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18篇)

时间:2022-11-29 21:5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18篇)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如果您是自闭症孩子的亲人,那么,您一定遭遇过他人的冷漠与歧视;  如果您带着孩子  走过康复训练的历程,那么,您一定经历过寻找训练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18篇),供大家参考。

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18篇)

篇一: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如果您是自闭症孩子的亲人,那么,您一定遭遇过他人的冷漠与歧视;

  如果您带着孩子

  走过康复训练的历程,那么,您一定经历过寻找训练目标和康复方向的困惑与迷茫;如果您

  的孩子已经到了入托、入学的年龄,那么,顺利进入普通的幼儿园和学校,一定是您的梦想

  与奢望;如果,您的孩子已经长大,那么,想到您自己离开孩子的那天,您的心底一定会感

  受过无助与绝望。

  亲爱的家长朋友:中国自闭症康复走过了二十多年,今天,我们终于盼到了“拯救自闭

  症由民间行为上升为国家行为”的这一天!政府需要了解父母和自闭症孩子的生存现状,政

  府要为我们的孩子、为我们的家庭排忧解难。怀着感恩的心,拿起您的笔,为我们自己、为

  我们的孩子完成下面的问卷,这是关系到自闭症孩子和我们自己生存的大问题。

  注:有些问题您可以不答,有些您可以多选。

  _________

  您的联系方式(电话或者邮箱)

  1.基本情况:

  您的姓名:

  孩子性别:

  _______

  年龄:

  _________

  您的孩子是否独生子女:

  :

  ____________

  您所在地市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您与孩子的关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

  A是

  B否

  在教育训练之外,您的孩子接受药物等医疗干预的情况:

  A接受过或正在接受

  B除了训练2.之外,没有接受

  您觉得药物等医疗干预的效果如何

  :A效果很明显

  /不准备接受药物等医疗干预

  元

  C观望

  3.目前为止,孩子用在药物等医疗干预上的费用累计约为

  您认为对自闭症孩子的康复最有效B有点效果

  C基本没有效果

  4.的手段是(只能选一个)

  A科学的康复训练

  B药物等医疗干预

  5.孩子最早何时开始接受训练的:

  您给孩子做康复训练的情况:

  A3岁之前

  B3-6岁

  C6岁以上

  A一直坚持康复训练

  B时断时续

  6.您以后是否将坚持给孩子做康复训练

  :

  是的,肯定会坚持下去,原因是(限选两项):

  a看到了康复训练的效果

  b

  受到了自闭7.C从未做康复训练

  8.症康复训练成功案例的鼓舞

  不再坚持康复训练,原因是(限选两项)

  :

  a经济上难以负担

  b时间上安排不开

  不一定,原因是(限选两项):

  看家庭收入情况是否允许

  c感觉训练无效果

  dc相信专业人士的指导

  得不到真正有效的专业指导

  看是否能够获得真正有效的专业指导

  孩子的康复训练地与居住地是否一致

  :

  b看训练是否有较好的效果

  A一致,在居住地训练

  c看是否有时间

  9.B不一致,长期离开了原居住地

  10.您带孩子离开居住地,做异地训练的原因:

  A本地没有训练机构

  C不一致,为孩子训练暂时迁居异地

  慕名而至

  个D3个以上

  B对本地训练机构不满意

  C11.您带孩子去过多少个训练机构:

  您的家庭中,参与孩子生活和训练的人员有

  :

  A父母B父母和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

  D父母和聘用的家庭服务人员

  13.您的家庭年收入约为:

  C父母和爷爷奶奶及姥姥姥爷

  万元以上

  :

  E除了父母和老人以外,还聘用了家庭服务人员(家庭教师、保姆等)

  A1-3万元

  B3-5万元

  C5-10万元

  D10万元以上

  ________

  %。

  14.孩子全年的康复训练费用约为(包括家庭为了孩子的康复聘用人员的费用)

  万元

  万元

  D10A1-3万元

  B3-5万元

  C5-1015.

  孩子康复费用(包括医疗干预、康复训练)大约占家庭总收入的16.

  您是否享受过政府(或残联)在康复训练上的经费资助:

  A享受过,大约:

  ___________元/年

  B目前为止没享受过

  17.

  承担孩子康复所需要的经济支出,对于您:

  A负担很重,难以维持康复训练

  B负担较重,但想办法能够克服

  C有些负担,问题不大

  18.自闭症孩子为您和家庭带来的压力程度:

  A感觉压力很重,难以承受

  C有一些压力,但问题不大

  D没有什么压力,和普通家庭一样

  家有自闭症孩19.子,对您工作的影响是:

  A父(母)已经或者打算辞去工作

  B不得不改行,放弃了原来的工作

  C为了训练孩子,被迫减少了工作时间

  D为了增加收入,不得不延长工作时间

  自闭症孩子对您生活的影响是

  20.(可以多选):

  A增加了经济负担

  B影响了正常的工作

  C离开了原居住地

  D生育了第二个孩子

  E精神压力过大,身心健康出现问题

  F家庭生活质量下降

  G婚姻生活不和谐

  H已经或打算离异

  I对生活悲观失望,甚至有放弃孩子和自己的生命的念头

  作为自闭症孩子的家长,您的心21.态是:

  A总体乐观,有时消沉

  B经常消极

  C悲观无望

  您是否信仰宗教:

  A是

  B否

  22.您是否需要得到心理支持:

  A迫切需要

  B期待有

  C可有可无

  对于为孩子办理残疾证,您的态度是:

  23.A乐意,可以享受相关政策

  B犹豫,不愿意给孩子贴上标签

  C不乐意,担心孩子终身受歧视

  面对媒体宣24.传、政府及社会组织的自闭症调查等,您是否愿意公开孩子的情况及原因(可以多选)

  A愿意

  25.B不愿意:

  a害怕孩子受到社会歧视

  b害怕对孩子的未来有影响

  c害怕孩子不能接受自己

  d家长自己害怕受到社会歧视

  对于国内成功康复的个案,您的了解是:

  A见到过

  B听说过

  C没有见到,也没有听说过

  26.27.经过训练,孩子的进步是(可以多选)

  :

  A学会了连线、穿珠子、拼图等动手操作

  BC认识了钱币

  /使用钱币买东西等

  DE学会了看管自己的物品

  FA学会一些形式技能,如画画、游泳等

  28.提高了运动能力

  学会了穿

  /换/洗自己的衣服等生活技能

  学会了排队等候等社会行为规范

  您认为自闭症康复训练主要是教会孩子(限选两项)

  B学会一些功能性技能,比如系鞋带、扫地等,生活能够自理

  C建立良好的社会行为规范,使孩子能够被社会接纳

  D培养自我意识,能理解自己和别人的关系

  E能够记住许多知识

  生活中系统地训练孩子的自我意识、社会行为、人际交往、解决问题等能力,您的情况是:

  A会操作

  B会一些,但不系统

  C基本不会

  到目前为止,您是否接受过自闭症儿童社会性

  (社会融合)

  康29.复训练的系统化培训:

  A接受过

  B没有接受过

  C不清楚社会性康复的理念与方法

  您对孩子未来康复目标的期望是:

  30.A能在家庭生活中安全居家,生活自理

  B能够独立外出从事购物等活动

  C能工作挣钱养活自己

  在孩子的康复训练上,您最苦恼、最担心的问题是(请排出顺序)

  :

  31.

  32.)经济压力问题)自己没有时间,又找不到合适的人陪同孩子训练)找不到科学的康复训练方法,感到茫然、焦虑)担心现在给孩子做的训练不正确,耽误了孩子康复的时机)找不到自己信得过的训练机构,自己又不会做社会性康复训练,很着急

  按照对家长帮助的实用性,给下列内容排序:

  ()

  家长之间的经验交流

  ()

  成功孩子的个案分享及成功家长的教育经验传授

  ()

  国内自闭症康复专家的应用性系统培训

  33.

  ()

  外国专家的学术讲座

  ()

  所在机构教师对家长的指导

  34.

  您认为对自闭症儿童的社会性康复有效的教养方式是

  A只让孩子在机构里做形式化训练

  B教师进入家庭,在生活中给孩子做社会功能训练

  C指导教师培训家长,由家长做社会功能训练

  D以家长为主,教师辅助家长做社会功能训练

  E辅助教师进入幼儿园和学校,辅助孩子接受社会融合教育

  35.

  在孩子的康复训练上,目前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可以多选)

  A找到满意的训练机构

  B找到正确的康复方向和康复方法

  D找到康复训练的经济支持

  36.

  您的家庭是否需要聘用家庭服务人员(家庭教师、保姆等)

  37.

  在聘请能够胜任工作的家庭服务人员时,您的情况是:

  A很难找到

  B能找到,但需要经过家长培训才能胜任工作

  38.

  您在聘用(使用)家庭服务员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是(可以多选)

  A进入家庭服务的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化的培训

  B家庭服务人员社会地位低,流动性大

  C合格的服务于自闭症家庭的人员奇缺

  39.

  您认为国家是否有必要对自闭症康复训练从业人员

  A有必要

  B没有必要

  40.

  您认为国家是否有必要对自闭症康复训练机构的资质水平进行等级分类和资质考核:

  A有必要

  B没有必要

  41.

  您带孩子进入公共场所时,担心(可以多选)

  :

  A担心别人歧视使孩子受到伤害

  A经常有

  B有时有

  C从没有过

  B被医生劝离,暂停治疗

  (包括家庭服务人员)实施培训及任职资格认证::

  (限选两项):

  C解决孩子的入园、入学问题,以协助您训练、陪护孩子:

  E找到能够进入家庭做社会性康复训练(指导)的人员

  C比较容易找到

  :

  B担心孩子的异常行为影响他人

  C担心孩子的安全

  42.

  您在公共场所是否有过因孩子的异常行为受到歧视的经历:

  43.

  您带孩子常规就诊,孩子不能配合时:

  A医生从来没听过自闭症,觉得不可思议

  C医生理解并等待孩子配合

  44.

  孩子现在受教育情况:

  A在普通幼儿园/中小学

  B在读特殊(培智)学校

  C在自闭症训练机构中

  D在自闭症训练机构训练与普通学校学习相结合

  45?在普通幼儿园或学校您和班级老师沟通的情况:

  46.在幼儿园、学校,孩子是否有被他人欺负或伤害的经历:

  A经常有

  B偶尔有

  C没有

  47?孩子被幼儿园、学校拒收或劝退的情况:

  A有多次

  B有过一、两次

  D医生协助家长,耐心地等待孩子配合

  E都没有,在家

  A很难

  B不太顺畅

  C顺畅

  C从来没有过

  48.

  您对孩子社会性康复环境的希望是:

  A在自闭症训练机构训练

  B在普通幼儿园/学校接受融合教育

  :

  不太满意

  C在特殊(培智)学校就读

  D在家

  E在自闭症训练机构训练与普通学校学习相结合

  49.

  对就读幼儿园或学校的满意程度(如未就读,跳过此题)

  比较满意

  很不满意

  A老师对孩子的接纳态度

  B冋学对孩子的接纳态度

  C学校减少孩子受歧视的努力

  D老师和同学对孩子的帮助

  E其他家长接纳的态度

  F老师的因人施教情况

  G老师对自闭症知识的了解

  H孩子的适应情况)舆论宣传,使社会广泛认知

  50.

  在自闭症孩子的社会性康复训练方面,您需要政府哪些帮助(请排出顺序))甄选科学的康复理念和方法,避免家长陷入误区)政府建立专业训练机构

  ()给患儿家庭经济支援)支持普教中的融合教育

  :

  51.

  父母离世以后,您对孩子未来的生存状况会:

  A很忧虑,不知道谁来管孩子

  A对孩子进行职业训练

  D24小时托养服务

  A对孩子进行职业训练

  D24小时托养服务

  B有些忧虑,亲属可以管

  C不太忧虑,相信政府能管

  52?中、重度自闭症孩子未来需要政府及社会的帮助是

  B给孩子保护性就业支持

  E父母离去后孩子的托管

  (请选择您认为最重要的3项):C对孩子进行日间照料

  F对孩子财产安全的保障

  C对孩子进行日间照料

  F对孩子财产安全的保障

  比较满意

  不太满意

  53.

  轻度孩子未来需要政府及社会的帮助是

  E(请选择您认为最重要的3项):B给孩子保护性就业支持

  父母离去后孩子的托管

  54.

  您对中国社会目前提供的自闭症服务现状的评价是:

  不满意

  A自闭症患儿的社会性康复训练情况

  B自闭症患儿在特殊(培智)学校的安置情况

  C自闭症患儿在普教中的融合教育情况

  D自闭症训练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情况

  E自闭症人士的保护性就业安置情况

  F自闭症的舆论宣传与社会认知情况

  G自闭症患者的政策保障情况

  H自闭症患儿的经济救助情况

  I自闭症人士的托管和财产安全保护情况

  A康复训练的经济资助政策

  B幼儿园/学校无障碍接纳政策

  C社区托管照料政策

  D家庭人文关怀/家长培训支持政策

  F都没有

  56.您认为国家针对残障人士制定的政策法规,对于自闭症群体:

  A因为自闭症的特殊性,很难落实

  55.

  您享受过(正在享受)中央及地方哪些部门制定的何种与自闭症儿童及家庭有关的政策:

  政策制定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策制定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策制定部门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策制定部门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有些不适合,较难落实

  C很适合,能够落实

篇二: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社区发展之我见

  一、社区党建工作

  我社区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党建工作,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推动社区全面发展的动力,通过积极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实践,不断增强支部的活力,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开展党建活动中,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这些问题不仅困扰我社区,也是许多社区面临的难题,严重制约了社区党建发展。

  1、社区党员少,队伍老龄化严重

  我社区人口9922人,现登记在册的党员共91名,党员所占居民比例0.91%,数量偏少。登记在册的党员中60岁以上20人,50-60岁45人,40-49岁17人,30-39岁5人,30岁以下4人。各年龄段所占比例如图:

  百分比

  49.522.018.74.45.5年龄(岁)

  345690图表显示出两个问题:

  ①社区党员老龄化严重

  ②党员年龄结构不合理

  党员老龄化现象不仅困扰我社区,查阅相关资料可以发现,广大农村党支部和中小城市社区普遍存在这一问题。我认为以下几种原因不容忽视:

  ①许多用人单位,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忽视党建工作,致使年轻职工没有入党机会。

  ②大量年轻人离开农村或小城,进入大城市发展,其中包括很多年轻党员。

  ③部分年轻人对共产党认识不足,嫌麻烦,认为是一种形式而已;部分年轻人思想活跃,认为当党员“工作上要带头,经济上没甜头,政治上没奔头”,政治方向不明,入党愿望不强,不太愿意向党组织靠拢。

  ④社区发展党员力度仍待加强。

  社区党员少,老龄化严重,制约了社区党建工作的发展,是社区党建工作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

  根本的解决方法是积极纳新。社区要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注重教育培养,重点放在高中毕业生、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和其他有带动力的青年积极分子上。同时要增强党支部的吸引力,使广大的优秀青年逐步向党组织靠拢,向往党的组织生活。社区党支部要积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在发展党员时要变被动等待为主动发展,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流动党员管理困难

  大部分流入党员未及时与社区党支部联系,社区在进行人口信息采集时往往忽视登记核查其组织关系;流出党员因为未提供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的变动,导致与社区党组织失去联系。这些情况为社区流动党员的管理带来困难。

  解决方法:针对社区流入、流出党员进行全面梳理,健全流动党员档案,将流入党员纳入党组织管理体系,督促其积极参加社区党建活动,不定期谈心走访,让流动党员有组织归属感;与流出党员定期联系,可采用信函、网络进行学习教育,在流出党员回流时间,尤其是春节前后,举行流动党员座

  谈会,加强管理教育,积极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为社区发展作贡献。

  3、社区党建工作模式化

  社区党建活动开展了不少,但是通过归纳总结发现党建活动形成了固定模式。党建工作主要以“三会一课”教育为主,通过党务会议和党课教育,学习理论、传达精神。学习的内容单一空洞,缺乏感染力;党建学习只涵盖了党员教育,忽视了社区群众学习,造成学习体系单一,影响力不足;党建实践活动仍是以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为主,活动形式单一,受益范围小,其他形式的党建活动少,宣传力度不够,致使大部分社区居民未能参与其中。党建学习内容单薄、实践活动形式单一、受众面小,成为社区党建工作存在的另一问题。

  解决办法:开展学习型党建活动,坚持“三多一典”,即活动形式多、教育体系多、学习内容多、典型引路。

  ①完善学习体系,建立党员教育、青少年教育、老年教育、流动人员教育等学习体系。

  ②开展多项活动,例如主题教育活动、党群读书活动、培训教育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等。

  ③规范学习内容,学习思想政治理论、道德礼仪知识、科普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健康保健知识等。

  ④典型引路,培养挖掘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让平凡而真实的先进事迹,激起党内外群众的共鸣,使之成为党群心目中楷模和社区建设的引导动力。

  二、社区日常工作

  通过随机访问辖区居民,大部分居民表示对居委会职能认识单一,认为居委会只是负责出具证明、搞计生。居民对社区工作认识的片面性,也提醒我们社区工作还有很多待改进的地方。要打破居民的固定思维,以各种形式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1、健全社区日常工作制度

  部分来居委会办事的居民反映社区办公时间与自己工作时间重合,前来办事很不方便。要适应社区居民8小时外办事的特点,建议工作人员充足的社区实行错时上下班,节假日轮休的方式。例如某居民预约中午2点来办理计生事项,社区计生干部当天下午可错时至2点上班,提前一小时下班。错时上下班和节假日轮值班制度,可方便居民办事。但大部分社区人手不足,错时上下班往往变成延时上下班,加大了社区干部的工作量,这需要适当给予经济补偿。

  2、开通便民服务热线

  社区工作因为其特殊性,常常需要工作人员下社区开展工作,很多来办事的居民找不到办事员,引起居民不满。比较简单地解决方法就是开通便民服务热线,通过拨打热线,让社区居民了解办事需要的资料、办事员坐班时间,人手不足的社区,可通过公开工作人员电话,开展预约办理。这些措施都可以让居民办事更加方便顺利。

  三、社区管理工作

  1、构建社区三级管理体系

  我社区现在对居民实行的是直接管理,即社区居委会直接管理居民。这种直管体系优点是直观真实,缺点是管理人员少,工作量大、任务多,有时候同时开展几项工作,难以一一兼顾,即使大强度的加班也难以兼顾。针对这种情况,我建议社区实行三级管理体系。

  三级体系即社区—楼栋—居民。我社区居民住房分私房、单位家属楼、商品住宅楼,分区明显。私房分为ABCD四区,每区选出区长一名;单位家属楼每栋楼推选楼栋长;商品楼物业健全,可与物业协作,推选楼栋长。建议由本居住区域内年龄适中、责任心强、有公信力的常住居民担任区长和楼栋长,由本区居民推选、社区考察后任命。区长和楼栋长受社区管理,协助

  社区干部开展计生、治安、环卫、文体等工作。例如收集本区域人员流动、居民婚育、房屋租售等信息,及时反映给社区;传达下发的政策通知;配合社区干部进行居民矛盾调解。

  通过将社区直管转变为三级管理体系,增加区长和楼栋长这一角色,能及时了解辖区最新动态,为社区干部减轻超负荷工作量,能够有时间有精力有针对性的解决社区重点难点工作。

  目前实行社区三级管理体系面临的困难:区长、楼栋长不能长期做志愿工作,需要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社区的经费有限,个人认为要尽量从低保户、公益岗位人员中遴选,适当增加补贴,可起到节约资金的效果。

  2、建立社区居民综合档案

  我社区实行以房管人,按照居住房屋登记建立居民档案,掌握了社区居民最基本的个人和家庭资料。另外社区还分别建立了婚育档案、低保档案、再就业档案等。可尝试将计生、综治、民政资料汇总,建立社区居民综合档案。按照居住房屋,以实有人口信息登记表为基础,增加联系电话、工作就业信息、家庭经济情况、家人是否存在“五类人员”、信访人员、残障人员、优抚对象、家人政治面貌等信息,针对困难家庭,特别注明是否有低保、就业、重疾、残障情况、子女入学就业情况。通过建立综合档案,可对社区居民情况有较全面、直观的了解,有助于今后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3、发展社区信息化建设

  随着我市经济发展、信息化深入,社区信息化建设也要与时俱进。针对年轻居民对社区认知模糊、缺乏社区归属感的现状,社区开展信息化管理势在必行。发展社区信息化建设,要一步步从头做起,首先可以借助开发区网站,申请成立社区论坛,及时发布各类通知、传达文件精神,可以弥补在住宅区张贴布告通知的不足。在论坛上与居民交流社区建设、服务、管理意见,宣传社区文化,社区论坛的建立可以让更多年轻居民了解社区,为社区发展献计献策,做社区的主人。

  四、社区环境卫生工作

  我社区环境复杂、人口密集,环境卫生工作是重点也是难点。社区每年都要开展三到四次大规模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每次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尤其是社区干部们加班加点,进行环境治理,成果显著,但是却不能维持,经过一段时间又会恢复原状,形成吃力不讨好、居民不认可的局面。

  1、社区环境卫生现状

  ①社区内有三个封闭小区,环境卫生工作有物业统一负责,维持较好。

  ②私房区环境差,但在街办的支持下,修建了公厕和多个垃圾屋,现已基本做到垃圾集中堆放处理,环境卫生状况大为改观。但是仍然存在建筑物杂乱,空地杂草丛生,部分居民在道路两侧开田种菜等问题

  ③社区内有三条主干道,路两侧牛皮癣严重。

  ④老居民楼区,是环境卫生整治的最大难点。具体表现在道路两侧、绿化带和空地上杂草丛生、布满白色垃圾;拆违后建筑垃圾遗留;绿化差;楼房建设时无规划,出现大量卫生死角;垃圾通道开在楼门口,又脏又乱;部分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差。

  2、建立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环境卫生整治不是一时一事就可以做好的,需要长期持续的进行。要充分意识到这一点,整合资源,建立符合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

  3、现阶段规划

  ①成立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小组,社区主任任组长,抽调一名社区干部任副组长,组长对本辖区环境卫生工作负总责,副组长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定期向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②加强居民社会公德的宣传,促进居民良好习惯的形成。

  ③聘用固定的保洁人员,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小组副组长要对保洁人员的到岗、保洁等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督

  促清扫保洁人员开展工作。

  现阶段规划比较符合社区实际情况,唯一的难题是资金来源,聘用保洁人员需要支付薪酬,如果仅靠社区自己筹资,难度较大,一旦资金断裂,环境卫生维护就会变成空谈。我们需要建立稳定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

  4、未来发展方向—建立准物业管理制度

  社区环境管理不能脱离社区的现实否则就是纸上谈兵。老小区存在物业管理收费低且收费难。市场化的物业公司不愿意进入利润微薄、运作困难的小区,从而导致不具备市场化条件的老小区不能获得很好的物业服务。结合社区实际,我们可以建立准物业管理新模式。准物业管理制度以街道为指导、以社区为主、居民共同参与。其优点是: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织准物业管理,能够节省资金,适合老小区特点。如由居委会成员负责运作准物业管理,避免了重新聘请物业管理人员,利用公益性岗位的协警和保洁员可以降低费用支出等。

  五、社区精神文明工作

  1、分区域开展社区精神文明活动

  我社区范围较大、人口众多,给开展社区大型精神文明活动带来困难。社区按照居民居住区域可大致分为私房区、单位家属楼区、商品房住宅小区三区。同一区内居民相对集中,具有共同性。可尝试针对不同区域,开展多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

  私房区流动居民多,可开展治安普法宣传、计生法规、就业权益保障知识等宣传活动,还可以经常播放内容积极向上、老少咸宜的影片;单位家属楼居民多为退休下岗职工及子女,社区工作好开展,但是老年人多、下岗失业居民多,经济条件普遍较差。多开展下岗职工再就业宣传培训、关爱老年人活动等;封闭小区物业健全,居民以年轻人为主、儿童婴儿多,但居民疏离感较重,可以尝试开展精神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小区居民联谊会以及以宝

  宝为主题的各类娱乐活动。

  随着城市规划旧房拆迁、新建小区增多,商品房住宅小区将成为社区主要构成力量,社区未来要注重新小区的管理和发展,达到物业管房、社区管人的和谐模式。

  2、联合多方力量,共建社区精神文明

  单凭居委会开展社区精神文明活动,无论是人力还是财力都有很大困难。社区精神文明活动要做到切实可行、行之有效,注重扩大居民参与率。社区要注重利用多方力量,争取与共建单位协作,例如利用xx学校教学资源开办社区学校、与须须合办精神文明小区创建活动等;鼓励民间组织参与,尤其是积极与公益型、文体型、志愿型民间组织合作,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我社区紧邻xx社区,也可与玉桥社区合作,联合举办文体活动。

  社区活动贵精不贵多,最好是组织综合活动,例如春节流动人口宣传活动,既宣传了治安、计生,又宣传了就业权益保障,还登记了新入住的流动人口信息资料,一举多得,是很好的示范实例。

  六、社区经济工作

  发展社区家政服务

  我社区因受到实际情况制约,没有合适的创收项目,经济发展前景并不乐观,找项目发展创收是社区经济工作的重点。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对社区服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社区不仅限于做好政府交办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积极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扶持社区家政服务。

  发展社区家政服务,可以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家政工,满足居民的家政要求;可以安排社区年龄偏大、无一技之长的失业居民从事家政服务,扩大社区就业;社区成立家政服务站可以发展创收。

  现阶段社区受经济条件限制,可以设立家政服务热线,与家政公司、商铺合作,开发基本的社区服务项目,先做家政中介,利用居委会在社区的公

  信力,向居民推荐优质的家政服务。这样初期投入少,可规避投资风险。随着资金、经验的积累,社区要摆脱替别人做嫁衣的初级形态,充分利用加盟公司资源,培训员工,建立自己的职业化家政队伍,发展自主经营,打造自己的服务品牌。最后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流程和制度,向其他社区推广,时机成熟,在街办的统一领导下,整合所有家政服务部,形成社区家政连锁服务一体化,打造成街道一个响亮的品牌。

  发展社区家政服务面临很多困难,资金、经验、人员、宣传都要从零做起,社区势单力孤很难解决。需要街办加强领导,政策扶持、财力支援。

  我在社区工作仅短短三个月,对社区、对工作还处于探索了解阶段,提出的很多建议都未经过实践,只能说是纸上谈兵。我愿意把自己的不成熟的意见和建议贡献出来,希望能抛砖引玉,收获真正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社区更快更好地发展。

篇三: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5条_促进孩子成长的建议和意见

  促进孩子成长的建议和意见范文一

  最好的睡姿是平躺

  宝宝睡眠的最好姿势是平躺,可以减少突发疾病的几率。不过,经常平躺容易造成后脑勺扁平,解决的方法是经常给睡着的宝宝转换头部位置,在孩子睡醒时不要经常躺着。

  把孩子的食物分四份

  判断孩子的饮食是否科学健康,不妨将他的食物放在一个盘中,分成4等份,其中,蛋白质占一份,淀粉或全麦占一份,剩余两份是蔬菜。

  注意与孩子眼神交流

  与孩子的交流和对他们的理解会避免自闭症的发生。如果孩子少言寡语或缺乏与你的眼神交流,就是该多关心他们的时候了。

  警惕花生酱过敏

  花生酱三明治和一杯牛奶是很健康的搭配,不过要注意孩子是否对花生酱过敏,如果过敏,其它坚果类也最好不要吃。

  8岁开始聊青春期

  如果你有女孩,那么8岁左右就可以和她谈谈青春期,轻松而客观地讲讲身体的变化,帮助她坦然面对未来的变化。

  不必非得8杯水

  对于孩子来说,并不见得每天一定要喝8杯水,因为食物和水果中也有水分。不过在炎热或干燥的环境中,要确保孩子补充足够的水。

  学龄前运动比较少

  有研究表明,学龄前儿童运动不如其他年龄段儿童多。应适当增加户外运动和趣味性运动。但要注意在进行接触型运动如足球或篮球等时,应加以防护和进行充分的准备活动。

  不良习惯致肥胖很多父母认为小胖墩会随着年龄增加而改善,其实不然,肥胖主要是不良生活习惯造成的。因此,要重视孩子体重的变化,帮助孩子养成良好习惯,保持正常体重。

  促进孩子成长的建议和意见范文二

  秉承《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精神,建议如下:

  二、发挥专家队伍作用。以50名母亲素养工程讲师团成员、26名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26名家庭教育研究员这支专家队伍为支撑,根据成员的不同特点,根据象山辖3个街道、10个镇、5个乡的特行政区域特点,划分为18个小组,每一组与乡镇、街道挂钩,成立以乡镇街道命名的家庭教育指导小组,任命组长,为该乡镇街道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指导小组年初上交培训计划、列出培训菜单,年末上交培训总结。主管部门相应发放培训补贴,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等形式调查开展情况,加强监督力度。

  四、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五、重视师资队伍建设。

  六、鼓励民间家庭指导中心创建。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吸收组织一批退休热心人士、家庭指导热心人士创建家庭指导服务中心,咨询站等为本区域的家长提供服务,鼓励扶持家庭教育专业人士创建家庭指导服务中心,拓宽家庭教育师资力量。

  七、关注特殊群体家教问题。

  1、重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大力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根据留守、流动及特殊群体的需要,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单位建立托管中心、留守儿童之家,开展代理家长等服务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积极向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及其监护人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知识和方法。

  2、关注单亲家庭、贫困家庭等弱势群体的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工作,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与服务。

  促进孩子成长的建议和意见范文三

  孩子都渴望得到长辈的认同,父母不妨常对他们的优点作出表扬和鼓励,往往能推动他们更积极,更努力。

  1、你将会成为了不起的人!

  2、别怕,你肯定能行!

  3、只要今天比昨天强就好!

  4、你付出了努力,肯定会有回报的。

  5、做得不错,希望你能保持好心态。

  只有自认为已经没有指望的事,人们才会放弃。孩子是脆弱的,他们常常需要一些鼓励去点燃内心自信的火种。

  1、可能是方法不对,找到方法就没问题了。

  2、孩子,你一点也不笨。

  3、告诉自己:“我能做到”。

  4、我很欣赏你在××方面的才能。

  没有哪一位父母会不关心孩子的学习问题。可是催促和责怪往往没有产生良好的教育作用。当你的孩子不爱学习时,不妨这么告诉他。

  1、凡事都要有个计划,学习也一样。

  2、你多花10分钟预习功课,上课就变得轻松多了,试试看?

  3、你刚才做功课的样子很认真,希望你继续保持。

  4、做完作业再玩,不是玩得更开心吗?

  5、考得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努力了,就会有进步。

篇四: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2009年第2期?精彩推荐:中国儿童福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

  作者:仇雨临

  郝佳

  |最后更新:2009-7-12【摘要】本文首先从政策体系、组织机构和儿童发展指标三方面分析了我国儿童福利的现状,然后深入剖析了当前我国儿童福利政策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对我国儿童福利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儿童;儿童福利;政策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儿童福利状况的好坏是衡量一国福利水平的重要指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各种新老儿童问题日益严峻,如孤残儿童和流浪儿童等困境儿童的相关问题。如何解决孤残流浪儿童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进而推进我国儿童福利的整体水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议题之一。

  一、中国儿童福利的现状描述

  儿童福利的概念内涵丰富,范围广泛,内容复杂。本文试图从儿童福利政策、儿童福利组织机构、儿童发展的相关指标三个维度,对我国儿童福利的现状做一个总结和描述。

  1.儿童福利政策体系概览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颁布了许多儿童福利政策,大致可以分为4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上述法律虽然不是专门为儿童制定的,但其中都包含了儿童福利的相应条款。在第一层次的立法中,还包括一些以儿童为对象专项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

  第二个层次是由国务院出台和相关部委颁发的各项行政法规,涉及到儿童养育、救济和教育等各个方面。其中属于国务院制定的有:《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以民政部为代表的部委制定的有:《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发展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的通知》、《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

  第三个层次是国际公约和国家规划纲要。前者如《世界人权宣言》,《儿童权利公约》,《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1990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等;后者如《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等。这些重要文件提出了儿童的权利,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并承诺保护儿童权利和改善生活的具体方案。

  第四个层次是针对孤残流浪儿童等困境群体的保护行动计划,它是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是对前面论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的具体化。如民政部组织实施的“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以及“重生行动项目”等。

  2.儿童福利组织机构体系

  从我国儿童福利政策执行的行政体制看,目前尚没有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层面建立专职负责规划和指导儿童工作的职能部门。但是从全国人大,到政府机关,再到社会团体,设置了一系列面向儿童的工作机构和组织,这些机构和组织的工作职能互相联系配合,形成一个整体。如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设有妇女儿童室,专门负责有关妇女和儿童的立法工作,在最高权力机构中保证了儿童的一席之地;在政府层面,国务院设有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相关部委、群众团体负责人担任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定期研究有关儿童的工作;国务院下属各部委也设有相应的儿童工作部门,如民政部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司负责制订孤残流浪等处境困难儿童的社会福利救助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儿童的学前与义务教育工作;司法部负责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教育工作;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负责婴幼儿的计划免疫和卫生保健工作[1]。以上职能部门的参与保证了政府对儿童工作全方面的领导,有利于儿童福利政策的统筹规划和顺利实施。

  在群众团体方面,全国青联和共青团组织设有少年部,专门负责全国少年儿童的教育培养以及校内外面向儿童的工作;妇联组织设有儿童部,负责以家庭教育为中心的对儿童的养育,担负起教育和保护少年儿童的职责。全国及各省市设有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儿童提供法律的、社会的帮助;全国建有统一的中国少年先锋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在中小学里设有辅导员、卫生保健员等职,直接面向儿童,全面提高儿童的素质。各地还建设了少年宫、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设施,为儿童娱乐、学习和全面发展提供场地和条件。各级政府及团体兴办儿童福利院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为社会上的失依儿童提供救助[2]。群众团体是我国儿童福利政策推行过程中的重要参与力量,它能有效弥补政府部门在人力、财力、物力以及工作效率方面的不足,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儿童福利事业的建设中来。

  3.我国儿童发展的相关指标

  一个国家儿童福利政策是否全面,对儿童的保护力度是否到位,可以从衡量儿童生存和发展状况的多项指标中反映出来。这些指标涉及儿童的健康状况、教育状况、法律保护状况以及生存环境状况[3]。

  (1)儿童健康方面。主要有三方面的指标,一是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07年,我国新生儿、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0.7‰、15.3‰和18.1‰,相比1991年,这三项指标分别下降了22.4、34.9和42.9个千分点。2000年1月,卫生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在西藏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始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下简称“降消项目”),并取得可喜的成绩。到2007年底,这一项目已扩展至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覆盖1000个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平均降至0.06‰[4]。另外,2000年以来我国新生儿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指新生儿出生体重不足2500克的情况)也在不断下降,2005年这一比率仅为2.21%。

  二是计划免疫接种率。2000年以来,1岁儿童“四苗”(指卡介苗、百白破、脊灰和麻苗)免疫接种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2007年接种率分别达到99.0%、99.0%、99.1%和98.6%[5]。从2002年起,我国将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免疫计划。“十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1.8亿元,用于为中西部省份贫困地区儿童购置乙肝疫苗。2005年,我国儿童乙肝疫苗报告接种率为98.96%,比2000年提高7.13个百分点[6]。

  三是儿童营养状况。2005年,全国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2.34%,比2000年减少0.75个百分点。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均超过90%。2005年,第五次全国碘缺乏病调查评估结果表明,碘盐覆盖率为95.2%,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为246.3微克/升,甲状腺肿大率为5.0%,全国总体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性目标[7]。

  (2)教育方面。也包括三方面的指标,一是义务教育。2007年底,实现“两基”验收的县(市、区)累计达到3022个(含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05个),占全国总县数的98.5%,“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9%。2007年我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4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由2000年的88.6%提高到2007年的98%。义务教育阶段的升学率不断提高,2007年普通小学和初中的升学率分别为99.9%和80.48%,比2000年提高5和29个百分点[8]。

  二是学前教育。2007年,全国共有幼儿园12.91万所,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2348.83万人[9]。目前,多数大中城市已基本满足幼儿入园的需求。0-3岁儿童早期教育得到加强,幼儿园收托幼儿逐步向3岁以下延伸。部分城乡依托幼儿园和其他社区公共资源,建立社区早期教育基地,为0-3岁儿童提供受教育机会,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2000-2005年间,妇联系统在全国建立亲子俱乐部5714所,0-3岁早期家庭教育指导中心5767所[10]。

  三是家长教育。家庭教育受到重视,家长学校数量增加。到2005年,全国29个省(区、市)12897个乡镇成立了家庭教育领导机构;全国共建立省级示范家长学校2907所,企事业单位家长学校11420所,流动人口家长学校1410所,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343958所,25558个街道建立了111128所多功能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11]。

  (3)法律保护方面。这方面采取的措施一是“反拐”力度加大,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得到控制。2001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拐卖的社会宣传和防范工作,集中整治了一批拐卖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2000-2005年,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4911起,解救被拐卖儿童近万名[12]。公安机关所立拐卖儿童案件逐年下降,拐卖儿童犯罪在一些地区的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另外,在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方面,2005年遭受刑事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有9.6万人,比2004年下降9.1%。

  二是法律援助机构增加,为更多儿童提供法律援助。2001-2005年,全国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案件552,247件,为241939名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诉讼服务。各地依托共青团组织成立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1132个[13]。

  (4)儿童的生存环境方面。一是儿童发展的设施越来越完善。2000年以来,全国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379个,每年参加俱乐部活动的青少年学生达1亿多人(次)。2000-2005年,中央和地方利用彩票公益金扶持建设1804个校外活动场所项目,惠及国家级贫困县396个。2005年底,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2736个,比2000年增加59个;博物馆1556个,增加164个。2002-2005年,中央通过转移支付补助4.8亿元,加上地方的配套资金,集中力量新建和改建1078个图书馆和文化馆,基本实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的建设目标。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后,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对未成年人参观实行票价优惠政策。另外,通过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藏)新(疆)工程”、电影“2131工程”,广播影视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丰富了农村尤其是边远地区儿童的文化生活[14]。

  二是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越来越安全。2002年,国务院发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要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新闻出版总署、工商总局修订、颁布了一系列规定,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物实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净化广告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特别是儿童的合法权益。文化部加强对网上文化内容的监管,并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了网络文化市场的管理。2007年,工商执法部门共收缴淫秽色情出版物371.5万件,由公安部等中央十部委组织开展的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破获网络淫秽色情刑事案件226起,关闭、清理境内淫秽色情网站、网页4.4万个,封堵境外淫秽色情网站1.4万个,删除

  网上淫秽色情信息45万条。新闻出版总署先后封堵、查禁淫秽电子书刊、手机小说、网络游戏150余部(种),严厉查处登载淫秽色情小说、手机小说、网络游戏的非法网站4700多个,删除网页链接7万余个[15]。

  三是儿童安全保护进一步加强。2004年我国实施《儿童玩具国家强制性标准》,新标准不仅对玩具的安全性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还规定玩具必须按照儿童年龄进行等级划分,并要贴上年龄警告标识。2005年我国开始对《婴儿营养食品国家标准》进行全面修订,力图与国际接轨。2005年,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对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分解、细化,有力地保障了中小学的安全稳定。同年,教育部出台《关于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六条措施》,要求学校配合公安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的安全工作。另外,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为期五年的《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该计划旨在健全“反拐”工作的协调、保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加强合作,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被拐卖妇女儿童遭受的身心伤害。

  从我国儿童发展的各项指标来看,近年来我国儿童福利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儿童的健康水平逐渐提高,各项教育工作全面改善,法律保护不断强化,生长环境更加优化。

  二、深入剖析:我国儿童福利政策存在的问题

  从政策层面上看,我国儿童福利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政策体系,即从最高立法机关确立的法律,到国务院和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法规,再到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通过的国际公约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我国国家行动纲要,以及政府部门的具体行动方案,内容涉及儿童的抚养、教育、医疗、保护等生活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儿童生存权、发展权、被保护权和参与权等基本权利。这些政策对推动我国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作用。应该说,我国的儿童福利体系架构已经基本形成。但儿童福利政策还存在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有:

  1.我国儿童福利政策分散,缺少统一规范,而且实际的、可操作的内容不足,政策的适应性不强。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补缺型福利。儿童、老人、妇女、残疾人以及低收入者是我国典型的弱势群体,是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关注的对象。目前我国已经有了老年人、残疾人和妇女社会保障方面的专项立法。虽然也有针对儿童的专门立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这还远远不够。总体来看,原则性、一般性的法规较多,这大大降低了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增加了执行的差异性。比如

  在现实中,当出现儿童权利受到侵害时,不少法律条文虽都有所涉及,但究竟该由哪个部门来处理,根据是什么,处理到什么程度合适,往往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使用[16]。严格地说,至今我国还没有制定和出台统一的儿童福利政策,更缺乏儿童福利方面的基本法[17]。随着我国由补缺型福利向普惠型福利的转型,需要全面规范各种类型的福利政策。就我国儿童福利来说,需要通过一部儿童专门的综合性法律,如《儿童福利法》,全面规范儿童福利的各项内容,包括确保儿童基本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各个方面[18]。

  2.儿童福利政策执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不顺,多头治理,缺乏协调、整合机制和问责机制

  从我国儿童福利的制度安排来看,相关部门有国务院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民政、财政、发展改革、卫生、教育、劳动保障、司法、建设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不同部门有不同的儿童政策目标,缺乏统一集中性。这些部门都参与儿童福利工作,由于缺乏协调和整合机制,在政策执行中,难免出现重复和缺失并存状况。同时,国家对一些部门并没有提出明确要求,只是简单将其纳入管理网络,这种制度安排很可能陷入“重建设,轻监管”的怪圈,最终难以落实和追究管理责任[19]。目前已出现个别部门在儿童福利政策执行中通过垄断儿童福利资源供给来追求部门利益的行为,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3.现行儿童福利政策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个人、企业、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宗教组织等社会团体的力量没有充分被调动起来

  国家缺乏对这些社会力量的引导和规范政策,没有形成畅通的儿童福利事业多元参与渠道。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以及公民、企业、团体等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国家需要在政策上对儿童福利事业支持体系进行整合,形成个人支持力、家庭支持力、政府支持力和社会支持力的支持合力,真正实现儿童福利事业的多元参与和共享发展的理念。

  4.针对孤残流浪儿童等困境儿童的福利和保障政策偏少,且层次较低

  目前专门为孤残流浪儿童制定的福利和保障政策数量不多,已有的政策大部分散见于妇女政策、残疾人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教育政策和未成年保护等政策之中。这些分散的政策,很难形成保障的合力,大大削弱了对孤残流浪儿童保护的能力和效果。

  三、未来展望:对我国儿童福利发展的政策建议

  在倡导“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中国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进一步推动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孤残流浪儿童的福利保障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同时国家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财政收入的不断提高,也为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

  有鉴于此,根据目前我国儿童福利的现状及问题,探讨完善儿童福利事业,特别是孤残流浪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和措施十分重要。儿童福利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完善:

  第一,倡导多元参与的儿童福利理念,提升全社会对儿童的重视程度。应该说,有关儿童的政策法规已经不算少了,但事实上,“儿童福利、儿童权利、儿童参与、儿童优先原则和儿童发展理念尚未被广泛接受”[20]。现有认识的局限性表现在:一是对儿童需求的理解局限在生存权利和生命安全的保护方面;二是认为儿童的照顾是家庭的责任;三是由于儿童自身的依赖性和从属性,不大可能成为一支独立而强大的社会力量,也缺乏为自己争取权益的能力,需要其他人代言,因此往往遭到忽视。随着我国社会福利观念由补缺型向普惠型的转变,发挥儿童特别是孤残流浪儿童福利事业支持体系的多元参与作用,彰显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的强大支持合力。理念是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基础和指导原则,要树立全社会尊重儿童权利、提倡儿童优先、儿童全面发展和儿童参与社会的发展理念,重视和关注儿童事业。

  第二,儿童福利政策视角从重保护、重基本生存权利扩展到重生活、重全面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对儿童福利概念的认识不断拓展,以往的政策视角就显得狭窄了。因此,今后儿童福利政策导向应逐渐定位在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全面发展的层面上,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就孤残儿童而言,要确立孤残儿童的全面发展取向,包括医疗康复、监护、生活、特教、救助、心理等各个方面,强调注重激发孤残儿童的发展潜能,重视对孤残儿童的精神支持。就流浪儿童而言,既要注重解决流浪儿童的心理问题,还要关注流浪儿童家庭关系以及生存环境的改善。

  第三,推动儿童福利立法,整合儿童福利资源,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的资质认可和事业监管,建立健全多元治理机制。由于我国目前的儿童福利政策及执行体制的松散性,造成资源使用的重复和浪费,降低了政策实施效果。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综合性的《儿童福利法》[21],明确儿童福利的相关主体和各自权责,儿童福利的内容、经费来源与渠道,财政投入比例与执行标准,管理和监督体制等相关事宜。这必将对改善目前儿童福利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加强对孤残儿童福利机构以及流浪儿童救助机构的资质审查,严格监督,减少儿童福利事业的违规运作和福利资源的中饱私囊。建立由政府、个人、企业以及社会第三部门等孤残流浪儿童福利事业参与主体的多元治理机制,尽量减少孤残流浪儿童福利事业运作中的信息不对称,促使孤残流浪儿童福利资源运作信息的透明化,在政策设计上达到激励与约束的相容,促进孤残流浪儿童福利事业的良性持续发展。政府应当鼓励、引导个人、组织或社会第三部门创办孤儿院等福利机构,适当给予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加强捐赠资源使用去向的信息披露和财务审计,督促其建立多元治理机制,发挥其在孤残儿童福利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篇五: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

  ?

  【公布日期】2006.03.29?

  【文

  号】民发[2006]52号

  ?

  【施行日期】2006.03.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

  正文

  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农业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

  (民发〔2006〕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综治委、高级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委)、农业厅(局)、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团委、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综治委、法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农业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团委、妇联:

  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党和政府历来关心和重视孤残儿童福利事业。最近,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应区别情况,完善救助制度,使孤儿都能健康成长。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福利事业,现就加强孤儿救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孤儿救助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失去父母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以下简称孤儿)57.3万名,他们失去父母,无人抚养,处于生存、发展的困境,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党和政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出了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目标,为加强孤儿救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方向。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为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要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孤儿救助保护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营造保障孤儿合法权益、有利孤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安置孤儿。各级政府应当按照有利于孤儿成长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做好孤儿安置工作。

  (一)孤儿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有关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二)由孤儿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孤儿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担任监护人的,可以由监护人委托有抚养意愿和抚养能力的家庭养育孤儿。

  (三)由民政部门监护的孤儿,可以在社会(儿童)福利院、敬老院、孤儿学校、SOS儿童村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机构集中安置,并可以根据《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家庭寄养。

  (四)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积极开展孤儿收养工作。对“事实收养”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解决,符合收养条件的,依法办理登记和相关手续,切实保护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对于暂时查找不到家庭的流浪未成年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延长其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救助和教育时间。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的流浪未成年人,可由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安置。

  (六)对因父母服刑或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安置。

  三、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孤儿救助工作。

  (一)财政部门应当将孤儿救助所需资金纳入城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需求,统筹考虑,合理安排。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民政部门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将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这些地区的财政保障能力。

  (二)发展改革部门应当统筹考虑儿童福利机构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到2010年,基本达到每个地级市都拥有一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能力的儿童福利机构。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安排中,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儿童福利机构建设予以适当支持。

  (三)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为孤儿提供基本的卫生医疗服务。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用多种形式自愿减免散居孤儿医疗费用。卫生部门对儿童福利机构设置的为所收养的孤儿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要给予指导和支持。

  (四)教育部门应当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免收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

  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被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录取的孤儿,应当纳入现有资助政策体系,给予教育救助。孤儿所在学校要优先为其提供勤工俭学机会。教育部门对儿童福利机构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办的特教班应当给予指导和支持。

  (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城镇登记失业的适龄孤儿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和免费职业介绍,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和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县、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积极扶持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农村孤儿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或引导和帮助其进城务工,劳动保障部门要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服务政策。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等为收养当事人出具证明材料的部门或机构,应当及时、如实出具证明材料。

  (七)公安部门对孤儿安置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要依法及时予以办理;对遗弃儿童和利用孤儿从事非法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查处,坚决打击。

  (八)司法部门应当依法保护孤儿的人身、财产权利。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有需要的孤儿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九)因地制宜解决孤儿住房问题。监护人应当帮助有房产的孤儿做好房屋的维修、保护工作。居住在农村无住房的孤儿成年后,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居住地村民帮助其建房。儿童福利机构中的孤儿成年结婚后,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当地政府和建设(房地产)部门应当给予优先安排。

  四、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一)要加强协调指导。作为孤儿救助职能部门,民政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要针对孤儿成长过程中遇到

  的困难,认真研究对策措施,不断完善法规政策,要加强协调,共同落实孤儿救助的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孤儿的合法权益。

  (二)要全面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要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弃婴接收、救治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健全儿童养育、康复标准,并通过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制度、聘用专业社会工作者等方式,积极探索适应儿童身心发育要求的养育模式,为孤儿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要及时安排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残疾孤儿进行治疗和康复,并将非定向的社会捐赠资金优先用于残疾孤儿的治疗和康复。

  (三)要建立健全孤儿福利服务工作网络。民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福利院和敬老院,负责孤儿生活费的日常办理工作,加强对孤儿收养、寄养家庭的走访、服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

  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散居孤儿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已经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地区,要用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农村孤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救治费用按照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报销后仍有困难的,由民政部门在医疗救助基金中解决。

  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和帮助孤儿。要利用“六一”儿童节、“助残日”和专项慈善活动等时机,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号召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帮助孤儿,为孤儿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协助各级政府开展孤儿权益的保护工作,倡导和组织广大青少年、妇女通过开展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为孤儿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并对女童和艾滋病致孤儿童给予特殊的关爱。要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慈善事业,鼓励民间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公民和外资等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儿童福利事业,进一步推动孤儿救助工作的开展。

  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完善孤儿救助制度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

  学发展观,落实“十一五”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体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传统美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实际行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社会各界要大力支持,积极参与,让孤儿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充满亲情的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健康成长。

  民

  政

  部

  中央综治办

  最高人民法院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建

  设

  部

  农

  业

  部

  卫

  生

  部

  人口计生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篇六: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区民政局未来五年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区民政局未来五年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今后五年,区民政局将继续坚持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为抓手,以实施阳光立体化救助为重点,以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为手段,以满足社区居民群众需求为目标,全面推动民政工作.民政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规范为基础,以创新为手段,以发展为途径”主题,以为民解困为中心,发扬求真务实作风,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的利益,推进民政工作发展与创新,推进民政事业稳步、协调、全面发展,全面推进民政管理法制化、民政工作规范化、民政服务网络化和工作手段现代化,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1、不断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努力推进基层民主

  着力建设和谐社区,加强居委会建设,完善居民自治制度,保障居民民主政治权利.加强社区组织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力争五年内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全部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2、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努力实现困有所助

  以规范城市低保制度为重点,构建城市立体化社会救助体系,低保覆盖率保持100,,做到“应保尽保"。以社会捐赠制度为基础,构建社会互助体系。加

  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做好流浪儿童的教育和保护工作。建立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灾害信息网络体系。

  3、不断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实现老有所养

  广泛开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机构养老服务,不断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逐步完善社会化福利服务体系。加强对独居、“空巢”老人的社区照料,鼓励老人自愿结合互助养老,减轻社会压力和儿女负担,提高为老服务覆盖面。

  4、不断完善优抚救助体系,努力实现优有所抚

  逐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完善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其生活质量和水平。制定实施办法和措施,打造社区拥军示范点,切实解决驻军实际困难,持续创建“山东省双拥模范区”。

  5、不断培育发展民间组织,努力提升管理能力

  积极培育发展各类民间组织,建立区街居三级监督网络和三级服务网络,形成纵横交织的工作网,巩固行业协会规范化成果,形成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充分发挥社区民间组织在改善民生和丰富居民物质文化需求等方面的作用。

  6、不断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全面推进地名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拓展区划地名工作服务功能,积极开展

  地名信息服务。抓好婚姻登记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倡导婚育新风,确保婚姻

  登记合格率100%。

篇七: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

  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法规

  【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进城务工人员逐渐增多。与此同时,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心理等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为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今年2月发布之后,截至目前,已有山东、福建、浙江、云南、吉林、宁夏、安徽等26个省份出台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措施。

  现状

  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的35.1%

  《意见》对

  留守儿童

  给出了明确定义: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年)》,流动家庭与留守家庭成为常态家庭模式。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的35.1%,比例最高的是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尚晓援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与非留守儿童相比,留守儿童主要在心理方面处于劣势。在外打工的父母会给留守儿童物质上的补偿,但在教育、监护方面存在缺失。

  对留守儿童来说,父母与子女

  构成的核心家庭纽带变得松弛,孩子对父母的亲情相对淡漠,尚晓援说,这将影响到留守儿童今后对自己孩子的培养方式,这一群体未来的核心家庭也会更容易解体,对社会的影响非常大。

  目标

  到2020年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为达到上述要求,山东、福建、黑龙江等地提出了阶段性具体目标。

  山东指出,2016年,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2017年,建成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平台。

  福建要求,力争到2017年,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3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等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伤害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措施

  家庭:不满16周岁儿童不得单独居住

  家庭监护方面,外出务工人员不能让不满16周岁儿童单独居住。

  《意见》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浙江、云南等多地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补充规定。浙江提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前应当将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和委托监护等基本信息告知村(社区)和子女就读学校(园)。云南要求,用工企业、单位要提醒、督促务工人员履行家庭监护责任。

  学校: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失学

  学校教育方面,《意见》要求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吉林明确,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

  云南提出,到2017年,实现符合寄宿规定的农村留守儿童学生小学80%在校寄宿、初中100%在校寄宿。到2017年,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到2020年,5全省寄宿制中小学都拥有标准的心理健康辅导室。

  尚晓援表示,针对寄宿儿童,学校应改善饭菜营养结构,举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加强课后监护。另外,还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人身保护,减少校园欺凌和儿童虐待事件的发生。建议强化教师报告责任,教师若获知儿童受虐待的情况,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

  社会:专家建议调动社区资源

  社会力量方面,《意见》指出,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对此,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建议调动社区资源,在农村设置专门的社工岗位。因为社工对当地的环境相对熟悉,比较了解留守儿童的情况,对儿童的关爱和照顾也更加方6便。

  延伸:从源头上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为了从源头上减少儿童留守现象,《意见》提到

  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

  和

  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两个方面。宁夏、安徽等多地提出了具体措施。

  安徽提出,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降低返乡创业门槛,健全返乡创业公共服务,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宁夏强调,积极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和子女就地入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宁夏流动人口报名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尚晓援说,有些城市为控制人口,提高了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标准。家长如果不放弃城市的工作,就只能让孩子留在家乡,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留守儿童的人数。因此,从政策上解决农民子女就地入学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篇八: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促进孩子成长的建议和意见

  人的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包含着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如何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呢?下面第一范文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促进孩子成长的建议和意见,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助力。

  促进孩子成长的建议和意见范文一

  最好的睡姿是平躺

  宝宝睡眠的最好姿势是平躺,可以减少突发疾病的几率。不过,经常平躺容易造成后脑勺扁平,解决的方法是经常给睡着的宝宝转换头部位置,在孩子睡醒时不要经常躺着。

  把孩子的食物分四份

  判断孩子的饮食是否科学健康,不妨将他的食物放在一个盘中,分成4等份,其中,蛋白质占一份,淀粉或全麦占一份,剩余两份是蔬菜。

  注意与孩子眼神交流

  与孩子的交流和对他们的理解会避免自闭症的发生。如果孩子少言寡语或缺乏与你的眼神交流,就是该多关心他们的时候了。

  警惕花生酱过敏

  花生酱三明治和一杯牛奶是很健康的搭配,不过要注意孩子是否对花生酱过敏,如果过敏,其它坚果类也最好不要吃。

  8岁开始聊青春期

  如果你有女孩,那么8岁左右就可以和她谈谈青春期,轻松而客观地讲讲身体的变化,助力她坦然面对未来的变化。

  不必非得8杯水

  对于孩子来说,并不见得每天一定要喝8杯水,因为食物和水果中也有水分。不过在炎热或干燥的环境中,要确保孩子补充足够的水。

  学龄前运动比较少

  有研究表明,学龄前儿童运动不如其他年龄段儿童多。应适当增加户外运动和趣味性运动。但要注意在进行接触型运动如足球或篮球等时,应加以防护和进行充分的准备活动。

  不良习惯致肥胖很多父母认为小胖墩会随着年龄增加而改善,其实不然,肥胖主要是不良生活习惯造成的。因此,要重视孩子体重的变化,助力孩子养成良好习惯,保持正常体重。

  促进孩子成长的建议和意见范文二

  秉承《全国家庭教育工作xx规划》精神,建议如下:

  一、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妇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家庭教育工作常设机构,将家庭教育计划纳入成人教育计划范畴,加大财政预算投入,按人头拨取培训费用。建立和完善家庭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评估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妇联、教育行政部门组成督查评估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考察活动现场、问卷访谈等方式进行督查评估,最终形成评估报告。

  二、发挥专家队伍作用。以50名母亲素养工程讲师团成员、26名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26名家庭教育研究员这支专家队伍为支撑,根据成员的不同特点,根据象山辖3个街道、10个镇、5个乡的特行政区域特点,划分为18个小组,每一组与乡镇、街道挂钩,成立以乡镇街道命名的家庭教育指导小组,任命组长,为该乡镇街道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指导小组年初上交培训计划、列出培训菜单,年末上交培训总结。主管部门相应发放培训补贴,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等形式调查开展情况,加强监督力度。

  三、开通直线服务渠道。开通8小时家庭教育服务热线,同时建立页、博客、QQ群,为家长打通学习、交流和服务通道。

  四、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五、重视师资队伍建设。

  六、鼓励民间家庭指导中心创建。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吸收组织一批退休热心人士、家庭指导热心人士创建家庭指导服务中心,咨询站等为本区域的家长提供服务,鼓励扶持家庭教育专业人士创建家庭指导服务中心,拓宽家庭教育师资力量。

  七、学习特殊群体家教问题。

  1、重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大力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根据留守、流动及特殊群体的需要,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单位建立托管中心、留守儿童之家,开展代理家长等服务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积极向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及其监护人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知识和方法。

  2、学习单亲家庭、贫困家庭等弱势群体的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工作,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与服务。

  促进孩子成长的建议和意见范文三

  孩子都渴望得到长辈的认同,父母不妨常对他们的优点作出表扬和鼓励,往往能推动他们更积极,更努力。

  1、你将会成为了不起的人!2、别怕,你肯定能行!3、只要今天比昨天强就好!4、你付出了努力,肯定会有回报的。

  5、做得不错,希望你能保持好心态。

  只有自认为已经没有指望的事,人们才会放弃。孩子是脆弱的,他们常常需要一些鼓励去点燃内心自信的火种。

  1、可能是方法不对,找到方法就没问题了。

  2、孩子,你一点也不笨。

  3、告诉自己:我能做到。

  4、我很欣赏你在;X;;X;方面的才能。

  没有哪一位父母会不关心孩子的学习问题。可是催促和责怪往往没有产生良好的教育作用。当你的孩子不爱学习时,不妨这么告诉他。

  1、凡事都要有个计划,学习也一样。

  2、你多花10分钟预习功课,上课就变得轻松多了,试试看?3、你刚才做功课的样子很认真,希望你继续保持。

  4、做完作业再玩,不是玩得更开心吗?5、考得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努力了,就会有进步。

篇九: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区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健全基层儿童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儿童之家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号)、《浙江省委宣传部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儿童之家建设三年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浙政妇儿工委办〔2020〕2号)、杭州市关于落实《浙江省儿童之家建设三年计划》的(实施意见杭妇儿办〔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区文化家园、农村文化礼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根据村(社区)实际情况采用村(社区)单独建设或联建的形式布点创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模式、提质增效。到2021年底确保90%村(社区)建有儿童之家,到2022年底实现各镇街基础型儿童之家应建尽建,服务全覆盖,示范型儿童之家达到全区儿童之家总数的20%,形成多种形式的长效运行机制,实现“一镇一特色、一家一亮点”。

  二、建设标准

  加快推进我区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步伐,按照有活动场地、有设施设备、有工作队伍、有基础服务、有常态管理的“五有”建设标准,着力打造儿童之家工作服务平台,构建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教导、家庭监护、社会参与”的关爱服务体系(详见附件)。

  三、实施步骤

  1.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6月--2022年10月):根据每年的计划任务,以镇街为单位积极申报创建。力争2022年底实现基础型儿童之家应建尽建,示范型儿童之家达到全区儿童之家总数的20%以上,以“1+N”的方式(即1个示范型儿童之家联结N个基础型儿童之家),实现儿童之家服务辐射全覆盖。加大儿童之家建设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2.巩固成果阶段(2022年11月--12月):总结全区儿童之家建设运行中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建立儿童之家常态化管理运行制度,培育一批主题突出、具有品牌影响力的特色示范型儿童之家,实现全区儿童之家“一镇一特色、一家一亮点”,切实提升儿童之家日常服务能力。

  四、经费保障

  1、儿童之家建设运营补助:每年对各级儿童之家进行考核评分,以以奖代补给予补助,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对当年新增被评为省级示范型儿童之家、市级示范型儿童之家、市级基础型示范儿童之家、区级示范型儿童之家分别给予10万、5万、3万、1万的一次性建设补助(2020年已创省、市级儿童之家且未补助的一并纳入补助范围);对建设提升的儿童之家,按照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差额补足。每年区民政局按照考核等次,分别给予省

  市区级示范型儿童之家3万、2万、1万的运营补助(除当年新增获评外),其他基础型儿童之家给予1万元运营补助。

  2、儿童主任服务报酬补贴:对村(社区)儿童主任给予适当的服务报酬补贴,所需经费从村(社区)组织运转等有关经费中列支,根据《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儿童福利重点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杭民发〔2021〕17号)要求,按“全市统一儿童主任服务报酬补贴标准按不少于100元/人/月发放”,年底由镇街组织考核落实发放。

  五、工作要求

  1.优化运行管理。建立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儿童之家”工作小组,一般由村(社区)儿童主任负责牵头“儿童之家”日常管理和运作。进一步健全儿童主任队伍,广泛吸纳村(社区)党员干部、女性委员、“五老”人员、留守妇女、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组建熟悉并善于开展儿童工作的服务队伍,共同参与儿童之家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按照功能定位、品牌特色,建立健全儿童之家管理运行、志愿服务等制度,常态化开展亲子游戏、家庭教育指导、儿童社会实践及兴趣培养、关爱帮扶等活动。

  2.规范社会参与。推动将儿童之家建设运行中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的服务项目纳入指导性目录,扶持一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扶持一批品牌公益项目,支持其深入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

  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3.建立专业培训。加强专兼职工作队伍能力提升,区妇联、民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儿童之家管理人员、志愿者、社工等骨干人员分别开展1次培训,通过现场观摩、研讨交流、集中培训、网络课程学习、优秀案例分享等方式,不断提高骨干队伍业务素养和服务水平。

  4.加大示范宣传。要加大儿童之家建设和活动的宣传,让儿童和家长能积极参加儿童之家活动。要采取经验交流、互相观摩等方式,认真推广好的做法、学习好的典型,形成共识,共同创造全社会关爱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六、部门职责

  区委宣传部:将儿童之家建设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积极做好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加大对推进儿童之家建设重要意义和发展成果的宣传力度。

  区教育局:按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要求,积极配合镇(街道)创建儿童之家,支持中小学

  “学校模式”儿童之家创建,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建设儿童之家;推动学校家委会发挥作用,吸纳有热情、有一定组织能力、策划能力的家长参与儿童之家管理和服务。

  区民政局:推动各级儿童之家建设,培养和发现典型,总结创建成果;积极向财政争取配套资金用于儿童之家建设和日常运营;支持和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为儿童之家提供专业力量支持。

  区财政局: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统筹安排儿童之家建设和运营经费。

  区总工会:发挥品牌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假期课业辅导、心理疏导、课外阅读等服务。

  区妇联: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儿童之家的建设工作,加强调研、指导和服务,总结、宣传儿童之家先进典型,开展示范儿童之家评定和儿童之家建设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

  团区委:打响“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品牌,发挥青年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人际调适等专业服务。

  区残联:拓展“残疾人之家”阵地和服务功能,积极为残疾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区科协:发挥科普宣传优势,为儿童提供优质科普资源和科普知识宣传服务活动。

  区关工委:发挥“五老”作用,扎实推进“十万‘五老’结对关爱农村未成年人”活动,发挥“假日学校”品牌效应,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各项关爱服务。

  附件:区儿童之家建设标准

  附件:

  区儿童之家建设标准

  儿童之家是指以儿童优先为原则,依托镇街、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学校(幼儿园)等设施资源,以保护儿童权利和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宗旨,向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课后托管、结对帮扶、科普宣传、游戏娱乐、课后辅导、心理辅导、亲子辅导、资源链接等服务。服务覆盖所辐射的村(社区)儿童,适当向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倾斜。

  儿童之家建设分基础型和示范型两类,其建设标准如下:

  一、基础型儿童之家

  1.有活动场地。专属或共享室内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符合通风、采光和消防安全等要求。室外有活动场地,能基本满足儿童开展室内外文体活动需要。室内外活动场地有“儿童之家”标识。

  2.有设施设备。配置儿童桌椅、书架,有儿童图书及期刊、报纸等,有棋类、球类、玩具等儿童益智文体器材,能基本满足儿童学习、锻炼、游戏、娱乐的要求。

  3.有工作队伍。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相对稳定的关爱儿童志愿者队伍;同时动员村(社区)党员干部、志愿者以及中小学、幼儿园等机构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4.有基础服务。固定时间免费开放,通过一定渠道和方式公布服务时间和内容,向服务辐射区域内儿童和家庭开展临时照料、文化娱乐、关爱保护等活动。平均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记录。

  5.有常态管理。有儿童之家管理制度和运行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有服务辐射区域儿童档案,了解儿童及家长的基本情况,留存活动图片及文字资料。

  二、示范型儿童之家

  1.环境优雅。专属或共享固定室内场地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其中市级、省级示范型儿童之家专属或共享固定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符合通风、采光和消防安全等要

  求。针对不同年龄段或活动内容,有一定功能区域划分,如设阅览室、游戏室、科普站等功能站室。室外有活动场地,能满足儿童室外文体活动需要。室内外活动场地环境整洁,有明显“儿童之家”标识,布置富有儿童气息。

  2.设施优良。配有电脑多媒体、互联网等现代化教学活动设施设备,有适合各年龄段儿童使用的文体用品、授课设施、科普器材等,有300册以上儿童图书及期刊、报纸等,并定期流动、更新。有条件的社(社区)可设置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定期服务;室外配置户外儿童游戏健身设施,满足儿童学习、锻炼、游戏、娱乐要求。

  3.队伍优秀。建立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儿童之家”工作小组,一般由村(社区)儿童主任负责牵头“儿童之家”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广泛吸纳当地党员干部、妇女干部、“五老”人员、教师、大学生等热心、熟悉并善于开展儿童工作的志愿者队伍,积极培育有志于服务儿童和家庭的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儿童之家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4.服务优质。切实发挥儿童之家临时照料、宣传教育、关爱保护、文化娱乐、心理疏导等功能,分时段、分年龄段免费开放,通过一定渠道和方式公布服务时间和内容,开放时间每周累计不少于15小时,平均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服务覆盖所在村(社区)80%以上的儿童,包括流动、留守、困境儿童。紧扣儿童和家庭需求,创建特色品牌活动,针对特殊家庭开展个性化帮

  扶。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手段,扩大儿童之家服务范围和影响力。

  5.管理优效。建立健全儿童之家管理制度、运行制度、志愿服务制度等。建立健全儿童分类档案,了解儿童家长的基本情况,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服务,留存服务照片与文字资料。每年工作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充分利用专业社会组织和社会资源参与儿童之家的管理和服务,在村(社区)中有较强认同感。

篇十: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建议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j1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3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201X]X号)精神,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县农村进城务工和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多,出现大量农村留守儿童,一些农村留守儿童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化建设有待加强,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

  加强农村留守」L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我县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农村留守)L童关爱保护工作,是解决当前农村留守)L童突出困难和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1L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家庭尽责。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以儿童优先为准则;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

  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jL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县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民政、公安、教育、司法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3?坚持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健全社会化帮扶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4.坚持标本兼治。g无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三)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家庭、学校、政府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爰保护工作体系,?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1L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XX年,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儿童学习、生活、成长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安全更有保障,生活幸福感明显提升,全社会关爰保护留守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三、主要任务

  (-)建立芫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爰服努体系

  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年龄未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属地责任。县民政局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培训、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家庭责任监督工作落实,教肓父母履行第一顺位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处理好外出务工与教育子女的关系;要督促法定监护人依法选好委托监护人,对不具有监护能力的要督促及时调整更换;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父母委托其亲属或其他成年人监护的,村(居)民委员会要对被委托人监护能力进行评估,经评估确不具备监护能力的,应予以纠正。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孤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包保责任制,通过**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予以关爱保护。

  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县民政局、教育局要完善控缀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教育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jL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文体科技教育,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加强对农村留守儿

  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员工的专题培训,通过利用富余教师转岗、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宿舍管理人员,不断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11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L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特别是假期管理的空档期,要主动与留守儿童所在地基层组织、家庭、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联系,做好交接工作,防止安全管理失控;平时要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jL童情况,落实缀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和乡镇人

  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弓|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jL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L童关爰服务和互助活动,深入推进关爱留守儿童,助力精准扶贫行动实施,为

  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亲情陪伴、精神慰藉、助学帮困等服务。工会组织要在涉及大量流动人口的企业,开展父母责任教育,敦促企业为农村留守jL童随父母进城创造条件。共青团组织要利用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载体,围绕教育关爱、医疗卫生、文化生活、帮扶维权等内容,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帮扶、健康体检等服务活动。妇联要依托现有的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留守儿童服务站(托管中心),留守儿童活动室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纳入省、市级、县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并安置到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服务工作。

  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关爱行动。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提供针对农村留守儿童不同特点的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监护指导、行为矫治、法律知识普及、成长辅导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爰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JL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鼓励

  开展志愿服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

  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

  (二)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爰保护工作机制

  1.建立信息台账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留守JL童建立详实完备的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案,分类动态管理,精准施策,每季度进行核查,及时予以更新,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JL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系统要为信息台账的建立和核查提供服务。

  2?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夕M5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义务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jL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其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

  农村留守jL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L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州方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女童的保护,对遭受性侵女童,司法机关应依法从重从快立案查处。要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企业和雇主,帮助JL童回归家庭和正常生活。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

  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

  纳入保障范围;对农村留守儿童遭遇重特大疾病、交通事故、火灾、意外伤害等突发性、临时性困难时,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JL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民政局、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制定监护人。

  (三)强化农村留守儿童源头治理

  1.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城镇化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在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就业能力提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积极探索,进一步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初步建立农民工市民化促进机制,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落户,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贝擇方式,满足其家庭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帮助,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

  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逐步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采取务实有效措施,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

  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三个一样要求,全面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同等待遇。完善和落实好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2.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落实省、市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要求,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降低门槛,放宽经营范围,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对农村留守)L童困境家庭劳动力在夕下务工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掌握其家庭就业情况,实行跟踪帮扶。人社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企业订单、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家庭劳动力优先得到培训。精准开展就业岗位信息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推荐,对农民工返乡自主创业的,积极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颍上县农村留守>1L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农村留守jL童关爰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关爱保护工作中的重大

  问题。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L童关爰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发改、教育、公安、财政、人社、商务、司法、卫计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健全保护网络。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县民政部门要依托救助管理机构或)L童福利机构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要整合民政、教育、卫生计生和共青团、妇联等单位的资源,明确专人担任儿童保护督导员,负责辖区内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要制定村(居)委会成员担任)L童保护专干;学校应安排教师兼彳壬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辅导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各地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jL童关爱保护工作。

  (三)加强能力建设。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jL童的需要。统筹农村少>1L活动场所等设施资源,丰富农村

  留守儿童的校内外生活。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县财政局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留守jL童关爱保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为农村留守』L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专业服务。

  (四)加强督查问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村留守jL童关爰保护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建立工作促进和约束机制,对农村留守jL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履职、工作落实到位、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成效明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鼓励;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适当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和弄虚作假、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问责,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检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倡导邻里互助,弘扬中华民族慈幼恤孤、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为农村留守jL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篇十一: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对做好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的建议与思考

  对做好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的建议与思考

  今年的1月2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出“决不能让留守儿童成为家庭之痛、社会之殇”。为此,我们**县妇联就全县留守儿童情况开展了一次调研。

  一、基本情况

  全国妇联2013年5月发布了《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已达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占全国儿童的21.88%。我县留守儿童情况又如何呢?据统计,2014年全县在校小学和初中学生46987人,其中留守儿童10594人,占比22.55%;2015年全县在校小学和初中学生46584人,其中留守儿童11864人,占比25.47%。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全县在校小学和初中生总数在减少,而留守儿童总数在增加。

  二、存在问题

  留守儿童的父母长年外出打工,多由隔代监护、隔亲监护、单亲监护,甚至还有同辈监护、自我监护等,由于长期同父母之间欠缺亲情,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与管理,很多留守儿童存在令人担扰的各种问题。

  一是心理问题。2015年6月9日****市13岁的留守儿童带着三个弟妹集体自杀,引发了一场震惊全国的“留守四兄妹”自杀事件。当然,这是比较极端的案例。但是,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留守儿童缺少家庭长期的正确教育,形成了严重的心理问题:性格内向、孤僻、不善于与人交流;自暴自弃、缺乏自信、不求上进,监护人的劝告和老师的教诲视而不闻;脾气暴躁,易冲动发怒,和同学难以正常相处,人际关系差。

  二是学习问题。部分留守儿童因长期缺少父母的管教,祖辈一方面比较溺爱,一方面也缺乏正确的教育理念,学习习惯普遍比较差,学习成绩不太理想,有的甚至厌学、逃学。这样的学生在农村小学和初中几乎每班都有,可别看只有少数几个,可他们对班上的影响却很大,致使整个班级的学风、班风都受到很大的影响。2014年我县有451名初中毕业生未能升入普通高中或职中,其中80.26%是留守儿童。

  三是安全问题。2015年8月4日****两名留守儿童在家被利器杀害。今年1月7日发生在**县城的7岁儿童坠楼事件,目前孩子已脱离生命危险,但给家里的伤痛将一辈子存在;今年1月28日**镇两名儿童溺水身亡,给两个家庭造成无可挽回的伤痛。另外,祖辈接送留守儿童发生的交通事故更多。

  四是道德问题。部分留守儿童不遵守社会公德,讲脏话、撒谎、打架、上网玩游戏;部分留守儿童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经常与社会上的不良人群混在一起,染上抽烟、赌博的恶习,有的甚至吸毒。更有甚者,还有不少留守儿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015年全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起7人,其中留守儿童3人(1人吸毒),留守儿童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比为42.86%,而留守儿童吸毒犯罪占留守儿童犯罪比达33.33%。

  三、对策建议

  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共同努力,切实解决留守儿童面临的亲情缺失、生活抚育、教育监护、安全保护等问题,让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1.完善家庭监护机制。儿童的教育问题,主体在家庭,同时,任何一种陪伴和情感都代替不了父母对儿女的陪伴和情感。要对父母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父母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有条件的可将子女带到工作地进行入学;另一方面,动员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陪伴在子女身边,彻底解决亲情缺失的问题。要引导父母学习科学家教理念,正确引导和教育子女,加大对子女的监管,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2.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在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上,党委政府责无旁贷。建议将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纳入“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将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相关人员迅速介入并妥善处理。建议加大政府投入,在中小学开办寄宿制班级,使没有条件去父母身边上学或家庭中缺乏监管能力的留守儿童能够由学校进行集中管理和教育;没有条件开办寄宿制班级的学校,可以开办“四点半”学校,使留守儿童在学校放学后“有地可去”。建议开展试点工作,在留守儿童较多的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探索实践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有效模式;以村规民约的方式推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监督制度,建立邻里互助组,对法定监护人、委托监护人的监护进行监督。

  3.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学校对留守儿童的主导作用,做到对留守儿童因材施教。

  (1)针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力度不够且亲情缺失的问题,可通过开展模拟家庭活动、留守儿童与父母均在家的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开设亲情教育课等形式。建议学校安排每班每周一节亲情教育课,让留守儿童每周有一次与外出父母交流的机会,即利用网络教室、亲情话吧等资源,分别给家长打电话,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等,了解父母在外工作、生活和身体状况,与家长亲切交流。

  (2)针对家校联系不畅、代理监护人监护能力差的问题,可通过建立留守儿童个人档案,发放家校联系卡全面了解代理监护人的基本情况,举办代理监护人培训班等形式及时向代理监护人反馈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思想表现等,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针对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发生率偏高的问题,可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向全体学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自我调适能力,培养其健康的心理,形成良好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辅导员,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帮助他们解

  决感情上的困惑、学习中的苦闷、生活中的烦恼。设立心灵信箱,对成长中出现的正常生理现象、家庭矛盾等个人隐私问题,留守儿童往往难以启齿,羞于向别人诉说,通过开设“心灵信箱”,为留守儿童开设一条可以倾诉而隐私又得到保护的途径。

  4.集聚社会各界合力。留守儿童的出现是一个社会现象,留守儿童的教育,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担当,各司其职。民政部门要做好贫困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关工委要积极利用“五老”队伍和校外辅导站,在假期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讲革命故事、宣传中国传统文化等活动;团委要充分发挥已成立的村(居)“希望来吧”在节假日和周末组织留守儿童开展各种活动;妇联要加大科学家教普及力度,举办隔代家教知识讲座,引导留守儿童的监护人科学育人;基层村(居)要积极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利用村妇女儿童之家举办留守儿童“周末大课堂”,对留守儿童进行作业辅导和游戏活动。另外,积极发挥社会公益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建议将一些关爱留守儿童的试点项目采取公益创投的方式,让社会公益组织去实施,政府主要是聘请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监督,以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如去年我县女心理咨询师协会就参加了南通市妇联公益创投项目,争取到市妇联1.58万元的项目经费实施“蒲公英”助力留守儿童成长项目,项目自去年9月份实施以来,组织县实验中学50名留守儿童开展了“我爱我家”关爱留守儿童破冰活动、“携手献爱

  共同成长”留守儿童适应主题活动、参观反清乡纪念馆活动等,项目实施4个月,参加活动的留守儿童变得自信乐观,增强了自理能力和自律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最后用一首反映留守儿童心声的歌曲作为调研报告的结束语。歌词是这样:“一个人就是一个家,像荒草一样长大,每次接到你的电话,我想微笑却泪如雨下,一盏灯就是一个家,孤单比寒冷更可怕??如果真的要分隔在天涯,把我也打包,放你行李吧。”

篇十二: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促进孩子成长的建议和意见

  人的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包含着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如何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呢?下面xx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促进孩子成长的建议和意见,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促进孩子成长的建议和意见范文一

  最好的睡姿是平躺

  宝宝睡眠的最好姿势是平躺,可以减少突发疾病的几率。不过,经常平躺容易造成后脑勺扁平,解决的方法是经常给睡着的宝宝转换头部位置,在孩子睡醒时不要经常躺着。

  把孩子的食物分四份

  判断孩子的饮食是否科学健康,不妨将他的食物放在一个盘中,分成4等份,其中,蛋白质占一份,淀粉或全麦占一份,剩余两份是蔬菜。

  注意与孩子眼神交流

  与孩子的交流和对他们的理解会避免自闭症的发生。如果孩子少言寡语或缺乏与你的眼神交流,就是该多关心他们

  的时候了。

  警惕花生酱过敏

  花生酱三明治和一杯牛奶是很健康的搭配,不过要注意孩子是否对花生酱过敏,如果过敏,其它坚果类也最好不要吃。

  8岁开始聊青春期

  如果你有女孩,那么8岁左右就可以和她谈谈青春期,轻松而客观地讲讲身体的变化,帮助她坦然面对未来的变化。

  不必非得8杯水

  对于孩子来说,并不见得每天一定要喝8杯水,因为食物和水果中也有水分。不过在炎热或干燥的环境中,要确保孩子补充足够的水。

  学龄前运动比较少

  有研究表明,学龄前儿童运动不如其他年龄段儿童多。应适当增加户外运动和趣味性运动。但要注意在进行接触型运动如足球或篮球等时,应加以防护和进行充分的准备活动。

  不良习惯致肥胖很多父母认为小胖墩会随着年龄增加

  而改善,其实不然,肥胖主要是不良生活习惯造成的。因此,要重视孩子体重的变化,帮助孩子养成良好习惯,保持正常体重。

  促进孩子成长的建议和意见范文二

  秉承《全国家庭教育工作“xx”规划》精神,建议如下:

  一、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妇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家庭教育工作常设机构,将家庭教育计划纳入成人教育计划范畴,加大财政预算投入,按人头拨取培训费用。建立和完善家庭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评估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妇联、教育行政部门组成督查评估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考察活动现场、问卷访谈等方式进行督查评估,最终形成评估报告。

  二、发挥专家队伍作用。以50名母亲素养工程讲师团成员、26名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26名家庭教育研究员这支专家队伍为支撑,根据成员的不同特点,根据象山辖3个街道、10个镇、5个乡的特行政区域特点,划分为18个小组,每一组与乡镇、街道挂钩,成立以乡镇街道命名的家庭教育指导小组,任命组长,为该乡镇街道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指导小组年初上交培训计划、列出培训菜单,年末

  上交培训总结。主管部门相应发放培训补贴,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等形式调查开展情况,加强监督力度。

  三、开通直线服务渠道。开通8小时家庭教育服务热线,同时建立网页、博客、QQ群,为家长打通学习、交流和服务通道。

  四、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五、重视师资队伍建设。

  六、鼓励民间家庭指导中心创建。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吸收组织一批退休热心人士、家庭指导热心人士创建家庭指导服务中心,咨询站等为本区域的家长提供服务,鼓励扶持家庭教育专业人士创建家庭指导服务中心,拓宽家庭教育师资力量。

  七、关注特殊群体家教问题。

  1、重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大力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根据留守、流动及特殊群体的需要,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单位建立托管中心、留守儿童之家,开展代理家长等服务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积极向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及其监护人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知识和方法。

  2、关注单亲家庭、贫困家庭等弱势群体的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工作,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与服务。

  促进孩子成长的建议和意见范文三

  孩子都渴望得到长辈的认同,父母不妨常对他们的优点作出表扬和鼓励,往往能推动他们更积极,更努力。

  1、你将会成为了不起的人!

  2、别怕,你肯定能行!

  3、只要今天比昨天强就好!

  4、你付出了努力,肯定会有回报的。

  5、做得不错,希望你能保持好心态。

  只有自认为已经没有指望的事,人们才会放弃。孩子是脆弱的,他们常常需要一些鼓励去点燃内心自信的火种。

  1、可能是方法不对,找到方法就没问题了。

  2、孩子,你一点也不笨。

  3、告诉自己:“我能做到”。

  4、我很欣赏你在××方面的才能。

  没有哪一位父母会不关心孩子的学习问题。可是催促和责怪往往没有产生良好的教育作用。当你的孩子不爱学习时,不妨这么告诉他。

  1、凡事都要有个计划,学习也一样。

  2、你多花10分钟预习功课,上课就变得轻松多了,试试看?

  3、你刚才做功课的样子很认真,希望你继续保持。

  4、做完作业再玩,不是玩得更开心吗?

  5、考得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努力了,就会有进步。

篇十三: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免费

  分享

  创新

  我市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建议

  儿童福利事业是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历来关心和重视孤残儿童福利事业。胡锦涛总书记曾在看望孤残儿童时强调:“孤残儿童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他们最需要呵护、最需要关爱”。近年来,海宁市政府加大对儿童福利工作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快发展了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事业,有力地推进了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体系建设。

  一、关于孤儿与困境儿童的概述

  在我国,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困境儿童”作为一个大众比较模糊的概念,在浙江省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政策新闻发布会上,得到了省民政厅万亚伟副厅长的详细解读。其中,流浪的未成年人,因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包括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家庭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父母服刑或戒毒期间的儿童等,这些在人们观念中“比较可怜”的孩子,都属于“困境儿童”的范畴。

  二、我市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事业现状

  孤儿和困境儿童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需要政府和社会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我市历来重视儿童福利工作,将儿童福利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历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都对儿童福利工作开展调研,部署研究相关工作。在新修订发布的《海宁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将儿童福利工作摆在与儿童教育、卫生等同等重要位置,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有了新的目标、方向和举措,形成了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氛围。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市儿童福利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在全省较早成立了市(县)级儿童福利院,现址占地面积3830平方米,建筑面积2269平方米,拥有床位70张,机构内养育的孤残儿童30多名。儿童福利院现有工作人员18人,院内各类婴幼儿生活、学习和活动设施比较齐全,通过不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形成了集“养、治、教、康、安置”等于一体的养育体系。2012年在全省率先成立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创新建立了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建立了城乡孤儿的生活费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我市平均生活水平。儿童福利院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2013年我市儿童福利院最低养育标准为1236元/人/月;

  免费

  分享

  创新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市儿童福利院孤儿养育标准的60%,2013年为742元/人/月。机构内孤残儿童和社会散居孤儿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缴费一律由财政承担。残疾儿童进行手术矫治、语训、康复训练已列入“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儿童均能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目前,全市有孤儿50多名,困境儿童1200多名。

  三、当前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事业存在问题

  (一)社会化服务网络急需完善。

  海宁市目前的困境儿童中包括:残疾儿童、重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及低收入家庭儿童等。但是,现有的服务设施较少,网络不够健全,难以为广大的困境儿童及家长提供及时的、必要的服务和支持,困境儿童的社会化服务网络建设与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需较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服务。

  (二)专职儿童福利督导员缺乏

  在儿童福利工作督导过程中,缺乏专职儿童福利督导员。镇(街道)、村(社区)的督导员往往是身兼数职,在兼顾其他工作的同时需要定期的对辖区内的孤儿及困境儿童做好日常的督导评估,随之带来一些难以避免的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督导评估的力度与深度。

  (三)福利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偏少

  在儿童福利机构内,孤残儿童的养护、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和社会工作等方面,需要工作人员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才能为机构内孤残儿童乃至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提供高水准的专业化服务。由于各种原因,福利机构难以吸引专业技术人员,导致专业技术力量较为薄弱。特别是护理岗位更无法吸引年轻人参与。因此,现有福利机构内的护理员普遍年龄较大,专业文化素质偏低,使得护理员队伍结构日趋老化,接受新型专业知识的能力偏低。

  四、我市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建议

  在倡导“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进一步推动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研究制定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措施,完善孤儿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孤儿及困境儿童保障水平,切实

  免费

  分享

  创新

  维护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权益,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营造关爱孤儿及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有鉴于此,根据目前我市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事业的现状,探索研究我市的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完善。

  (一)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

  1.制定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政策,建立完善新型儿童福利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事业的意见》,要结合本市实际,及时制定出台我市《关于加快发展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意见》,积极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要认真研究调研,探索困境儿童的具体救助范围、救助方法和救助标准。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以家庭养育为基础、机构服务为骨干、社区照顾为依托,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服务专业化、保障制度化的适度普惠型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体系。

  2.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困境儿童生活水平。建立城乡困境儿童的生活费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在享受低保补助的同时,再给予不少于每人每月400元的生活补助;持证困难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按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的50%确定;其中持证困境家庭重残儿童生活费按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的75%确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包括父母双方长期服刑在押和劳动教养的儿童、父母双方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而另一方因上述等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基本生活费按社会散居孤儿标准的50%确定;一般家庭重残儿童生活费按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的50%确定。

  3.继续落实孤儿及困境儿童教育保障政策。落实教育优惠政策,全面加强孤儿和困境儿童特殊教育工作,提升孤残儿童教育水平。健康适龄孤儿接受普通教育,中重度残疾适龄孤儿集中接受特殊教育,轻度残疾适龄孤儿随班就读。孤儿学前教育阶段免收保育费,困境儿童学前教育阶段每年享受1000元教育券;持证困难家庭儿童小学、初中阶段给予每人每年750元午餐补助,高中阶段免收学费,并给予1500元助学补助;低保和其他持证困难家庭子女通过省招考网录取高校的,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和4000元的教育救助;残疾学生考取中专以上全日制院校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资助奖励。对孤儿考入大

  免费

  分享

  创新

  学继续求学深造的,由市财政继续提供生活保障,直至毕业。

  4.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孤儿及困境儿童的医疗救助及康复政策。对于弃婴(儿)及孤残儿童医疗救治,医疗机构应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孩子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救治。同时,提高孤儿和困境儿童医疗补助力度,将孤儿和低保家庭儿童纳入城乡合作医疗保险范围,其个人参保缴费由财政承担。对困难家庭医疗补助按照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限额进行补助,基本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由民政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社会按2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在4万元以上的部分,基本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经民政救助80%后仍有困难的可再申请社会救助。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自愿减免孤儿医疗及康复费用。继续落实“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并逐步向困境儿童延伸。充分发挥残联、医疗卫生机构、培智学校、儿童福利机构的资源优势,在市儿童福利院建立脑瘫康复训练基地,在社区设立脑瘫康复训练站,为更多脑瘫儿童和家长提供就近便捷的康复训练。

  5.引入社会工作,关注孤儿及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在儿童福利院内设机构春苗社会工作室,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加强对孤儿及困境儿童心理发展方面的引导。并着重为孤儿及困境儿童设计集娱乐性、教育性、康复性为一体的社工服务项目。运用社会工作专用方法,通过对孤儿及困境儿童及时开展个案、小组工作、社区工作及其他主题活动,解决他们存在的个别化及共性化问题,为他们创造一个公平、愉悦的休闲环境,帮助他们改善心理趋势,保障心理健康发展。

  6.科学解决孤儿成年后的住房和就业问题。监护人应当帮助有房产的孤儿做好产权维护工作。农村孤儿成年后,没有住房且符合特困建房条件的,由镇、街道帮助其解决住房困难。对符合廉租住房的城市无房散居成年孤儿和市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的成年孤儿,在同等条件下由住建部门优先安排实物配租;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优先解决。孤儿成年后,要按照“面向社会自主择业”的原则,积极鼓励自食其力。市各有关部门要把适龄的成年孤儿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将符合条件的成年孤儿按照零就业家庭成员对待,并将其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提供针对性服务和就业援助,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要积极支持和帮助孤儿成年后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孤儿成年后就业困难的,优先安排

  免费

  分享

  创新

  到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有劳动能力且处于失业状态的,要将其列入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扶持范围,并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职业介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二)落实儿童福利工作机制

  1.建立困境儿童福利工作三级网络,完善社会化服务。由于困境儿童的构成情况复杂,他们对福利需求的差异性很大,对他们实行的福利需要进行细致的分类,提供分类给付、分类服务,如物质层面的直接给付,精神层面的间接给付,服务层面的长期帮助,健康层面的康复服务等。因此,建立和完善三级服务网络是非常重要的任务。一级服务网络是指在儿童福利机构内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负责对全市的孤儿及困境儿童开展系统性的管理工作,提供专业医疗、康复、心理辅导等服务,并指导在镇(街道)建立“儿童福利工作站”,承担工作站工作人员和社工培训的任务,帮助孤儿和困境儿童维权等;二级服务网络是指建立镇(街道)“儿童福利工作站”,按照困境儿童的不同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收集督导员工作信息、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做好维权工作等;三级服务网络是指建立城乡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员工作网络,在村(社区)确定1名专职督导员,负责对辖区内孤儿和困境儿童进行日常化的督导和帮助。

  2.建立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孤儿和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多部门参与,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构。市政府协调成立孤儿和困境儿童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局、市慈善总会组成。同时,出台《海宁市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为: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联席会议领导和成员单位;对联席会议的各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调查收集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困难问题,为联席会议决策提供依据;研究制定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问题,促进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孤儿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承办联席会议的有

  免费

  分享

  创新

  关会议;完成联席会议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3.加强儿童福利人员队伍建设。儿童福利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是提升为孤儿和困境儿童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因素。目前我们儿童福利机构的护理人员普遍存在社会经验丰富、事业心强但年龄老化、知识陈旧、专业知识不足的问题,工作人员也缺乏系统的培训。一是加强对机构内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围绕儿童福利工作的特点进行法律、职业道德、理论和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抚育工作指导纲要(试行)》相关内容等业务技能等培训,认真执行资格鉴定并持证上岗;二是引进人才,优化专业人员配置,让具有特教、康复、社工等专业职称的人才进入儿童福利工作的管理服务队伍;三是积极组织儿童福利工作督导员培训,明确儿童福利督导工作职责、制度。同时要求督导员持证上岗,凡是担任儿童福利督导员的,要经过民政部门或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培训,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加快推进易地新建市儿童福利院工程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孤残儿童的学习、生活等环境,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易地新建市儿童福利院工程已于2012年12月18日正式动工,预计2014年投入使用。新建工程位于市石材市场南侧、麻泾港东侧、康乐路西侧地块。项目用地规模约119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884.66平方米设置床位约120张,总投资5358.07万元。建设内容由机构内儿童服务用房、机构外儿童服务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附属用房等,其中,机构外儿童服务用房即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包括就业服务功能用房、职业培训功能用房、康复指导功能用房、文体活动功能用房、辅具供应功能用房及法律服务功能用房等。建成后的儿童福利院将集“养、治、教、康、安置”等多种功能于一体,为孤儿及困境儿童提供模拟家庭式养育、康复训练、特殊教育、休闲娱乐、心理辅导等综合服务,既能够给予机构内孤残儿童个性化的服务项目,又能满足广大社会儿童多元化的服务需求,成为全市儿童福利服务的重要平台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资料来源:http://www.reader8.cn/data/xdth/

篇十四: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感谢你的欣赏

  如果您是自闭症孩子的亲人,那么,您一定遭遇过他人的冷漠与歧视;如果您带着孩子走过康复训练的历程,那么,您一定经历过寻找训练目标和康复方向的困惑与迷茫;如果您的孩子已经到了入托、入学的年龄,那么,顺利进入普通的幼儿园和学校,一定是您的梦想与奢望;如果,您的孩子已经长大,那么,想到您自己离开孩子的那天,您的心底一定会感受过无助与绝望。

  亲爱的家长朋友:中国自闭症康复走过了二十多年,今天,我们终于盼到了“拯救自闭症由民间行为上升为国家行为”的这一天!政府需要了解父母和自闭症孩子的生存现状,政府要为我们的孩子、为我们的家庭排忧解难。怀着感恩的心,拿起您的笔,为我们自己、为我们的孩子完成下面的问卷,这是关系到自闭症孩子和我们自己生存的大问题。

  注:有些问题您可以不答,有些您可以多选。

  1.基本情况:

  您的姓名:您的联系方式(电话或者邮箱):您所在地市为:

  您与孩子的关系:

  孩子性别:

  年龄:

  您的孩子是否独生子女:A是B否

  2.在教育训练之外,您的孩子接受药物等医疗干预的情况:

  A接受过或正在接受B除了训练之外,没有接受/不准备接受药物等医疗干预C观望

  3.您觉得药物等医疗干预的效果如何:A效果很明显B有点效果C基本没有效果

  4.目前为止,孩子用在药物等医疗干预上的费用累计约为

  元

  5.您认为对自闭症孩子的康复最有效的手段是(只能选一个):A科学的康复训练B药物等医疗干预

  6.孩子最早何时开始接受训练的:

  A3岁之前B3-6岁C6岁以上

  7.您给孩子做康复训练的情况:

  A一直坚持康复训练B时断时续C从未做康复训练

  8.您以后是否将坚持给孩子做康复训练:

  A是的,肯定会坚持下去,原因是(限选两项):

  a看到了康复训练的效果b受到了自闭症康复训练成功案例的鼓舞c相信专业人士的指导

  B不再坚持康复训练,原因是(限选两项):

  a经济上难以负担b时间上安排不开c感觉训练无效果d得不到真正有效的专业指导

  C不一定,原因是(限选两项):

  a看家庭收入情况是否允许b看训练是否有较好的效果c看是否有时间

  d看是否能够获得真正有效的专业指导

  9.孩子的康复训练地与居住地是否一致:A一致,在居住地训练B不一致,长期离开了原居住地C不一致,为孩子训练暂时迁居异地

  10.您带孩子离开居住地,做异地训练的原因:

  A本地没有训练机构B对本地训练机构不满意C慕名而至

  11.您带孩子去过多少个训练机构:

  A1个B2个C3个D3个以上

  12.您的家庭中,参与孩子生活和训练的人员有:A父母B父母和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C父母和爷爷奶奶及姥姥姥爷

  D父母和聘用的家庭服务人员E除了父母和老人以外,还聘用了家庭服务人员(家庭教师、保姆等)

  13.您的家庭年收入约为:

  A1-3万元B3-5万元C5-10万元D10万元以上

  14.孩子全年的康复训练费用约为(包括家庭为了孩子的康复聘用人员的费用):

  A1-3万元B3-5万元C5-10万元D10万元以上

  15.孩子康复费用(包括医疗干预、康复训练)大约占家庭总收入的%。

  16.您是否享受过政府(或残联)在康复训练上的经费资助:

  A享受过,大约:

  元∕年B目前为止没享受过

  感谢你的欣赏

  感谢你的欣赏

  17.承担孩子康复所需要的经济支出,对于您:

  A负担很重,难以维持康复训练B负担较重,但想办法能够克服C有些负担,问题不大

  18.自闭症孩子为您和家庭带来的压力程度:

  A感觉压力很重,难以承受

  C有一些压力,但问题不大

  D没有什么压力,和普通家庭一样

  19.家有自闭症孩子,对您工作的影响是:

  A父(母)已经或者打算辞去工作B不得不改行,放弃了原来的工作

  C为了训练孩子,被迫减少了工作时间D为了增加收入,不得不延长工作时间

  20.自闭症孩子对您生活的影响是(可以多选):

  A增加了经济负担B影响了正常的工作C离开了原居住地D生育了第二个孩子

  E精神压力过大,身心健康出现问题F家庭生活质量下降G婚姻生活不和谐

  H已经或打算离异

  I对生活悲观失望,甚至有放弃孩子和自己的生命的念头

  21.作为自闭症孩子的家长,您的心态是:

  A总体乐观,有时消沉B经常消极C悲观无望

  22.您是否信仰宗教:

  A是B否

  23.您是否需要得到心理支持:

  A迫切需要B期待有C可有可无

  24.对于为孩子办理残疾证,您的态度是:

  A乐意,可以享受相关政策B犹豫,不愿意给孩子贴上标签C不乐意,担心孩子终身受歧视

  25.面对媒体宣传、政府及社会组织的自闭症调查等,您是否愿意公开孩子的情况及原因(可以多选):

  A愿意

  B不愿意:a害怕孩子受到社会歧视b害怕对孩子的未来有影响

  c害怕孩子不能接受自己d家长自己害怕受到社会歧视

  26.对于国内成功康复的个案,您的了解是:

  A见到过B听说过C没有见到,也没有听说过

  27.经过训练,孩子的进步是(可以多选):

  A学会了连线、穿珠子、拼图等动手操作B提高了运动能力

  C认识了钱币/使用钱币买东西等D学会了穿/换/洗自己的衣服等生活技能

  E学会了看管自己的物品F学会了排队等候等社会行为规范

  28.您认为自闭症康复训练主要是教会孩子(限选两项):

  A学会一些形式技能,如画画、游泳等

  B学会一些功能性技能,比如系鞋带、扫地等,生活能够自理

  C建立良好的社会行为规范,使孩子能够被社会接纳

  D培养自我意识,能理解自己和别人的关系

  E能够记住许多知识

  29.生活中系统地训练孩子的自我意识、社会行为、人际交往、解决问题等能力,您的情况是:

  A会操作B会一些,但不系统C基本不会

  30.到目前为止,您是否接受过自闭症儿童社会性(社会融合)康复训练的系统化培训:

  A接受过B没有接受过C不清楚社会性康复的理念与方法

  31.您对孩子未来康复目标的期望是:

  A能在家庭生活中安全居家,生活自理B能够独立外出从事购物等活动C能工作挣钱养活自己

  32.在孩子的康复训练上,您最苦恼、最担心的问题是(请排出顺序):

  ()经济压力问题

  ()自己没有时间,又找不到合适的人陪同孩子训练

  ()找不到科学的康复训练方法,感到茫然、焦虑

  ()担心现在给孩子做的训练不正确,耽误了孩子康复的时机

  ()找不到自己信得过的训练机构,自己又不会做社会性康复训练,很着急

  感谢你的欣赏

  感谢你的欣赏

  33.按照对家长帮助的实用性,给下列内容排序:

  ()家长之间的经验交流

  ()成功孩子的个案分享及成功家长的教育经验传授

  ()国内自闭症康复专家的应用性系统培训

  ()外国专家的学术讲座

  ()所在机构教师对家长的指导

  34.您认为对自闭症儿童的社会性康复有效的教养方式是(限选两项):

  A只让孩子在机构里做形式化训练

  B教师进入家庭,在生活中给孩子做社会功能训练

  C指导教师培训家长,由家长做社会功能训练

  D以家长为主,教师辅助家长做社会功能训练

  E辅助教师进入幼儿园和学校,辅助孩子接受社会融合教育

  35.在孩子的康复训练上,目前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可以多选):

  A找到满意的训练机构B找到正确的康复方向和康复方法C解决孩子的入园、入学问题

  D找到康复训练的经济支持E找到能够进入家庭做社会性康复训练(指导)的人员

  36.您的家庭是否需要聘用家庭服务人员(家庭教师、保姆等),以协助您训练、陪护孩子:

  A需要B不需要

  37.在聘请能够胜任工作的家庭服务人员时,您的情况是:

  A很难找到B能找到,但需要经过家长培训才能胜任工作C比较容易找到

  38.您在聘用(使用)家庭服务员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是(可以多选):

  A进入家庭服务的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化的培训

  B家庭服务人员社会地位低,流动性大

  C合格的服务于自闭症家庭的人员奇缺

  39.您认为国家是否有必要对自闭症康复训练从业人员(包括家庭服务人员)实施培训及任职资格认证:

  A有必要B没有必要

  40.您认为国家是否有必要对自闭症康复训练机构的资质水平进行等级分类和资质考核:

  A有必要B没有必要

  41.您带孩子进入公共场所时,担心(可以多选):

  A担心别人歧视使孩子受到伤害B担心孩子的异常行为影响他人C担心孩子的安全

  42.您在公共场所是否有过因孩子的异常行为受到歧视的经历:

  A经常有

  B有时有C从没有过

  43.您带孩子常规就诊,孩子不能配合时:

  A医生从来没听过自闭症,觉得不可思议B被医生劝离,暂停治疗

  C医生理解并等待孩子配合D医生协助家长,耐心地等待孩子配合

  44.孩子现在受教育情况:

  A在普通幼儿园/中小学B在读特殊(培智)学校C在自闭症训练机构中

  D在自闭症训练机构训练与普通学校学习相结合E都没有,在家

  45.在普通幼儿园或学校您和班级老师沟通的情况:

  A很难B不太顺畅C顺畅

  46.在幼儿园、学校,孩子是否有被他人欺负或伤害的经历:

  A经常有B偶尔有C没有

  47.孩子被幼儿园、学校拒收或劝退的情况:

  A有多次B有过一、两次C从来没有过

  48.您对孩子社会性康复环境的希望是:

  A在自闭症训练机构训练B在普通幼儿园/学校接受融合教育

  C在特殊(培智)学校就读D在家E在自闭症训练机构训练与普通学校学习相结合

  感谢你的欣赏

  感谢你的欣赏

  49.对就读幼儿园或学校的满意程度(如未就读,跳过此题):

  A老师对孩子的接纳态度

  B同学对孩子的接纳态度

  C学校减少孩子受歧视的努力

  D老师和同学对孩子的帮助

  E其他家长接纳的态度

  F老师的因人施教情况

  G老师对自闭症知识的了解

  H孩子的适应情况

  比较满意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

  50.在自闭症孩子的社会性康复训练方面,您需要政府哪些帮助(请排出顺序):

  ()舆论宣传,使社会广泛认知

  ()甄选科学的康复理念和方法,避免家长陷入误区

  ()政府建立专业训练机构

  ()给患儿家庭经济支援

  ()支持普教中的融合教育

  51.父母离世以后,您对孩子未来的生存状况会:

  A很忧虑,不知道谁来管孩子B有些忧虑,亲属可以管C不太忧虑,相信政府能管

  52.中、重度自闭症孩子未来需要政府及社会的帮助是(请选择您认为最重要的3项):

  A对孩子进行职业训练B给孩子保护性就业支持C对孩子进行日间照料

  D24小时托养服务E父母离去后孩子的托管

  F对孩子财产安全的保障

  53.轻度孩子未来需要政府及社会的帮助是(请选择您认为最重要的3项):

  A对孩子进行职业训练B给孩子保护性就业支持C对孩子进行日间照料

  D24小时托养服务E父母离去后孩子的托管F对孩子财产安全的保障

  54.您对中国社会目前提供的自闭症服务现状的评价是:

  A自闭症患儿的社会性康复训练情况

  B自闭症患儿在特殊(培智)学校的安置情况

  C自闭症患儿在普教中的融合教育情况

  D自闭症训练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情况

  E自闭症人士的保护性就业安置情况

  F自闭症的舆论宣传与社会认知情况

  G自闭症患者的政策保障情况

  H自闭症患儿的经济救助情况

  I自闭症人士的托管和财产安全保护情况

  比较满意

  不太满意

  不满意

  55.您享受过(正在享受)中央及地方哪些部门制定的何种与自闭症儿童及家庭有关的政策:

  A康复训练的经济资助政策

  政策制定部门为:B幼儿园/学校无障碍接纳政策

  政策制定部门为:

  C社区托管照料政策

  政策制定部门为:

  D家庭人文关怀/家长培训支持政策

  政策制定部门为:

  E其他

  F都没有

  56.您认为国家针对残障人士制定的政策法规,对于自闭症群体:

  A因为自闭症的特殊性,很难落实B有些不适合,较难落实C很适合,能够落实

  感谢你的欣赏

篇十五: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儿童福利存在问题及对策

  2009年第2期?精彩推荐:中国儿童福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

  作者:仇雨临

  郝佳

  |最后更新:2009-7-12【摘要】本文首先从政策体系、组织机构和儿童发展指标三方面分析了我国儿童福利的现状,然后深入剖析了当前我国儿童福利政策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对我国儿童福利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儿童;儿童福利;政策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儿童福利状况的好坏是衡量一国福利水平的重要指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各种新老儿童问题日益严峻,如孤残儿童和流浪儿童等困境儿童的相关问题。如何解决孤残流浪儿童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进而推进我国儿童福利的整体水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议题之一。

  一、中国儿童福利的现状描述

  儿童福利的概念内涵丰富,范围广泛,内容复杂。本文试图从儿童福利政策、儿童福利组织机构、儿童发展的相关指标三个维度,对我国儿童福利的现状做一个总结和描述。

  1.儿童福利政策体系概览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颁布了许多儿童福利政策,大致可以分为4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上述法律虽然不是专门为儿童制定的,但其中都包含了儿童福利的相应条款。在第一层次的立法中,还包括一些以儿童为对象专项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

  第二个层次是由国务院出台和相关部委颁发的各项行政法规,涉及到儿童养育、救济和教育等各个方面。其中属于国务院制定的有:《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以民政部为代表的部委制定的有:《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发展孤残儿童福利事

  业的通知》、《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

  第三个层次是国际公约和国家规划纲要。前者如《世界人权宣言》,《儿童权利公约》,《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1990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等;后者如《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等。这些重要文件提出了儿童的权利,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并承诺保护儿童权利和改善生活的具体方案。

  第四个层次是针对孤残流浪儿童等困境群体的保护行动计划,它是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是对前面论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的具体化。如民政部组织实施的“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以及“重生行动项目”等。

  2.儿童福利组织机构体系

  从我国儿童福利政策执行的行政体制看,目前尚没有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层面建立专职负责规划和指导儿童工作的职能部门。但是从全国人大,到政府机关,再到社会团体,设置了一系列面向儿童的工作机构和组织,这些机构和组织的工作职能互相联系配合,形成一个整体。如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设有妇女儿童室,专门负责有关妇女和儿童的立法工作,在最高权力机构中保证了儿童的一席之地;在政府层面,国务院设有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相关部委、群众团体负责人担任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定期研究有关儿童的工作;国务院下属各部委也设有相应的儿童工作部门,如民政部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司负责制订孤残流浪等处境困难儿童的社会福利救助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儿童的学前与义务教育工作;司法部负责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教育工作;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负责婴幼儿的计划免疫和卫生保健工作[1]。以上职能部门的参与保证了政府对儿童工作全方面的领导,有利于儿童福利政策的统筹规划和顺利实施。

  在群众团体方面,全国青联和共青团组织设有少年部,专门负责全国少年儿童的教育培养以及校内外面向儿童的工作;妇联组织设有儿童部,负责以家庭教育为中心的对儿童的养育,担负起教育和保护少年儿童的职责。全国及各省市设有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儿童提供法律的、社会的帮助;全国建有统一的中国少年先锋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在中小学里设有辅导员、卫生保健员等职,直接面向儿童,全面提高儿童的素质。各地还建设了少年宫、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设施,为儿童娱乐、学习和全面发展提供场地和条件。各级政府及团体兴办儿童福利院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为社会上的失依儿童提供救助[2]。群众团体是我国儿童福利政策推行过程中的重要参与力量,它

  能有效弥补政府部门在人力、财力、物力以及工作效率方面的不足,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儿童福利事业的建设中来。

  3.我国儿童发展的相关指标

  一个国家儿童福利政策是否全面,对儿童的保护力度是否到位,可以从衡量儿童生存和发展状况的多项指标中反映出来。这些指标涉及儿童的健康状况、教育状况、法律保护状况以及生存环境状况[3]。

  (1)儿童健康方面。主要有三方面的指标,一是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07年,我国新生儿、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0.7‰、15.3‰和18.1‰,相比1991年,这三项指标分别下降了22.4、34.9和42.9个千分点。2000年1月,卫生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在西藏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始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下简称“降消项目”),并取得可喜的成绩。到2007年底,这一项目已扩展至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覆盖1000个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平均降至0.06‰[4]。另外,2000年以来我国新生儿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指新生儿出生体重不足2500克的情况)也在不断下降,2005年这一比率仅为2.21%。

  二是计划免疫接种率。2000年以来,1岁儿童“四苗”(指卡介苗、百白破、脊灰和麻苗)免疫接种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2007年接种率分别达到99.0%、99.0%、99.1%和98.6%[5]。从2002年起,我国将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免疫计划。“十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1.8亿元,用于为中西部省份贫困地区儿童购置乙肝疫苗。2005年,我国儿童乙肝疫苗报告接种率为98.96%,比2000年提高7.13个百分点[6]。

  三是儿童营养状况。2005年,全国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2.34%,比2000年减少0.75个百分点。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均超过90%。2005年,第五次全国碘缺乏病调查评估结果表明,碘盐覆盖率为95.2%,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为246.3微克/升,甲状腺肿大率为5.0%,全国总体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性目标[7]。

  (2)教育方面。也包括三方面的指标,一是义务教育。2007年底,实现“两基”验收的县(市、区)累计达到3022个(含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05个),占全国总县数的98.5%,“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9%。2007年我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4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由2000年的88.6%提高到2007年的98%。义务教育阶段的升学率不断提高,2007年普通小学和初中的升学率分别为99.9%和80.48%,比2000年提高5和29个百分点[8]。

  二是学前教育。2007年,全国共有幼儿园12.91万所,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2348.83万人[9]。目前,多数大中城市已基本满足幼儿入园的需求。0-3岁儿童早期教育得到加强,幼儿园收托幼儿逐步向3岁以下延伸。部分城乡依托幼儿园和其他社区公共资源,建立社区早期教育基地,为0-3岁儿童提供受教育机会,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2000-2005年间,妇联系统在全国建立亲子俱乐部5714所,0-3岁早期家庭教育指导中心5767所[10]。

  三是家长教育。家庭教育受到重视,家长学校数量增加。到2005年,全国29个省(区、市)12897个乡镇成立了家庭教育领导机构;全国共建立省级示范家长学校2907所,企事业单位家长学校11420所,流动人口家长学校1410所,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343958所,25558个街道建立了111128所多功能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11]。

  (3)法律保护方面。这方面采取的措施一是“反拐”力度加大,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得到控制。2001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拐卖的社会宣传和防范工作,集中整治了一批拐卖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2000-2005年,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4911起,解救被拐卖儿童近万名[12]。公安机关所立拐卖儿童案件逐年下降,拐卖儿童犯罪在一些地区的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另外,在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方面,2005年遭受刑事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有9.6万人,比2004年下降9.1%。

  二是法律援助机构增加,为更多儿童提供法律援助。2001-2005年,全国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案件552,247件,为241939名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诉讼服务。各地依托共青团组织成立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1132个[13]。

  (4)儿童的生存环境方面。一是儿童发展的设施越来越完善。2000年以来,全国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379个,每年参加俱乐部活动的青少年学生达1亿多人(次)。2000-2005年,中央和地方利用彩票公益金扶持建设1804个校外活动场所项目,惠及国家级贫困县396个。2005年底,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2736个,比2000年增加59个;博物馆1556个,增加164个。2002-2005年,中央通过转移支付补助4.8亿元,加上地方的配套资金,集中力量新建和改建1078个图书馆和文化馆,基本实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的建设目标。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后,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对未成年人参观实行票价优惠政策。另外,通过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藏)新(疆)工程”、电影“2131工程”,广播影视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丰富了农村尤其是边远地区儿童的文化生活[14]。

  二是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越来越安全。2002年,国务院发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营业场所入口处

  的显著位置要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新闻出版总署、工商总局修订、颁布了一系列规定,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物实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净化广告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特别是儿童的合法权益。文化部加强对网上文化内容的监管,并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了网络文化市场的管理。2007年,工商执法部门共收缴淫秽色情出版物371.5万件,由公安部等中央十部委组织开展的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破获网络淫秽色情刑事案件226起,关闭、清理境内淫秽色情网站、网页4.4万个,封堵境外淫秽色情网站1.4万个,删除网上淫秽色情信息45万条。新闻出版总署先后封堵、查禁淫秽电子书刊、手机小说、网络游戏150余部(种),严厉查处登载淫秽色情小说、手机小说、网络游戏的非法网站4700多个,删除网页链接7万余个[15]。

  三是儿童安全保护进一步加强。2004年我国实施《儿童玩具国家强制性标准》,新标准不仅对玩具的安全性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还规定玩具必须按照儿童年龄进行等级划分,并要贴上年龄警告标识。2005年我国开始对《婴儿营养食品国家标准》进行全面修订,力图与国际接轨。2005年,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对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分解、细化,有力地保障了中小学的安全稳定。同年,教育部出台《关于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六条措施》,要求学校配合公安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的安全工作。另外,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为期五年的《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该计划旨在健全“反拐”工作的协调、保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加强合作,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被拐卖妇女儿童遭受的身心伤害。

  从我国儿童发展的各项指标来看,近年来我国儿童福利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儿童的健康水平逐渐提高,各项教育工作全面改善,法律保护不断强化,生长环境更加优化。

  二、深入剖析:我国儿童福利政策存在的问题

  从政策层面上看,我国儿童福利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政策体系,即从最高立法机关确立的法律,到国务院和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法规,再到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通过的国际公约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我国国家行动纲要,以及政府部门的具体行动方案,内容涉及儿童的抚养、教育、医疗、保护等生活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儿童生存权、发展权、被保护权和参与权等基本权利。这些政策对推动我国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作用。应该说,我国的儿童福利体系架构已经基本形成。但儿童福利政策还存在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有:

  1.我国儿童福利政策分散,缺少统一规范,而且实际的、可操作的内容不足,政策的适应性不强。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补缺型福利。儿童、老人、妇女、残疾人以及低收入者是我国典型的弱势群体,是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关注的对象。目前我国已经有了老年人、残疾人和妇女社会保障方面的专项立法。虽然也有针对儿童的专门立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这还远远不够。总体来看,原则性、一般性的法规较多,这大大降低了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增加了执行的差异性。比如在现实中,当出现儿童权利受到侵害时,不少法律条文虽都有所涉及,但究竟该由哪个部门来处理,根据是什么,处理到什么程度合适,往往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使用[16]。严格地说,至今我国还没有制定和出台统一的儿童福利政策,更缺乏儿童福利方面的基本法[17]。随着我国由补缺型福利向普惠型福利的转型,需要全面规范各种类型的福利政策。就我国儿童福利来说,需要通过一部儿童专门的综合性法律,如《儿童福利法》,全面规范儿童福利的各项内容,包括确保儿童基本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各个方面[18]。

  2.儿童福利政策执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不顺,多头治理,缺乏协调、整合机制和问责机制

  从我国儿童福利的制度安排来看,相关部门有国务院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民政、财政、发展改革、卫生、教育、劳动保障、司法、建设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不同部门有不同的儿童政策目标,缺乏统一集中性。这些部门都参与儿童福利工作,由于缺乏协调和整合机制,在政策执行中,难免出现重复和缺失并存状况。同时,国家对一些部门并没有提出明确要求,只是简单将其纳入管理网络,这种制度安排很可能陷入“重建设,轻监管”的怪圈,最终难以落实和追究管理责任[19]。目前已出现个别部门在儿童福利政策执行中通过垄断儿童福利资源供给来追求部门利益的行为,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3.现行儿童福利政策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个人、企业、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宗教组织等社会团体的力量没有充分被调动起来

  国家缺乏对这些社会力量的引导和规范政策,没有形成畅通的儿童福利事业多元参与渠道。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以及公民、企业、团体等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国家需要在政策上对儿童福利事业支持体系进行整合,形成个人支持力、家庭支持力、政府支持力和社会支持力的支持合力,真正实现儿童福利事业的多元参与和共享发展的理念。

  4.针对孤残流浪儿童等困境儿童的福利和保障政策偏少,且层次较低

  目前专门为孤残流浪儿童制定的福利和保障政策数量不多,已有的政策大部分散见于妇女政策、残疾人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教育政策和未成年保护等政策之中。这些分散的政策,很难形成保障的合力,大大削弱了对孤残流浪儿童保护的能力和效果。

  三、未来展望:对我国儿童福利发展的政策建议

  在倡导“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中国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进一步推动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孤残流浪儿童的福利保障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同时国家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财政收入的不断提高,也为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

  有鉴于此,根据目前我国儿童福利的现状及问题,探讨完善儿童福利事业,特别是孤残流浪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和措施十分重要。儿童福利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完善:

  第一,倡导多元参与的儿童福利理念,提升全社会对儿童的重视程度。应该说,有关儿童的政策法规已经不算少了,但事实上,“儿童福利、儿童权利、儿童参与、儿童优先原则和儿童发展理念尚未被广泛接受”[20]。现有认识的局限性表现在:一是对儿童需求的理解局限在生存权利和生命安全的保护方面;二是认为儿童的照顾是家庭的责任;三是由于儿童自身的依赖性和从属性,不大可能成为一支独立而强大的社会力量,也缺乏为自己争取权益的能力,需要其他人代言,因此往往遭到忽视。随着我国社会福利观念由补缺型向普惠型的转变,发挥儿童特别是孤残流浪儿童福利事业支持体系的多元参与作用,彰显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的强大支持合力。理念是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基础和指导原则,要树立全社会尊重儿童权利、提倡儿童优先、儿童全面发展和儿童参与社会的发展理念,重视和关注儿童事业。

  第二,儿童福利政策视角从重保护、重基本生存权利扩展到重生活、重全面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对儿童福利概念的认识不断拓展,以往的政策视角就显得狭窄了。因此,今后儿童福利政策导向应逐渐定位在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全面发展的层面上,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就孤残儿童而言,要确立孤残儿童的全面发展取向,包括医疗康复、监护、生活、特教、救助、心理等各个方面,强调注重激发孤残儿童的发展潜能,重视对孤残儿童的精神支持。就流浪儿童而言,既要注重解决流浪儿童的心理问题,还要关注流浪儿童家庭关系以及生存环境的改善。

  第三,推动儿童福利立法,整合儿童福利资源,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的资质认可和事业监管,建立健全多元治理机制。由于我国目前的儿童福利政策及执行体制的松散性,造成资源使用的重复和浪费,降低了政策实施效果。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综合性的《儿童福利法》[21],明确儿童福利的相关主体和各自权责,儿童福利的内容、经费来源与渠道,财政投入比例与执行标准,管理和监督体制等相关事宜。这必将对改善目前儿童福利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加强对孤残儿童福利机构以及流浪儿童救助机构的资质审查,严格监督,减少儿童福利事业的违规运作和福利资源的中饱私囊。建立由政府、个人、企业以及社会第三部门等孤残流浪儿童福利事业参与主体的多元治理机制,尽量减少孤残流浪儿童福利事业运作中的信息不对称,促使孤残流浪儿童福利

  资源运作信息的透明化,在政策设计上达到激励与约束的相容,促进孤残流浪儿童福利事业的良性持续发展。政府应当鼓励、引导个人、组织或社会第三部门创办孤儿院等福利机构,适当给予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加强捐赠资源使用去向的信息披露和财务审计,督促其建立多元治理机制,发挥其在孤残儿童福利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篇十六: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四对未来五年幼儿园各条线工作的建议与希3.对未来三年保育与教

  一.学校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办园质量:

  学期之初,自上而下制定各项计划,如:园务计划、教育教学计划、后勤工作计划、各班学期工作计划(含班级教学计划)等,并在制定计划时注意计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为确保计划的认真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需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考核。

  二.教师加大教科研力度,全方位地开展教科研活动:

  抓好课程的学习与研究,更新教师教育观念,鼓励教师不断创新,促进课程改革的深入。加强教师业务培训,强化职业能力,提高教师业务、促进每个教师的自我发展,为我园的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加强教学管理,促进保教质量提升。

  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创编各类型游戏,以激发幼儿提高学习兴趣为主要目的,促进幼儿智力的开发。

  2.坚持在幼儿一日生活管理中体现健康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全园做到无责任事故,杜绝重大意外事故的发生。

  3.环境创设要为教育教学服务。按照幼儿发展的需要,有计划、有目的、有层次地投放游戏材料。提高教师游戏活动的指导能力。

  4.通过开展丰富多采的各种教育活动,把素质教育推向深入。利用“妇女节”、“植树节”、“劳动节”、“儿童节”等节日开展活动,培养幼儿丰富的情感。

  三.后勤做好保健工作,确保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1.加强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制度,专人定期检查园内各类设施,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加强对幼儿、教师的自我保护教育、安全教育、学期安全避险演习,每周一节安全教育课,时刻做好防范工作,确保幼儿、教师、园财产的安全。

  2.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做到动静结合,培养幼儿的饮食、睡眠等良好卫生习惯,培养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切实做好离园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整理衣服、头发等,并且要组织幼儿游戏或学习活动)。

  3.加强户外活动管理,调整幼儿户外活动方案并认真实施,保证幼儿户外活动时间、运动量达标。

  4.加强晨检力度,认真做好幼儿卫生保健工作、体检工作,并及时将幼儿情况向家长反馈;切实做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工作。

  5.培养幼儿良好学习习惯,如坐姿、书写姿势等;定期调换幼儿座位,保护幼儿视力;教育幼儿保护牙齿。并利用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达成家园共育。

  6.加强幼儿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堂、炊具、幼儿餐具的清洗、消毒等卫生工作制度,加强幼儿食品采购、进出仓、验收的管理,实行食品24小时留样制度,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7.加强幼儿午睡管理,值班人员时刻注意幼儿午睡动态,同时做好幼儿被褥的清洗、紫外线消毒、曝晒工作,提高幼儿的午睡质量。

  8.加强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特别加强幼儿“文明礼貌”教育、卫生习惯教育。

  9.重视提高保健人员的理论水平并能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保健计划,并做好幼儿保健工作的宣传。

  10.加强春季幼儿传染病的预防工作,把幼儿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最低限度。

  充分发挥后勤作用,切实做好保教结合,在保教结合的原则基础上,强化教养员的保育意识。保证园内环境清洁美观,随时清理垃圾堆物。加强安全管理,完善防范措施。本着为幼儿的安全和身心发展负责的态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从园舍设备的使用与维修角度出发消除不安全隐患,完善安全制度。重点是全园卫生安全要求和食堂管理,其次,各班教师把安全工作纳入日事议程,利用有利时机加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篇十七: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如果您是自闭症孩子的亲人,那么,您一定遭遇过他人的冷漠与歧视;如果您带着孩子走

  过康复训练的历程,那么,您一定经历过寻找训练目标和康复方向的困惑与迷茫;如果您的孩子

  已经到了入托、入学的年龄,那么,顺利进入普通的幼儿园和学校,一定是您的梦想与奢望;如

  果,您的孩子已经长大,那么,想到您自己离开孩子的那天,您的心底一定会感

  受过无助与绝

  望。

  亲爱的家长朋友:中国自闭症康复走过了二十多年,今天,我们终于盼到了

  “拯救自闭症

  由民间行为上升为国家行为”的这一天!政府需要了解父母和自闭症孩子的生存现状,政

  府要为

  我们的孩子、为我们的家庭排忧解难。怀着感恩的心,拿起您的笔,为我们自己、为我们的孩子

  完成下面的问卷,这是关系到自闭症孩子和我们自己生存的大问题。

  注:有些问题您可以不答,有些您可以多选。

  1.基本情况:您的姓名:

  ____________

  您的联系方式(电话或者邮箱)

  孩子性别:_______年龄:

  ___________您的孩子是否独生子女:

  之外,没有接受

  您觉得药物等医疗干预的效果如何

  :A效果很明显

  :_____________

  您所在地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您与孩子的关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是B否

  在教育训练之外,您的孩子接受药物等医疗干预的情况:A接受过或正在接受B除了训练

  2.

  /不准备接受药物等医疗干预

  C观望

  3.目前为止,孩子用在药物等医疗干预上的费用累计约为您认电对自弊醱貨的愿复最畫签没有效果

  的手段是(只能选小"_八

  “4.一个)A科学的康复训练B药物等医疗干预

  5.兀

  孩子最早何时开始接受训练的:

  您给孩子做康复训练的情况:

  A3岁之前B3-6岁C6岁以上

  A一直坚持康复训练

  :B时断时续

  6.

  7.

  8*?

  您以后是否将坚持给孩子做康复训练

  是的,肯定会坚持下去,原因是邙艮选两项):&看到了康复训练的效果b受至七了庚栗J做康复训练

  症康复训练成功案例的鼓舞

  "、不再坚持康复训练,原因是邙艮选两项)

  :c感觉训练无效果d

  a经济上难以负担b时间上安排不开

  看家庭收入情况是否允许

  b看训练是否有较好的效果

  不一定,原因是邙艮选两项):

  看是否能够获得真正有效的专业指导孩子的康复训练地与居住地是否一致:c相信专业人士的指导

  得不到真正有效的专业指导

  A一致,在居住地训练

  c看是否有时间

  9.B不一致,长期离开了原居住地

  10.您带孩子离开居住地,做异地训练的原因:A本地没有训练机

  构

  B

  对本地训练机构不满意

  C不一致,为孩子训练暂时迁居异地

  C

  慕名而至

  个D3个以上

  11您带孩子去过多少个训练机构:

  您的家庭屮,参与孩子生活和训练的人员有

  :A父母B父母和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

  13.

  您的家庭年收入约为:

  C父母和爷爷奶奶及姥姥姥爷

  万元以上

  :

  D父母和聘用的家庭服务人员

  E除了父母和老人以外,还聘用了家庭服务人员(家庭教师、保姆等)

  A1-3万元B3-5万元C5-10万元D10万元以上

  ________

  %o

  14.

  孩子全年的康复训练费用约为(包括家庭为了孩子的康复聘用人员的费用)

  A1-3万元B3-5万元C万沅0万元D1015.

  孩子康复费用(包括医疗干预、康复训练)大约占家庭总收入的16.

  您是否享受过政府(或残联)在康复训练上的经费资助:

  A享受过,大约:

  ____________元/年B目前为止没享受过

  17.

  承担孩子康复所需要的经济支出,对于您:

  A负担很重,难以维持康复训练

  B负担较重,但想办法能够克服

  C有些负担,问题不大

  18.

  19.

  自闭症孩子为您和家庭带来的压力程度:

  A感觉压力很重,难以承受C有一些压力,但问题不大D没有什么压力,和普通家庭一样

  家有自闭症孩

  子,对您工作的影响是:

  A父(母)已经或者打算辞去工作B不得不改行,放弃了原来的工作

  C为了训练孩子,被迫减少了工作时间D为了增加收入,不得不延长工作时间自闭症孩子对您生活的影响是

  20.

  (可以多选):

  A增加了经济负担B影响了正常的工作C离开了原居住地D生育了第二个孩子

  E精神压力过大,身心健康出现问题F家庭生活质量下降G婚姻生活不和谐

  21.

  22.

  23.

  24.

  25.

  H已经或打算离异I对生活悲观失望,甚至有放弃孩子和自己的生命的念头作为自闭症孩子的家长,您的心

  态是:A总体乐观,有时消沉B经常消极C悲观无望您是否信仰宗教:A是B否

  您是否需要得到心理支持:A迫切需要B期待有C可有可无对于为孩子办理残疾证,您的态度是:A乐意,可以享受相关政策B犹豫,不愿意给孩子贴上标签C不乐意,担心孩子终身受歧视面对媒体宣

  传、政府及社会组织的自闭症调查等,您是否愿意公开孩子的情况及原因(可以多选)

  A愿意

  B不愿意:a害怕孩子受到社会歧视b害怕对孩子的未来有影响

  c害怕孩子不能接受自己

  d家长自己害怕受到社会歧视

  对于国内成功康复的个案,您的了解是:

  26.

  27.

  A见到过B听说过C没有见到,也没有听说过

  经过训练,孩子的进步是(可以多选):

  提高了运动能力

  A学会了连线、穿珠子、拼图等动手操作B

  C认识了钱币/使用钱币买东西等D

  学会了穿/换/洗自己的衣服等生活技能

  学会了排队等候等社会行为规范

  E学会了看管自己的物品F

  您认为自闭症康复训练主要是教会孩子邙艮选两项)

  A学会一些形式技能,如画画、游泳等

  28.

  B学会一些功能性技能,比如系鞋带、扫地等,生活能够自理

  C建立良好的社会行为规范,使孩子能够被社会接纳

  D培养自我意识,能理解自己和别人的关系

  E能够记住许多知识

  生活中系统地训练孩子的自我意识、社会行为、人际交往、解决问题等能力,您的情况是:A会操作B会一些,但不系统C基本不会到目前为止,您是否接受过自闭症儿童社会性

  (社会融合)康

  复训练的系29.

  统化培训:

  A接受过B没有接受过C不清楚社会性康复的理念与方法您对孩子未来康复目标的期望是:

  30.

  A能在家庭生活屮安全居家,生活自理B能够独立外岀从事购物等活动C能工作挣钱养活自己在孩子的康

  复训练上,您最苦恼、最担心的问题是(请排出顺序):31.)经济压力问题)自己没有时间,又找不到合适的人陪同孩子训练)找不到科学的康复训练方法,感到茫

  然、焦虑)担心现在给孩子做的训练不正确,耽误了孩子康复的时机)找不到自己信得过的训练机构,自

  己又不会做社会32.

  性康复训练,很着急

  按照对家长帮助的实用性,给下列内容排序:

  ()家长之间的经验交流

  ()成功孩子的个案分享及成功家长的教育经验传授

  ()国内自闭症康复专家的应用性系统培训

  34.

  ()外国专家的学术讲座

  O所在机构教师对家长的指导

  您认为对自闭症儿童的社会性康复有效的教养方式是

  (限选两项):

  A只让孩子在机构里做形式化训练

  B教师进入家庭,在生活屮给孩子做社会功能训练

  C指导教师培训家长,由家长做社会功能训练

  35.

  D以家长为主,教师辅助家长做社会功能训练

  E辅助教师进入幼儿园和学校,辅助孩子接受社会融合教育

  在孩子的康复训练上,目前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可以多选)

  :36.

  37.

  38.

  A找到满意的训练机构B找到正确的康复方向和康复方法

  C解决孩子的入园、入学问题

  D找到康复训练的经济支持

  E找到能够进入家庭做社会性康复训练(指导)的人员

  您的家庭是否需要聘用家庭服务人员(家庭教师、保姆等),以协助您训练、陪护孩子:

  在聘请能够胜任工作的家庭服务人员时,您的情况是:

  A很难找到B能找到,但需要经过家长培训才能胜任工作

  您在聘用(使用)家庭服务员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是(可以多选)

  C比较容易找到

  :

  39.

  A进入家庭服务的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化的培训

  B家庭服务人员社会地位低,流动性大

  40.

  C合格的服务于自闭症家庭的人员奇缺

  您认为国家是否有必要对自闭症康复训练从业人员

  (包括家庭服务人员)实施培训及任职资格认证:41.

  A有必要B没有必要

  您认为国家是否有必要对自闭症康复训练机构的资质水平进行等级分类和资质考核:

  42.

  A有必要B没有必要

  您带孩子进入公共场所时,担心(可以多选):43.

  A担心别人歧视使孩子受到伤害

  B担心孩子的异常行为影响他人

  您在公共场所是否有过因孩子的异常行为受到歧视的经历:

  C担心孩了的安全

  A经常有

  B有时有C从没有过

  44.

  您带孩子常规就诊,孩子不能配合时:

  A医生从来没听过自闭症,觉得不可思议

  B被医生劝离,暂停治疗

  C医生理解并等待孩子配合

  D医生协助家长,耐心地等待孩子配合

  45孩子现在受教育情况:

  46.

  A在普通幼儿园/屮小学B在读特殊(培智)学校C在自闭症训练机构屮

  D在自闭症训练机构训练与普通学校学习相结合

  E都没有,在家

  A很难B不太顺畅C顺畅

  :4?在普通幼儿园或学校您和班级老师沟通的情况

  在幼儿园、学校,孩子是否有被他人欺负或伤害的经历:48.

  A经常有B偶尔有C没有

  ?孩子被幼儿园、学校拒收或劝退的情况:A有多次B有过一、两次

  C从来没有过

  您对孩子社会性康复环境的希望是:

  A在自闭症训练机构训练

  B在普通幼儿园/学校接受融合教育

  C在特殊(培智)学校就读

  D在家E在自闭症训练机构训练与普通学校学习相结合

  对就读幼儿园或学校的满意程度(如未就读,跳过此题)

  :不太满意

  比较满意

  很不满意

  A老师对孩子的接纳态度

  B冋学对孩子的接纳态度

  C学校减少孩子受歧视的努力

  D老师和同学对孩子的帮助

  E其他家长接纳的态度

  F老师的因人施教情况

  G老师对自闭症知识的了解

  H孩子的适应情况)舆论宣传,使社会广泛认知

  50.

  在自闭症孩子的社会性康复训练方面,您需要政府哪些帮助(请排岀顺序))甄选科学的康复理念和方法,避免家长陷入误区)政府建立专业训练机构

  :O给患儿家庭经济支援)支持普教中的融合教育

  51.

  父母离世以后,您对孩子未来的生存状况会:

  A很忧虑,不知道谁来管孩子

  A对孩子进行职业训练

  D24小时托养服务

  A对孩子进行职业训练

  D24小时托养服务

  B有些忧虑,亲属可以管

  C不太忧虑,相信政府能管

  52?中、重度自闭症孩子未来需要政府及社会的帮助是

  B给孩子保护性就业支持

  E父母离去后孩子的托管

  (请选择您认为最重要的3项):

  C对孩子进行日间照料

  F对孩子财产安全的保障

  C对孩子进行日间照料

  F对孩子财产安全的保障

  53.

  轻度孩子未来需要政府及社会的帮助是

  E(请选择您认为最重要的3项):

  B给孩子保护性就业支持

  父母离去后孩子的托管

  54.

  您对中国社会目前提供的自闭症服务现状的评价是:

  比较满意

  不太满意

  不满意

  A自闭症患儿的社会性康复训练情况

  B自闭症患儿在特殊(培智)学校的安置情况

  C自闭症患儿在普教中的融合教育情况

  D自闭症训练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情况

  E自闭症人士的保护性就业安置情况

  F自闭症的舆论宣传与社会认知情况

  G自闭症患者的政策保障情况

  H自闭症患儿的经济救助情况

  I自闭症人士的托管和财产安全保护情况

  A康复训练的经济资助政策

  B幼儿园/学校无障碍接纳政策

  C社区托管照料政策

  D家庭人文关怀/家长培训支持政策

  55.

  您享受过(正在享受)中央及地方哪些部门制定的何种与自闭症儿童及家庭有关的政策:

  政策制定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策制定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策制定部门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策制定部门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都没有

  56?您认为国家针对残障人士制定的政策法规,对于自闭症群体:

  A因为自闭症的特殊性,很难落实

  B有些不适合,较难落实

  C很适合,能够落实

篇十八: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精品文档,助你起航,欢迎收藏关注和点赞!

  对幼儿园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1.主要是养成良好的习惯

  ?多与小朋友相处沟通

  还有的是老师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

  2.幼儿园要有足够完善的硬件设施,例如小孩子容易受伤,不比大孩子,许多东西要考虑全面些。

  3.安排科学合理的教育程序,什么科目是必需的,什么是可有可无的,那些课程对于促进孩子的智力发育帮助最大,这是相当重要的一点,非专业的幼教会耽误孩子最重要的智力发育期。

  4.幼儿科学教育活动内容需要的准确定位。

  5.幼儿科学教育活动过程中的适当指导,让幼儿深入讨论,相互交流获得正确认识

  幼儿园,原称勘儿园,是几百年前从普鲁士引进的体制。旧称蒙养园、幼稚园,为一种学前教育机构,用于对幼儿集中进行保育和教育,通常接纳三至六周岁的幼儿。

  幼儿园的任务为解除家庭在培养儿童时所受时间、空间、环境的制约,让幼儿身体、智力和心情得以健康发展。可以说幼儿园是小朋友的快乐天地,可以帮助孩子健康快乐地度过童年时光,不仅学到知识,而且可以从小接触集体生活。幼儿园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基础的基础,是对儿童进行预备教育(性格完整健康、行为习惯良好、初步的自然与社会常识)。其教育课程没有明显的区分,大概由语言、科学、精品文档,助你起航,欢迎收藏关注和点赞!

  艺术、健康和社会等五个领域以及各种活动构成。各个领域相互融合,决定教学内容...

  重在养成小朋友的动手,动口能力,引导他们养成解决问题的兴趣,而不是过早灌输知识!。

推荐访问:民政儿童对未来五年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意见 五年 民政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