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方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范文十一篇
1.缺乏主体责任意识:一些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缺乏充分认识,未能意识到自己在治党工作中的重要角色和责任。
2.紧缺专业技能:有些党组织和干部在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技能短缺、经验不足等问题,导致工作不完善、效果不佳。
3.控制和监管机制不完善:在一些单位和党组织中,尚未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机制,存在工作不分工、集中领导不足等问题。
4.工作规划和部署不细致:有些党组织虽然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但对于工作规划和落实计划未能细致、全面考虑,导致工作不到位、效果不佳。
5.重视程度不一:一些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够,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不得力,导致问题扩大化。
6.基层组织建设落后:基层党组织工作繁杂,人员缺乏,有些地方基层组织建设滞后,导致基础工作不到位、出现诸多问题。
7.工作落实不细致: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一些干部对具体问题的把握不到位,处理不得当、失误频发。
8.牵涉范围广泛: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需要涉及部门、领域、层级众多,相互联系,事关全局问题,经常出现协调不到位等问题。
9.工作方法不得当:有些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使用的方法不当,具体表现为机械性、单纯性等。
10.干部队伍建设不健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干部队伍建设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一些地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工作和队伍建设不能保持协调发展。
11.不得人心的措施:实施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有些措施不够合理,不能得到党员干部的支持和理解,形成治理困局。
篇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方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3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明确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由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始终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落细落实。
必须担负的重要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理中。
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
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
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为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注入活力、增添动力、凝聚正能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平发〔2014〕12号)、《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一)严明纪律规矩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深化宣传教育
5.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情况专项检查。
6.开展党规党纪教育。经常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和党性锻炼,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校干部培训重要内容。
7.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根据上级党委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三)选好用好干部
8.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健全机制,切实解决突击提拔、“带病”提拔、买官卖官等问题。
9.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健全完善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具体办法,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抽查力度,探索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示制度。
10.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大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
11.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落实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倒查追究机制。
(四)加强作风建设
12.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四风”反弹。
13.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经常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民忧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4.探索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认真梳理分析年度考核、经济社会目标考核、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措施。
(五)规范权力运行
15.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实行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16.加强党内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者自身影响谋取私利等方面的制度。
(六)支持案件审查
17.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领导和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保障执纪执法机关和部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关心和爱护执纪执法干部队伍。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执纪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8.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明确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强化领导小组对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积极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
19.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改进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流程,建立台账,优先办理,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办法,加大巡察力度,实现全面覆盖,强化结果运用。
(七)加强组织协调
20.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21.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2.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半年听取1次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党组和同级纪委、下级党组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明确工作任务,拿出有效举措,解决具体问题。
23.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4.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年底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适时听取有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5.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改进考核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1次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至少主持2次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作1场形势任务辅导报告。
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
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门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
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
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
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篇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方案
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
【7篇】
1.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问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一些官员存在着讲究形式、搞虚假、强调过程,而忽略实际效果的问题。这样的思维方式,很容易导致治丧失我们所期望的真正效果。
2.做表面文章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态度强硬,但有些官员却在外面表现出某些特殊的规范,但实际上他们只是在表面做文章。这样的而言,违反了全面从严的要求。全面从严要求说,在具体实践中,要以群众的需求为主导,着眼于解决问题本质,才能达到真正的效果。
3.盲目追求表现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一方面要求官员的廉洁和政治可靠性,另一方面也要求领导雄心和前瞻性。但是,一些官员过于重视表现和政绩,实际上完全没有经验和才能,却通过虛假的蓬勃开展以及对结果的浪漫使用获得了比这些结果更多的积极效果。
4.党执政能力不断提升。在当前全面从严的治理下,党执政能力不断提升,但是一些官员仍然采取基于权力的政治行为,而且在很多方面比以前更加隐蔽和愚昧。这种况状情况使得治理难度加大,治理的效果也不够理想。
5.加大对审计监测和应急反应的要求。全面从严要求对各种行为进行审计和监测。此项措施是为了防止各种行为纠集在一起,引发突发事件或者危害公众利益。在实践中,一些官员不愿接受审计和监测,往往会追求政治权力或者资源抢先的资本。
6.党内不公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内问题严厉惩处,但是在实际行动中却存在党内不公的问题。这种不公正行为主要是指,一些官员有与众不同的政治背景,占有明显的资源和优势,而另一些官员便被抛在了台边,丧失发展机会。
7.尚待提高的效能。全面从严治党的效能与规模和个人因素相关,必须针对不同的领导层级和各种具体情况进行精细化分析,在整体策略的同时注重细节的落实。当前,治理的效能还有待提高,并且需要采用更加本质化的措施才能解决。
篇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方案
全面从严治党差距原因及措施范文(精选3篇)文章一:全面从严治党差距原因及措施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之本,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基本任务。但在实践中,我们也需要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存在差距的现实。本文将主要探讨差距的原因及措施。
一、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差距原因
1.观念上的差距。当前,不少干部在思想上还存在一定传统观念,例如“权力就是金钱”“抓政绩、走形式”的思想作风仍未根本改变,对全面从严治党缺乏理解和认识。
2.制度上的差距。即对于制度和法规缺乏深入的认识和体会,通过制度规范来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仍有较大的差距。
3.执行力上的差距。许多基层党组织在日常工作中的坚决性、执行力还有待提高,同时许多的制度执行结果也存在差异。
二、缩小全面从严治党差距的措施
1.完善制度
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制度设计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在建立合理制度的同时需要保证执行力。例如,各级党委要加强理论武装,深入推进制度创新,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落实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得以实施,要求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重要性,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发挥全员作战的优势。除此之外,还要以提高干部素质为重点,不断完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建设整容环境
加强全员培训,建立相应的机制,同时加强宣传制度,让全党干部更好的理解,同时给社会大众高质量的人才输出,这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在实践中我们界定人才引进的标准和领域,加强对干部的管理,让他们更好的适应工作和工作环境。
总之,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需要各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使党的各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实现,从而更好地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
文章二:全面从严治党差距原因及措施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时代的变迁,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福祉。然而,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存在一些差距,本文旨在从差距的原因及措施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差距原因
1.制度缺陷。制度的薄弱和不完善,执行力度不足,致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想要全面落实存在不少困难,同时不同地区执行的差异也很大,致使形式化的治理依旧存在。
2.观念思维落后。有的干部还存在权力即财富、以绩效为中心等观念偏差,思想观念与最新的理论相比存在一定差距,致使全面深化变革的进程受到一定的阻碍。
3.治理对象复杂。目前,在南方、西部一些地区,经济发展的措施落后,政务方面的治理相对困难,这一方面也导致全面从严治党存在一些差距。
二、缩小全面从严治党差距的措施
1.建设科学的制度体系。尽可能缩小各级干部的差距,同时建设既严谨又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制度得到深化和落地,支撑全面从严治党的顺利开展。
2.加强思想改进。通过思想教育的手段,推进理论的进步,使各级党员、干部能够产生更高的思想共识,并树立为民服务的代表,不断发掘、培养、选拔成功策滋扰,加强治理实践。
3.加强基层治理,切实推进基层治理工作。同时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全面治理,加强市场监管、舆论传播等方面的工作,有效缩小全面从严治党的差距。
总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各级干部做好内涵建设,在思想素质和制度等各方面进行完善和深化,并需要各级党委加大力度,结合实际情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
文章三:全面从严治党差距原因及措施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也刻不容缓。但,由于种种原因,全面从严治党也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个差距如何弥补?本文将会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差距原因
1、思想上的某些差距。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认知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他们在实践中不能准确地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2、制度上的一些问题。出现这种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设计不是那么的完善,而一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文件不够严密。
3、执行力方面。很多基层党委的坚决性和执行力还有待提高。同时,在一些地方地方性的落实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二、缩小全面从严治党差距的措施
1、完善制度。通过各种推广和培训,增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理解并将其落实到行动中去,确立领导和干部的违规制度
和处罚机制,促进加强纪律要求的条例化制定,并加强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列斯。积极落实各级党委“三严三实”工程,切实落实思想政治工作;通过不同方式推进市场营销,以及宣传思想舆论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增强干部的观念更新和对治理的认知,树立政治意识、动员全党的力量营造优良的政治环境。
3、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要发挥作用,协调各方面力量,建立档案管理系统,不断完善社会建设方面工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和巩固治理成果创造条件。
总之,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提高和进步,需要各级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将宣传和组织的工作结合起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使全党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篇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方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0篇】
1.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不够先进,对全面从严治党理念认识不深入,存在漠视纪律、不尊重制度的情况。
整改措施: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其全面从严治党理念认识,建立起尊重制度、敬畏纪律的制度和文化,同时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2.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之上,出现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的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制约权力的制度,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追责。同时,加强廉政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重视运用权力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3.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推进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不自觉后退”、“官本位”、“自我放纵”等不良风气。
整改措施:强化党内教育,加强自我约束,树立正确的行为导向,减少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4.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群众诉求满
足不够及时有效。
整改措施:强化服务意识,加强群众工作,真正实现“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加强考核监督,严肃追究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等问题。
5.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受贿行为等,涉嫌违纪违法。
整改措施:加强对干部的审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严肃追责和处理。
6.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力的重视,对单位层面的问题视而不见,导致管理不能落实。
整改措施: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干部的纪律约束,建立健全问题反映和处理机制,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维护党的统一领导。
7.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拖延等问题,影响工作效率和群众利益。
整改措施:强化干部能力和素质培养,提高工作效率,重视群众诉求,并建立信任和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的工作督促。
8.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
导干部在用人过程中存在不公正、腐败等情况,导致人才流失、团队不稳定。
整改措施: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提高公正公平性,加强选拔人才的政治素质和廉政素质,同时建立起干部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9.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面临问题时不主动解决,对意见和建议置之不理,导致问题久拖不决。
整改措施:加强干部学习和培训,提高解决问题和处理意见和建议的能力,倡导开诚布公、接受监督的工作态度,与群众共同解决问题。
10.问题描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违反中央部署、不履行任务等问题,导致工作任务不能按时保质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政策宣传,争取上级部门的资源支持,建立起工作推进和协同机制,加强对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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