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支委选举工作方案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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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支委选举工作方案19篇社区支委选举工作方案  社区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支委选举工作方案19篇,供大家参考。

社区支委选举工作方案19篇

篇一:社区支委选举工作方案

  社区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2、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并报区委审查批准,新一届

  社区党总支(支部)由

  人组成,设书记

  人,副书记

  人

  3、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进行,设立秘密划票处。到会党员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秘密划票处工作人员代写。

  4、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

  人,监票人、计票人各

  名。由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产生。

  5、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80%方可进行选举。

  6、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

  7、选票上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栏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栏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栏内划“○”。填写选票一律用签字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8、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在落选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也可经大会同意对不足名额不再选举,以后另行增补,已进行两次选举均未选出的,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9、在新一届支委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

  社区党总支(支部)

  年

  月

  日

篇二:社区支委选举工作方案

  园林路北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桥委【2014】86号的文件精神,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顺利完成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运用法治方式,进一步提高居民委员会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居民委员会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扩大民主,发挥和完善群众自治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换届选举范围

  凡在2011年通过第八届换届选举工作产生的居民委员会以及因故在第八届中期补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进行换届选举。

  (二)优化队伍结构

  1、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以“三有三带”为标准,严把人选的“政治关”,选拔致富能手、大学生、优秀务工经商人员、返乡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专业社工人才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鼓励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鼓励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党员干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社区居委

  会选举。多民族居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2、优化班子文化结构。进一步提高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文化程度原则上要比上一届有明显提高。

  3、优化班子年龄结构。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年轻干部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一般情况下,年龄超过50周岁且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不再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职务。对特别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身体状况良好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文化条件。提倡把年轻党员、女党员特别是共青团和妇女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名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4、优化班子专业知识结构。优先选拔国家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人才充实到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中。

  (三)严格把握候选人条件

  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坚定的政治信念;(2)有文化、懂经营、善管理,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

  能力;(3)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为群众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5)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同一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推荐提名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1)工作能力差,完不成工作任务的;(2)工作态度恶劣,在居民中造成极坏影响的;(3)无故不上班、不请假,1年内累计达1个月的;(4)经常挑起事端,影响社区居委会内部团结的;(5)在社区考试中得分60分以下和群众满意率低于60%的。

  (四)严格控制职数。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5-9人组成。

  (五)明确选举形式和选举时间。园林路北社区要完成社区居民直接选举,选举时间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三、严格按照方法步骤开展工作

  2014年10月至12月底,全面完成居民委员会及其他群团组织的换届和工作交接。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4年10月15日-2014年10月31日)

  1、成立组织机构。社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对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事先做好研究,特别是对居委会委员职数、候选人的标准、条件以及选举办法、选举程序等事项要事先研究,充分掌握。同时,全面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社情选情以及社区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并与2014年10月22日前报镇党委审定后实施。

  2、加强宣传教育。社区要通过举办宣传栏、书写黑板报、刷写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广泛宣传居民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标准条件和纪律要求等,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舆论氛围。同时,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换届选举相关文件,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珍惜法律赋予的权利,增强民主法治意识,引导党员群众自觉抵制家族、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干扰和操纵,旗帜鲜明地反对拉票贿选等各种破坏选举的行为,真正把党委政府放心、群众信任、真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才选进居民委员会班子。

  (二)选举阶段(2014年11月1日-2014年12月

  20日)

  1、依法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5-9人组成;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推选产生。要引导群众把政治素质好、威望较高的人员推选为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通过法定程序将居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本辖区及时公布,并报镇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予以免职。

  2、制定工作方案。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镇上的实施方案,根据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居民委员会成员现状,社区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存在的问题,增强选举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集思广益,针对选举流程中可能存在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制定预防风险工作预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3、做好选民登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选民登记,确保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选民,原则上从本镇户籍登记人员中产生,对户籍不在本镇,但在本辖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公民,本人申请在居住

  地社区参加选举的,经居民会议讨论同意,选举委员会确定,应当予以登记;对户籍在本镇,但不在本辖区居住的居民,本人申请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参加选举的,经选委会确认,应当予以登记。同一选民只能在一个居委会登记,不能重复登记。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居民对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如有异议,应当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居民选举委员会申诉,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4、依法确定候选人。提名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应当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居民小组会议,由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居民小组或者户代表提名。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名,委员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3名。根据提名候选人得票确定正式候选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5日张榜公布选举时间、地点和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

  5、组织居民委员会选举。居民委员会选举。直选的社区由选举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选民投票过半数,选举有效。正式候选人获得参投选票过半数,选举人当选有效。选举过程包括报告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情况、介绍选举办法、组织写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开选举结果等程序。选举大会投票点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处,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确保居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

  特别要严格控制委托投票,选民因外出不能参加投票选举而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受委托人应当是除正式候选人以外的居民。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验证员、监票员、发(唱)票员、计票员、代书员。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公告,未经公告的委托无效。

  6、依法推选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代表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居民小组推选产生。居民代表由居民按30户-50户推选1人标准推选产生。居民代表具体名额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居民小组长由居民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的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三)选举后续阶段(2014年12月21日-2014年12月31日)

  1、做好工作交接。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依法产生后,上一届居民委员会要在10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工作交接须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移交内容应当包括居民委员会公章、办公设施、财务账目、固定资产、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应当移交的事项。对无故拖延移交的,由镇党委,镇政府责成限期移交;对拒不移交的,由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组织、纪律、行政手段予以

  解决,也可由新一届居民委员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裁决。因拒不移交造成的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加强居民配套组织建设。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结束后,居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等下属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主任。人口较少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下设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3、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新一届居民委员会健全完善包括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居民会议制度、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居民“两委”议事规则以及“三议一表决”、财务管理、居务公开等制度,修订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和居规民约,以保证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民主自治等工作。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10日)

  换届选举结束后,镇党委、镇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社区要先一步按一下六个方面进行全面自查:一查是否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二查是否有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三查是否发挥了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四查是否建立了治保调解、居务监督委员会等配套组织;五查是否建立和完善了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六查是否按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交接等。

  社区要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选举工作总结、有关选举情况统计表和居民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等材料的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于2015年1月1日前报镇民政科和社区科。

  园林路北社区

  2014年10月21日

篇三:社区支委选举工作方案

  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及中共**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县社区党组织和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镇社区党组织和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云南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云南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依章依规办事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我镇社区“两委”班子民主选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真正把居民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能力、愿意为居民服务的人选进社区“两委”班子中,为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城乡社会生活共同体

  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总体要求

  1.社区党组织设置

  按照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内活动开展,有利于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我镇公很、新村两社区均设为党总支部。

  2.职数设置

  (1)每个社区领取补贴的干部职数设置为5人。此次社区换届实行支书、主任“一肩挑”,设书记、主任1人,副书记1人,副主任2人,文书1人(本次换届我镇在选举文书中以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2)社区党组织设委员5—7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5人;社区居民小组党支部设委员3—5人,其中:书记1人。

  (3)社区居委会成员原则上在本社区产生,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3—6人。

  (4)我镇公很社区和新村社区确保实现支书主任“一肩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交叉任职,两委班子成员中要确保有一定的妇女比例,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或班子成员,并通过法定程序当选社区居民小组长、社区居

  民代表。

  3.任职条件

  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人际沟通、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社区的奉献精神;(3)遵章守纪、廉洁奉公、办事公道、热心为社区群众服务;(4)身体健康,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胜任本职工作,能反映群众意愿,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5)工作认真、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社区群众中有一定威望并起模范带头作用;(6)为确保实行支书主任一肩挑,主任候选人必须是中共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2)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4)外出不能回社区工作的;(5)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土地违章乱搭乱建的。

  二、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我镇社区党组织和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从2016年11月25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选3/10

  举准备、选举实施、建章立制、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选举准备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

  1.开展调查摸底。镇党委与抽调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公很、新村两个社区采取各种不同形式和方法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本届社区“两委”班子三年来的工作运行情况和“两委”班子状况,充分了解居民对社区“两委”班子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换届选举的态度等方面的情况,为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建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我镇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领导,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镇党委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人大主席、镇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换届选举相关事宜。

  3.开展财务清理。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之前,镇党委成立以镇纪委书记邱永平为组长,镇纪检审计办公室主任李加芳、镇财政所所长顾海平、镇社会事业办副主任宋云红、镇农经站工作人员李新成为组员的镇社区换届选举财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届社区“两委”班子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安排落实社区干部待遇和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社区干部待遇标准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月补助1550元,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分设

  的,月补助为1520元,副书记、副主任月补助1500元;社区干部年终绩效补贴为1000元。本次换届选举由镇党委协调县上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不足部分由镇人民政府筹集,确保换届经费落实到位。

  5.制定工作方案。镇党委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时间要求,成立选举工作机构,明确选举工作步骤和措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6.培训部署。抓好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和措施;鉴于我镇本次社区党组织和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涉及两个社区,工作量大,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我镇本次社区党组织和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分(公很社区、新村社区)两个片区同时进行。并从镇上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分赴两社区帮助、指导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依法选举阶段(12月1日—12月25日)

  1.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具有极强的法律性、程序性,每一个环节都要发扬民主,依法办事,要重点抓好以下5/10

  四个环节的工作:

  (1)推选好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为保证选举的公正性,我镇成立公很、新村两个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分别负责社区换届选举事宜。推选工作在县、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党组织的指导下,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推举工作由上届社区两委班子主持。社区选举委员会由居民代表会议推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7人。于11月30日公布选举委员会职责及成员名单。

  (2)确定选举方式,搞好选民登记。于12月2日公布选民名单,填发选民证。社区选举委员会要提前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本社区的选举方式。选举方式可以是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参选,也可由户代表参选。选民登记与选举方式应保持一致。凡是采取全体选民参选的,应当登记公布全体选民名单;采取户代表参选的,登记公布户代表名单。要积极扩大直选的比例,进一步发扬基层民主。

  具有选民资格、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具有选举资格、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在居住地的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工作要严肃认真,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3)提名初步候选人,产生正式候选人。社区

  居委会成员候选人,要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文化水平,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正,身体健康,能热心为居民服务。社区居委会初步候选人的提出应采取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的方式。对候选人只有一次提名权,且提出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为拓宽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渠道,我镇采取面向社会招聘、留用原社区居委会优秀干部或面向社区居民推选等方式产生初步候选人,于12月8日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初步候选人产生后,社区选举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根据候选人提名情况,经过居民代表大会的充分酝酿,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出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于12月14日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及正式选举时间(2016年12月22日)、地点。

  (4)筹备召开正式选举大会,开好选举大会,搞好正式选举。选举社区居委会在召开社区正式选举大会前,要认真做好制作选票、投票箱等选举有关工作,同时负责召开选举大会,差额选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3—7名,在召开选举大会时选举社区居委会一要维护好大会的会场秩序,禁止任何人扰乱选举会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二要按照选举程序严密组织投票;三要在选举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为选民独立行使选举权提供便利;四要保证选举工作7/10

  公平、公正、公开,做到当众发票、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于12月22日公布当选人员名单。

  2.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我镇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本着以选好配强两个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优化社区领导班子结构为目标。要严格按章办事,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在坚持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程序的前提下,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全面实行“公推直选”,先由党员、群众分别推荐候选人,再由党员大会选举社区党组织成员,扩大候选人提名中的民主,提高候选人的群众公认度。具体按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1)民主推荐。组织党员、群众提名推荐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党内推荐时,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把推荐工作与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社区干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党内先形成统一的意志。群众参与推荐的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是有选举权的全体居民,也可以组织居民代表、户代表进行推荐,通过推荐,真正把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推荐出来。党员推荐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正式党员参加,群众推荐票和党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考虑。对于具备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任职条件的人选,在党内和群众中民主推荐时,要积极认真做好引导工作,把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确定为党组织书记人选,为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创造条件;对于已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并具备社区党组织书记选举条件的党员,也要积极认真做好引导工作,为当选党组织书记和实现“一肩挑”创造条件。

  (2)组织考察。镇党委根据党员、群众的推荐情况,以党员、群众推荐票之和为重要依据,提出候选人考察人选名单,并组织力量进行严格考察。根据考察情况镇党委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在选举时,以上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的名义,提交全体党员进行酝酿和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要进一步拓宽发扬党内民主的渠道,既充分尊重群众,相信群众,走群众路线,又要坚决维护党章赋予党员的权利,使选举结果既反映群众意愿,又充分体现党员意志。

  (3)民主选举。我镇确定于12月25日为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日,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严格按《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的程序,以无记名投票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党组织。

  (三)工作移交和建章立制阶段(12月26日—12月28日)

  在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组成后的3天内,镇党委主持做好社区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按照相关程序监督和督促原社区“两委”干部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9/10

  物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选举产生后,要分别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要及时建立健全社区的各种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商共建等各项民主制度,促进居民自治健康协调发展。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29日—12月31日)

  换届选举结束后,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自检自查。自检自查的主要内容为: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依法依章开展选举工作,居民的推选权、选举权、提名权、投票权等是否得到充分保障,选举工作中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新一届“两委”班子是否分别制定了三年任期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新一届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社区党组织换届是否全面实行“公推直选”,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否完成。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自检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选举情况统计表于12月29日前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迎接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检查验收。

篇四:社区支委选举工作方案

  街道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范文

  为认真搞好新华路街道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市委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社区党支部建设和扩大基层党内民主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党员群众办实事、群众拥护的人选进社区支部班子,确保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在社区得到贯彻落实,为构建和谐社区,促进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这次社区党支部换届要采取“三推一选”(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上级党组织推荐、党内民主选举)和“公推直选”(党员群众公开推荐、党内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工作中,要大力推行社区党支部委员与社区居委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支部书记依法兼任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倡社区党支部委员按照合法程序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

  三、换届选举时间

  7月2日至7月10日

  四、职数配备原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巩义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社区党组织职数配备原则为: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一人;党员人数超过7名、不足50名的,委员一般为3—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党员人数在50名以上的党总支委员会,委员一般为5—7名,一般不超过9名。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选举前的准备工作(7月2日—7月5日)

  (一)7月2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市委统一安排,研究街道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明确选举办法,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工作指导组。

  (二)7月3日,成立文化街等6个社区党支部,召开社区上届党支部委员参加的动员会,安排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刻制社区党支部印章。

  (三)7月4日,召开社区党支部委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安排、指导社区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四)各社区党支部研究做出换届选举的决定,7月5日前向党工委请示,请示包括换届选举理由、选举时间安排,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名额等(请示一律由街道备案),党工委对请示做出批复。

  (五)召开社区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学习内容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讲话、“三推一选”、“公推直选”办法等,并通报街道党工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批复。

  (六)组织起草社区党支部工作报告,报告包括本届社区党支部任期内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完成各项任务情况及经验教训,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以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

  (七)研究制订选举办法。选举办法由上届党支部制订,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所有选举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其主要为:制订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办法、程序及选举时间,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以及选举纪律等。

  制订选举办法,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内容要具体、明确、全面、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要有明确的处理方法;程序步骤要清楚,便于操作;文字简明易懂,不用含糊其词的字句。选举时间确定后,应当将有关会议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到每一名正式党员,并将有关纪律告知党员,保证全体党员按时出席。党员接到通知,无故不参加选举工作的,由党工委进行谈话教育,教育无效的,有社区党支部进行组织处理,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二阶段:确定候选人(7月6日—7月7日)

  社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应坚持德才兼备和优化班子结构的原则。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三推一选”、“公推直选”的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一)上届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提出下届社区党支部委员职数和委员候选人条件,并在社区公开栏中公示。

  (二)党员推荐。召开党员大会,按照规定职数等额投票推荐委员候选人,并公布得票结果。

  (三)群众推荐。群众按照规定职数等额投票推荐委员候选人,并公布得票结果。群众推荐原则上采取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召开全体社区居民大会。

篇五:社区支委选举工作方案

  【样本1】

  中共二七新村街道党工委

  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

  关于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七发【2011】11号

  按照《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关于做好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市中办发【2011】9号)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济办发〔2011〕7号)要求,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辖区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原则,把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和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

  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进社区“两委”班子,不断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努力提升社区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建设“金融商务市中、洁净宜居市中、文明和谐市中”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社区“两委”班子

  (一)职数配备。社区党组织成员一般设5—9职,其中设社区总支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7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一般设5职,其中设社区居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3名,兼职委员不受职数限制。

  (二)任职条件。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基层管理和社区建设,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社区党组织成员应具备必要的党务工作知识。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应坚持属地、就近原则,推行准入制度,提名候选人和自荐人员需通过考试考核方可参加选举。

  (三)结构要求。注重优化“两委”班子结构,在年龄、文化、性别、素质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增强整体功能。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5岁,对社区做出突出贡献、群众威信高、获得济南市模范居委会主任称号或省级以上荣誉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他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0岁,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新进人员一般不超过40岁,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男性。

  (四)交叉任职。推行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党组织成员按照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

  员。

  三、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同步进行,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到5月底基本完成。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选前准备阶段(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31日)

  1、成立工作机构。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和组织本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广泛调研,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党员和居民的基本情况及有关选举动态。各社区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4月2日前,将工作方案报街道党工委。

  3、进行动员部署。3月31日召开动员大会,对选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街道和各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使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充分了解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参与渠道、监督方式等,动员他们积极支持和参与换届工作。要特别注重与流动党员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联络沟通,切实维护好他们的民主权利。

  4、开展集中培训。加强对本次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各项政策法规及工作流程,切实提高业务指导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正式选举阶段(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5月20日)

  1、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社区党组织全面推行“公推直选”,由党组织、党员、群众公开推荐候选人,由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

  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或由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先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再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1)公开推荐。采取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及所属党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推荐,党员个人自荐、党员联名推荐、居民群众联名推荐等多种形式,按书记、副书记、委员岗位,广泛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社区党组织设报名处,负责汇总公推结果。10名以上党员可以联名推荐,50名以上居民群众也可以联名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的须征得被推荐人本人同意。

  (2)资格审查。街道党工委按照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对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示。

  (3)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召开由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党员代表、居民群众代表、驻区单位代表和驻社区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民主推荐会。原则上在候选人推荐人选范围内按书记、副书记、委员岗位,全额定向民主推荐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参加推荐会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80人,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群众代表不少于30%。被提名为候选人推荐人选的党员,应提供不超过1500字的书面介绍材料,并作一定时间的演讲。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工作,并汇总推荐结果。

  (4)确定初步人选并组织考察。各社区党组织根据街道党工委反馈的全额定向民主推荐情况,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超出社区党组织成员职数3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街道党工委负责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各社区党组织根据街道党工委反馈的考察意见,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6)组织选举。由上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辖区单位党员不参加党员大会。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前,党组织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过程及基本情况。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应作自我介绍、竞职承诺,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选举时,可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也可先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再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公开计票,并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7)选举结果报批。选举结束后,选出的委员报街道党工委备案;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2、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一般采用直接选举形式,由社区登记选民直接差额选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1)推选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以每一居民小组为单位,推选2—3名有选举权并居住在本社区的居民为代表。

  (2)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由5—9人组成,设主任1人,并预设候补委员。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应作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人选。

  (3)制定换届选举办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社区换届选举办法。选举办法须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4)进行选民登记。选民一般应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登

  记。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并在经常居住地登记的,应提供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证明。对选派到社区工作的人员,申请参加登记的,需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进行本社区选民资格审核、确认和登记造册、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

  (5)候选人提名和确定。候选人可由社区居民会议提名、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提名、居民小组会议推荐产生,社区选民也可自荐报名。提名候选人和自荐人员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考试考核合格后,成为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应当多于应选名额1—2人。

  (6)宣传介绍候选人。正式选举日前,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通过宣传栏、印制宣传材料等形式,客观、公正、全面地向选民介绍候选人。候选人也可在本社区就工作能力、优势特长、当选打算等进行自我宣传。

  (7)正式投票。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一般应采取召开大会形式,设立中心投票站,选举大会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过半数选民、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半数以上选票者当选。对于无法确定是否有效的选票,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研究确定是否有效,无效选票应计入选票总数。

  (8)公布选举结果。经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计算得票数后,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当场宣布当选人的姓名、职务、得票数以及其他得票人的姓名及得票数,并公告选举结果。选举结果报区民政局备案,向当选人员颁发当选证书。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1年5月21日至2011年6月4日)

  1、按时交接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在新一届社区“两委”组成后10日内,召集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会议,完成公章、档案等交接手续。主动做好离任或落选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

  2、健全组织体系。及时召开“两委”班子会议,明确内部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工作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居务公开小组等机构。

  3、完善规章制度。完善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约,健全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和民主评议等制度,建立“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管理体制规范化建设。

  4、搞好总结验收。社区要填写有关统计报表,撰写换届工作总结报告,做好材料立卷归档等工作。街道要对所辖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四、组织领导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把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完成换届任务。

  (一)落实领导责任。街道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具体指导、统筹协调,街道党工委成员作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派驻指导组负责人,要投入足够的精力,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对社区情况特殊,更要提前做好,并保质保量完成各个选举工作环节,推动社区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街道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组、纪律检查组、安全保卫组、信访稳定组、宣传

  报道组,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加强对选举工作的分类指导和动态监督。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区别社区不同情况,逐一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对“两委”班子凝聚力强、群众基础好、条件成熟的社区可先行选举;对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社区要加强指导,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待条件成熟后再组织选举,确保换届选举成功。

  (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由派驻指导组和各社区组织党员和参与竞争人员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全面推行街道党工委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教育引导他们规范言行、严守纪律,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街道宣传报道组要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LED显示屏、网站等宣传阵地,通过编印宣传手册、宣传画、明白纸和工作问答等资料,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政策、党员权利义务、换届选举程序办法等。要通过发放倡议书、公开信等形式,引导党员群众珍惜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换届选举。

  各社区要根据街道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具体实施方案。

  附件1: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二七新村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派驻指导组名单

  附件3:二七新村街道社区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配档表

  附件4:二七新村街道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配档表

  附件1:

  二七新村街道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振华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魏志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成

  员:徐如芹

  人大工作室主任

  储

  波

  党工委副书记、总工会主席

  彭旭晨

  纪工委书记

  张

  君

  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传钧

  办事处副主任

  钱秀刚

  办事处副主任

  纪

  民

  办事处副主任

  高保胜

  武装部部长

  李瑞民

  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鸿川

  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邵春雷

  二七新村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工委办公室,储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钱秀刚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电话:82746503、82746516。

  二七新村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协调指导组

  组

  长:

  储

  波、钱秀刚

  成

  员:

  闫小芳、戴小平、聂立超、由方、王炎秋、谷雨蔚

  工作职责:负责同上级组织部门和区级督导组进行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上级指示精神,做好上同下达的信息沟通工作;对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总体工作总体请况进行调度,协调各小组之间工作。指导各派驻指导组工作,建立工作制度,搞好骨干培训,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政策解释。

  纪律监察组

  组

  长:

  彭旭晨

  成

  员:

  王

  婷

  主要职责:全面介入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及时调查和处理换届工作中违反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保卫组

  组

  长:

  邵春雷

  成

  员:

  陈

  峰

  驻各社区民警

  主要职责: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秩序,对治安混乱、选情复杂的提前介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运用法律手段处置各种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妨碍、扰乱和破坏选举的行为。

  信访稳定组

  组

  长:

  纪

  民

  成

  员:

  吴常品、刘新平、刘俊云、冯冉

  主要职责:积极与上级信访部门沟通,协助社区“两委”换届小组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信访接待和处理提前分析各种复杂情况和不稳定因素,及时向换届领导小组汇报。

  宣传报道组

  组

  长:

  彭旭晨

  成

  员:

  鲁晓辉

  各科室信息员

  主要职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做好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做好选传报道;密切关注舆情、网情动向,防止个别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片面追求“新闻效应”,做不实报道,甚至恶意炒作;深入挖掘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的先

  11

  进典型,把握好舆论引导方向。

  附件2:

  二七新村街道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派驻指导组名单

  序号

  负责人

  指导组成员

  派驻社区

  第一组

  储

  波

  高宝胜

  纪

  民

  闫小芳

  戴小平

  吴常品

  陈庄社区

  第二组

  铁一社区

  第三组

  钱秀刚

  聂立超

  铁二社区

  12

  第四组

  徐如芹

  刘新平

  梁南社区

  第五组

  李瑞民

  刘鸿川

  王传钧

  张

  君

  王

  晔

  王

  萍

  由

  方

  来

  坤

  梁北社区

  第六组

  建南社区

  第七组

  建新社区

  附件:3:

  阶段安排

  二七新村街道社区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配当表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时间安排

  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确定派驻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五个小组确定组长、成导组及派驻社区负责人。

  员和工作职责,向社区派驻指导组,确定包居负责人。

  摸清现有社区党员状要求社区党总支对党员底数进行摸底核实,结合选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推进表。前3月21日况;制定实施方案。

  准—3月31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区党总支班子公推直组织召开社区党员动员备

  日

  选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党总支班子成员的任职资大会及社区党总支会议,做

  格条件,动员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积极参好宣传发动。

  与。

  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项政策法规及工作流程,培训工作人员

  提高业务指导和实际操作能力。

  推选采取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总支及所属党支公开推荐

  部、驻区单位党组织推荐,党员个人自荐、党员联名组4月1日(4月1日-3日)

  推荐、居民群众联名推荐等方式,按书记、副书记、织—4月15委员岗位,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

  实日

  施

  资格审查

  街道党工委按照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对候选人(4月4日—6日)

  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13

  全额定向民主推荐

  (4月7日-8日)

  组织考察

  (4月9日—12日)

  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4月13日)

  组织选举

  (4月14日)

  审批

  (4月15日)

  4月16日—4月17验收

  日

  总结召开民主推荐会,参加推荐会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80人,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群众代表不少于30%。街道党工委汇总推荐结果反馈给社区党总支。

  社区党总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后,由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社区党总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党工委反馈的意见,按照不少于6人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社区党总支主持会议,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不少于五分之四。

  街道党工委审批。街道党工委根据选举结果,对社区党总支班子成员审批,下发任用决定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收集相关资料,撰写换届工作总结报告,注意总结完善。

  做好材料立卷归档

  附件4:

  二七新村街道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配档表

  阶段

  时间

  工作安排

  1、成立办事处“第八届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包居科室,进行人员分工。

  阶

  段

  3月25日

  3、搞好本辖区户代表数量、驻地单位情况调查。

  动

  员

  宣

  传

  阶

  段

  4、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传达文件、部署任务。

  3月26日至5、搞好宣传发动,各居召开楼组长及居民代表座谈会,充分利用宣传栏、3月31日

  黑板报进行宣传、发动工作。

  6、召开办事处工作人员、居委会成员培训会:学习组织法、实施方案。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帮助居委会做好本次选举工作

  2、各社区居要求

  1、各包居科室要切实准

  备

  3月21日至组

  4月18日至各社区进行入户调查登记,要求一户不漏,认真填写《户代表登记表》和织

  4月23日

  《社区单位代表登记表表》,于4月23日前交社会事务科。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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