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勘探中刨孔主要记录什么?5篇

时间:2022-11-25 18:45:06 谈话记录 来源:网友投稿

考古勘探中刨孔主要记录什么?5篇考古勘探中刨孔主要记录什么?  第一章考古调查  第一节考古调查的任务和作用  1,任务  考古调查的任务是发现、确认古代遗存,对其进行研究,以及在此基础上为文化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古勘探中刨孔主要记录什么?5篇,供大家参考。

考古勘探中刨孔主要记录什么?5篇

篇一:考古勘探中刨孔主要记录什么?

  第一章考古调查

  第一节考古调查的任务和作用

  1,任务

  考古调查的任务是发现、确认古代遗存,对其进行研究,以及在此基础上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依据。

  2,作用

  田野考古调查的基本目的是寻找和发现古代遗址。从这个角度而言,调查是考古发掘的准备工作。

  和系统的考古发掘比较起来,考古调查有工作周期短、投入小、覆盖面大的优点。全部发掘一处遗址需要很长时间,而通过调查,可以在较短时间获得大范围的资料。这对于通过遗址的数量、规模、生态环境等的变化了解古代文化的发展变迁等问题,有极大的优势。因此,调查工作也就日益成为考古学研究的一部分。但另一方面,考古调查获得资料在系统性和完整性上不及发掘资料。所以,田野调查和发掘是互为补充的研究手段。

  3,技术特点

  考古调查运用的技术也是多种多样的,但最大的特点是不以对遗址堆积造成破坏为原则。这一点显著区别于考古发掘。

  第二节考古调查的工作内容

  1,几种基于不同目的的考古调查

  调查工作可能出于不同的目的,一般有下述几种。

  1-1,普查

  指由政府文物管理部门组织的摸清当地文物资源状况的调查。普查要求对一个地区内所有地上、地下遗址进行调查,掌握其数量、分布情况、保存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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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调查结果除了可以为学术研究提供资料之外,更主要的目的往往是为古遗址的保护提供第一手资料。

  建国以来,全国规模的文物普查进行过三次,一次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一次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次。

  1-2,学术调查

  出于某种特定学术课题需要而对一特定范围或性质的遗存内容的组织的调查,又称专题调查。

  这类调查通常在规模上小于普查,调查对象的年代、类别也较普查单纯一些。又因为这类调查是出于不同学术课题的需要进行的,所以其调查对象的范围、内容以及调查方法等也会因为课题的不同而有区别。如:

  区域文化面貌的调查、专类遗存调查、环境考古、植物考古或动物考古等专题的调查等等。

  2,基于不同技术支持的调查

  目前最常实施的是考古及其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的地面调查,此外还有航空和遥感调查、水下考古调查等。和地面调查相比,空中调查有它的优势,也有不足,其结果说到底还需要地面调查验证。

  3,地面调查的工作方式

  地面调查通常以一个地理地貌单位为工作范围,又称区域调查。对这个区域的调查,可以设计不同的调查方式。

  3-1,区域系统调查

  又称拉网式调查,国外也叫全覆盖式区域调查。指将调查范围内每个细节地点都走到、观察到,发现的任何文化迹象都要有记录,以及按经仔细设计的遗物采集方法进行遗物采集。

  3-2,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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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际工作中,会经常受到某种条件的制约,如经费不足、工作季节不适、队伍人员不整齐等原因,无法开展区域系统调查。这时可采取对调查区域内进行抽样调查的办法,抽样又有随即抽样、系统抽样之分,各有所长和所短,选择时要对此进行了解,以便使其成果最大接近我们的学术目标。

  3-3,目标调查

  根据已知的线索进行调查。

  4,考古调查的工作内容

  从工作内容而言,调查工作的内容整体上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区域调查,以发现和记录遗址或地点的位置为主要目标;一是对遗址本身尽可能详细的考察。这两个工作部分经常是前后衔接的。

  第三节准备工作

  在开始进行一项考古调查之前,首先需要进行若干必要的准备工作。

  1,了解拟调查地区的情况

  对拟调查地区已有考古成果、历史文献、地图、遥感照片,以及地质、环境等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研究。

  2,制定调查工作计划

  调查计划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1,设定包括调查区域

  2-2,设定调查内容

  如重点是什么时代的遗址、针对何种学术问题等等。

  2-3,设计技术方法和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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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方法如全覆盖式还是抽样以及采取那种抽样,是否配合航空、物探等技术手段,重点采集那类资料以及采集方法等等。技术标准包括对遗址的观察内容和详细程度的要求、统一的记录标准、遗物资料采集标准等等。

  2-4,选择最有利调查的时机

  各地自然条件差别很大。制定调查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到实施计划的时机。原则是尽量选择一年之中地面暴露遗迹遗物最多的季节。

  此外,为了不同的调查资料之间可进行比较研究,相同的调查观测条件也是必须的。

  3,调查队伍的组织

  考古调查通常集体工作。调查队需要有负责人主持全面的学术活动。调查队组成除考古人员和辅助人员外,还应视需要聘请地貌、地质、环境等方面的专家以及测绘、GIS分析等技术人员。其咨询意见和专业技术有利于正确和更深刻地理解调查对像。

  4,物质准备

  主要包括:

  4-1,地图(及航空、遥感照片、卫星照片)

  地图对于野外工作是不可缺少的,它不仅有指示方向、计算距离的作用,对考古调查而言,通过对地图的仔细研究分析,还可以获得许多古代遗址的信息。同时,地图还是标记调查发现的最重要工具。

  调查用地图应尽量选择比例尺大者(最好将其数字化处理成电子地图,将便于调查中的数据采测和处理、信息资源的迅速共享)。

  4-2,调查工具和遗物采集包装材料

  如手铲、锹、镐、包装纸、包装袋、绳等。

  4-3,调查数据采测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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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GPS、便携式计算机等,图像记录器具及耗材,文字记录用品

  4-4,通讯工具

  4-5,医疗救生品

  4-6,交通工具

  4-7,经费

  航空或水下考古调查的物质准备更为专业和复杂。

  调查的装备可以根据调查的内容和调查地区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可以尽量精简。

  第四节调查技术

  1,发现和确认遗址

  1-1,遗址的种类

  在中国境内,常见的遗址形式在山区有洞穴遗址、平原和河流阶地上有平地遗址、沿海地区有贝丘和沙岗(沙堤)遗址等。按照功能分类,有居住遗址、墓地、城址,手工业的制陶、冶金和采矿、制盐、酒坊等遗址,此外,还有寺院和石窟寺、长城、道路阡陌、水利工程、岩画、农田等等。

  理论上说,后者是研究后的认识,前者是在野外最直接观察到的形式。

  1-2,遗址的分布

  古代遗址虽然大都已经被埋藏地下,但它的分布是有一定规律可寻的。只是不同时期,不同种类、不同环境下的遗址,分布情况不太一样,它们的分布规律显现程度也不一样。需要我们根据已有线索仔细分析,从而使得调查更有目的性。

  1-3,发现和确认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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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地图、航空照片对地形环境分析,利用遥感技术分析,以及参考民间线索,都是发现遗址的有效的办法。但这些分析技术的应用会受到各种因素制约,它们所提供的线索很可能挂一漏万。此外,找到并确认一处遗址,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实地调查。实地调查的各种方法中,尤以全覆盖式的调查最为系统和彻底。

  遗址所在地的地表、沟坎断面总会多多少少暴露出一些遗物乃至地层堆积。发现它们,也就发现了遗址的重要线索。但这还不等于找到了遗址。还需进一步判断它们是否为原生堆积,还是后期搬运造成的次生堆积。只有找到了原生堆积,才能断定这是一处遗址。否则,只能称为“地点”。

  “遗址”与“地点”的区别:

  1、通过地表散落遗物判断地下遗址状况是考古调查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

  即便是在高度开发的农业区,遗址地表散落遗物也能某种程度上反映地下遗址的状况。

  但由于各种原因,原属遗址上的遗物经常被带到遗址范围之外,此类地点的发现,可作为判断和寻找附近存在遗址的线索,因此也属于考古调查的工作范围,但不能视这些地点为遗址。

  2、在严重风蚀又很少被后人活动干扰的地区,文化堆积中的细小物质流失,相对大而重的遗物基本留在原地。此类堆积尽管已经脱离地层,不能将其视同为遗址堆积,但其散布位置、密集程度等是推断过去存在遗址以及遗址堆积情况的唯一线索,应当重视对这些现象的观察、记录。对这些地点上的遗物采集,更应当采用系统的方法。

  3、年代久远或地势崎岖地区的遗址常因塌坡、流水等自然原因遭到破坏,搬运后形成二次堆积,由于原来的堆积结构遭到彻底破坏,不能视为遗址,但也是推断附近存在遗址的重要线索。尤其是对于年代久远的旧石器时代考古而言,发现这类地点亦属不易,应当予以充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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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水下发现的沉船,就埋藏原因来说,属前述“地点”的范畴。但有些场合下,沉船结构没有严重损坏,对其进一步的考古工作与对待遗址类同。

  一旦发现了遗址和地点,便需要做记录,内容主要是这处遗址发现时间及经过、遗址的地理位置、经纬度、突出的地物特征或者同附近地物特征的方位关系等,并标示在地图上,能够照相记录更好。如果遗址地点有名字,延用之,没有,给予适当命名。

  2,遗址勘查

  发现一处遗址之后的下一步工作是对该遗址的勘查,通常有以下几方面内容:范围与面积、堆积状况、年代与文化面貌、功能结构、环境特征、景观布局、保存现状等信息,建立遗址档案资料,为考古和遗址保护工作提供必备的资料。2-1,范围与面积

  遗址范围与面积主要依据遗址上各处暴露文化堆积的位置,串连成一个范围来确定。

  如果遗址埋藏深,堆积暴露得少,也要参照地表散见遗物的分布范围、遗址地形特征等进行综合判断,必要时适当辅以勘探手段。

  2-2,文化堆积状况

  遗址的文化堆积状况包括埋藏深度、堆积层次和厚度、暴露的遗迹遗物等。可通过直接观察堆积断面,并综合各观察点的情况进行整体推断。但对断面不得随意铲挖,避免对遗址造成破坏。必要时可进行勘探。地层断面的每个观察点均要单独编号。

  2-3,遗迹分布

  各种遗迹分布情况的调查指遗址上不同种类的遗迹大致分布位置、范围等,借此了解遗址功能分区结构。可综合地表尤其的各处保留断面所见遗迹情况综合推测之。

  2-4,遗址微地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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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遗址范围内的地形特点。如果这种地形特点与遗址以外有明显区别,则它很可能是人为干预后的结果,即也是了解遗址结构的一种线索。

  2-5,遗址的年代与文化性质

  有选择地采集暴露在断面上的遗物和拣选地表散落的特征遗物,以了解遗址的年代、文化面貌等。

  2-6,遗址景观环境

  包括地形、地貌、遗址相对高度、水流、土壤、植物、动物、交通、气候、矿产资源等内容。景观是相对于聚落的一个人文地理学的概念,既包括人类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地点与所处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也包括人类自身对这种关系的理解和文化阐释。如根据民族学的经验,农业居民95%的日常活动集中在距居住地步行1小时,即约5公里半径的范围内;而狩猎采集者的活动半径可达到10公里左右。获得有关这个范围的信息,对于理解当时的情况是十分重要的。直接了解古代遗址当时的景观环境或许有困难,但现代景观与古代景观或者还保留着联系。因此,至少应对现代景观调查记录。

  遗址景观环境的调查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根据具体情况设定调查、取样、记录的内容和方法,并撰写专项调查报告。

  2-7,评估遗址保存现状,提出文物保护建议

  3,调查技术要点

  3-1区域系统调查

  区域系统调查,又称“拉网式调查”,国外也称为“全覆盖式区域调查”(Fullcoverageregionalsurvey),是考古调查的一种具体方法。近年来已在国内广泛开展。

  进行区域系统调查时,需要注意工作的系统性、有效性和全面性问题。系统性指因为参加调查工作的人员较多,必须有切实可行的统一标准,以便调查资料的有效共享和对比研究。全面性主要指设定的研究区域内的每一块土地均应调查到,从而达到全覆盖的效果。为此,通常将调查区规划成面积相等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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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网格是区域系统调查时观察和记录地表暴露遗迹、遗物的基本单位。例如,在开阔区域调查时,调查成员之间若保持40米的距离平行前进,2每前进40米记录一次,那么一个成员则能够观察和记录的调查网格大小为40×40(米)。实际工作中,调查时常受地形限制,调查网格的大小很难保持统一,甚至很难做到网格的形状整齐划一。但随着高分辨率航空或卫星影像,以及GPS、GIS技术在区域系统调查中的应用,根据地形变化的实际情况,选择使用不规则的调查网格会更为方便、实用。

  3-2,调查中的勘探

  调查中如有必要,可对遗址进行适当的勘探,以了解文化堆积的分布范围、重要遗迹的形制、布局等信息。采用钻探法进行勘探时,探孔布设一般为列距1米,行距0.5米,错列分布。应测量探孔的三维坐标,将其位置标注在地图上,给予编号,并填写钻探记录表。

  钻探后的探孔应及时填实,且最好填石灰,以作为日后遗址上工作时辨识的标记。

  钻探可能对地下堆积造成破坏,应当慎用。目前,国内外都在发展电、磁探查地下遗迹的技术,应当尽量利用,同时也可借机不断完善这些技术。

  3-3,遗物采集

  地层断面上暴露出的遗物应按照地层关系分单位采集,如需收集样品,在满足最低需求的前提下控制样品采集量。

  地表遗物的采集可根据需要选择全面采集、系统抽样采集、随即抽样采集以及目标式采集。但尽量不进行全面采集,以便为后人保留进一步研究的条件。采集时还应注意不同类型遗物的分布范围和密度。

  无论进行哪种方式的地表采集,也应当将遗址规划成网格,给予编号,以方便记录和日后进行不同位置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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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集到的遗物,都要仔细包装,认真填写标签,记录采集遗址、日期和采集区或采集单位编号,而这种编号又要和图纸记录的编号一致,不要发生混乱,否则会前功尽弃。

  3-4,调查记录

  上述调查,其结果都要有详细记录。记录的形式有文字(表格)、绘图和影像三种,构成一个功能互补的完整的记录系统。

  3-4-1;文字记录

  文字记录有调查日记和各种表格。尽可能采取表格记录,好处是便于实现数据库管理。

  这些表格一般有:调查记录表、断面观察登记表、钻探记录表、遗物采集登记表、采集登记标签、照相(录像)登记表、测绘图纸登记表等。

  3-4-2,绘图

  寻找遗址的工作阶段的用图可采用测绘部门提供的成图,比例尺越大越好。

  遗址勘查阶段往往缺少能够满足需要的更大比例的成图(1/10000――2000),需要调查者自己测绘遗址地形图。这张图可用于标记遗址范围、各暴露断面位置、观察到的重要遗迹现象的位置分布、遗物采集时设定的网格系统等。

  此外,还有暴露断面的测图,一些暴露充分的遗迹现象,还应当仔细测绘,要求同考古发掘的测图标准。

  为记录的准确、便捷,方便分析、管理,提倡采用矢量化的电子地图。

  3-4-3,影像记录

  用于记录遗址的全景、地层剖面、遗迹或遗物暴露及分布情况以及工作过程等。影像的特点是能给人以质感,补充线图之不足。相片有三种底片:黑白片、彩色正片和彩色负片,各有优点,最好齐备。目前的数码技术越来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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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可满足一般需要,。但作为原是记录,不应对其进行后期加工,尤其不能涂抹添加。

  拍摄的影像应当有登记。

  第五节调查资料的整理和编写调查报告

  调查资料的整理可参考发掘资料整理的要求,编写调查报告也可参考考古发掘报告的体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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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考古勘探中刨孔主要记录什么?

  水下考古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总则

  水下考古组织管理

  水下考古调查

  水下考古发掘

  考古资料管理

  考古资料刊布

  出水文物保护

  水下考古安全体系

  附则

  附

  录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水下考古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强对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方法,制订本规程。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国管辖水域内进行的所有水下考古调查和发掘活动。

  第三条水下考古工作应服从文化遗产保护的需要,从事水下考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

  第二章

  水下考古组织管理

  第四条

  水下考古调查或发掘项目,应按照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许可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并履行报批手续;从事水下考古的单位和个人,应取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授予的资质和资格。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第五条

  申请从事水下考古调查和发掘的单位,取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授予的水下考古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一)有3名以上取得水下考古领队资格的人员。

  (二)有从事出水文物保护的专业人员。

  (三)有从事水下考古调查和发掘所需的基本技术设备。

  (四)有保障文物安全的设施和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从事水下考古的人员,取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授予的水下考古领队资格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通过国家文物局组织的水下考古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具有田野考古领队资格,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称。

  (三)从事水下考古工作3年以上,参与水下考古项目不少于5项。

  (四)正式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和1篇以上水下考古调查或发掘报告。

  第七条

  水下考古资质单位应该承担以下职责:

  (一)审核水下考古方案,按规定组织水下考古项目的申报、汇报和管理工作。

  (二)指定水下考古项目领队,并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水下考古项目领队的工作。

  (三)负责出水文物及其他水下考古资料的审查、登录、保管、保护和移交。

  (四)制订并落实水下考古项目的安全措施,及时上报重要发现和安全事故。

  (五)组织进行水下考古成果的宣传和水下考古资料的整理、出版工作。

  第八条

  水下考古项目实行领队负责制度。水下考古领队应该承担以下职责:

  (一)主持制订水下考古方案、文物保护预案和各项安全预案,组织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1/5

  作。

  (二)按照考古执照许可的内容实施水下考古项目,协调项目各技术系统的正常运作,根据情况变化合理微调考古方案,确保水下考古工作严格遵守本规程。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三)认真执行各项工作预案,保障人员、文物和设备的安全。

  (四)及时上报重要发现和安全事故。

  (五)及时完成水下考古项目工作报告,并提出对水下文化遗存的保护、保存建议。

  第三章

  水下考古调查

  第九条

  水下考古调查的任务是寻找、确认、登录和研究水下文化遗存,为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依据。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一)水下文化遗存按照形成方式可区分为水下遗址和水下文物地点。水下遗址应具有原生文化堆积,水下文物地点仅有次生文化堆积或散落文物。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二)水下考古调查按调查性质分为普查和重点调查。

  (三)水下考古调查应尽量选择避免损伤遗址文化堆积和水下文物的技术。

  第十条进行水下考古调查应提前做好调查准备并制订调查方案。

  (一)调查前应尽可能收集拟调查水域的已有文物线索、考古成果、文献档案、海图、影像资料等,以及该水域的地质、气象、水文、潮汐等环境资料。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二)根据调查目的和文物保护的需要,以及拟调查水域的环境特点,编制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包括申报单位、调查队伍组成、人员分工、工作时间与计划、调查范围、工作目标、调查方法、安全措施和文物保护预案等内容。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三)根据拟调查对象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调查设备并做好相应的物质准备,包括交通运输、探测定位、潜水减压、资料采集、文物保护等设备和经费、急救、通讯、生活用品等。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第十一条针对水下文化遗存的考古调查应记录调查对象的所处环境、性质、位置、范围、堆积状况、年代、文化特征和现状评估等基本内容。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

  (一)水下遗存所处水域的具体环境特点应该详细记录。

  (二)应甄别水下文化遗存的形成方式,对于水下遗址还应进一步判断其所属类型。

  (三)测量并记录水下文化遗存的地理坐标数据,并标注在海图或者测绘图上。

  (四)根据遗物分布区域、已暴露文化堆积的位置综合判定水下文化遗存的分布范围,必要时可运用水下考古钻探或遥感探测技术进行辅助判定。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

  (五)堆积状况包括堆积层次、深度与厚度、质地与色泽、暴露的遗迹与遗物等内容,可通过直接观察断面或利用钻探技术获取堆积状况的信息。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

  (六)年代和文化特征可以参考测年数据、遗迹和遗物特点进行综合判断。

  (七)对水下文化遗存的保存现状进行初步评估是考古调查的重要内容。

  第十二条

  水下考古勘探是水下考古调查的重要手段,勘探主要包括遥感探测、人工潜水探摸和钻探等方式。

  (一)遥感探测是进行水下考古勘探的首选方式。提倡对同一调查区域使用多种不同设备进行遥感探测,遥感探测结果应以人工潜水探摸或者借助潜水仪器进行视觉探测的方式加以核实。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

  (二)提倡使用无损伤的水下考古勘探技术,对于已局部暴露的水下文化遗存应慎用钻探。

  (三)对于被水底淤积物覆盖的水下文化遗存,可采用钻探或局部的淤积物清除技术进行勘探,但应严格控制钻探和揭露面积。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

  第十三条

  水下考古调查记录应是客观、全面和科学地反映调查背景、工作过程和调查对象的资料,包括文字记录、测绘记录和影像记录三种形式。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

  (一)文字记录包括工作日记、调查记录表、钻探登记表、考古物探记录表、潜水记录表等。2/5

  测绘记录包括记录水下遗址位置的海底地形图、水下遗址分布图、重要水下遗迹和出水文物的平剖面图、遥感探测数据图等。影像记录包括水下遗迹、遗物的摄影、摄像资料等。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

  (二)水下遗迹和遗物应进行编号记录,文字记录应尽可能详细规范。

  (三)调查区域、探孔位置以及水下文化遗存的坐标、范围、重要遗迹和遗物的位置等信息应尽可能标注在大比例尺的海图或者海底测绘图上。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葦。

  (四)水下文化遗存的全貌、重要局部、水下文物和重要的调查工作过程等应进行影像记录。

  (五)调查资料应及时登记、存档,并录入数据库。

  (六)调查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必须向省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提交调查工作报告,并提出对水下文化遗存的保护建议。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嬌。

  第四章

  水下考古发掘

  第十四条原址保护进行水下遗址保护的首选方式。当水下遗址面临被破坏的危险而无法实行原址保护时,可选择水下考古发掘的方式进行保护。水下考古发掘项目应按照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许可要求制订发掘方案,并做好发掘准备。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飙钪。

  第十五条进行考古发掘前,应首先根据遗址特点和埋藏环境设立测量基点。重要水下遗址应设置永久性的基点。

  (一)依托基点建立水下三维测绘坐标体系。

  (二)发掘过程中各测点数据的采测,应是相对于基点的三维坐标数据。

  第十六条探方发掘法是进行水下考古发掘的基本作业方法。

  (一)探方是人为设定的考古发掘工作单位。

  (二)探方的布设应与遗址三维坐标系统相一致,各探方的编号应该唯一、简洁。

  (三)探方的发掘和发掘记录的汇总由考古领队根据工作任务安排专业人员负责。

  (四)探方大小可视水下遗址类型和环境情况确定,进行沉船遗址发掘时无需保留隔梁和关键柱。

  (五)需要了解水下文化遗存的堆积层位和结构时,可采用探沟进行解剖。

  第十七条

  水下考古发掘的原则性要求包括:

  (一)根据土质、土色、包含物的变化及参考其他相关现象来区分考古作业单位。

  (二)堆积单位是水下考古发掘的最小作业单位,考古过程中应按照堆积形成的相反顺序逐一发掘各堆积单位。沉船船体的发掘,可按照先船体内部后船体外部的顺序进行。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諑琼。

  (三)应注意分析堆积单位间、遗迹间、以及遗迹和遗物间的关系,协调考古发掘进度。处理面积较大或者较复杂的遗迹现象时,应采取分部揭露的方法或者先进行探沟解剖。猫虿驢绘燈鮒诛髅貺庑献鵬。

  (四)发掘完毕后,应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选定合适方式保存、保护水下文化遗存。

  第十八条

  水下发掘资料的采集要满足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要求。

  (一)遗物分为人工遗物和自然遗存。人工遗物应全部采集,人类遗骸、陆生哺乳动物骨骼一般应全部采集。海洋动物遗骸和植物遗存可抽样采集。水体、沉积物等环境分析样本需适量采集。文化堆积样本可通过钻探技术进行柱状采集。根据研究和保护的需要,遗迹、遗痕也可以采集。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嗚訝。

  (二)遗物应按堆积单位进行编号采集,重要遗物和遗迹现象在进行采集前应做好测绘和影像资料记录。

  (三)堆积单位内的包含物应进行过滤筛选,滤网的孔径和尺寸可根据遗址类型和遗物特点确定。

  (四)所有采集品必须有相应的包装措施和详细的标号记录。抽样采集时应记录抽样方式、3/5

  采样位置和采样方式。

  (五)水下文化遗产保存环境的物理指标信息,如流速、流向、潮汐、水温、深度等应及时测量并记录。

  (六)采集的遗物应在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分类保存。

  (七)进行沉船船体采集时,应根据船体保存情况、埋藏环境和文物保护需要等因素确定合适的采集方式,并及时做好测绘和影像资料记录。構氽頑黉碩饨荠龈话骛門戲。

  第十九条

  发掘记录对发掘过程、发掘对象等内容的记录,应做到全面、科学、客观。

  (一)发掘记录包括文字记录、测绘记录和影像记录,三种记录在内容和形式上互为补充,构成统一的记录体系。文字记录包括工地日记、探方日记、遗迹单位总记录、探方总记录和潜水记录表、减压记录表、发掘记录表、遗迹编号记录表、影像记录表、遗物登记表、样品登记表、入库登记表等。测绘记录应包括遗址地形图;发掘区总平、剖面图;探方总平面图、分层遗迹平面图、四壁剖面图;

  遗迹平、剖面(侧视)图等。影像记录包括摄影资料、摄像资料和遥感资料等。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蛴镧。

  (二)记录中指代单位的符号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编号不得重复,给出后不得更改。

  (三)发掘记录应以纸质和数字化形式分别登录、保存和管理,共同组成完整的数据库系统。

  (四)发掘资料应分别按照遗迹单位、探方和发掘区三个层次进行汇总,统一存档。遗迹单位资料包括遗迹单位总记录;遗迹平、剖面(侧视)图,细部结构图;发掘记录表、遗迹登记表、样品登记表及各种其他形式的记录等。探方资料包括探方日记、探方总记录;探方总平面图,四壁剖面图,各层下开口遗迹平面图,地层关系系络图;影像、测绘、采样登记表及各类其他形式的记录等。发掘区资料包括工地日记;发掘区总平、剖面图,发掘区地层关系总系络图;遗物、遗迹编号登记总表,影像、测绘及采样登记总表及各类其他形式的相关记录等。尧侧閆繭絳闕绚勵蜆贅瀝纰。

  第五章

  考古资料管理

  第二十条

  发掘过程中应设立临时库房,指定专人负责每天的发掘物资、出水文物、各类样本和发掘记录等的出入库管理工作。识饒鎂錕缢灩筧嚌俨淒侬减。

  第二十一条考古资料管理应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

  (一)发掘结束后,发掘物资、出水文物、各类样本和发掘记录等应及时清点、核实并移交给组织考古项目实施的水下考古资质单位负责管理和妥善保存,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凍鈹鋨劳臘锴痫婦胫籴铍賄。

  (二)特殊资料须树立保密意识,严防泄密。

  (三)移交和接收各类资料必须履行交接手续,并记录在案。

  第二十二条

  出水文物的处置,应在考古报告发表后,由实施项目的水下考古资质单位提出方案报省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恥諤銪灭萦欢煬鞏鹜錦聰櫻。

  第六章

  考古资料刊布

  第二十三条

  水下考古发掘项目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发掘资料的整理工作,并建立资料库。

  (一)全面校核水下考古工作期间获取的记录资料。按原始记录按单位清点遗物并进行必要的修复。测绘或文字记录发现错误时,应另纸勘误,严禁直接改动原始记录。鯊腎鑰诎褳鉀沩懼統庫摇饬。

  (二)根据考古类型学原理对遗物进行观察、分类、统计和记录等整理工作。遗物整理的记录包括文字、测绘、影像和拓片等形式。每件文物标本都应填写器物卡片。硕癘鄴颃诌攆檸攜驤蔹鸶胶。

  (三)及时送检考古工作期间获取的人类学标本、动植物遗存、年代学和环境学样品、文物标本等。

  (四)根据遗物整理结果重新检验考古发掘期间对堆积单位间和遗迹单位间相互关系的判4/5

  断,并将整理结果、经验教训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编写成整理工作报告。阌擻輳嬪諫迁择楨秘騖輛埙。

  (五)按遗迹单位汇总各种整理的资料和发掘记录,建立资料库和电子数据库。

  第二十四条

  在发掘资料整理完成后,应根据遗址发掘计划及时编写、发表年度发掘报告、阶段性发掘报告或者发掘报告。考古调查和发掘报告应在考古项目结束后三年内完成。氬嚕躑竄贸恳彈瀘颔澩纷釓。

  (一)发掘报告必须客观、准确、科学、系统。

  (二)发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水下遗址的自然环境、历史沿革与既往工作、发掘经过与发掘方法、文化堆积与年代分期;遗迹与遗物;编写者的认识;相关专业技术报告等。釷鹆資贏車贖孙滅獅赘慶獷。

  第二十五条

  考古资质单位应根据发掘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制订并实施新闻宣传方案,并通过媒体宣传、专题展示等多种手段积极向公众宣传水下考古成果、普及水下考古知识、提高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怂阐譜鯪迳導嘯畫長凉馴鸨。

  第七章

  水下文物保护

  第二十六条

  水下考古调查和发掘项目应制订针对性的出水文物现场保护预案,应配备必要的现场保护设备和出水文物保护专业人员。谚辞調担鈧谄动禪泻類谨觋。

  第二十七条

  出水文物应根据材质进行分类保存和保护。进行各类出水文物保护时,要注意采集其埋藏环境和附着生物样品信息,并及时做好出水文物实验室保护的准备和转交。对出水文物的保护处理应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嘰觐詿缧铴嗫偽純铪锩癱恳。

  第二十八条

  水下考古发掘项目完成后,考古资质单位应对发掘区域进行保护性回填,并对根据水下遗址的价值和保存情况提出保护建议供文物行政部门参考。熒绐譏钲鏌觶鷹緇機库圆鍰。

  第八章

  水下考古安全体系

  第二十九条

  水下考古项目申报材料中应包括由考古资质单位制订的有针对性的人员、设备和文物的安全预案。项目获批后,由考古领队负责组织各项安全预案的实施;鶼渍螻偉阅劍鲰腎邏蘞阕簣。

  第三十条

  水下考古发掘项目,应设立潜水安全监督员、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制订并认真执行潜水安全监督制度和潜水减压制度,所有水下考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潜水作业的基本原则和安全准则。纣忧蔣氳頑莶驅藥悯骛覲僨。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程由国家文物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5

篇三:考古勘探中刨孔主要记录什么?

  文物与考古基础知识

  考古学是通过留下的物质(物质)来研究过去的文化。

  这些可以从小文物,如箭头,到大型建筑,如金字塔。

  人们创造或修改的任何东西都是考古记录的一部分。

  考古学家利用这些遗迹来理解和重新创造过去文化的各个方面,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到皇帝的宏伟征服。

  通常,这些物体被掩埋,在研究之前必须仔细地揭开或挖掘。

  在许多情况下,他们是考古学家必须帮助他们重建古代人民生活的唯一线索。

  这些物体就像一个巨大的拼图,考古学家必须解决。

  考古学帮助我们欣赏和保存我们共同的人类遗产。

  它告诉我们过去,帮助我们了解我们来自哪里,并向我们展示人们是如何生活的,如何克服挑战,以及如何发展我们今天所拥有的社会。

  考古学的重点多年来已经改变了。

  考古学家今天研究了从古代罐子到DNA到认知过程理论的一切。

  由于考古学范围的扩大,有必要建立许多新的解释方法和恢复技术。

  虽然刀仍然是一个主要的工具,考古学家也增加了卫星图像,计算机和机器人的数据库。

  挖掘现在通常包括来自不同学科的几十名专家,包括陶瓷、骨学、地质学和植物学,以及具有高度专业化人才的研究技术人员。

  文物和文化.当我们谈论文化时,我们指的是群体的行为和信仰.这些不能直接挖掘,尽管它们影响着考古学家发现的物质遗迹、物质文化。

  这些遗骸从石器到建筑物,再到书面记录。

  特征是无法移动的遗迹(大型建筑物,柱孔),而文物则是较小的,可移植的物体..材料培养的保存取决于材料的类型(有机的,更快腐烂的,或无机的)和它们暴露的环境条件..露天沉积的材料受到雨、太阳、雪、风等自然现象的影响。

  掩埋的材料通常比暴露在环境中的材料保存得更好。

  虽然沼泽和其他水下环境的无气性也能保护许多物体,但干燥的条件通常比潮湿的条件更好。

  在罕见的情况下,在山顶冰川或苔原,也可以保存遗址,文物,甚至人类遗骸。

  考古学的类型

  考古学有许多分支,其中一些重叠。

  史前考古学家在写作发明之前处理时间。

  历史考古学家有权检查实物遗迹和文本(当它们存活时)。

  工业考古学家研究建筑和遗迹,直到工业革命之后。

  考古学家通常选择关注通常与时间周期相关的特定文化:古典考古学涵盖受希腊人和罗马人影响的文明,埃及考古学涉及埃及,中美洲考古学关注中美洲和墨西哥的文化等.考古学家帮助重建过去的其他方式,除了简单地挖掘属于某一特定文化的遗址。

  民族考古学家研究今天生活的人,并记录他们如何组织和使用物体。

  对现代行为的研究可以帮助揭示过去的人们如何和为什么在某些模式下留下某些类型的遗骸。

  环境考古学家帮助我们了解被研究的人活着时存在的条件。

  实验考古学家重建过去用来创造文物、艺术和建筑的技术和过程。

  水下考古学家研究水下生存的物质,包括沉船和海平面上升淹没的地点。

  在文化资源管理领域工作的其他人则评估建筑工地的考古遗迹,以便记录关键信息,并在遗址被摧毁或覆盖之前尽可能保存。

  考古学考古的过程

  运用科学原理指导其实践.在开始挖掘之前,考古学家需要一个挖掘的理由,一个挖掘计划,以及被挖掘的地方的政府的许可。

  虽然考古学通常与挖掘有关,但有时目标不是挖掘,而是在一个景观或区域中识别和绘制地点,以看到一个地区居住或活动的全貌。

  以下是考古项目的一些步骤:

  假设创造

  考古学家不会随意挖掘文物。

  挖掘是为了回答特定的问题或解决特定的问题。

  唯一的

  例外是文化资源管理,在遗址有被摧毁的危险时进行。

  调查和地点

  一旦考古学家有理由挖掘,他们必须确定在哪里挖掘。

  有时,出乎意料地发现一个地点存在于一个地区的证据是挖掘的动力-但即使这样,目标也不仅仅是挖掘这个地点,而是回答关于他们环境中的人的问题。

  现场的证据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神话和故事中提供的信息、历史参考资料、旧地图、农民在其农田中发现的报告、显示地面无法看到的图案的卫星照片以及地面探测雷达等地下探测方法的结果。

  传统的地面测量通常需要在数英里的地形上步行几个小时才能找到地点。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点(通常由小发现的图案,如破碎的陶器碎片)被绘制在地图上。

  一旦挖掘地点已确定,在开始挖掘之前也要绘制详细的地图。

  挖掘

  这是考古学最著名的方面。

  考古学家挖掘埋在地下的遗骸。

  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壤和其他沉积物通过缓慢的积累和更剧烈的气候事件自然地堆积在遗址上方。

  随着场地的生长、变化、破坏和随着时间的推移再次上升,连续的土壤层围绕着文物和特征发展。

  这些层被称为地层,层的记录和“阅读”称为地层学(书写或记录地层)。

  考古学和地球科学共同的目标是检查地球上不断变化的层,尽管考古学家的重点是人类的时间和人类的代理。

  与漫画和电影中考古学家作为寻宝者的形象不同,挖掘需要非常仔细的工作。

  与犯罪现场的侦探一样,考古学家对考古遗址进行了非常精确的评估和记录,以保存文物和特征的背景,他们与许多其他专家合作。

  一个站点被划分为正方形,以帮助跟踪每个发现的位置,并创建一个站点计划(地图)以跟踪所有的特征和工件。

  由于他们将继续开发更好的技术和工具来恢复过去,考古学家通常留下未挖掘的地区,以便其他人可以在未来再次检查该遗址。

  现场建筑师建立一个基准点,一个易于识别的固定点在已知的海拔高度。

  挖掘机记录每个物体的垂直和水平关系。

  在每个正方形内,每个工件都与基准点垂直定位,并与正方形的两侧和结构保持水平关系。

  数据收集和记录.

  为了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必须仔细去除伪影。

  然而,在他们被移动之前,记录-包括照片、图纸和详细的笔记-是由所有的文物和特征及其周围环境组成的。

  考古学家接受训练,以注意土壤质地、颜色、密度甚至气味的变化,并在顶部绘制和记录他们在挖掘土壤时注意到的任何变化。

  摄影师拍摄每一个发现,因为它开始从地面上出现,再次在它被发现,但在它被从广场上移除之前,然后在它被移除、清洗和记录之后。

  如果小发现,也许是种子,小骨头,或者其他证据,可能被遗漏,那么从广场上移走的污垢就会被筛选出来。

  任何筛选的发现都被记录为来自广场或其中的特定矿床。

  就像在犯罪现场一样,如果信息因疏忽程序而丢失或丢失,它可能永远丢失。

  正确挖掘和记录一切(即使是不令人兴奋的发现和没有人正在寻找的东西)是非常重要的,然后彻底公布,这样其他人也许可以解释发现目前的挖掘机还不明白。

  考古学语境是在一个区域或层中发现的文物和特征的联系,以及这个区域或层与它上面和下面的东西的关系。

  考古发现的背景是允许我们解释它们并理解它们的意义的东西。

  实验室和保护

  在地下或水下保存多年的古代物体一旦暴露在空气中,就必须得到适当的照顾。

  保存者是受过保护和恢复脆弱或受损物体的专门人员。

  保护通常是在实验室中完成的,但有时物体是如此脆弱,必须在现场尝试一些拯救或稳定它们的工作。

  在实验室中,对物体进行进一步的清洁、稳定和保守,并保存关于物体的详细记录:其材料、尺寸、颜色、功能等等。

  解释

  一旦挖掘完成,并对特征和对象进行了保存和分析,考古学家负责解释调查结果,并解

  释遗址的故事和发现对过去的人的意义。

  这个故事是网站历史的一个可能版本。

  考古学家解释的证据是不完整的,因为许多遗骸已经被摧毁,许多将永远找不到。

  即使书面记录仍然存在,它们通常只提供了对实际发生情况的部分说明。

  专家们一起评估生存下来的东西,考虑似乎缺少的东西,并发展一个关于发生了什么的理论。

  出版

  挖掘的最终结果是公布所有的发现,计划和照片,以及对现场的解释。

  理想的情况是,该出版物将足够彻底,使其他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可以自己查看数据,并同意、不同意或进一步解释-或朝着不同的方向。

  技术和工具

  考古学家使用许多工具,有些是为他们创造的,另一些是从其他领域借用的。

  挖掘

  常见的考古工具包括铲子和铲子来松开污垢,扫帚和刷子来扫掉松散的污垢,水桶来搬运污垢,用筛子来它。

  除了这些常用的工具外,考古学家还利用任何可以用来小心移动地球和揭开物体的物体。

  对于非常精细和微妙的挖掘,考古学家使用牙科镐,刷子,勺子和非常精细的刀片。

  对于更大规模的作业,考古学家可能会使用大型推土机,如推土机和反铲,但只能清除表土和过度生长。

  大多数考古学家使用的主要工具是平石匠的铲子,他们用它慢慢地刮去土壤的水平运动。

  苏格兰园艺有挖洞的倾向,这是考古学家不想做的。

  目标是横向工作,直到一个地区的所有发现都暴露出来,并注意到它们之间的关系。

  测绘

  来自卫星(摄影、红外线和雷达)、航天飞机和飞机的图像有助于考古学家识别表面特征,而地球物理勘探工具,如磁强计、电导率计和穿透地面雷达,有助于定位地下特征。

  在寻找和记录地点时使用的传统调查工具取自土地调查。

  考古测量人员使用圆规,卷尺,体育场杆等各种测量工具..今天,大多数考古学家还使用电子设备,如总站和全球定位系统(GPS)单元,帮助他们绘制一个地区或地点的地图。

  全站仪是一种设置在三脚架上的仪器,它向放置在要映射的特征上的目标发射信号。

  信号弹离目标,返回全站仪,全站仪计算物体的距离和角度..这些信息存储在仪器的内存中,可以用生成地图的软件下载到计算机上。

  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利用卫星信号记录一个特征或站点的位置。

  它在测量中特别有用。

  这些信息也可以下载并用于创建地图。

  文化遗产的破坏.不幸的是,对过去的迷恋并不总是转化为仔细的科学研究。

  网站往往被那些只想寻找物品来收集或出售以获取利润的人破坏,而不考虑法律问题或这种活动造成的知识损失。

  当不注意土壤下面的东西时,土地也会被开发破坏。

  在许多情况下,文化遗产被破坏,信息在建筑过程中丢失。

  不幸的是,即使是善意的游客触摸或拿走物品、艺术或建筑,网站也会受到严重损坏。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对过去的兴趣是有害的,当许多人访问,呼吸,触摸,或带走遗骸。

  大多数考古学家都积极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保存。

  他们试图确保有适当的法律来保护和保存考古遗迹,并制定计划来拯救正在被摧毁的遗址。

篇四:考古勘探中刨孔主要记录什么?

  明孝陵下马坊区域考古勘探简报

  工程,为了在环境整治过程中确保文物的安全,并有利于今后的文物保护和展示,江苏省文物局和南京市文物局要求对下马坊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考古勘探,以摸清地面、地下文物的保存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2007年6月~7月,南京大学历史系及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受中山陵园管理局委托,对下马坊区域进行了考古探勘,现将勘探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表遗存情况

  下马坊区域在明孝陵陵区的入口处,是明孝陵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它东侧为友谊河,西侧为前线歌舞团大院,北侧为沪宁高速公路连接线,南侧为宁杭公路,整个区域东西长约为250米,南北宽约150米。据本次地表调查,该区域地表现存文物主要有《下马坊》、《神烈山碑》、《禁约碑》和一些残石雕构件等。

  1.《下马坊》

  (图二)

  《下马坊》是明孝陵入口处的标志性建筑物,为一间两柱冲天式石雕牌坊,方向120°,高约9米,净宽5.12米。柱横截面作抹角方形,边长71×71厘米;两柱前后及外侧以砷石抱砌,砷石长1.85米,宽0.3米,高1.40米,表面雕有云纹;柱端饰有云板、云罐,内侧雕梓框,镶入大额坊,额上正反两面横刻楷书“诸司官员下马”六个大字。《下马坊》原横跨神道,1948年3月,因建设宁杭公路(明孝陵下马坊的神道也成为宁杭公路的一段)而被推倒,1980年从原位置北移20米后修复重建,并导致

  孝陵下马坊区域神道线路也北移了20米。

  2.《神烈山碑》

  (图三)

  《神烈山碑》位于现下马坊东南约35米处,距宁杭公路仅2.6米,而原碑亭的南侧东西柱础则紧靠公路的路牙。“神烈山”即孝陵所在的钟山,该名称源起于明嘉靖十年(1531年)。据谭希思《明大政纂要》载,嘉靖十年辛卯二月,诏改定四陵山名,上谕内阁:“文皇既封黄土山为‘天寿山’,今又拟显陵为纯德山,而独钟山如故,于理未安。朕惟祖陵宜曰‘基运山’,皇陵宜曰‘翊圣山’,孝陵宜曰‘神烈山’。”并在孝陵下马坊区域树立“神烈山”标志碑,同时建有碑亭。碑为一整石雕凿而成,坐北朝南,方向210°,通高4米,碑座边缘不甚整齐,正面宽1.47米,背面宽1.44米,左立面厚0.69米,右立面厚0.74米,碑额高1.05米。碑额中部以篆书刻“圣旨”二字,边饰云龙纹。碑身中部用楷书竖刻“神烈山”三字,三字浅雕,字体边缘再加以线刻,右上部竖刻“嘉靖十年岁次辛卯秋九月吉日”13字,左下部竖刻“南京工部尚书臣何诏侍郎张羽立石”15字。碑座系用一块巨石中部凿槽以镶碑石。

  3.《禁约碑》

  (图四)

  《禁约碑》位于《神烈山碑》东侧约18米处,该碑立于明崇祯十四年(1641年)。当时以李自成为首的农民起义已席卷全国,风雨飘摇中的明王朝为保住孝陵“龙脉”,重申严格保护孝陵的条例,并将条例刻碑公示,碑文前为序言,后为禁约九条,阴文楷书。

  《禁约碑》为卧碑,方向210°,由碑额、碑身、须弥座、基础石组成。碑身与碑额为一块巨石雕凿而成。碑身通高1.8米,宽5.21米,厚

  0.43米,碑额高0.40米,宽5.31米,厚0.52米,正反两面雕刻双龙戏珠纹,正面运用高浮雕手法,两端饰云纹,十分精美;碑须弥座高0.65米,宽5.52米,厚0.74米,碑体风化严重,文字大多已风化模糊。

  二、地下发掘情况

  本次考古的目的主要是致力于摸清下马坊区域地下文物的埋藏情况,特别是碑刻周边的建筑遗存情况,为文物的保护和规划提供科学的基础资料。为此考古人员在《神烈山碑》的北侧、东侧以及《禁约碑》的北侧开挖探沟5条(图五)(编号为2007NMXTG1、2007NMXTG2、2007NMXTG3、2007NMXTG4、2007NMXTG5,以下简称为TG1、TG2、TG3、TG4、TG5),以下是探沟的发掘情况:

  1.地层

  (1)

  TG1、TG2、TG5地层情况大体相似,现以TG1地层情况为例。TG1位于《神烈山碑》的北侧,紧邻《神烈山碑》座,东西长3米,宽0.9米,深0.95米,方向300°(图六)。

  第一层:表土层。厚约0.15米,主要是近代铺设的一层石板以及石板下的水泥砂浆层。

  第二层:扰乱层。厚约0.35米。近现代生活垃圾,内含砖石块、残琉璃构件等。

  第三层:建筑废弃物层。厚约0.30米。为历史上碑亭被毁坏后留下的建筑垃圾,黄土中夹杂着少量的小石头、砖头、残琉璃构件等。

  第四层:明代地层。神烈山碑的基础,由青石和长方形青砖砌筑而成,基础外用小石片和黄土夯筑而成,挖至0.30米时,由于探沟边缘塌

  陷,未再下挖。

  (2)

  TG3:位于神烈山碑的东侧,紧靠碑座,南北长3.8米,宽2.5米,深1.3米,方向210°。现以TG3的东壁为例(图七):

  第一层:表土层。厚约0.7米。主要为近现代残留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探方中央出土两段云纹角柱残件。

  第二层:建筑废弃物层。厚约0.2米,主要为历史上碑亭废弃后形成的建筑垃圾层,内含硫璃瓦、砖块等遗物。

  第三层:夯土层。厚约0.6米,主要为黄土夯筑而成,土质较硬,以下则为块石、黄土分层夯筑而成。

  (3)

  TG4:位于神烈山碑西北角柱础的西侧,探方东西长2米,南北宽2米,深1.3米,该探方地层已被严重扰乱,柱础已残,柱础下基石已遭破坏,并在探方中出土一段石柱残件。

  2.出土遗迹

  本次考古主要发现有《神烈山碑》碑座、碑亭及其基础,《禁约碑》碑座、碑亭及其基础,大型龙纹石雕构件及部分建筑构件等,以下分别叙述。

  (1)

  《神烈山碑》碑座及基础

  《神烈山碑》碑座由整块巨石雕成,座石上部宽2米,下部宽2.10米,长1.53米,厚0.8米。座石下砌三块0.15米厚的石块,再下则为三段石板砌成的基础,东侧石板宽0.88米,厚0.7米,中间为上下二层石板,上面一块厚0.47米,下面一块厚0.35米,宽均为0.82米,西边石板宽0.87米;三块石质基础下有青砖与青石砌筑的基础,砖有35×18×8

  (厘米)、34×17×7(厘米)两种规格,基础部分施工较粗糙,不似明代原状(图八),加之石板基础用石较为粗糙,有的系从其它建筑上拆除的构件移作第二次使用,由此判断,《神烈山碑》在历史上可能曾被移位或做过修理。

  (2)

  《神烈山碑》碑亭及基础

  《神烈山碑》四周分布着四个柱础,《神烈山碑》碑体即位于四个柱础的中央。该碑亭平面布局呈正方形,边长为5.96米,南侧两柱础边长为110×110(厘米),柱础呈覆斗型(图九),斗边长为67×67(厘米),斗高30厘米,斗中间有一圆形柱洞,孔径36厘米,孔深28厘米,两柱础大部分已被埋在土中,通过对TG3的发掘,发现东南角柱础下高为96厘米,柱础之下有一层厚28厘米的石板,石板下即为青砖砌筑的基础,青砖规格为36×18×9(厘米)(图一○);碑亭东北角柱础南北宽为110厘米,东西长145厘米,该柱础西侧础面上有一高起12厘米、宽40厘米的结构,与其西面相对应的柱础础面上部也有一类似的结构,这应为碑亭门槛所在的地柎结构(图一一)。出土的碑亭东北角柱础斗高和孔径同于东南角柱础,柱础下高为95厘米,柱础下部有两块青石拼合而成的基础,东侧石宽90厘米,厚30厘米,西侧石宽65厘米。青石与柱础之间填一层厚10厘米的石灰、黄土拌筑而成的三合土,青石下为厚39厘米的长方形青砖基础,基础共四层,砖规格为34×17×8(厘米)、36×17×7(厘米),角柱基础做工较为粗糙。

  (3)

  《禁约碑》碑座及基础

  《禁约碑》碑座基础石东西长5.6米,宽1.8米,厚0.46米。基础石

  下用大小不等的石块砌筑地基,地基厚约0.8米(图一二)。石块砌筑层以下用宽约0.3米的石板平铺,中间用石灰糯米浆作粘接剂,现基础保存尚好。

  (4)

  《禁约碑》碑亭及基础

  这是本次考古发现的重要遗迹现象,考古人员在TG5的发掘过程中,于紧靠《禁约碑》碑座东北侧发现两个石质柱础,柱础呈方形,边长为100×100(厘米),上部为覆斗型(图一三),斗边长为71.5×71.5(厘米),斗高18厘米,中间有一柱洞,孔径35厘米,孔深14厘米,柱础下高42厘米。根据这两件柱础的出土位置、造型特征等,判断它们应为《禁约碑》碑亭所留遗物,但两件柱础现出土地点不是在原位,即其位置已被挪动。在《禁约碑》的西边缘北侧1.3米处,石板基础上有一长19×14×10(厘米)的卯孔,该卯孔推测是为稳固碑亭角柱柱础而设(图一四)。

  3.遗物

  此次只对下马坊局部地区进行调查勘探,出土遗物较少,主要有少量的琉璃构件、大型龙纹石雕构件、碑亭角柱等遗物。

  (1)

  《神烈山碑》附近出土的琉璃构件

  A、TG2出土琉璃构件共5件,其中筒瓦3件,滴水1件,瓦当1件。

  a.筒瓦(编号2007NMXTG2④‥2):残,灰白胎,外弧面施浅绿釉。残长8厘米,残宽11厘米,厚2厘米。

  b.瓦当(编号2007NMXTG2④‥3):残,素面,灰白胎,当面横印五

  爪龙纹,厚2厘米,边缘宽1.8厘米(图一五)。

  c.滴水(编号2007NMXTG2④‥4):残,灰白胎,滴面饰五爪龙纹,厚1.3厘米(图一六)。

  d.筒瓦(编号2007NMXTG2④‥5):残,灰白胎,外弧面施淡绿釉,残长6.5厘米,残宽7.3厘米,厚2厘米。

  e.筒瓦(编号2007NMXTG2④‥6):残,灰白胎,外弧面施绿釉,残长6.3厘米,残宽6.6厘米,厚2厘米。

  B.TG3出土琉璃构件,共2件

  a.压当条(编号2007NMXTG3③‥3):残,灰白胎,斜面施绿釉,残长9.6厘米,宽9厘米,厚2厘米(图一七)。

  b.筒瓦(编号2007NMXTG3③‥4):残,灰白胎,外弧面施浅绿釉,残长6厘米,残宽9.6厘米,厚2厘米。

  C.TG4出土琉璃构件,共6件。

  a.筒瓦(编号2007NMXTG4③‥2):残,灰白胎,外弧面施浅绿釉,残长9厘米,残宽4.8厘米,厚2厘米。

  b.筒瓦(编号2007NMXTG4③‥3):残,灰白胎,外弧面施浅绿釉,釉面剥落严重。残长7.5厘米,残宽11厘米,厚2厘米。

  c.筒瓦(编号2007NMXTG4③‥4):残,灰白胎,外弧面施浅绿釉,釉面剥落严重。残长9厘米,残宽7厘米,厚1.8厘米。

  d.筒瓦(编号2007NMXTG4③‥5):残,灰白胎,内外弧面施浅绿釉,残长10厘米,残宽10厘米,厚2.2厘米。

  e.筒瓦(编号2007NMXTG4③‥6):残,灰白胎,外弧面釉面呈酱色,残长13厘米,残宽11厘米,厚2.2厘米(图一八)。

  f.筒瓦(编号2007NMXTG4③‥7):残,灰白胎,外弧面釉面呈酱色,残长13厘米,残宽13.8厘米,厚2.6厘米(图一九)。

  D.TG1出土遗物,共1件:

  筒瓦(编号2007NMXTG1③‥1):残,灰白胎,外弧面施绿釉,残长7厘米,残宽7.1厘米,厚1.5厘米。

  (2)

  《禁约碑》附近出土的琉璃构件

  a.筒瓦(编号2007NMXTG5③‥1):残,灰白胎,外弧面(即瓦面、下同)施绿釉。残长19厘米,残宽10厘米,厚1.8厘米(图二○)。

  b.板瓦(编号2007NMXTG5③‥2):残,灰白胎,内弧面施绿釉,残长17.5厘米,残宽6厘米,厚1.7厘米。

  c.筒瓦(编号2007NMXTG5③‥3):残,灰白胎,外弧面施绿釉,残长14厘米,残宽13厘米,厚(近唇部,下同)3.4厘米,唇部长5.2厘米(图二一)。

  d.板瓦(编号2007NMXTG5③‥4):残,灰白胎,内弧面施绿釉,残长10厘米,残宽7.2厘米,厚1.7厘米。

  这些琉璃瓦构件原应属于几座碑亭的顶部盖瓦,它们可以反映出明代时期明孝陵下马坊区域碑亭的用瓦情况和瓦件造型及装饰特点。

  (3)

  大型龙纹石雕构件

  石雕建筑构件(2007NMXTG2②:1)

  稍残,整体已断裂成三块,三块总长5.1米,宽1.18米,厚0.40米,龙纹为高浮雕,局部镂雕。碑面

  两侧有宽0.18米的边缘,边缘满雕如意云纹,碑面中间为一五爪龙纹,龙纹全身满刻龙鳞纹,造型生动,雕工精美,有显著的明代龙纹雕刻风格(图二二)。一端出榫,榫长18厘米、宽20厘米;另一端榫残。根据该石雕件结构情况,判断其为一建筑构件,但由于发掘区内几座碑亭地表建筑都已不存在,因此,这件龙纹雕件究竟原属哪座碑亭所有,目前尚难确定。

  (4)

  碑亭角柱残件

  a.残角柱一(2007NMXTG3②:1),石雕如意云纹角柱,柱横截面作抹角方形,残长1.7米,宽0.5米,厚0.5米,三面满雕如意云纹,另一面中部凸起,凸起部高6厘米,宽19厘米(图二三)。

  b.残角柱二(2007NMXTG3②:2),石雕如意云纹角柱,形式和纹饰同于TG3:1,残长1.6米,宽0.5米,厚0.5米(图二四)。

  c.角柱三(2007NMXTG4②:1),碑亭角柱,柱横截面作抹角方形,残长1.5米,宽0.52米,厚0.54米。其中面中部凸起,凸起部高6厘米,宽19厘米(图二五)。

  d.残角柱四(2007NMX:采集1),石雕如意云纹角柱,柱其中两边有割角,残长0.9米,宽0.52米,高0.52米(图二六)。

  e.残角柱五(2007NMX:采集2),石雕如意云纹角柱,柱已破坏,被凿成半圆形。柱残长1.24米,宽0.54米,厚0.52米(图二七)。

  f.残角柱六(2007NMX:采集3),形制和纹饰同于TG3:1,残长0.95米,宽0.6米,高0.6米(图二八)。

  g.残角柱七(2007NMX:采集4),形制和纹饰同于TG3:1,残长

  1.7米,宽0.54米,高0.5米(图二九)。

  (5)

  须弥座残件

  圭角(2007NMX:采集5),须弥座圭角部,稍残。端面饰卷云纹,残长0.76米,宽0.78米,高约0.38米(图三○)。

  三、结

  语

  此次对明孝陵下马坊的考古勘探主要有以下收获:

  1.对下马坊原布局的进一步认识。

  下马坊位于现宁杭公路北侧约20米处,但这是下马坊被移位后的位置。根据历史资料,原宁杭公路即为孝陵下马坊所在的孝陵大金门外引导道路的所经路线。经查中山陵园管理局保存的《明孝陵档案》,民国期间开通京杭国道(即现宁杭公路)时,下马坊横跨在宁杭公路上,汽车来往由坊下经过。1948年3月,首都警察厅东郊警察局给“国父陵园管理委员会”发出公函,指出下马坊横跨在公路上,恐有车辆撞触危险,请予以拆除。“国父陵园管理委员会”接到此函后,辗转委托南京市工务局下属的一家处办理拆除事务。在拆除工程中,推土机将下马坊推倒,构件堆放在公路两边,石柱础仍遗留在公路路面下。关于原下马坊位置,在本次考古工作过程中已予以证实,其北侧柱基与现下马坊南侧柱基相隔正为20米。

  《神烈山碑》和《禁约碑》原位居下马坊东面偏北侧,南面为正面,正对孝陵神道导引路线。由于1980年将下马坊的位置原址向北移动20米,这直接导致下马坊原有格局完全被破坏,形成下马坊和孝陵新的神道位居北面,而原《神烈山碑》和《禁约碑》却位居神道南面,即两碑碑背对着神道的尴尬局面,失去了两碑当年面对神道并发挥碑文作用的历史意

  义(图三一)。

  根据以上资料,可以恢复和证明明孝陵现存下马坊区域内的文物及布局,包括明代初年的下马坊、明中后期的《神烈山碑》及碑亭、明末期的《禁约碑》及碑亭、民国时改神道为公路、现代即20世纪80年代移位重树下马坊及近年重建下马坊处神道等不同历史时期的内涵,这对当代和后代理解明孝陵下马坊区原有历史格局的真实性提供了科学依据,并为今后的保护规划之制定及历史格局的恢复提供了有利条件。

  2.对《神烈山碑》和《禁约碑》整个建筑结构的进一步认识。

  这次考古工作揭示了《神烈山碑》和《禁约碑》的碑体与碑亭之间的布局和结构及保存状况。考古资料表明,《神烈山碑》的碑亭原有的角柱均雕有如意云纹,且亭体高大宏伟,亭呈正方形,而碑及碑亭基础下部的建筑方法与我们在明孝陵东配殿、西配殿、明东陵等建筑基址考古所见用块石与黄土分层夯筑的方法大体相似,但神烈山碑碑亭基础上部做工简单、粗糙,无法与明孝陵建筑基础相比拟,由此推测碑亭角柱基础可能在历史上曾被移位改筑。值得注意的是碑亭北侧两个柱础面上突出的地栿遗迹,应是碑亭门槛两端结构,惜中间门槛已毁。对于《禁约碑》而言,过去一直没有资料表明其是否曾建有碑亭,通过此次发掘,出土的两个柱础石及碑座西北角石板上卯孔遗存等,可证《禁约碑》原也建有碑亭,但该亭在历史上已遭受严重破坏,出土的碑亭柱础也被挪位。

  3.对《神烈山碑》和《禁约碑》在历史上的保护情况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神烈山碑》原树立于嘉靖年间,但据《枣林杂俎》记载:“辛已(按:应当为崇祯十四年)孝陵曾重立神烈山碑石,户部给石价四千金,石出宜兴山中,实七百金。”从目前出土《神烈山碑》基础粗糙、简单的情况分析,《神烈山碑》确实有可能为后来重立。

  4.出土了一批有助于复原《神烈山碑》和《禁约碑》碑亭结构的文物。

  发掘出土的绿色琉璃筒瓦、板瓦、瓦当、滴水和残角柱石构件以及出土的石雕龙纹构件等,应为明代下马坊区域建筑构件。至于这些构件的原有位置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才可确定。这些出土文物为复原《神烈山碑》碑亭和《禁约碑》碑亭提供了直接的依据,也为研究明孝陵下马坊区域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提供了新的资料。

  后记:参加此次考古人员有贺云翱、王前华、路侃、王碧顺、万联佳、夏增威、杨宁波、万圆圆等。

篇五:考古勘探中刨孔主要记录什么?

  文物钻探基础知识学习

  一、为什么要进行文物钻探?

  文物钻探就是考古工作的侦察兵。通过探铲能够深入地下,了解地下的文物分布情况。为文

  物保护、考古发掘、科学研究、基本建设提供可靠的地下资料。

  二、什么叫遗址,什么就是遗物,什么叫文化层?

  遗址就是古代人类生活与居住活动并保留下来的基址叫遗址。保留的东西叫遗物。按照时间先

  后堆积形成的地层叫文化层。下层的年代早于上层。

  三、什么叫文物?

  人类活动有关的物质文化遗存,就是古代人类在生产劳动中使用的工具与生活用品。它就是人类

  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见证,就是研究历史的重要资料,就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按价值可分为一

  、二、三级。

  四、在钻探中发现问题怎样做标志?

  遇到石头、砖、礓石的探孔在地面上用铲画来表示。瓦片、炭迹、烧土与一般问题用

  表示。五花土与重要现象表示。悬空、生土钻活用⊙表示。

  五、对探工的要求就是什么?

  1、孔要垂直。2、对着阳光探三下瞧两次,将探出的土柱按层次放置孔边。3、按技术员的

  要求探到一定深度。做到不漏探、不虚探。4、不能放大尺寸与跳跃钻探、偷工省力。5、发

  现问题要正确铲标记。

  六、卡边定型应注意事项?

  1、十字方法卡范围,三角形方法卡边。先卡边,后卡角,边线交叉内打孔,外两角打孔。2

  、卡前对发现的问题,先考虑一下做到心中有数,估计可能就是哪一类问题。3、对遗址要

  注意范围,土质情况,来龙去脉进行分析,除有代表性的孔探到底外,大

  文物钻探基础知识学习

  部分孔不许戳穿,防止人为毁坏。4、卡墓注意墓型、范围、深度、墓道、墓室情况,正确

  断代。5、卡边孔与转角处的孔应注意探孔深度,与墓底相符,防止卡不完整与塌陷现象,

  注

  意底层证据。6、卡井注意边孔与主井孔深度相符,防止部分帮塌方与井底部有崖。7、卡坑

  应注意范围与坡度,注意土质变化与坑里套墓及其它问题。8、卡大型沟、河道,要注意来

  龙去脉,边沿坡度,防止沟边有窑与土质变化。卡问题时布孔要准确,做到探孔外死土、里

  活土,证据充分,误差不超过20公分。探工无权放弃问题。

  七、钻探有哪些资料?怎样标明?

  1、平面图。座标、比例应准确,问题说明要详细,长、宽、深要标明,地下问题与图纸应

  吻合。2、发现问题要记录。行数、孔数、层次、深度、要写明。3、探孔分布图要详细(正

  方向布孔)。4、剖面图要准确。5、成果报告要写清。位置、地貌、工作经过、地层分析、主要收获、初步认识、问题与建议等,处理意见要适当。6、钻探日记、探孔记录、墓葬、遗迹统计表都要按要求填写。

  八、常见非文物隐患?

  1、树根形成空洞。2、虫兽洞穴。3、自然空洞。4、地下管道。

  九、古墓与近代墓的区别?

  各时代生活习惯、区域环境、埋葬风俗不同,所建的墓形式也不同。从地层上分析,古代

  墓底铺设有朱砂。近代墓土疏松,有棺木、煤渣。砖室墓一般开始于战国晚期,到西汉时

  用空心砖,汉后有穹隆顶,四角攒尖式、弧形顶、多室墓等。

  十、布孔方法有几种?

  1、普探用梅花点与平行孔。2、卡明迹象用井字形、十字形、米字形、丰字形。

  十一、有关文物钻探的主要法规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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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华人民共与国文物保护法。2、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3、中华人民共与国

  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4、河南省文物钻探管理办法。5、河南省文物钻探操作规程。

  十二、文物法规对建设单位与文物部门就是如何规定的?

  《河南省?文物法?实施办法》第四章二十三条规定:在进行基本建设时,建设单位必须事

  先会同地方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范围内(包括起土区),进行文物调查与勘探工作。确认无文物埋藏,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方准发给施工许可证。在进行其它基本建设时

  与生产建设时,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也要进行文物调查与勘探工作。调查勘探中发

  现文物,应有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与建设单位共同商定处理办法。遇有重要发现,及时

  报国家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处理。文物钻探由省市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文物

  钻探的单位领队资格,须经省市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颁发证书。未经批准

  ,不得从事文物钻探。

  十三、何为仰韶文化?

  就是黄河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文化,距今约7~5千年,首先发现于渑池仰韶村而得名。陶器以手

  制泥质与夹砂红陶为主,有绘彩,细弦纹、线纹。

  十四、何为龙山文化?

  就是黄河中下游新石器时期的一种文化遗存,首先在山东省章丘县龙山镇城子崖发现而得名。

  距今约5000~3500年,陶器以轮制为主,泥质灰陶,蛋壶黑陶与磨光陶。纹饰有方格纹、绳

  纹、划纹、指甲纹,附加堆纹及素面陶。前期纹饰小、明显,后期纹饰粗、暗淡。

  十五、探工应具备哪些条件?

  学习与宣传《文物法》,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具备认识与区分古墓葬、古文化遗

  址的能力。并有判断时代及其它文物鉴定的一般知识,遵纪守法,服从分配,严格按《文

  物钻探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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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何为社会形态?

  就是社会的组织形式。以人的历史发展分类:猿→直立人→新人。从形式上分,氏族(母系

  、父系)→部落→国家。从制度上分,原始→奴隶→封建→社会主义。从所有制分,公有制

  、私有制。从生产工具分,旧石器、新石器、铁器时期。我国的历史沿革就是三黄五帝、夏、商、西周、春秋、战国、秦、汉(西、东)、三国、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宋、元、明、清、民国、中华人民共与国。

  十七、何为生土?

  称死土。未经人类动过的天然土壤,结构紧凑,有光泽与细孔。

  十八、何为扰土?

  由自然力量风、水搬运,逐步堆积起来的土。含杂质,也有人为扰动。

  十九、何为耕土层?

  在地表耕种的一层土。一般厚0、3米,杂质多,呈灰褐色。

  二十、何为五花土?

  挖墓坑时,把各层颜色不同的熟土与生土挖出来,堆积在一起,埋葬时又把这些土混在一起

  ,填在墓坑中形成。

  二十一、何为路土?

  长期踩踏,形成硬面、断面层次多,含杂质。

  二十二、何为夯土?

  用五花土层层夯打而成,有层面与夯窝,硬度大。

  二十三、何为烧土?

  经火烧过的土。

  二十四、何为水锈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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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土经过水浸泡,有机物腐烂变色,颜色发绿、黑的土。

  二十五、何为灰土?

  混入灰烬,垃圾的腐朽物形成的土、一般呈灰色。

  二十六、如何正向布孔?

  选一基点,拉南北一条正向测线,再从这条线的两端拉成90的东西两条平行线,以适当

  的距离布孔。

  二十七、钻探技术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勤奋好学,有三年以上在文物系统工作经验的合同工。

  (2)能熟练识别土质土色,历代墓葬、古文化遗址的特征。

  (3)能准确写出钻探日记,测绘出正规的钻探图纸,对墓葬卡边定型提出初步意见。

  (4)能指导探工进行工作。

  (5)经省文物局考核认定,并持有省文物局颁发的技术员证。

  二十八、对探工的技术要求就是什么?

  钻探工人必须掌握钻探技术,具有初步识别土质土色,古文化遗存的能力。遇有土质、土色

  变化与古文化遗址的,应随时向技术员报告。

  二十九、钻探的程序就是什么?

  (1)做好基本建设项目范围的调查工作,制定出工作计划;(2)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3)按

  正向

  布孔确定坐标,绘出准确的布孔平面图;(4)逐孔钻探,孔孔见生土,并作记录,发现遗迹

  随时标在布孔图上;(5)对古文化遗址,探孔要减少,以防止对古文化遗址的损伤。

  只要了解土质、厚度、范围、性质、年代就行。墓葬探至墓口为宜,应有1孔探到墓底;(6)

  卡边定型要准确,误差不超过20厘米;(7)根据布孔图与探孔记录绘出平、剖面图;(8)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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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果报告。(9)写出钻探日记,填写墓葬、遗迹统计表。

  三十、怎样根据墓砖去判断各时期的墓葬?

  对墓葬的断代,需要综合多方面知识才能确定。就砖而言,春秋战国至汉代的砖为空心砖,

  表面有图案,制砖的土经过掏洗,质量较好。春秋战国时的西汉时墓砖较大,长130cm,宽4

  5cm,厚15cm

  。东汉的砖长36cm,宽16cm,厚4、5cm。砖较小,一般长70cm,宽19cm,厚13cm。唐

  砖长32cm,宽16cm,厚5cm。宋代砖长32cm,宽16cm,厚4cm。明代砖长38cm,宽18cm,厚9c

  m。清代砖长35cm,宽16cm,厚5cm。有时年代相近,差别不大,各个地区根据用途大小也有

  差异。准确断代还需要参考土层结构,墓的形状,出土器物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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