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分工(14篇)

时间:2022-12-01 13:35:09 工作要点 来源:网友投稿

食品安全工作分工(14篇)食品安全工作分工  各部门职能:1)食品安全负责人:监督各岗位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职责的履行,保证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行;任免调配人员,提出、审批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工作分工(14篇),供大家参考。

食品安全工作分工(14篇)

篇一:食品安全工作分工

  各部门职能:1)食品安全负责人:监督各岗位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职责的履行,保证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行;任免调配人员,提出、审批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安排;带头学习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知识和相关规定,带领全体员工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意识。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进口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安全质量教育,保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直接向食品安全负责人报告进口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的整体情况。

  3)

  采购部: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坚决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4)质管部:对食品存放仓库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负责监督仓库的卫生环境,确保存放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5)

  销售部: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认真查验出口商的商业登记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出口国相关证书,以及出口国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岗位职责:

  1.

  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2.

  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并向负债人报告。

  3.

  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出售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公司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篇二:食品安全工作分工

  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有哪些

  1.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有: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质检总局、卫生计生委、农业部。

  2.①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主要职责有: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使用新原料保健食品注册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等。②质检总局的主要职责有:进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进境动植物产品的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和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等。③卫生计生委的主要职责有:新食品原料审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审批;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审批;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审批。④农业部的主要职责有: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和进口审批;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经营许可证核发;从境外引进畜禽、蜂、蚕遗传资源,向境外输出或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护名录的畜禽、蜂、蚕遗传资源审批;转基因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出口

  农作物种质资源初审;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等。

  3.其他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有粮食局、海关总署、工商局等,具体的内容你可以去国务院网站查询。

篇三:食品安全工作分工

  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个体工商户

  是食品安全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二、食品安全负责人应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设立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有条件的),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培训和指导。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对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疾,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从业人员出现咳嗽、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隐患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处理食品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男同志不得留长胡须,不得在食品经精品文档

  营场所内吸烟吐痰。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采购食品时向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取和查验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标志、注册商标证等证明文件以及购销发票并保存复印件,应加盖其印章,每年核对一次,留存建档,妥善保管,以便工商部门和消费者查验。

  二、批量采购食品时,开箱检查和抽查食品质量,查验是否霉变、生产日期和保质是否真实;查验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中文标注的食品名称、规格、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防止过期或者即将到期的食品自制加贴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等标志。对无票、无证、手续不全或无法证实是合法来源的食品予以退回,不予进货。

  三、按照要求建立商品(食品)购货台账,准确记载所进食品的产地、加工厂家、进货渠道、购进日期和数量、供货人姓名。

  四、从业人员发现不合格食品,必须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机关,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一、建立完善食品质量日常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食品售前质量安全。

  二、严格检查食品是否污染、变质、是否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食品运输、仓储、保管、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自行检测的重点食品为肉类、蔬菜、水产品等鲜活食品、散装食品、易污染的食品、豆制品、精品文档

  奶制品、饮料等食品。

  三、自行检测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无合格证食品、劣质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禁止销售。

  四、对自行检测的食品质量信息,详细登记,确定为不合格食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防止销售。

  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一、购进食品时做到:

  (一)不从无主体资质的供货单位或个人进货;

  (二)不购进食品质量资质证明不全的食品;

  (三)不购进质量不合格食品和有问题的食品;

  (四)不购进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

  (五)进货时查验食品质量及来源,进货台帐记录详细和真实,进货凭证和台帐相符;进货凭证保存不少于两年。

  二、销售食品主动开具销货凭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积极配合工商、消协做好消费投诉工作。

  三、建立食品预警制,过期或变质食品主动及时下柜销毁,对经有关职能部门鉴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清理下柜。保持经营场所整洁,营业证照齐全,食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

  四、发生食品质量问题愿承担以下相应责任:承担公开承诺的社会责任,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其它责任。对所经营的食品向消费者做精品文档

  出质量承诺,并在经营场所醒目的位置张贴。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一、对下列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清理登记,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一)经检测证实为不合格或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不洁、有异物、异味的;

  (二)“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三)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四)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五)包装严重破损和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超标准使用食用色素,或添加其它有损害人身安全健康物质的;

  (九)其它法律法规禁止上市的。

  二、对尚未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或有问题食品认真清理,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售的不合格,食品或有问题的食品,在第一时间向消费者追回,或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召回、停止食用的公告。

  四、对无法追回、召回的不合格食品或有问题的食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给予经济赔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对标识不符合规定但可以,食用的食品,退回供货方严格规范。精品文档

  同时报告行政执法部门并跟踪监督管理。

  六、对退市的不合格食品或有问题食品,追溯来源和渠道,及时采取强制措施,防止再次销售。

  七、在进货时与经销商或生产商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应订立供货质量保证对不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条款。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帐制度

  一、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帐制度。进货查验记录、购进和仓储台帐按照食品品种记载以下内容:

  1、名称、商标,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限,生产厂家,供货单位、送货人,进货时间、联系电话、购货发票等。

  2、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标志和注册商标证,销售发票或凭证等。

  3、其它应当记载的内容。

  二、在购进食品时应当在索要随货交付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购货凭证的基础上,索要供货商和送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材料,记录送货车牌号及联系电话,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三、发生食品质量事故,按照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帐或销售凭证等证据资料,追究相关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四、本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一、因食品食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防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流失,并采集有关食品及其原料样品。

  二、立即停止销售可疑食物,保留好可疑食物,以供医疗检验查明所中之毒。

  三、立即拨打医疗救治电话120,请求医疗救助,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工商和卫生行政等部门报告。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个体工商户:

  年

  月

  日

篇四:食品安全工作分工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具体职责、分工

  组长:校长XXX

  副组长:安全副校长XXX

  后勤副校长

  XXX

  教学副校长XXX

  组员:政教主任

  XXX总务主任

  XXX

  教导主任

  XXX

  少先队辅导员、团委(支部)书记XXX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职责: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加强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做防患于未然,有力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特成立本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建立和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责任制度。

  二、加强对食堂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细化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三、督促食堂从业人员落实上岗体检与培训制度,落实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和工作措施。及时检查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卫生执法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排除。

  四、加强对师生食品安全的教育管理。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坚持好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七、学校落实专人——总务主任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具体分工:

  组

  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2.主持召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安排部署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3.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经常到食堂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不断改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软硬件条件。

  安全副校长XXX

  政教主任

  XXX:

  负责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检查督促相关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部门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后勤副校长

  XXX

  总务主任

  XXX:

  定期组织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自查自纠,督查食堂各项财务工作;

  经常深入食堂了解掌握相关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以及对周边环境的改造美化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定期检查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索证、台账登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负责各种进入食堂原材料的验收、索证、并按“五常”要求进行入库、保管、放工作;

  督促食堂开展员工培训;

  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部门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做好各种台账资料的登记工作。

  落实食堂饮食安全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负总责。要定期主持召开

  会议,分析研究食堂管理工作,把食堂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定期深入食堂巡视检查和陪餐,对定点采购、食堂用工、财务管理、饭菜质量和安全、卫生等事项要一一过问,严格把关,对校长信箱、膳食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和学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规范食堂日常管理制度。学校食堂要建立健全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入(出)库登记、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健康查体、规范管理、安全卫生、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有关制度要上墙公示,做到管理到位、落实到人。

  进货时要索取生产商和供应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供货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确保所供应食材与生产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相符,要索取每一批次进货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其中禽类和牲畜肉类需要索取批次检疫合格证,蔬菜和蛋类需要索取批次快检合格报告,要索取盖有供货商印章的供货发票,所有证件票据都要存档保持。

  规范校领导轮流陪餐制度。学校要在显著位置公布值班陪餐表,确保校长每周至少陪餐一次,每天都有一名校级领导陪餐。陪餐领导要对食堂的食品采购、加工过程、饭菜质量和价格、安全、卫生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就餐秩序,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建立膳食委员会工作机制。学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责

  任督学、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并监督学校食堂管理的全过程。要在选择服务企业、食谱制定(每周一次)、饭菜价格、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其更好地发挥在学校食堂管理中的作用。

  完善家校沟通机制。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等社会人士对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加工过程、质量与价格、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环节进行监督指导。要通过设立校长信箱、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了解掌握学生需求和食堂管理情况,积极解决学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处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经营许可证管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学校开办食堂的合法证明,必须持证经营。学校要掌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到期及时办理,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核查。

  加强岗位管理。学校要根据学生就餐人数和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工种、岗位,做到定岗、定责。要把高素质、懂管理的干部安排到食堂管理岗位。要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

  加强餐厅管理。学校餐厅及设施设备要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确保整洁好用。在餐厅醒目位置张贴均衡营养、健康

  饮食、厉行节约、清洁洗手等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加强卫生管理。学校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上班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洁。所有食物必须清洗干净,确保卫生、无杂物。加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整洁,无残渣、污物。要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摆放整齐。餐具使用后要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

  规范采购行为。完善大宗原料集中定点采购制度,不断扩大和延伸监管领域。学校食堂“米、面、油、肉”等大宗原料必须实行集中定点采购,以县市区为主,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选择有资质、质量好、价格优的供货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产品质量;其他辅助原料,以学校为主,本着质优价廉、经济实惠、安全卫生的原则,由学校集中统一定点,实行双人采购,双人验货。每次采购都要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做到源头可控,票证齐全,有据可查。严禁采购“三无”产品和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规范食品安全操作。学校食堂食品加工过程要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粗粮细做,生菜熟做,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

  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作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向学生提供的食品安全、健康。

  规范食堂经营行为。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变相承包。在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采取公开、公平、透明的方式,通过购买服务、集中配餐等模式,引进有专业资质、专门人才和服务能力的合格餐饮企业参与学校食堂的经营管理,要对服务和配餐企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规范经营。

  规范档案管理。食堂的食品采购记录、索证索票登记记录、食品留样登记记录、食品添加剂登记记录、餐具洗刷消毒登记记录、领导陪餐记录等要记录准确、全面。要将记录性档案材料、从业人员培训学习材料、预案制度类材料、检查整改类材料、维修更新设施设备投入类材料等分类建档。

  加强食堂网络化管理。县市区要建立网络监控平台,学校食堂操作间要安装监控设备,监控范围达到全覆盖,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完全在“阳光”下进行。

  加强饮食教育。通过举行专题讲座活动,对学生进行食堂就餐的行为规范、营养均衡、卫生安全和落实“光盘行动”、减少食品浪费等方面的饮食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每学年不少10课时。

  学校要制定详细具体的食堂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完善各种安全保障制度,确保食堂的设施设备、用电用气、消防及饮食的安全等。

  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及饮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生食物中毒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自备水源按要求进行检测,定期检查清洗消毒,桶装水、纯净水须有合格证明。

  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活动,并留好记录;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教学副校长XXX教导主任

  XXX:

  在学校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行专题讲座和主题班会等活动,对学生进行食堂就餐的行为规范、营养均衡、卫生安全和落实“光盘行动”、减少食品浪费等方面的饮食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每学年不少10课时。

篇五:食品安全工作分工

  各部门职能:

  1)食品安全负责人:监督各岗位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职责的履行,保证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行;任免调配人员,提出、审批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安排;带头学习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知识和相关规定,带领全体员工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意识。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进口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安全质量教育,保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

  2.

  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并向负债人报告。

  3.

  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出售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公司名称(公章):

  日

  期:年

  月

  日

篇六:食品安全工作分工

  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领

  导

  小

  组及岗位职责

  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岗位职责(多篇)

  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岗位职责1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由于学生是特殊群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园内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主管食堂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检查全园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训、测验、考核的;9.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品安全管理兼采购员()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采购进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采购进食堂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从业人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的;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违反以上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经济罚款,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上级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的食堂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撤职。

  (二)处分种类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违反本责任制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账员

  (出纳)

  负责营养餐食堂记账、算账、报账、公布工作;负责食堂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清理入账工作。

  采购员

  负责主、副食材料及炊事用具的购买工作;严格执行各级采购规定,完善采购手续,做好索票索证工作。

  食堂工人

  负责食堂食材的领取、加工工作;负责熟食及成品的发放工作;严格执行食堂各项管理规定,按程序操作;做好餐具、厨具的清洗、消毒和保管工作。

  班级分餐员

  负责本班学生营养餐的发放、卫生、安全和监管、教育工作。

  相关教师

  校长职责

  1.学校营养餐食堂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权责一致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制定一整套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分工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确保食品安全。

  4.拟定学校学生营养餐及食品卫生安全协议书,与相关人员层层签订工作岗位责任协议。

  5.经常检查、总结、安排食堂工作。

  食堂分管副校长职责

  1.负责食堂各类人员管理、教育工作;2.及时认真落实食堂常规工作的部署、协调、检查、台账及反馈工作。监督临时性任务、工作的指导、分配工作和相关材料的归总、归档工作。

  3.负责营养餐食堂事务、营养餐的安排部署和事项处理工作。

  4.负责食堂各项管理制度的监督、落实。

  5.监管好食堂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6.监管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发放等各个环节。

  7.监督各班营养餐食用情况及反馈工作,发现传染性疾病的学生要及时隔离,防止传染。

  8.负责食堂财务、资金、财产的管理;9.领导膳食委员会开展工作;10.组织、参加食堂各种教育、培训活动。

  11.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发生有食品安全事故、账务不清、用途不明等事故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校长将追究分管领导相关责任。

  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食堂的具体管理和制度的实施检查,安排好食堂分工,保证食堂营养餐的正常供应。

  2.按各级领导对食堂的基本要求及建议、意见,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充分发挥食堂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搞好食堂工作。

  3.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调派和管理;及时发现食堂工作人员思想上的倾向性问题和工作上的主要优缺点,随时学校领导汇报,并一起分析^p研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4.经常对食堂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操作、改善服务态度等教育,并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讨论、研究如何改进食堂工作。

  5.加强对仓库、开水房、熟食品管理监督,并督促其有关人员按规范、按制度工作,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杜绝重大事故和食物中毒。

  6.计划和调配食堂物资、食品,安排一周的食谱并作公示,保证食品的数量和质量;7.负责食堂食品安全、卫生、设备的检查和管理;8.负责食堂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9.负责每天食品留样工作。

  10.了解和掌握盈亏情况,并针对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将每月经济盈亏、粮食盈亏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

  11.做好营养餐食堂工作的总结、汇报工作。

  12.认真完成各级安排的食堂相关工作。

  食堂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按发票数量、金额,验收采购员所采购的各种食品后,方可再办理验收人库手续。

  2、按食堂填制的领料单办理领料出库手续,并及时办理记帐手续,做到日清月结。

  3.认真把好质量关,入库时严格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在感官上把关;每样产品必须要有检验报告、供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税务登记完税证明、肉类食品的检疫报告单。

  4、仓库内各类食品,必须堆放整齐,并按分类逐一堆放,不同类食品不能混合堆放。

  5、每月月底作为食堂仓库盘存日,在食堂报账员的配合下按其单位逐一过磅、点数进行盘存,填制盘存汇总表,并报财务。盘存时若发现帐物严重不符应立即报学校。

  6、常用食品或一次消耗领用较多的食品,须有一定储备量,当物资储备到最低储备时,应及时提出采购要求和计划。

  7、食品出库必须贯彻先进先出的原则,对易腐烂、变质食品必须一方面注意储备不能过多,对储存时间较长、易变质、腐烂食品应及时向食堂提出,争取早日使用或处理。

  8、经常打扫仓库,库内必须有灭鼠工具,谨慎放置灭鼠药物。及时开窗通风,以保持仓库干燥。离开工作岗位应及时关闭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霉工作,发现隐患和疑点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9、做好食堂各种用具使用和保管工作。出借餐具及食堂其它用具要经学校批准,并办妥手续后方可带出食堂。

  食堂物资采购员岗位职责

  1.食堂物资采购严格按中心校规定实行定点采购,大宗物品由中心校统一采购配送,零星采购严格执行双人采购。

  2.根据季节的变化和市场信息,主动与保管员、炊事员联系。经常协商采购品种、数量,保证供应。做到购货迅速,防止积压变质,造成浪费。

  3.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4.严格按采购计划办事,执行物资预算,遵守财经纪律。

  5.签订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贷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6.及时索票索证,确保采购手续齐全。

  7.采购人员在采购全过程中要做到人不离货,货不离人,因特殊情况人与货相离要关锁好采购车门,确保货物安全。

  食堂报账员(出纳)岗位职责

  1.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字迹清楚,日清月结,定期向学校和上级有关领导汇报财务执行情况。

  2.妥善保管好各种票据、账本和现金,确保财务工作万无一失。

  3.按有关规定及食堂财务要求编制会计记帐凭证、登记帐册。

  4.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印章及其它一切有关会计资料。

  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财务人员要严以律己,秉公办事,公私分明,清正廉洁。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6.如果因为财会人员的疏忽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财会人员自己负责。

  7.每月初应及时编制上月食堂资金平衡表和食堂资金损益表,发现食堂损益超过规定百分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食堂管理员,相关报表及时交学校领导。

  8.每月对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公布、公示。

  9.经常深人食堂,检查监督食堂饭菜的成本核算工作。

  10.每月应及时会同食堂仓库保管员做好仓库物资的盘点工作并建立备存表。

  11.做好食堂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清理入账工作。

  12.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完成中心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橱房工人岗位职责

  1.做好每天上班前检查,了解营养餐供应情况,安排好当天工作。

  2.按照各班学生人数做发营养餐成品的领取、分发工作。

  3.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各级管理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4.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烧透,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材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

  5.加工前要严格检查原材料的卫生和质量;加工时要按照操作规程做到精细化;加工后的食品要用洁净的专用容器盛装并加盖,放置待用。

  6.每餐菜品加工完后要及时做好台面、炉灶、工用具、地面、操作台、架等的清洁卫生,每周五大扫除一次,清除卫生死角;各种用具要按照一定的顺序分类放置。

  7.做好餐具、厨具的清洗、消毒和保管工作。

  8.接受食堂管理员、学校领导管理安排,完成食堂管理分配的其它各种工作任务。

  班级分餐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班级“营养餐工程”的组织宣传工作。

  2.对本班级学生营养餐人数的如实统计上报工作。

  3.组织本班学生到食堂领取和发放营养餐工作。

  4.做好就餐完毕的跟踪调查工作,监督、指导废料的回收。

  5.积极与家长沟通,及时为家长答疑解惑。

  6.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本班学生就餐情况。

  7.发现疑问即与分管领导联系,及时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人员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责: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严防食物中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登记、贮存的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接受和配合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落实,并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

  (三)进货管理员职责

  一、采购员购进的食品应及时校称记录进货的数量对质量异常的及时记录及时反映做到进货验收出库过秤帐物相符二、各类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有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三、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质期

  四、不使用腐败变质生虫及污染不洁的食品

  五、搞好仓库卫生消灭蚊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

  六、每月及时报当月进货清单

  (四)发货管理员职责

  1、熟悉公司商品流转流程和商品规格、堆放位置。

  2、学会统筹安排,按照发货单后合理安排发货顺序以及发货时间,做好调车计划,保证车辆满载,行驶路线合理,及时把订单所需货物发出。发货时与物流配送中心约定货物到达时间和,做下记录或记在送货凭证上。

  3、发货时认真核对发货清单,核实商品名称、规格及数量,客户收货人电话及地址,不得发错货,漏发、多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每次发货完毕后,需在发货单上签字认可。

  4、落实外租车运输价格、车辆调配和服务管理,确保成本、服务两不误。详细记录每天短途用车情况,包括车主姓名、时间、价格、发货起止地、发货明细等,与车主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

  5、及时把发货凭证交到财务处,以免丢失。没有发货凭证的(如客车),把客车车牌好、随车电话记录下来交给销售内勤。

  6、如有退货时,凭退货申请单联系车辆接货,认真核实数量。

  7、负责与物流配送中心协调双方出现意外情况的处理办法(如货物丢失、破损、代收款等)

  8、与库管共同协商库房商品的摆放位置。

  9、经常联系物流配送中心,熟悉物流的配货时间、配货路程、物流的收费标准及代收款到账时长。选择信誉好、配送快价格低的物流中心,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物流,确保货物及代收款的安全及稳定。

  10、严格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和纪律,要忠于职守,保证做到不接受来货单位与人员的贿赂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食堂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负责人:(校长)

  安全管理人员:(后勤副校长

  分管学校食堂)

  3、成员:

  2、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本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严防食物中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4、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登记、贮存的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落实,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小学

  20.9

篇七:食品安全工作分工

  何官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部门职责分工

  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统一领导、协调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食品工业化水平,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努力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安全感,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和

  “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以及“分段监管为主,协调监管为辅”的工作要求,现将何官镇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计划和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协调组织开展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全镇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单位和涉药涉械单位档案的建立,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收集、综合、报送;及时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汇报工作;做好对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督促食品相关单位加强自律,搞好食品相关单位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召开镇食品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布置有关工作。

  (二)农技中心、畜牧站:

  负责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包括初级农产品(蔬菜林果产品、畜禽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管,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对全镇种植养殖基地的动植物产品中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及农产品安全技术标准的实施;认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监督检查农副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三)经贸办公室、安监所、环保所: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工业发展的宏观指导,配合有关部门综合协调食品原料、食品加工、食品流通环节制约产业发展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包括酒水、饮料)生产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及小加工作坊的全面质量管理;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企业行为;指导食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切实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各项监管措施,严肃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工商行政监督管理所: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食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超市、零售部的食品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不提供餐饮

  服务、非占道经营的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现场制售食品、不提供餐饮服务的“前店后坊(厂)”。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经营单位等消费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监督管理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学生“小饭桌”和现场制售食品并提供餐饮服务的“前店后坊(厂)”。

  (六)卫生院:

  负责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评价和技术指导;对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七)党政办:负责镇政府机关餐厅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举办食品安全的宣传活动;引导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舆论。

  (八)规划办:

  负责镇属建设项目建筑工地食堂及建筑施工人员集体用餐场所的环境和卫生设施等食品安全管理。

  (九)劳保所:

  负责辖区内敬老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好事故的处置、应急救援工作。

  (十)镇教管办:

  负责学校食堂及学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健康教育,倡导健康饮食方式;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内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十一)镇执法中队:

  负责对辖区内占道设摊、室外无证食品摊贩的整治、取缔工作。

  (十二)派出所:

  负责查处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妨碍公务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受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侦查;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

  (十三)镇财政所: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的审核、划拨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另外,从事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餐饮的企业(单位)和相关负责人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严格按标准和规范操作。

篇八:食品安全工作分工

  .实用文档.

  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质量平安

  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企业食品质量平安,防止食品质量平安事故发生,根据食品平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定成立食品平安管理机构,其人员职责分工和管理制度如下:

  一、本企业成立食品平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人名〕

  副组长:〔人名〕

  成

  员:两个以上〔人名〕

  二、人员职责分工

  组长:〔人名〕为本企业的食品平安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所经营的食品平安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企业内的食品平安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平安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及时有效地处置食品平安事故。

  副组长:〔人名〕协助组长抓好本企业的食品平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质量自检、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经营人员健康管理以及发生食品平安事故的处置等工作。

  成员:〔人名〕为专职食品平安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质量平安自查、自纠、自检,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发生食品平安事故的处置等工作。

  成员:〔人名〕

  为食品购销台账管理人员,负责查验供货商的有效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并索取进货发票;负责本企业食品进货台帐、销货台帐的登记,进货台帐、销货台帐以及相关资料的保管和发生食品平安事故的处置等工作。

  三、食品质量平安相关制度

  经本企业研究,决定制定以下相关管理制度和食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预案,从本企业开业之日起执行。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3、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4、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5、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保障食品卫生平安,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平安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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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文档.

  一、本企业的员工,但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平安疾病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抓好本企业员工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教育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要做到防尘、防蝇,专柜加罩,售货时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前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材料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四、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并掌握从事食品工作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了加强本企业食品平安监督管理,确保本企业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食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入本企业销售的食品都必须实行进货查验,查验供货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资格证明和许可证明,并留有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备查。

  三、按照食品进货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并留有供货商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备查。

  四、对购进的预包装食品,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平安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平安、财产平安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五、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专门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

  六、本企业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检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七、实行统一配送经营的食品,由企业总部统一检验供货方的相关有效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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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检验购入的食品是否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污染,如有被污染的食品不得上市销售。

  九、本企业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十、本企业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自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分类统一保管,集中备案,并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一、为了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平安管理工作,销售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阔消费者购置到平安放心的食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尽可能完善自检设施设备及检测人员,对散装食品、婴幼儿食品等重点食品加强销售前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本经营企业。

  三、本企业配备专〔兼〕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催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检查销售食品的内外质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等,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日期的食品。

  四、经质量自检或感观检查不合格食品、真空包装食品漏气、包装损坏的食品立即撤柜下架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五、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六、有方案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关系人体健康和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或投诉较多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予以先行下柜下架、停止销售,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七、本企业设立食品平安信息公示栏,对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本企业自愿按照以下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1、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当的食品平安“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平安负责。

  2、持有效的证照经营食品;

  3、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4、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5、本企业负责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并索取进货发票;

  6、建立和登记食品进货台账;

  7、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在显著位置标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等;

  8、经营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9、经营的进口食品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10、不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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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不经营经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品;

  12、不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平安标准限量的食品;

  13、不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4、不经营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食品;

  15、不经营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食品。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管理,确保守法经营,根据?食品平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它平安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业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本企业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三、经自查,发现以下食品为不合格食品的,本企业停止销售,退出要经营单位:

  1、包装破损和运输途中被污染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2、超过平安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

  3、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平安标准限量的食品;

  5、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6、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7、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8、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食品;

  9、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

  10、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食品;

  1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置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食品;

  12、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或经法定机构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平安造成损害的食品。

  四、本企业员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追回已售出食品,退回供货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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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平安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六、本企业与供货商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必须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条款以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等条款。

  七、本企业员工应对本经营企业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对可能造成食品平安危害的,应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食品退市和查处的相关工作。

  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一、为了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平安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平安,根据?食品平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本企业为加强食品平安的自律制度,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三、本企业应向初次交易的供货商索取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在进货检查验收时,如发现供货商的有效证件失效,应催促其及时补回,否那么不与其交易。每次交易时应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备有关部门查阅。

  四、本企业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帐,登记每次交易情况。

  五、进货台帐登记的内容:

  〔1〕进货时间;

  〔2〕食品名称;

  〔3〕食品的数量、规格及品种;

  〔4〕生产者厂名、地址、联系方式;

  〔5〕食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情况;

  〔6〕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标准代号;

  〔7〕登记人签名;

  六、销货台帐登记的内容:

  1、销货时间;

  2、食品名称;

  3、食品的数量、规格及品种;

  4、购货方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七、本企业的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以备接受检查。

  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检查、监测本企业食品质量的相关情况,应如实记录,列入台帐登记内容:

  1、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监测结果;

  2、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3、经屡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情况;

  4、其他需要登记的信息。

  食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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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平安,预防和控制食品质量平安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平安法?制定本企业食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质量平安事故能够做到及时报告、及时救助、及时阻止事态扩散。

  一、成立本企业食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

  长:〔人名〕

  成

  员:〔人名〕,〔人名〕,〔人名〕

  二、食品质量平安事故处理原那么和处理程序

  食品质量平安,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事故处理工作中,要遵循“快速反响,分级负责;密切协同,联系畅通;依法处置,消除危害〞的处理原那么,要以防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中毒、死亡,减少经济损失、查明原因,防止事态扩散,及时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食品质量平安事故,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发生本企业食品质量平安事故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急救治疗。

  2、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政府、疾病控制或卫生监督机构、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报告。

  3、及时了解食品质量平安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主要了解食品质量平安事故的开展趋势以及已经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并详细询问发生中毒的地址、单位和时间,中毒人数等。

  4、立即封存可疑造成食品质量平安事故的酒类、肉类、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场所等,防止中毒进一步扩散。

  5、采集、保存有关食品及其原料样品,送卫生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6、协助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的检验人员对可疑中毒的剩余物品进行抽检。

  三、责任追究

  1、根据食品质量平安事故的调查情况,找出事故原因,对食品质量平安事故及时向政府、工商、卫生监督等主管部门报告。

  2、如发现对本企业的相关责任人有不作为或作为不力的,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篇九:食品安全工作分工

  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个体工商户

  是食品安全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二、食品安全负责人应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设立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有条件的),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培训和指导。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对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疾,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从业人员出现咳嗽、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隐患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处理食品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男同志不得留长胡须,不得在食品经1/6营场所内吸烟吐痰。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采购食品时向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取和查验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标志、注册商标证等证明文件以及购销发票并保存复印件,应加盖其印章,每年核对一次,留存建档,妥善保管,以便工商部门和消费者查验。

  二、批量采购食品时,开箱检查和抽查食品质量,查验是否霉变、生产日期和保质是否真实;查验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中文标注的食品名称、规格、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防止过期或者即将到期的食品自制加贴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等标志。对无票、无证、手续不全或无法证实是合法来源的食品予以退回,不予进货。

  三、按照要求建立商品(食品)购货台账,准确记载所进食品的产地、加工厂家、进货渠道、购进日期和数量、供货人姓名。

  四、从业人员发现不合格食品,必须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机关,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一、建立完善食品质量日常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食品售前质量安全。

  二、严格检查食品是否污染、变质、是否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食品运输、仓储、保管、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自行检测的重点食品为肉类、蔬菜、水产品等鲜活食品、散装食品、易污染的食品、豆制品、2/6奶制品、饮料等食品。

  三、自行检测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无合格证食品、劣质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禁止销售。

  四、对自行检测的食品质量信息,详细登记,确定为不合格食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防止销售。

  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一、购进食品时做到:

  (一)不从无主体资质的供货单位或个人进货;

  (二)不购进食品质量资质证明不全的食品;

  (三)不购进质量不合格食品和有问题的食品;

  (四)不购进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

  (五)进货时查验食品质量及来源,进货台帐记录详细和真实,进货凭证和台帐相符;进货凭证保存不少于两年。

  二、销售食品主动开具销货凭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积极配合工商、消协做好消费投诉工作。

  三、建立食品预警制,过期或变质食品主动及时下柜销毁,对经有关职能部门鉴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清理下柜。保持经营场所整洁,营业证照齐全,食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

  四、发生食品质量问题愿承担以下相应责任:承担公开承诺的社会责任,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其它责任。对所经营的食品向消费者做3/6出质量承诺,并在经营场所醒目的位置张贴。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一、对下列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清理登记,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一)经检测证实为不合格或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不洁、有异物、异味的;

  (二)“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三)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四)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五)包装严重破损和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超标准使用食用色素,或添加其它有损害人身安全健康物质的;

  (九)其它法律法规禁止上市的。

  二、对尚未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或有问题食品认真清理,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售的不合格,食品或有问题的食品,在第一时间向消费者追回,或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召回、停止食用的公告。

  四、对无法追回、召回的不合格食品或有问题的食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给予经济赔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对标识不符合规定但可以,食用的食品,退回供货方严格规范。4/6同时报告行政执法部门并跟踪监督管理。

  六、对退市的不合格食品或有问题食品,追溯来源和渠道,及时采取强制措施,防止再次销售。

  七、在进货时与经销商或生产商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应订立供货质量保证对不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条款。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帐制度

  一、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帐制度。进货查验记录、购进和仓储台帐按照食品品种记载以下内容:

  1、名称、商标,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限,生产厂家,供货单位、送货人,进货时间、联系电话、购货发票等。

  2、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标志和注册商标证,销售发票或凭证等。

  3、其它应当记载的内容。

  二、在购进食品时应当在索要随货交付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购货凭证的基础上,索要供货商和送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材料,记录送货车牌号及联系电话,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三、发生食品质量事故,按照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帐或销售凭证等证据资料,追究相关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四、本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5/6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一、因食品食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防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流失,并采集有关食品及其原料样品。

  二、立即停止销售可疑食物,保留好可疑食物,以供医疗检验查明所中之毒。

  三、立即拨打医疗救治电话120,请求医疗救助,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工商和卫生行政等部门报告。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个体工商户:

  年

  月

  日

  6/6

篇十:食品安全工作分工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分工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工作职责

  1、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和商店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

  2、发现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感官异常的食品马上停止使用。

  3、每月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并与岗位考核挂钩。

  二、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卫生设施与条件,使食堂建筑与环境符合要求。

  1、学校食堂配有相应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地。

  2、食堂装配不锈钢材料制造的餐具专用的洗刷、消毒池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分开。

  3、食堂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用有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蚊虫。

  三、要严格遵循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4、每天做好食品留样的检查工作。

  5、造成食品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对有关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食品。

  四、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五、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承--检查制度

  1、学校专门设食品管理人员(张小花)负责商店卫生检查。

  2、定期7-10天至少一次,或不定期(突击检查、抽查等)。

  3、检查内容包括食品的来源渠道、出厂厂家、出厂日期等及商店内的清洁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操作过程、消毒、留样情况。

  4、对检查结果有问题的相关负责人员,依据情节轻重,按食堂考核进行扣罚款。

  5、对检查结果挂墙公示。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一、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领导。

  /1受主管卫生部门的卫生监督与指导。

  六、要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与教育。

  七、学校应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培育其食品卫生意识,并对他们进行科学引导、劝阻他们不买当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八、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的责任人要给予批评和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篇十一:食品安全工作分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组织机构

  第一条、组织机构

  组长:尚青松(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副组长):温献勇

  成员:丁建军、胡延城、采购人员、前厅经理、主管、后厨各档口老大;第二条、职责分工

  (1)组长为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督促公司采购人员、加工人员、装盘人员等员工按公司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制度执行;

  (3)公司内凡是直接接触产品的采购人员、加工人员、装盘人员是食品安全的执行人员,对各自环节负直接责任,并按公司食品安全制度履行自已的职责,保障所经营的食品安全卫生;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确保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二条、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三条、公司为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及时建档,并经疾病控制中心检查无相关传染病者方可上岗。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及

  相关票据等相关证件。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的采购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八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三条、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条、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质量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经营单位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文明经商、诚信经营,遵守有关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经营单位积极参与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项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按照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各项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完善内部管理,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和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专人负责。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加强食品质量的日常管理:做好进货食品索票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保证食品来源合法真实;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对消费者作出如下食品质量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质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销售的食品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第八条、本经营单位认真配合有关部门的日常巡查和市场检查,自觉学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和顾客咨询投诉,完善售后服务措施,努力为所有消费者服务。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经营单位内的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并建立销货台帐。

  第三条、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第四条、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第五条、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七条、消费者有要求的,本经营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八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应当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一)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三)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

  (四)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第一条、为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及事故进一步扩大,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落实食品安全环节的事故责任,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人员的抢救、就医工作,并做好医药费的安排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法人应立即领导企业员工做好食品安全处置工作,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立即停止问题产品的销售;

  第四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全员努力,实行问题产品的召回制度,并通知各问题产品销售渠道,最大范围内防止事故扩大。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五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并做好事故赔偿工作;

  第六条、事故处理后,公司应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公司内部的问题,全员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完善产品采购、生产、包装、销售各环节责任机制,为下一轮经营做好准备;

  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管理,明确食品来源和责任,提高本经营单位的食品质量,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协议准入,是指本经营单位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本经营单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条、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各种购销挂钩制度。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应当与供货方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签订购销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的考察工作,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六条、与本经营单位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食品,可简化准入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凭证明供货方产品的票据进入本经营单位。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挂钩食品的质量查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

篇十二:食品安全工作分工

 -

  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质量安全

  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定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其人员职责分工和管理制度如下:

  一、本企业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人名)

  副组长:(人名)

  成

  员:两个以上(人名)

  二、人员职责分工

  组长:(人名)为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所经营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及时有效地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副组长:(人名)协助组长抓好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质量自检、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经营人员健康管理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等工作。

  成员:(人名)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质量安全自查、自纠、自检,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等工作。

  成员:(人名)

  为食品购销台账管理人员,负责查验供货商的有效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并索取进货发票;负责本企业食品进货台帐、销货台帐的登记,进货台帐、销货台帐以及相关资料的保管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等工作。

  三、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制度

  经本企业研究,决定制定以下相关管理制度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从本企业开业之日起执行。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3、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4、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5、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

  -优质专业-

  -

  一、本企业的员工,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抓好本企业员工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教育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要做到防尘、防蝇,专柜加罩,售货时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材料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四、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并掌握从事食品工作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了加强本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企业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食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入本企业销售的食品都必须实行进货查验,查验供货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明和许可证明,并留有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备查。

  三、按照食品进货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并留有供货商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备查。

  四、对购进的预包装食品,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五、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专门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

  六、本企业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检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容。

  七、实行统一配送经营的食品,由企业总部统一检验供货方的相关有效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

  -优质专业-

  -

  八、检验购入的食品是否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污染,如有被污染的食品不得上市销售。

  九、本企业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十、本企业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自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分类统一保管,集中备案,并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一、为了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销售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尽可能完善自检设施设备及检测人员,对散装食品、婴幼儿食品等重点食品加强销售前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本经营企业。

  三、本企业配备专(兼)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检查销售食品的外质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等,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日期的食品。

  四、经质量自检或感观检查不合格食品、真空包装食品漏气、包装损坏的食品立即撤柜下架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五、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关系人体健康和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或投诉较多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予以先行下柜下架、停止销售,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七、本企业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本企业自愿按照下列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1、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2、持有效的证照经营食品;

  3、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4、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5、本企业负责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并索取进货发票;

  6、建立和登记食品进货台账;

  7、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在显著位置标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等;

  8、经营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容。

  9、经营的进口食品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10、不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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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不经营经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品;

  12、不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13、不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4、不经营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食品;

  15、不经营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食品。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管理,确保守法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它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业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本企业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三、经自查,发现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的,本企业停止销售,退出要经营单位:

  1、包装破损和运输途中被污染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2、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

  3、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5、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6、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7、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8、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食品;

  9、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

  10、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食品;

  1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食品;

  12、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或经法定机构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

  四、本企业员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追回已售出食品,退回供货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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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六、本企业与供货商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必须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条款以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等条款。

  七、本企业员工应对本经营企业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对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危害的,应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食品退市和查处的相关工作。

  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一、为了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本企业为加强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三、本企业应向初次交易的供货商索取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在进货检查验收时,如发现供货商的有效证件失效,应督促其及时补回,否则不与其交易。每次交易时应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备有关部门查阅。

  四、本企业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帐,登记每次交易情况。

  五、进货台帐登记的容:

  (1)进货时间;

  (2)食品名称;

  (3)食品的数量、规格及品种;

  (4)生产者厂名、地址、联系方式;

  (5)食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情况;

  (6)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标准代号;

  (7)登记人签名;

  六、销货台帐登记的容:

  1、销货时间;

  2、食品名称;

  3、食品的数量、规格及品种;

  4、购货方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七、本企业的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以备接受检查。

  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检查、监测本企业食品质量的相关情况,应如实记录,列入台帐登记容:

  1、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监测结果;

  2、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3、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情况;

  4、其他需要登记的信息。

  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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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能够做到及时报告、及时救助、及时阻止事态扩散。

  一、成立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

  长:(人名)

  成

  员:(人名),(人名),(人名)

  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原则和处理程序

  食品质量安全,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事故处理工作中,要遵循“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密切协同,联系畅通;依法处置,消除危害”的处理原则,要以防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中毒、死亡,减少经济损失、查明原因,防止事态扩散,及时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发生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急救治疗。

  2、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政府、疾病控制或卫生监督机构、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报告。

  3、及时了解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主要了解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展趋势以及已经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并详细询问发生中毒的地址、单位和时间,中毒人数等。

  4、立即封存可疑造成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酒类、肉类、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场所等,防止中毒进一步扩散。

  5、采集、保留有关食品及其原料样品,送卫生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6、协助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的检验人员对可疑中毒的剩余物品进行抽检。

  三、责任追究

  1、根据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情况,找出事故原因,对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及时向政府、工商、卫生监督等主管部门报告。

  2、如发现对本企业的相关责任人有不作为或作为不力的,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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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食品安全工作分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责任分工

  根据食品安全法、XX市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XX中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

  职责: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副组长:XXX(副校长)

  职责:协助校长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成

  员:XXX(总务主任)

  职责:承担直接管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工作,落实管理部门提出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整改意见。

  XX(食品安全管理员)

  职责:具体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督查责任。

  XXX(食堂经理)

  职责:制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报告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落实“五病”患者调离相关岗位。

  XXX(食堂副经理)

  职责:负责的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负责食堂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加工过程、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的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建立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XXX(德育处主任)

  职责:具体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对师生的宣传责任。

  XXXX(安全办主任)

  职责:具体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篇十四:食品安全工作分工

 学校食堂食品平安工作领导小组成责任分工

  根据食品平安法、XX市食堂食品平安管理实施意见等法

  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平安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XX中学学校食堂食品平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

  职责:对学校食品平安工作全面负责。

  副组长:XXX(副校长)

  职责:协助校长落实食品平安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管理部

  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成员:XXX(总务主任)

  职责:承当直接管理学校食堂食品平安工作。配合监督管

  理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工作,落实管理部门提出的食品平安要求

  和整改意见。

  XX(食品平安管理员)

  职责:具体承当学校食堂食品平安的督查责任。

  XXX(食堂经理)

  职责:制定食堂食品平安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催促检查。开展食堂食品平安的日常监督检

  查,报告食品平安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催促落实。定

  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平安法律法规和食品平安知识培训,落

  实“五病”患者调离相关岗位。

  XXX(食堂副经理)

  职责:负责的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

  负责食堂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加工过程、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

  备清洗消毒的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平安要求的行

  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建立食堂食品卫生平安管理档

  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XXX(德育处主任)

  职责:具体承当学校食堂食品平安对师生的宣传责任。

  XXXX(平安办主任)

  职责:具体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平安事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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