利益、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都应列入“四议两公开”范围,但何为“重大项目”并没有进行明确界定。比如:涉及连队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资金,具体多大数额才需要工作法解决,不够明确。同时,议事范围不应过宽、过细,四大类18项重大事项均要纳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处理范围,频繁开会可能会影响“两委”的工作效率和职工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3.工作步骤程序不严格。一是提议环节酝酿不充分。有的议题在“支委会提议”环节之前没有征求职工群众意见,有的则考虑不够充分,导致决议事项由于缺乏资金等原因无法落实。二是支委会的提议没有场党委审议。按照规定,连队重大事项的提议须向团场党委报告,但有的提议根本没上报团场党委进行审议;有的提交团场党委,团场却没有给予明确答复。三是会前准备工作不扎实。有的在召开会议前,没有提前通知或通知不及时,导致参加人员对需要表决的内容不了解、不熟悉,只能投赞成票。四是到会人员达不到相关规定。从调研的6个连队16个“四议两公开”事项看,有2次党员大会、3次职工(代表)大会到会人数不符合规定人数,分别占到调研总数的12.5%和18.75%。五是会议划分不清晰。有的连队对党的会议与职工(代表)大会划分不清,定位不准确,一定程度上混淆了会议性质,违背了工作法基层民主自治机制的初衷。

  4.职工群众参与不积极。由于宣传不到位,职工群众对工作法缺乏了解,加上党务、政务公开力度不够,下发通知不及时,职工群众农忙脱不开身等原因,职工群众参与的热情不够高。18.60%的职工表示,“不会丢下自己手中的活而参加连队会议”,44.19%的表示“活不要紧

  的话会参加”,37.21%的职工表示“肯定会参加”。从调研问卷看,职工参与的积极性还是比较高,但从查阅资料看,到勤率远没有调查问卷那么乐观,能达到70.0%已经很不错了,还是连队一个个打电话才做到的。

  5.职工(代表)履职不到位。有的职工(代表)在进行讨论和表决时,不能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原则;有的过多关注自身利益,对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关心之至,充分发表意见;对那些与自身利益关系不大的事项,则秉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态度,不发表任何意见;或人云亦云,随声附和,职能发挥不到位。

  6.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有的连队不能很好地坚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书记、连长先发言,定调子;有的“两委”成员先发言,诱导党员、职工群众附和;有的营造民主氛围不够,讨论不充分,几乎没有人发言;有的表决采用举手方式,参加人员迫于“情面”不好意思当面反对,影响表决结果的科学性。

  7.“两公开”内容不详实。有的连队在“四议”环节开展得比较规范,但在“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环节,公开、公示内容不够详实,不够规范;有的对会议表决结果进行了部分调整,有的决议由于各种原因没办法落实,对此连队没有进行相应说明,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从而影响了职工群众对工作法的认可度。[5]

  (二)工作法推行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开展学习宣传不到位。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行过程中,存在宣传力度不大、氛围不浓不强等现象,从而导致认识不到位、参与意識不强、内容不熟悉、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从兵团层面来看,省级媒体开展全方位、全系统深入宣传报道的力度还不够,导致师团层面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动不够积极有力,甚至抱有观望态度;从师团层面来看,大力宣传明显不够,没有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没有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党校连队支部书记班、连队“两委”业务培训班都没有将其列入培训必修内容;从连队层面来看,“两委”对工作法缺乏深入的学习交流研讨,对文件精神研究不深,理解不透,没有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实施方案,导致贯彻不到位,工作停留在表面;对职工的宣传教育仅限于宣读相关文件,职工群众对工作法不清楚、不熟悉。

  2.干部职工参政议政的素质有待提升。从“两委”成员看,他们是兵团改革时通过选举产生的,年纪轻、学历高、有活力、肯吃苦,但业务工作不熟悉,缺乏经验,特别是对民主选举经验不足,民主意识,参政议政的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从职工群众(代表)看,兵团长期以来实行“五统一”管理模式,职工群众主体观念不强,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不够,从众心理比较普遍,对基层民主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在工作和开会

  发生冲突时,将工作放在第一位;在讨论表决时,更多关心与自身有关的事项,对连队事务关心不够,参与意识淡薄,代表作用发挥不到位。

  3.连队党员党组织关系理不顺。一是多数退休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在连队。有的即使在社区生活,党组织关系也没有转走;有的老党员行动不便,不能到会参加支部相关会议。二是有些场部附近的个体户党员党组织关系落在连队,但他们对连队事务态度冷淡,很少参加支部会议。三是土地流转和外出打工职工长期在外,对连队关注不够,加上交通等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会议,有时委托他人代为开会。

  4.团场连队的职责界定不明确。一是团场和连队的关系不明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团场和连队不是简单的“指导和被指导”关系,但到底是什么关系不明确;《通知》规定“连队重大事项的提议,必须事前向团场党委报告,团场党委根据报告内容依法依规及时给予答复”。在具体操作中,给团场党建办打电话汇报,有的不予明确回复,有的答复就是“你们按照工作法操作就行”,时间长了连队就不再进行汇报。二是议题的决议主体不明确。《通知》要求“决议”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做出,但哪些事项由职工大会决议,哪些由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不够明确,同时按照什么比例推选职工代表不明确,各单位执行不统一。

  从具体操作上看:85.33%的“两委”成员认为,“四议两公开”程序复杂、费时费力。有的则认为,用不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解决问题,结果没什么区别,而需要通过工作法解决的事项太多、太细,纯粹小题大做;有的认为“四议两公幵”工作法有点形式主义,中看不中用;有的还认为,“四议两公开”不仅增加了连队财力负担,还给本来工作压力大、人员少的连队增加了工作量,劳民伤财。

  2.议题范围界限不明确。按照《通知》要求,凡涉及连队稳定改革发展、群众切身利益、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都应列入“四议两公开”范围,但何为“重大项目”并没有进行明确界定。比如:涉及连队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资金,具体多大数额才需要工作法解决,不够明确。同时,议事范围不应过宽、过细,四大类18项重大事项均要纳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处理范围,频繁开会可能会影响“两委”的工作效率和职工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3.工作步骤程序不严格。一是提议环节酝酿不充分。有的议题在“支委会提议”环节之前没有征求职工群众意见,有的则考虑不够充分,导致决议事项由于缺乏资金等原因无法落实。二是支委会的提议没有场党委审议。按照规定,连队重大事项的提议须向团场党委报告,但有的提议根本没上报团场党委进行审议;有的提交团场党委,团场却没有给予明确答复。三是会前准备工作不扎实。有的在召开会议前,没有提前通知或通知不及时,导致参加人员对需要表决的内容不了解、不熟悉,只能投赞成票。四是到会人员达不到相关规定。从调研的6个连队16个“四议两公开”事项看,有2次党员大会、3次职工(代表)大会到会人数不符合规定人数,分别占到调研总数的12.5%和18.75%。五是会议划分不清晰。有的连队对党的会议与职

  工(代表)大会划分不清,定位不准确,一定程度上混淆了会议性质,违背了工作法基层民主自治机制的初衷。

  4.职工群众参与不积极。由于宣传不到位,职工群众对工作法缺乏了解,加上党务、政务公开力度不够,下发通知不及时,职工群众农忙脱不开身等原因,职工群众参与的热情不够高。18.60%的职工表示,“不会丢下自己手中的活而参加连队会议”,44.19%的表示“活不要紧的话会参加”,37.21%的职工表示“肯定会参加”。从调研问卷看,职工参与的积极性还是比较高,但从查阅资料看,到勤率远没有调查问卷那么乐观,能达到70.0%已经很不错了,还是连队一个个打电话才做到的。

  5.职工(代表)履职不到位。有的职工(代表)在进行讨论和表决时,不能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原则;有的过多关注自身利益,对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关心之至,充分发表意见;对那些与自身利益关系不大的事项,则秉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态度,不发表任何意见;或人云亦云,随声附和,职能发挥不到位。

  6.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有的连队不能很好地坚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书记、连长先发言,定调子;有的“两委”成员先发言,诱导党员、职工群众附和;有的营造民主氛围不够,讨论不充分,几乎没有人发言;有的表决采用举手方式,参加人员迫于“情面”不好意思当面反对,影响表决结果的科学性。

  7.“两公开”内容不详实。有的连队在“四议”环节开展得比较规范,但在“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环节,公开、公示内容不够详实,不够规范;有的对会议表决结果进行了部分调整,有的决议由于各种原因没办法落实,对此连队没有进行相应说明,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从而影响了职工群众对工作法的认可度。[5]

  (二)工作法推行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开展学习宣传不到位。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行过程中,存在宣传力度不大、氛围不浓不强等现象,从而导致认识不到位、参与意识不强、内容不熟悉、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从兵团层面来看,省级媒体开展全方位、全系统深入宣传报道的力度还不够,导致师团层面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动不够积极有力,甚至抱有观望态度;从师团层面来看,大力宣传明显不够,没有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没有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党校连队支部书记班、连队“两委”业务培训班都没有将其列入培训必修内容;从连队层面来看,“两委”对工作法缺乏深入的学习交流研讨,对文件精神研究不深,理解不透,没有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实施方案,导致贯彻不到位,工作停留在表面;对职工的宣传教育仅限于宣读相关文件,职工群众对工作法不清楚、不熟悉。

  2.干部职工参政议政的素质有待提升。从“两委”成员看,他们是兵团改革时通过选举产生的,年纪轻、学历高、有活力、肯吃苦,但业务工作不熟悉,缺乏经验,特别是对民主选举经验不足,民主意识,参政议政的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从职工群众(代表)看,兵团长期以来实行“五统一”管理模式,职工群众主体观念不强,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不够,从众心理比较普遍,对基层民主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在工作和开会发生冲突时,将工作放在第一位;在讨论表决时,更多关心与自身有关的事项,对连队事务关心不够,参与意识淡薄,代表作用发挥不到位。

  3.连队党员党组织关系理不顺。一是多数退休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在连队。有的即使在社区生活,党组织关系也没有转走;有的老党员行动不便,不能到会参加支部相关会议。二是有些场部附近的个体户党员党组织关系落在连队,但他們对连队事务态度冷淡,很少参加支部会议。三是土地流转和外出打工职工长期在外,对连队关注不够,加上交通等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会议,有时委托他人代为开会。

  4.团场连队的职责界定不明确。一是团场和连队的关系不明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团场和连队不是简单的“指导和被指导”关系,但到底是什么关系不明确;《通知》规定“连队重大事项的提议,必须事前向团场党委报告,团场党委根据报告内容依法依规及时给予答复”。在具体操作中,给团场党建办打电话汇报,有的不予明确回复,有的答复就是“你们按照工作法操作就行”,时间长了连队就不再进行汇报。二是议题的决议主体不明确。《通知》要求“决议”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做出,但哪些事项由职工大会决议,哪些由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不够明确,同时按照什么比例推选职工代表不明确,各单位执行不统一。

篇五:工作法的意义

  四议两公开内容

  “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通过“4+2”工作法的实践和完善,基层民主深入人心,农村党建扎实推进,乡风文明日新月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以下是小编小编整理的四议两公开内容,欢迎浏览。

  四议两公开内容一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具体内容是:

  凡涉及村里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按照以下民主决策程序进行。

  一、四“议”程序

  1、支部或村委主要负责人提议

  凡是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认为需要开会讨论决定的事情,首先应在村两个主干之间相互提出来,两主干之间达成共识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认为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某一项工作需要上会研究的,应直接向书记或村委主任提议,由两个主干碰头商定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未经两主干碰头商定的事情,书记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准单独向两委会上提议。

  2、两委班子商议

  组织支村两委班子成员商议事情的联席会议,由党支部2016/书记主持,并由会前提议上会讨论的班子成员向会议作出议题说明,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时,实行“一把手”末尾表态法,即支部书记在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支部书记综合各方面情况,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集体决定。

  3、党支部会议审议

  通过支村两委讨论决定的事情,属于重大事项的,首先要经过党支部会议进行审议。审议形式为:⑴支部书记向会议提出支村两委讨论的事项;⑵参会党员以党小组分开讨论;⑶以党小组汇报讨论结果;⑷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表决。

  4、村民代表决议

  通过支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情,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议,决议的程序为:⑴支部或村委主要领导向村民代表汇报党支部所审议通过的事情;⑵村民代表充分发表各自的观点;⑶就支部审议通过的事情进行表决。

  5、召开会议的要求

  ⑴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实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⑵讨论表决通过的事情必须经实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人员通过方可有效;

  ⑶表决形式可选择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2016/⑷讨论确定某个分管领导所提议的问题无特殊情况必须有其分管领导参会,否则,本次会议暂不确定。

  二、两“公开”要求

  1、决策过程公开:经过“四议”所决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将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存在哪些问题、下阶段如何开展,让广大群众对该项工作有充分了解。

  2、实施结果公开:每项工作结束后,要将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全方位向公众公开。

  3、公开的形式为会议、公开栏、广播、网络、报刊等。

  四议两公开内容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经我村党组织研究决定,制定出村党组织、村委会2015年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计划:

  一、充分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2016/“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源于近年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实践。它在内容上明确了“四议”、“两公开”的议事决策程序,范围上涵盖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实践上体现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效果上达到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从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破解了农村党组织在推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课题,探索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路子。我党组织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一定要站在加强基层党建、夯实执政基础,服务和推动农村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提升村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村“两委”班子合力的重要途径,作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载体,作为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方法,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和程序

  明确决策内容。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村组建设规划、2016/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规范工作程序。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村党组织会。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组织的初步意见,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2016/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党务村务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三、加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组织领导

  落实领导责任。加强领导真正把推广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好;我村党总支部要抓住机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切实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学习好、推广好、运用好,要把责任落实好,推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注重实际成效。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紧密结合我村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丰富完善和创新发展。要把2016/党员议事会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展和丰富这项工作的内容。要通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增强我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基层各类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四议两公开内容三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指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通过“四议”程序进行决策,并通过“两公布”程序加以监督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

  “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告、实施过程和结果公示。

  在现阶段新农村发展的进程中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其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它可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结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党务公开的配套推广与实践,突破了传统的管理模式,实现了由行政措施为主向利益导向为主的转变,也实现了以乡镇干部为管理主体向村组干部为管理主体的转变。同时也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现了让群众参与决策、监督决策、检验决策,赢得群众的广泛支持和认可,成为顺民意、谋民利、密切干群关2016/系的“连心桥”。最重要的是可以调动群众积极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群众成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村级事务让农民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增强了农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使广大农民群众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建设新农村,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调动。

  2016/8

篇六:工作法的意义

  个人收集整理

  仅供参考学习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一、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性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河南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总结出的新经验,中央要求将这一经验在全国农村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从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破解了农村党组织在推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课题,搭建了一个广大党员群众充分参与村级事务的平台,探索了一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路子。这一方法充分发挥了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实现了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服务和推动农村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坚持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和增强村级党组1/个人收集整理

  仅供参考学习

  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完善和发展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难题的重要方法,作为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拓宽党员群众参政议政渠道的重要载体,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决策内容和工作程序

  (一)决策内容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决策内容主要包括以下16个方面:

  1、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修改;

  2、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3、村集体资产购建、村集体企业改制;

  4、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征用、租赁;

  5、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设施、机械等的开发、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所得收益的使用;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6、村集体所有或参与投资的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7、村集体举债、对外担保;

  8、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方案;

  9、村道路、水、电等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管理;

  2/个人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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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宅基地的规划、报批;

  11、生育证发放对象、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的确定;

  12、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分配与发放;

  13、村集体大额资金的使用、支出;

  14、村两委会成员及有关人员报酬和误工人员补贴;

  15、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16、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发展稳定的事项。

  村党组织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提议上述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省、市、区的工作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不得对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与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有冲突的事项,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违背群众利益的事项,容易引起矛盾纠纷的事项进行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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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作程序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决策程序,必须按照以下步骤来组织实施:

  1、村党组织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组织首先3/个人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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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认真调查论证,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报街道党工委批准、备案。在此基础上,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支委会,讨论并修改完善方案,形成决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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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组织的初步意见,由村委会主任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联席会议,村党组织书记通报提议意见,“两委会”成员充分讨论论证,修改补充完善方案,并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商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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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会”商定的重大事项,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大会,村委会主任通报意见、方案,全体党员讨论、完善方案,并表决形成审议意见。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3天,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会”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群众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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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接受代表质询,并表决形成决议。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4/个人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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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过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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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开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公告期间,村“两委会”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做好工作,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如果发现公告内容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立即宣布决议无效,修改完善后重新进行“四议两公开”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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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公示内容必须翔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必须在3日内由村委会予以答复,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村党组织组织党员大会审核,审核结果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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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立健全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配套制度

  为适应推行“四议两公开”的需要,各街道党工委和农村基层组织,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村党组织要组织党员按照居住5/个人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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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就近的原则,联系一定数量的农户作为党员联系户,建立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更好的联系服务群众的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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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按照“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每个村民代表分别联系若干农户,联系户覆盖面要达到100%。村民代表要及时了解和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宣传、引导联系户自觉执行各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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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民主监督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监督评议。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四议两公开”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核把关,并及时向群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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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确需变更的,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凡应采取

  “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而未采取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决策的,决议结果无效,街道党工委要及时予以指导纠正,造成重大损失、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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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档案管理制度。对“四议两公开”每个环节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决策结果、执行情况、执行中问题的处理等6/个人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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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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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组织领导

  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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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工作责任主要在街道。各街道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村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街道党工委要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周密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实施。要认真研究每个村的具体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积极有效的措施,循序渐进、分类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区委组织部要履行牵头抓总的责任,加强调查研究、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加强与区纪检、民政、农水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关涉农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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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强化督导宣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党建联系点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各街道党工委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注重培育和树立7/个人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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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先进村,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要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与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农村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年度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培训“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和方法步骤,统一党员干部思想,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四议两公开”工作中来,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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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注重创新机制。要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与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总结完善街道党校发展党员、党员责任区、社区党建“五位一体”等工作机制,挖掘提炼基层好的做法,在实践中进一步健全制度、创新方法、总结经验,扩大影响,不断丰富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努力打造雁塔党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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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区委《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创新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培养选拔机制。按照“一好双强”标准和“一定三有”的要求,积极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加大在复员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致富能手中选拔村“两委会”干部的力度。同时,按照“四有”(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场所议事)、“五好”(领导班子好、党8/个人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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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目标要求,全面加强村级党组织班子建设,对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及时进行整顿调整。健全农村基层干部考核管理、激励保障机制,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强化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依托街道党校、农广校、职业技能培训院校、科技示范基地等,分期分批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轮训,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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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工作法的意义

  五步工作法的心得体会

  身为基层工作人员,工作多、任务重,往往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学习。利用五步工作法,不仅提高工作效率,事半功倍,还能处理工、学矛盾,对上级文件精神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一、政策设计方面。自己要与时俱进,实时明确、结合自身岗位职责,熟悉相关政策方针,。

  二、工作部署方面。加大自我对政策执行力。深入一线,对待工作要更高效、快速。将文件上的政策变为实实在在的变为我镇建设的实物。

  三、干部培训方面。切实利用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宣传干部上讲堂等形式,加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实现综合素质的提升。

  四、监督检查方面。麦架镇建立党员干部精细管理,精准监督平台,对全镇股级干部、村〔居〕主要负责人日常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实现从严治党动态化、常态化、科学化。

  五、追责问责方面。做到明确的自身工作责任和目标,做到令行禁止。保持自我担当意思,杜绝怕承担过错而产生的搪塞、敷衍、糊弄。忠心于对党,严以律己。做到自律、自查、自省。

篇八:工作法的意义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现实意义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现实意义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指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通过“四议”程序进行决策,并通过“两公布”程序加以监督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

  “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召开会议的要求

  1、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实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2、讨论表决通过的事情必须经实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人员通过方可有效;

  3、表决形式可选择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

  4、讨论确定某个分管领导所提议的问题无特殊情况必须有其分管领导参会,否则,本次会议暂不确定。

  二、两“公开”要求

  1、决策过程公开:经过“四议”所决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将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存在哪些问题、下阶段如何开展,让广大群众对该项工作有充分了解。

  2、实施结果公开:每项工作结束后,要将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全方位向公众公开。

  3、公开的形式为会议、公开栏、广播、网络、报刊等。

  三、现实意义

  在现阶段新农村发展的进程中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其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它可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

  结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党务公开的配套推广与实践,突破了传统的管理模式,实现了由行政措施为主向利益导向为主的转变,也实现了以乡镇干部为管理主体向村组干部为管理主体的转变。同时也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现了让群众参与决策、监督决策、检验决策,赢得群众的广泛支持和认可,成为顺民意、谋民利、密切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最重要的是可以调动群众积极性。

  “四议两公开”

  工作法让群众成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村级事务让农民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增强了农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使广大农民群众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建设新农村,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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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工作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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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现实意义〕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现实意义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指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通过“四议”程序进行决策,并通过“两公布”程序加以监督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

  “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召开会议的要求

  1、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实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2、讨论表决通过的事情必须经实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人员通过方可有效;

  3、表决形式可选择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

  4、讨论确定某个分管领导所提议的问题无特殊情况必须有

  其分管领导参会,否则,本次会议暂不确定。

  二、两“公开”要求

  1、决策过程公开:经过“四议”所决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将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存在哪些问题、下阶段如何开展,让广大群众对该项工作有充分了解。

  2、实施结果公开:每项工作结束后,要将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全方位向公众公开。

  3、公开的形式为会议、公开栏、广播、网络、报刊等。

  三、现实意义

  在现阶段新农村发展的进程中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其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它可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

  结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党务公开的配套推广与实践,突破了传统的管理模式,实现了由行政措施为主向利益导向为主的转变,也实现了以乡镇干部为管理主体向村组干部为管理主体的转变。同时也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现了让群众参与决策、监督决策、检验决策,赢得群众的广泛支持和认可,成为顺民意、谋民利、密切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最重要的是可以调动群众积极性。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群众成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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